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中共不安”
《世界报》12月23日报道说,”中国的司法当局针对异议人士进行威慑判决时,似乎喜欢选在圣诞节。西南地区的遂宁人民法院12月23日对维权人士陈卫进行了简短的审判。
“在仅仅2个半小时的审理程序中,这位42岁的人因其网上文章被判处9年,罪名是’煽动破坏国家权力’,这是2011年中国法官对批评政权者的最严重判决。”
该报引述国际大赦的报告说,陈卫属于2月份被警察关押的130多名活动家、律师、博客主和艺术家,因当局怀疑他们以阿拉伯为榜样在中国策划’茉莉花革命’。大部分维权人士后来又被释放,只有2月20日被捕的陈卫3月28日被正式逮捕。
“法院显然要借这位不屈不挠的民主活动家杀鸡吓猴。陈卫曾是参与1989年天安门广场游行的学生领袖。他为此坐过一年多的牢,1992年5月又因试图筹组民主党被判处5年徒刑。”
《日报》12月23日的报道引述中国人权捍卫者(China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HRD)的王松连的看法说:”这个判决表明了中国政府是多么的不安。”该报写道:”这是近年来因为在中国自由发表言论被判处最重的案子之一。3月份也是在四川的活动家刘贤斌甚至因’颠覆罪’被判处10年徒刑。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的尼古拉斯·比奎林(Nicholas Bequelin)评论说,在后来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在12月份被判处11年监禁之前,这种案件通常受到的惩罚是3到5年。”
“内在的逻辑”
《日报》12月23日评论说,”异议作家陈卫因为在文章中批评一党专制就被十分严厉地判处9年监禁。与之相反的是,乌坎村民公开反抗腐败的土地买卖,并且用暴力将中共干部和警察驱逐,甚至受到中共领导人的赞扬,他们的所有要求都得到满足。
“在距离乌坎上百公里的海门,民众因为反对建造发电站已经与警察巷战了4天之久,中共对批评和抗议的反应似乎异乎寻常,可是却有逻辑可寻。”
这篇题为”中共的逻辑”的评论分析道:”多年以来,中共在地方就灵活应对常常是因为地方干部的过错而引发的抗议。首先试图让抗议不要扩大,若不能得逞,地方干部的错误无法掩盖,更高一层就不惜向民众的压力让步,惩治负有责任者。在美国,所有人都骂首都的政治家,在中国则相反,最高层享有好名声,甚至被盼望成为地方冲突的调停者。
“为了取得成功,人们避免对原则性的制度批评,对中央表示忠诚。持续的经济增长也让广大阶层感觉得益于整体发展。比如在四川,最低工资就提高了23%。
“谁要是不限于地方层面而去质疑其内在的制度问题,就会像陈卫一样受到严惩。所以,中共采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混合方式将每年上万起抗议作为个案淡化,并且防止形成一个危害整体制度的全国性反对派运动。”
报摘:林泉
责编:邱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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