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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24日 10:10:14
朔州“6.23”强拆血案发生已经3个月了,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心。我们在9月1日接受吴瑞曹、吴瑞安兄弟的委托,办妥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的各项手续后,立刻向当地党委、政府发了律师函,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一惨案的善后事宜,得到了积极回应,朔州市委书记王茂设同志作了明确批示。
受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锦的委托,山西省业盛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悦律师以市府法律顾问的身份来京面谈,形成初步意见。9月21日,我和陈伟律师去了朔州市,至23日回京,先后与相关方面进行了接触交谈。情况比我们事前了解的要困难一些,其原因是血案善后中缺少吴瑞曹、吴瑞安兄弟的参加,变成了一锅夹生饭。而吴学文因6月23日的强拆中,将住房建设局局长刘志秀、工作人员钟卫捅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被押,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尚在公安阶段。
又如乔香莲由法院移交到公安机关后,朔城分局民警先把乔香莲和吴瑞曹带到朔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做了常规体检:拍CT,量血压,拍胸片……体检结果显示,二人没有重大疾病和伤害,只有一些表皮的擦伤。但是,24日15时35分左右,乔香莲称自己要上厕所,刚站起来感觉有些晕,呼吸困难、胸闷,在场民警就让其靠墙站一会,然后,乔香莲就晕倒了。15时56分,乔香莲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19时23分,医院宣告乔香莲死亡。
对于强拆和乔香莲死亡,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立案,但至今没有结果,这些结果对于善后关系很大。我不隐瞒我的观点,朔州市朔城区法院和政府有关人员在此事件中是有责任的。例如,强拆的提起是否符合规定?我想此前的补偿安置是有缺陷的。又如强拆本身是否合法?无疑对吴学文的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5月6日,最高法院已经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凡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以自杀相威胁等极端行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的,一般应当停止执行或首先要确保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协调、维稳工作,确保执行活动安全稳妥依法进行”。如果按照这一规定执行,血案就可能避免。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此次朔州之行只是开了个头。这锅夹生饭如何煮熟尚需努力。但我十分赞成在与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锦交谈时,李提出的观点:对于吴学文一家“经济赔款就高不就低”,追究责任“就低不就高”。我希望我下月在吴学文案件到了检察院后再去时,问题能得到解决。
我真诚希望全中国不要再有强拆,更不要有拆迁血案。假如某地一旦发生拆迁血案,其善后都能借用李锦书记的这两个高与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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