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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腐败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但中央对反腐的决心一直很坚定,中央领导在各种场合强调了必须对腐败零容忍。对腐败零容忍,应该是这个时代的普世价值,也是一个断裂的社会中上上下下难得的价值共识。然而,竟有媒体在评论中拐弯抹角地支持“民众允许一定程度的腐败”。
《环球时报》近日刊发《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的评论,看这个题目,本以为是批评腐败、倡导反腐,可透过评论中那些浮在表面上关于反腐败的 官话套话大话空话,却能发现不少让人目瞪口呆的谬论,比如评论称:“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还有:“民间也要在大 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不举国一起坠入痛苦的迷茫”。 中国显然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彻底根治腐败的条件目前不具备。
剥去粉饰于其观点之表的文字游戏,究其实质所指,正是让人大跌眼镜的“宽容腐败论”:腐败无法根治,民众允许一定程度的腐败,现实必须要面对适度的 腐败。这样反法治、反常识的论调,与当年臭名昭著的“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论如出一辙,无非是论证腐败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真的如此吗?如果老百姓能真正做主的话,谁会容忍腐败存在?
评论说:中国很可能是当前亚洲“腐败痛苦感”最突出的国家——作出这个判断后,原以为作者会延伸开来批评权力滥用,批评权力不受约束,可他竟然由此 得出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结论:这跟中国“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在全社会深入人心有关。不要惊讶,其实,这种论调与其核心主旨是完全契合的。这“惊险 一跃”的逻辑无非是:中国并不是腐败最严重的国家,而只是“腐败痛苦感”最突出的国家。为什么“腐败痛苦感”这么突出呢?并不是腐败问题真的很严重,而是 “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给了公众对官员太多不切实际的期待,可现实离宣传距离很远,于是就非常痛苦。
按照这个逻辑,得出腐败有“民众允许的程度”就顺理成章了。因为,面对“腐败痛苦感”最突出,开出的药方不是以宪政之制约束权力,以法治将权力关进 牢笼,而是一针自我欺骗的麻醉剂:降低对官德那些不切实际的期待,如果我们能降低期待,能容忍一定程度的腐败,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能在心理上接 受官员有适度的腐败,那么,我们在面对官员腐败的时候就不会那么痛苦了,就能够心安一些了。
何其大谬的观点。如果我们的反腐败真的接受了这样的谬论,不是去致力于制度反腐,不是以零容忍的姿态去严打严控严治腐败,而是让民众在心理上降低期 待,接受适度腐败,以此换得“皆大欢喜”,那我们的反腐大业必将走入非常危险的境地。这样荒唐的观点,不是真正爱护官员,不是真正地为这个国家的前途着 想,而是祸国之论。在“腐败零容忍”的追求下,腐败都如此猖獗,如果开了口子,力挺“腐败容忍”论,那么,有了理论支撑和借口,腐败又将猖獗到何种地步?
公众对腐败问题的痛苦感,是“为人民服务”的官德宣传传播了不切实际的期待吗?当然不是,“为人民服务”根本不是我们特别的要求,每个国家的公务员 都应该有这样的担当,哪个国家的公仆不是为民服务的?只是话语表述不同罢了,比如会表述为“为公共事务服务”、“为公共利益服务”等等,这是公务员的本体 承诺和普世规范。公众对腐败问题的痛苦感,就是腐败带来的。消除痛苦感,惟有制度反腐,惟有以制度将权力驯服。
反腐败不容妥协。天真地以为将腐败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的利益赎买和妥协让步,可以换得政治清明,可以用“容忍小腐败”换得“不去大腐败”,纯粹是痴人说梦自欺欺人。
腐败问题无法通过“发展”来解决——正如经济发展了,并不能带来社会文明和道德素养的全面提升,同样,经济发展也不能解决腐败问题。腐败不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同样,发展也不是终结腐败的推进剂。舍制度之外,舍民主之外,反腐无解。
© 鬼怪式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2012/05/31. | Permalink |光荣之路
Post tags: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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