成都“链子门事件”中黄晓敏、鲍俊生、陆大春等十名维权人士,在去年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分别判处一年管制至三年有期徒刑后,星期二乐山法院二审 “维持原判”。而陆大春和代理律师冉彤被逐出法庭,指律师没有按时递交代理通知书及扰乱法庭。
图片: 已经刑满获释的幸清贤收到法院发出的出庭传票。 (幸清贤博客/记者乔龙)
乐山市中院在“链子门”案件去年一审宣判后,本周二法庭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成都“链子门”事件起因是“冤民” 们不满各种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及民事纠纷判决,长期信访无果,最后“冤民”们聚集在一起,希望通过以“铁链子”行为艺术,争取合法权益,引起社会关注。
2009年2月23日上午9时许,维权者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外,用铁链将手锁住,呼喊口号,抗议法院司法不公,结果被捕。去年11月下旬,乐山法院一审宣判第一被告鲍俊生三年有期徒刑,曾理和黄晓敏被判两年半,徐崇丽被判一年管制,刘继伟解除拘押,曾荣康、幸清贤、严文汉、陆大春都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该案下午两点半开庭,十名被告中,已刑满释放的七人也到场等候判决。目前,部分人已经刑满出狱,其中严文汉说,这次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
“中国的司法现在就是这样的,应当在预料之中的事情。”
记者:现在还有几个人没获释?
回答:三个,曾理、鲍俊生、黄晓敏,刑期还没满。对于我们来讲是没有办法,对于乐山法院来讲,他也是没有办法。
而黄晓敏将于三个月后获释,他的代理律师邱先生说:“两年零六个月,到8月30号(刑满)。如果申诉,看他们自己出来怎么考虑。”
但在庭审中发生了意外事件,陆大春的代理律师冉彤被一位主审女法官指其没有准时递交代理通知书,下令逐出法庭。
他告诉记者:“说我今天才交手续耽误了她的时间,就把我赶出法庭,然后关起来。应该几十个吧,架我的大概有五、六个人,大家都看见的。关在他们法警室,进行搜身。”
记者:关了几个小时?
回答:(到)庭审出来,大概有两到三个小时,因为我是手机电话都被他们没收了,我不知道时间。法官走了以后才把我放出来。
冉律师认为,法官的行为违法,会向相关部门投诉及采取法律行动。
“严重违法,践踏律师的权利。公开在法庭上抓捕律师,把我关起来对我进行搜查、拘禁,这是非法拘禁。我要向省高级法院、省政法委,还有管我们的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投诉。陆大春都打算到时候做我的证人,他证明昨天已经交了手续的,还有那么多的旁听人员都亲自看见,我仅仅是举了个手说,法官你说的话和事实不相符。一个叫刘平的法官,说我扰乱法庭秩序,然后就指挥把我绑出法庭。”
被判处两年徒刑并已获释的陆大春说,看到冉律师被驱逐后,他当庭抗议,结果也被驱逐。
“不光是他,包括我本人,将冉律师逐出法庭,我就抗议,他们十几个人采取暴力措施把我架出去的,还掐住我的脖子,把我的手扳住,捂住我的嘴不准我说话,强行把我逐出法庭。我的手到现在都还痛,脖子也还痛。”
冉律师认为,法院二审严重超期。
“不上诉或上诉,他都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判。去年年底就已经满了,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法院应该是丧失审判权了,因为法律只规定了两个半月的期限,应按法律规定。法院的权力不是法官自授的,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是有期限的,过了这个期限的话,法院就没有审判权了,这应该是一个常识。”
据维权网报道,开庭前一天,成都的一些访民已被当地国保控制,其中邓品芳、王荣文等人,被禁止出门,无法前往声援。
而三月出狱的幸庆贤在其博客写道,出狱后,国保不退身份证银行卡,既无钱租房,也无钱看病,没有证件找不到工作,目前靠朋友们施舍度日,并继续监视他的行动。
也在两个月前出狱的陆大春说。
“我是3月2号刑满释放,但是又被监视居住,理由是二审没有结案。我们今天是受非法审判,我们的程序在1月3号就截止了,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要继续延长时间,需由最高检查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延长期限。”
以上是自由亚洲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