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29日 08:41:14

  德清村民陆松柏环保维权,竟被定敲诈勒索。今公布该案起诉书,起诉指控的不是事实。
   其一、化工厂污染在先,化工厂设立在村庄中,从开办起从未通过环保验收,违法经营。
   其二、陆松柏是村民小组长,代表村民谈判,签订协议,是个民事行为,谈判过程中整个村民小组参加,五万赔偿款是化工厂盖章确认后支付给村民小组的。
   其三、起诉书指控的锁门、堵门,是村民小组自发维权,是在政府渎职情况下的保卫家园行为,而且锁门时间只有半个白天,没有造成什么后果。陆松柏没去锁门,也没有指示村民去锁门,却因为是小组长,而政府被当作出头鸟打击。呜呼哀哉。
 
   本案将做无罪辩护。请大家关注陆松柏,关注环保维权。案件将于2011年10月19日上午8点30份在德清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届时欢迎旁听。
 
   

公布德清陆松柏环保维权案起诉书

公布德清陆松柏环保维权案起诉书

   

 
 
   

上一篇: 必须彻查铁路信号系统!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56) 评论数(0)

0

本博文相关点评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