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庭的内涵是公民精神
文/魏英杰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年少时觉得这话挺对,后来一琢磨,好像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究其本质,幸福就是幸福,不幸就是不幸,区别都只在于表现形式不同。
何谓和谐家庭?幸福是基本内涵。不幸福的家庭,自然也谈不上和谐。问题也就来了,既然对幸福的理解各有不同,如何才能从中找出具体标准?不是有人说:宁愿坐在宝马里哭泣,也不愿坐在单车上微笑。大概在她看来,尽管坐在宝马里哭,那也是幸福的。可有人肯定也会觉得,坐不上宝马算不上事儿,只要开心,骑单车又何妨。
制定中的“北京市和谐家庭指标体系”遭遇的就是类似尴尬。“首都和谐家庭”的前身是“首都五好文明家庭”,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五好家庭”。对于这项评选活动,此前就有专家认为,“夫妻和睦”指标剥夺了丧偶、离婚和单亲家庭的参评权利。如今,由于对“和谐家庭”的评选标准中包括会上网、藏书量300册以上、常旅游聚餐等新指标,再度受到网友诟病。有微博网友提出:“穷人家没钱经常旅游购物,是不是就没评选资格?”
既然是评选活动,肯定需要标准,听凭评选人员“自由心证”,到时难免又有人会说不客观不公正。标准定得越细,对评选人员越有利,只要打打勾填填表就可以,可这样也就越可能形成排他性条件。网友质疑的地方,其实就在这里。例如,如果某个家庭藏书量不到300册甚至没有藏书,可一家子其乐融融,难道就不算和谐家庭了?还有的人,由于职业特点,难得有时间出门旅游,可这难道就一定影响家庭和谐了吗?可见,这事情没个标准不行,说得太细了,也有问题。
照理说吧,这不过是政府部门的评选活动,有了当然高兴,可门上没有这块牌匾,却也并不证明就不幸福和谐。只要日子过得快乐,按照自己对幸福和谐的定义去努力,何必在乎挂不挂牌,或者说挂不挂牌都一样。全市五百多万户家庭,每年入选“和谐家庭”的才区区数百户,评选活动肯定会有门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在制定标准时,既要重视物质文明,也要重视精神文明。其中关键在于,相关标准要公正公平,不能给人嫌贫爱富的感觉。
和谐家庭的基本要求是家庭成员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主要内涵则在于具有现代公民的精神品质。这也是评选“和谐家庭”的主旨所在。例如,评选指标中的低碳环保、关心时事以及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等标准,都是指向公民社会这个目标。因此,就评选活动本身而言,更重要的是弘扬和传播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借此培育社区居民的公民精神。相关评选可改变过去从上到下的评选程序,转而采取由居民自主评选等办法。这样的话,公众既能从评选活动中获得何谓和谐家庭的共识,也可从中领会公民社会的真正内涵。
家庭和谐,社会才和谐。显然,光有一部分家庭先“和谐”起来,远远还不够。每年数百户家庭挂上“和谐家庭”牌子,这固然可以反映一座城市的文明建设水平,而如果千千万万的人都能够以公民品格来衡量和要求自己,那岂不更加体现了城市文明的整体状况?只有牢牢把握“和谐家庭”的评选主旨,才不会出现重标准、轻内涵的倾向。
2012年2月3日
《京华时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