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何在97年7月1日回归?
这个问题,我以为多数人知道。后来发现我错了。因为很多人居然说:那是中英两国激烈斗争的结果,英国政府被迫放弃香港。
先看香港是怎么割让出去的。这牵涉到3个条约。
第一个条约,1843年的《南京条约》。1842年,清朝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失败,1843年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其中一项是“把香港岛给予英国”。
第2个条约,1860年《北京条约》。当时清军败于英法联军,签下《北京条约》,将九龙南部割让给英国。
第3个条约,
1898年的中英签署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以及一系列租借条款中,将九龙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及附近二百多个离岛(新界)租借给英国。
说了这3个条约的内容,接下来进行一些分析:
首先,要知道3个条约的时效。前两个条约,都没有约定时期,可以理解为永久割让。第3个条约,明确了日期,99年,1997年到期。
然后要知道,这3个条约割让的领土分别是多少呢?可以这样比照一下:第3次条约的租借地陆地面积376平方英里,其中大陆286平方英里,岛屿90平方英里,较原香港行政区陆地面积扩大了约11倍,租借地水域较前扩大近50倍。
也就是说,1997年收回95%的陆地、岛屿、水域,是履约。1997年收回主权,是清政府当年与英国人商量好的。对此,英国人没有任何疑义。
问题在于早先割让的那5%的面积。英国为什么要放弃这5%?他没办法不放弃。香港整体没有因3条约而特别分开发展。1990年代,曾经有英国人想保留那5%,但是显然不现实。他根本无法自给自足,食物、淡水都靠大陆供应,加上殖民地的军费支出庞大,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中国。
不管怎么说,能把5%那部分收回来,是中国共产党政府的功劳,这个是要承认的。
还有一个小问题,为什么主权更迭的日期是7月1日?对于这个问题,大陆的媒体很少谈论。因为大部分人不懂,少部分人故意不想让民众知道。
于是许多人猜测:既然当年说好了1997年还给中国,那么,就定个上半年和下半年的交界点,也就是7月1日零点,这样大家都不吃亏。再加上7月1日是中共建党日,该党也乐意在党日这天收回主权。
这样的猜测非常有道理,却并不符合历史事实。真正的事实很简单:当年是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签定的条约,约定五月十三日割让新界,而那一天,条约中写得明明白白,正好是“西历七月一日”。
约定主权交割在1997年7月1日,但没有说具体几点。那么,继续按照“二一添做五”的江湖规矩,应该是7月1日中午12点交割。实际交割时间早了12个小时,这是中国人民取得的伟大胜利。
所以,从时间上来看,1997年7月1日收回香港,是清政府的功劳;7月1日零点收回主权,提前了12小时,这是当今政府的功劳。感谢国家,感谢两次。
我们再来思考一下几个问题:
1,割让香港给英国,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当然是好事。白痴才认为是坏事呢。
感谢国家。(备注:此处的国家,指清政府)
所割让的土地,当时都是所谓的“蛮荒之地”,后来的“东方之珠”是英国殖民者和香港民众共同创造出的奇迹。
2,1997年收回香港,大陆的纳税人亏了还是赚了?
我们目前的国家喜欢“GDP崇拜”,那么,香港为我们增加了GDP?香港给中央政府上缴税收?还是说香港一分钱不上缴,反倒要中国大陆的纳税人承担庞大的国防军费?纳税人要求政府向纳税人汇报一下。打肿脸充胖子,那是傻瓜才干的事。
3,香港割让的功绩,仅仅是那些经济成就吗?
当然不是。100多年以来,香港逐步成为中国人民通往自由的桥梁,香港是我们的“自由之塔”。这座伟大的灯塔,至今仍然闪耀着自由的光芒,让待宰的羔羊不至于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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