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鹏飞: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2011-09-18)
早报导读 |
● 叶鹏飞
得鱼忘筌
新的民选总统已经就职上任了,可是激烈的总统选举所引发的关于民选总统制度的热烈讨论,却方兴未艾。由于选举过程高度政治化,选举结果更是胜负微差不到一个百分点,当选的只是个没有过半支持率的“少数民意总统”,选后的社会情绪仍然没有完全平息,遂引起民选总统可能另成为一个权力中心、总统选举会否导致政治分裂等各种忧虑,以及试图化解这类忧虑而引发的修宪建议。
政策研究院院长贾纳达斯·蒂凡与新加坡管理大学董事会主席何光平在日前联合撰文,认为总统一职应该去政治化,他们担心总统直选将会削弱国会在政治上的至尊地位;同时,总统职位政治化的结果会使得少数族群,以及有能力但没有政治背景的贤达难以当选。因此,他们主张总统间接选举,以便达到去政治化的效果;方法是采用选举团(electoral college)制度,选举团成员由工会、大学学生会、社团、在国会有议席的政党等利益攸关方组成,让他们推荐选举总统。
前新闻工作者郑崇德则持相反意见。他认为民选总统的意义正在于其政治性。因为在修宪后,民选总统拥有了有限但却有高度政治性的权力,包括动用国家储备、否决政府引用内安法拘留嫌疑人、否决总理阻止贪污调查局长调查内阁部长等。郑崇德认为,正因为如此,民选总统才需要公民直选,以便获得足以同有民意基础的政府抗衡,以行使这些政治权力的民意委托。他进一步建议,民选总统应该逐步成为一个“有限、界定清晰、具体明确”的权力中心,在不妨碍政府治理的前提下,发挥平衡政府权力的作用。
同事张从兴就如何避免两次选举结果的遗憾,从代议和治理的角度,建议继续修宪,让总统有从国会议员之外委任内阁部长的权力。他担心将来如果没有执政经验的在野党组阁,恐怕无法延揽足够的人才治国。受国人爱戴、学识与能力出众的前外长杨荣文败选,导致国家损失宝贵人才,也是修宪赋予总统任命部长权力的另一个考虑。从兴的文章在《联合早报》引起了不小的回响和讨论。行动党前议员何家良投书支持,并补充说为了保护少数族群同胞出任总统的权利,也应当继续修宪。
关于民选总统制度的讨论,对于促进国人的政治认识和公民意识,无疑都有积极正面的作用。民选总统制度是1991年修改宪法后确立的,至今也才实行了20年。宪法是国之大法,关系国体的稳定,地位崇高,因此成熟的民主国家轻易不予以更动。新加坡前殖民主英国虽没有明文宪法,但其君主立宪国体经由1215年《大宪章》而确立,经过历史沿革,慢慢演化为今天人们熟悉的西敏寺议会内阁制度。美国宪法的政治地位几近《圣经》,虽然立国230余年,前后也不过只有27次增修条文,而且最重要的前10条修正案,都是在独立后不久陆续通过的。
这种对根本大法的尊崇精神,是成功民主政体的共性。源于西方文明的民主政治,或许是因为体育竞赛的传统,对于“游戏规则”的重视其来有自,鲜少因为胜负考量轻易修改规则。这样的文化习惯,对于培养民主政治所需的公共精神尤其关键。新加坡国民的政治积极性,在今年的两次选举中充分展现。但是这种积极性对于胜负的过度在乎,反而可能不利本地民主的长期发展。出于对选举结果的不满、遗憾、担忧而倡议修宪,恐怕才是国人需要反躬自省的地方。
毫无疑问,不必经过选举的洗礼,修宪后的民选总统在本质上已经政治化了。本地著名博客写手与政治评论人区伟鹏便认为,在国人尝到了直选总统的滋味后,试图拿回这个权利的做法将会碰到极大的政治反弹。问题是,为了避免选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意外的”选举结果,而再度修改规则,对国体和政治稳定所造成的长期伤害,或许更值得担忧。
民主政治在某种意义上本来就是messy(凌乱)的,成功的民主政体也并非仅仅依靠选举来实现。中国政治专栏作者刘瑜在其2009年的新著《民主的细节》里,生动地分析了“制衡机制”——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媒体监督、活跃的公民组织——的关键作用:“制衡的政治构造打好了‘自由’这块地基,从而使民主、平等、公正这些砖砖瓦瓦可以不断往上添加。‘民主’成了制衡的一个衍生物,它的众多维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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