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缓的江苏无锡精神病人徐国新今年2月底在苏州监狱突患脑溢血而死亡,家属一直争取监狱能够提供徐国新死亡的真实原因,但一直得不到对方的协助。
据中国的权力运动网站报道,江苏无锡精神病人徐国新今年2月25号突然在苏州监狱中死亡,家属要求监狱给出徐的病历,但对方一直拒绝,并要求家属在同意火化后再给病历,遭到家属拒绝。徐国新的姐姐徐锦媛目前居住无锡市滨湖区,她对本台记者说,她刚刚收到来自苏州监狱的“关于徐国新病亡后善后处理的通知”函,
“因为我弟弟的精神病是有专门鉴定报告,无锡检验报告没有。第二份江苏省六个主任医生组成专门鉴定小组,已经有两个主任怀疑,鉴定下来确实是精神分裂症。到了2008年11月份,他们又去上海做了个鉴定,结果还是这个情况,鉴定报告跟南京的一模一样,还多了一个自知力差,就是说明自己对自己没有个认识。但是看他即使是精神分裂症,但是他会自己的责任,根据这一点他就判我弟弟死刑,因为有精神病就判死缓。”
徐锦媛表示,她的弟弟徐国新在1990年左右因单位分房问题与女朋友分手,导致精神失常,总是担心有人害他,出现一些怪异的举动,周围的人包括派出所的民警都知道徐国新是个精神病人。2007年,因恐惧政府和开发商雇佣黑社会长期在河埒街道地段实施包括断水、断电、断路,已有二十多年精神病史的徐国新用鞭炮自制爆炸物防身。2007年10月22日上午十点,患有严重被害妄想狂的徐国新因照明电线在深夜再次被剪,而找无锡市仕振兴拆迁公司理论,结果遭到拆迁公司人员暴力殴打,派出所警察王建峰到达现场后,从拆迁公司人员手中接过徐国新自制的爆炸物,被意外炸死。
“3月8日我去上访,反映问题,结果我在上火车的时候被他们拦下来,拦下来以后我说我是合理合法的地去上访,不是去无理取闹的。但他们不准我去,把我绑架到无锡市青少年管教研究所里面。”
徐锦媛说,警察王建峰死亡后,精神病人徐国新被刑事拘留,在未通知徐国新的家人和律师的情况下,无锡警方委托当地鉴定机构对徐国新进行了精神鉴定,结论为徐国新是正常行为人,这一做法遭到徐国新家人的强烈质疑。之后无锡警方只好委托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2008年6月12日该机构出具了鉴定书,但徐国新的家人直到2008年12月9日该案在无锡中院第一次开庭才看到,同时看到的还有另一份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作的鉴定。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认定徐国新系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则认为徐国新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是,无锡市中级法院在司法鉴定已明确的情况下,居然再次委托资责低于江苏省司法鉴定委员会的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徐国新的民事行为能力作重新鉴定,并以不具法律效力的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鉴定为依据,判处精神病人徐国新死缓。
“关了我五天,每天他们派十个人两班看着我。因为我是合理合法的,你们这样就是违法的。他说开学习班,我说你办什么学习班,从来没有人跟我们上一堂法制课,就是派人看着我。我就不吃东西,一直到第五天,他们还是不放我。那时候我胃疼得不得了,我说我没有人权、人格、也没有生命权。不叫我活了,你们把我当什么?我死给你们看,我就撞墙这一后他们才放我。”
新疆乌鲁木齐的律师张元欣说,五年前,中国司法部门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还很不规范,
“他不只是看什么精神病不精神病,他看你是不是有行为能力,如果是完全无行为能力的人无论你是精神病、痴呆或其他状况也好,他都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这是法律规定。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他有部分行为能力,他是可以判刑的,但是要减轻处罚。比较 正常人要减轻。”
张元欣律师说,现在中国各地司法部门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已经逐步规范化,
“按照这里的规定是否就有行为能力,我们现在有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这鉴定机构开始实行这个制度 大概五、六年吧。我们现在是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部考核通过的,各地都有。我们新疆有三家可以做行为能力鉴定的机构。”
徐锦媛说,她年迈的父母亲都表示:有生之年一定要替遭“私法”迫害的儿子徐国新讨回公道。她自己也将继续到北京上访,争取今后中国不再发生精神病人被判处死刑的事情。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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