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尽管现代文明来自西方,但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西方也同样面临传统与现代冲突下的病痛,这或许也是为何十九世纪以来心理学及心理治疗在西方取得如此迅猛发展的原因之一。中国之现代化面临的冲突更大、病态更甚、伤痛更深,可能因为我们面临了双重冲突,除了传统与现代的冲突,还有中西文化的冲突,某种程度上,普遍的生命意识还没建立,却开始人的异化,普遍的专业精神远未形成,人却更加工具化和机械化。
《廊桥遗梦》之所以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或许反映了许多人的生命遗憾,几个人的人生中曾经找到自己的soul
mate?
资中筠:热潮退后话《廊桥》
大约四年前,在一个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应出版社之约翻译了《廊桥遗梦》(直译书名应为《麦迪逊县之桥》)。不意这本小书一下子变成了热门畅销书,一时间大有”满城争道”之势。译事本是我的余事,而且是业余之余。在正业学术研究之余有时心血来潮写点杂感、散文一类,然后行有余力,作为一种调剂,做些翻译。这”余力”就很有限了,所以我翻译的原则是以自娱为主,作品-般远离”正业”;同时须得我认为真正有价值,值得介绍的。80年代翻译了巴尔扎克和薇拉·凯瑟的作品就是根据这一原则。当然当时选择巴尔扎克还有不使自己法文荒疏的目的。但是《廊桥遗梦》却非我的选择。时值盛暑,我主持的社科基金项目《战后美国外交史》80万字的稿件正集中在我手里,处于最后统稿杀青阶段,凡是有从事学术著述体验者都可以想见这个阶段之艰辛,挥汗如雨,苦不堪言,不必尽述。此时人民文学出版社来问,有一本美国畅销小说希望我能承担翻译,并且要尽快完成。我听到”畅销书”,就本能地心怀警惕,要求先看了再说。读过之后虽未有所打动,但觉得至少品味不低,还有某种美感,觉得在为那本大书苦斗之余。可以当作一种消遣,如同吃冰棋淋一样,于是就接受下来。原文文字流畅,译起来毫不费力,速度和抄书差不多,中文共八万宇,每天休息时间弄一点,两个月交稿,果然起了休闲作用。与此同时,那80万字定稿也接近完成了。我非作家,没有笔名,但是这一次却不想署真名,胡乱起了个名字,因为觉是这在我纯粹是发了个岔,至今在我的履历表中从不把这本书列入著译作。
不料无心插柳却引起了”轰动效应”。在《廊桥》热的高潮中有的读者开始对译者产生好奇,不断地叫阵。后来终于纸包不住火,真名被曝光了。于是有一阵电视台记者来访,家里电话不断,各种报纸约稿,提问等等,我的平静的生活忽然因此热闹了一阵。对于这一切,我都以不变应万变,坚决不以任何方式因《廊桥》而公开露面。越是炒得热闹,此意越坚,以至有时在电话中对素不相识,楔而不舍的记者(或自称记者)发了点脾气。现在应该交待一下我当时的心态,那是一种逆反心理:在我所有的工作中,这是付出劳动最少,在价值上也是最轻量级的,尽管这不是一本坏书,我也没有说过根本不值一顾这样的话。我认为我的任何作品都比这值得关注。1994年我在南京讲学,适值《战后美国外交史》出版,有学生告诉我他已经在书店中买到,等我跑去看,已经不见,问店家,说是这类书进数很少,售完为止,与此同时,我恰好见到书架上插有我译的巴尔扎克(已再版过),而在显著地位的桌上以及架上平摊着放的却都是《廊桥遗梦》。那《外交史》是凝聚了包括我在内的多名学者积三、四年之久的艰苦劳动之作,与《廊桥》的命运成鲜明对比,就本人而言,三种作品的劳动与遭遇正好”倒挂”,当时就令我感慨系之,自己跟自己比,心理不平衡。再者,我本非名人,也无意求名,不论如何总不该以这本小书出名,让人一看到资某人的名字先和《廊桥》挂钩。这就是我坚决拒绝在热潮中露面之故。我为巴尔扎克和薇拉·凯瑟都写过书评,对这本书既不写书评,也不参加有关的讨论,也是为的不愿凑热闹。
