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覺現象】我非常不願意用一兩句簡單的描述去概括一個國家的文化及風格,因為這樣的描述太過粗陋,反映的往往不是事實,而是我們自己心中的典型偏見。儘管如此,我還是忍不住要講一些美國人的壞話,而且還是最常見最平凡的那種壞話。

前幾天,瀏覽一個旅行網站,在論壇裏看見幾個美國人和歐洲人吵架,極有意思。他們在吵甚麼呢?原來起於一個美國遊客投訴歐洲人不顧他人生命安全,在地中海渡輪的甲板上抽煙。然後另一個人加入了,說他老在西班牙的小酒館裏遭到煙民「襲擊」,一晚下來,滿身煙味。他們七嘴八舌地投訴,比如說「雖然巴黎餐廳室內禁煙了,可街上還是有很多煙民,讓人吸不到一口新鮮空氣」。漸漸地,有人如此稱呼歐洲人:「those smoking European」。幾個來自不同地方的歐洲人被惹毛了,迅極反擊。他們並不為自己那個「吸煙的歐洲人」名號辯護,反而斥責美國人的自大傲慢;如果受不了馬德里酒館的煙味,就滾回你們的老家吃漢堡吧。

這真是一場典型論戰,美國人罵歐洲人全是煙不離手的老煙槍,歐洲人罵美國人是目中無人的自大狂。沒錯,吸煙是很不好的習慣,對自己無益,於他人有害;可是你若看過這場小吵鬧,說不定你也會慢慢同情歐洲隊。因為有些抱怨吸到二手煙的美國遊客並不真的吸到二手煙,他們只是看到了二手煙。他們在渡輪甲板上見到有人吸煙,便本能地反感起來,覺得眼前有幫不顧公德的自私鬼。他們在巴黎街道上遠遠見到有人吸煙,胸口就不自禁地開始作悶””。這真是一夥脆弱善感的金絲雀。

齊澤克(Slavoj Zizek)好像說過,當代美國人的反煙運動其實是要在每個人的身邊建起一個無形的防護傘,也是自由主義「no harm principle」的極端演化。意思是他們深信每一個人都有不被傷害的自由,但甚麼才叫做「傷害」,卻是一個可以無限擴展的名單;簡單地講,只要讓我不爽,那便叫做侵犯到我的利益,就叫做讓我受傷了。至於其他人有沒有做某些事的自由,則是排在第二位的考慮,不比我不可受到侵害這個原則重要。煙是一種會瀰漫散透的無形之物,在他們看來,我身邊的隱形防護罩必須擴大到視力範圍的極限,這才能免除我的利益受到損壞。我只要看到你在下一個街口抽煙,我呼吸乾淨空氣的自由和權利就已經被你傷害了。而那些「smoking European」實在不該傷害我,儘管我是一個來自異地的遊客。我的隱形金鐘罩跟着我四處移動,去到那裏,便設防到那裏,不受任何文化差異的影響,因為「不受他人傷害的自由」是普世最基礎的自由,超越一切文化習俗。相反地,自由主義談包容差異,與他者共存的這個面向,倒不是這種美式心理的首要考慮。你有你的自由,只要不被我看到、聽到和聞到,我就可以接受。

依我看,這種美式心理的其中一個構成要件是防止「異味」侵害的防護罩。假如煙真是一種威脅健康的物事,因此對它立下防線還很有道理的話;那麼香水又該怎麼辦呢。繼反煙運動之後,美國最新興起的敏感是「香水敏感」。真的,愈來愈多美國人開始在媒體上投訴他人身上香水和古龍水的氣味「傷害到了我的利益」,這些人認為自己有「不聞到香水的自由」。於是有幾個郡縣立法,規定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香水,也就是說你噴了香水出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是很不尊重他人的表現。然後又有更多地方正在醞釀禁止任何公共場所使用香水的立法,這會不會是下一場始自美國的反煙運動呢?或許不久的將來,我們會聽說如此一種新論調:你有塗抹香水的自由,只要你不被聞到就好,所以你最好躲在自己家裏狂噴。

不過,躲在家裏就真是任由各種氣味爆發充斥嗎?當然不行,美國大眾文化的一大特點是對各式氣味的極度敏感與執着。他們比任何人都關注「口氣清新」,所以發明了口香糖和漱口水,並且依然是這兩種產品的最大市場。他們又比任何人都擔心身體上的氣味,所以最普遍地使用止汗劑。他們認為洗完乾好的衣服都該有種特殊的「芳香」,因此乾衣機裏的柔順紙一定要帶着那股不變的氣味。為了建立一個非常潔淨的環境,他們使用各種化學產品排除一切被認為是代表不潔的氣息,同時又用更多化學產品營造出身邊種種代表清潔的氣味環境。久而久之,這竟成了全世界對化學氣味最依賴也最不敏感的國度,例如用來調配薯片「番茄口味」的那些調味劑。說了半天,這篇東西和飲食可有任何關係?有的。同為廣納移民的土地,何以澳洲近年在美食上的聲譽要遠勝美國?我一直懷疑其中一個理由是美國人太過排斥某些氣味的存在,又太過迷信另一些氣味的必要。為了達到目的,他們的嗅覺已經被束縛在一個高度人工化的無形保護傘下,再也聞不出(或者不願聞)丁點會讓自己不爽的陌生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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