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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5日 07:26:39
法制网报道,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将于9月14日至17日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论辩辩题的案例,群众性强、时代性强、可辩性强、具有一定难度。检察机关派出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六支代表队,六支律师参赛队来自广东、四川、辽宁、上海、北京、浙江。大赛将最终决出公诉人、律师获奖队。
比赛是根据题目辩,纵横捭阖,法庭上是根据证据辩,有的放矢,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法庭上通常有两轮以上辩论,第一轮辩论,公诉人和律师都是有备而来的常规辩论,对案件发表看法,第二轮辩论则是随即应变的辩论,是对第一轮交锋观点的补充。看公诉人和律师的水平,通常是第二轮辩论,能否临场机变,运用之妙存乎一心。除此以外,公诉人和律师的庭审水平,还体现在发问阶段,或单刀直入或循循善诱,看能否问出问题。
大陆法系的公诉人、律师与英美法系是不同的,前者是职权主义审判,侧重文字,要言不烦,辩论专业实在,后者是对抗制审判,侧重言词,演讲说服陪审团,具有做秀成分。可以看到,在电视大案中,公诉人和律师的发言,一般总有大众化的“亮点”语句,而这在普通案件中一般没有,因为电视中公诉人和律师的发言有双重目的,第一是说给法庭听的,是法律意见,第二是说给听众听的,是社会意见,以争取舆论支持。
在现实的法庭审理中,问题不在于辩与辩,而在于听和不听。通常是律师辩律师的,检察官说检察官的,法官判法官的,这是因为公检法还不是一个法律共同体,检察官和法官是国家机器同盟,排斥民间律师意见。律师在法庭不能辩,于是乎在报纸上、博客上、微博上意见遍地开花。其实,就辩论的本质而言,在于说清问题,譬喻、引经据典是最常见的方法,而在法庭上清晰的逻辑,简明扼要的语言,夹以生活气息哲理式辩论,最能被接受。
电视台里公诉人与律师辩论,感觉就好像是大学生辩论会,是为辩而辩的空中楼阁,华而不实。网友戏言,应该让北京律师单挑重庆公诉人辩护,再比较一下当年重庆打黑中,北京律师与公诉人检察官在法庭上真刀真枪,何啻天上地下之别。并建议在比赛辩论阶段,模仿李庄案,由公诉人抛出李庄嫖娼说,且看律师如何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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