现在热潮已退,却有一些由这本小书引发的想法欲求一吐为快。我所见到的评论大多着眼于爱情与家庭以及与之有关的价值观。电影我始终没有看过,据说更加强调家庭伦理道德这一面。似乎很少人注意到书中所表达的另一层思想,就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逆反。(根据不可轻易言元的原则,不敢肯定一定没有,因为我并未到处收集评论,看到的大多是热心朋友剪寄的)。男主人公罗伯特·金凯就是这一逆反的化身。他的一切言论、行为都是竭力挣脱市场化了的世俗的枷锁,追求归真返璞。作者借金凯之口有一段简炼而精彩的关于市场扼杀艺术的讲话,里面有许多警句。他摄影所追求的是反映他自己独特的精神、风格的东西,要设法从形象中找到诗,但是这不合编辑的口昧,因为编辑想到的是大多数读者,是市场。下面一段话十分精辟:
”这就是通过一种艺术形式谋生所产生的问题。人总是跟市场打交道,而市场–大众市场–是按平均口味设计的。数字摆在那里,我想这就是现实。但是正如我所说的,这可能变得非常束缚人。
”以后我准备写一篇文章题为《业余爱好的优点》,专写给那些想以艺术谋生的人看。市场比任何东西都更能扼杀艺术的激情(重点是本文作者所加)。对很多人来说,那是一个以安全为重的世界。他们要安全,杂志和制造商给他们以安全,给他们以同性,给他们以熟悉、舒适的东西,不要人家对他们提出异议。
”利润、订数以及其他这类玩意儿统治这艺术。我们都被鞭赶着进入那干篇一律的大轮子。
”做买卖的人总是把一种叫做’消费者’的东西挂在嘴上。这东西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一个矮胖子穿着皱巴巴的百慕太短裤,一件夏威夷衬衫……,手里摸着大把钞票”。(译本第54-55页)
在另一处,金凯提到了现代科技和高度组织化的社会使人在精神和肉体上都退化。在”旧世界”里,人强壮而敏捷,敢作敢为,吃苦耐劳,勇敢无畏。而今电脑和机器人终将统治一切。人类操纵机器,但不需要勇气和力量,也不需要上述那些品质。”事实上,人已经过时,无用了”。连性爱都可以用科学来代替。组织起来的社会、矫饰感情、效率、效益等等使人失去自由驰骋的天地。更有甚者,人类通过对大自然的破坏和发明自相残杀的新武器正在毁灭自己。
我认为这是在那个爱情故事背后贯穿全书的思想。罗伯特·金凯其人也是按这样一种理想塑造出来的。这种思想推向极至,就产生了《从零度空间落下》这篇近乎荒诞派的文章,把自己想象成还原到原始人。进而一直蜕化到生命起源之前。
其实,艺术与谋生的矛盾,市场扼杀艺术激情,这差不多已是共识,中外皆然。而且这种哀叹非自今日始,不过于今为烈。任何生活在现代的人只要打开收音机、电视机,或者到商场走一圈自然有体会。每当我参观中外艺术博物馆时都有这种想法:而今后,人类还会创作出这么美、这么精致的艺术么?主观上还有这个耐心,客观上还允许这样从容么?近两年有机会相继参观了两次新建的上海博物馆,那神妙的二千年前的青铜器使我心灵颤栗,而在玉器馆中我更进一步发现,真正产生震撼力的美不可言的艺术都产生于商周时代!过去每见到这类古代文物总不免肃然起敬,惊叹我中华民族之早慧,但是没有那样突出地感到早期艺术之不同于后代。也许要归功于”上博”的灯光精巧和陈列得法,使观众能尽情细细欣赏每一件陈列品,同时也就突出地觉察到时代的差异。在那里。处于20世纪末的我特别为公元前20世纪的艺术家(那时有这称号么7)的那种永不可再的纯真、朴实而又充满想象力的艺术激情所震动。与方今由西方传人的那种故作粗拙以示返璞的风格不同,那是在工艺上也相当精致的。