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青评论(1) | 标签:时事观点

中海油“没有瞒报“,地球人都笑了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蒋永智6日表示,中海油不存在瞒报现象。而在蓬莱19-3油田泄漏被媒体报道后,就有中海油人士发布微博指称,媒体报道存在哗众取宠之嫌,在漏油事件后,不去找康菲石油反而指责中海油。(7月6日中新网)

这是渤海湾漏油事件曝光后中海油的首次回复,它没有向公众道歉,没有解释此前为何一直沉默,也没有拿出和康菲公司的合同文本,更没有保证会用怎样的措施防止类似漏油事件的再次发生,只是强调“我没有瞒报”——这就是“共和国的长子”中海油,即便事件已伤害到公众利益,危及到生态安全,它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亡羊补牢,而是将责任推个一干二净。

中海油说“没有瞒报”,地球人都笑了。溢油事故早在6月初已被发现,随后康菲公司上报给国家海洋局,而中海油官方却一直没有表态,这算不算瞒报?根据海洋局5日公布的资料,此次溢油污染导致劣四类海水面积为840平方公里,是中海油原来所称“泄露范围仅200平方米”的4200倍,这又是不是瞒报?或许在中海油看来,只要上报给国家海洋局就万事大吉了,无须也不屑告知公众的告知义务,所以这都称不上“瞒报”。

更令人称奇的是,中海油不去反思自身的工作失误,反倒指责“媒体报道哗众取宠”,可如果媒体不披露这次漏油事故的话,中海油可就真的“瞒天过海”了。康菲石油公司作为作业方,是要承担相应责任,可中海油有漏油油田有51%权益,如果不是和中海油合作的话,估计他们连开采权都没有。生态赔偿上可以按双方合同约定,但如何保障公众对安全事故的知情权,如何保证近海石油开采不危及生态安全,中海油需要给公众一个交待。

当然,板子不能只打在中海油身上,国家海洋局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在海洋局制定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故应急预案》中,非但没有提到要向公众及时、准确的披露信息,反倒说到“加强互联网的管理、引导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等。看来,无视公众知情权的不只是中海油,还有承担海洋环保之责的国家海洋局,这一应急预案是该加以修订了。

另外,也该反思下我国的近海石油开采战略。中海油国内油气年产量已突破5000万吨大关,而根据中海油2011年一季报,来自渤海湾的石油以及石油液体产量占到总产量比例超过57%。但是渤海的自净能力非常弱,周边还生活着4000多万人,一旦发生重大漏油事故,渤海便可能成为“死海”。据海洋专家王诗成介绍,国外对近海石油开采特别谨慎。比如,加拿大明确规定,如果做不到100%保护海洋,不能开采近海资源;美国也禁止开采大陆架上的石油,既是为了保护海洋生态,也是保护战略资源。

在渤海湾漏油一事上,公众之所以盯着中海油的责任不放,是因为既不知道此前有无类似的已经“瞒天过海”的漏油事故,也不晓得日后渤海湾是否还会遭受更大的劫难。中海油,请不要辜负公众“爱之深、责之切“的期待,早点低下你那 “高贵的头”,反思信息发布上的不足和近海石油开采的风险,承担起“共和国长子”应有的责任,而不是一味地不计代价地逐利和“否认瞒报”,以免成为公众唾弃的“败家子”。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1-07-06/142722766986.shtml

参考链接:http://www.ccw.com.cn/xzx/htm2011/20110705_936082.shtml

http://news.qq.com/a/20110706/000574.htm

http://news.sohu.com/20110704/n312279672.shtml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1-07/06/c_13967710.htm

http://energy.people.com.cn/GB/15071281.html

http://nf.nfdaily.cn/epaper/nfzm/content/20110630/ArticelC14002FM.htm

http://www.infzm.com/content/6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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