后世艺术家提倡师法造化,我想那时的人就生活其中,与大自然浑然一体,那种本能的感受自非今人可比。到汉以后,特别是东汉以后,就渐趋雕琢、繁琐,离自然越来越远,到清朝的叠床架屋刻意雕琢就匠气十足了。这里的区别在于创作的动力是自发的创作欲还是为满足别人的需要,即使不是面向广大的市场也是为了取悦宫廷贵族。这是指手工艺品。至于书法绘画,一直到近古多半还是文人自娱之作,既不是为出售谋生,也不是为献给王侯,所以情况又有’所不同。这里不是要讨论艺术史,我也没有这个资格。我要说的只是在”上博”,特别是玉器馆的感受。这感受与《廊桥》中金凯的议论和追求是–致的。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过,中国这样一部辉煌的文学史(不包括现当代),特别是诗词部分,大多是读书人官场失意的业余之作,而且决不是卖文为生的,才见真性情。罗伯特,金凯没有中国士大夫那样的条件,他为追求自己的创作自由,把生活降到贫困线以下,最后潦倒以终。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也只能如此。
另一个问题是科技高度发达是否会,或者已经造成人的异化和退化。一切用机器人、电脑来做。人将不入。不但失去了个性、激情和艺术创造力,而且体魄弱化,智力也被扭曲、退化。可能有极少数的天才不断发明出各种代替人力、人脑的新玩意儿,而操作这些玩意儿的绝大多数芸芸众生所需要的智力却越来越简单、低下。”傻瓜”照相机之命名——十分说明问题。就是那少数发明者的智慧也日益狭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跟着一个大轮子转,越转越快,身不由己。沿着命定的轨道不断发明创新本身就是目的,对人类是祸是福或者来不及想,或者想也无法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百代先哲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深透的智慧和拥抱自然的博大胸怀还能再有吗?今世能出现盖茨,但还会产生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以及中国的先秦诸子吗?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生产力和人的道德智慧都高度发达,因此人只需要花很少的时间谋生而有充分的自由和时间来随心所欲地从事艺术创造。也许目前这个阶段是人类通向那个美好境界所必经的炼狱。但愿在这过程中人没有异化成非人,人类以及地球上其他族类的生存条件没有被人类自己破坏掉。当然这种杞人优天不论是否有根据都是无能为力的。人类还是会争先恐后地不断发明征服自然和征服自己的手段,跟着那个大轮子转。像《红舞鞋》里的舞人一样一直转下去,无法停下来。不管儿童是多么纯真可爱,童年是多么值得留恋,人总是要长大乃至衰老,这是无法抗拒的。因此金凯这样的典型只能是”正在消失的物种”。
书中的爱情故事如果单从弗朗西丝卡的角度看,不算新鲜:一个嫁到边远小镇本性有点浪漫气质的少妇,丈夫善良而不解风情,生活平静而乏味,因某种机遇被激发起了潜藏的激情,圆了少女时代的梦。与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辛格莱·刘易斯的《大街》等等异曲同工。但是从罗伯特,金凯的角度就有其独特之处,是与上述的思路相一致的。那是一种摆脱一切世俗观念,还原到人的最初的本性,纯而又纯,甚至带有原始野性的激情。天上人间只此一遭,如宇宙中两颗粒子相撞,如果失之交臂,就亿万斯年永不再遇。作者调动了一切想象力塑造出这样一个”最后的牛仔”,与这高度组织化的市场社会格格不入,处处要反其道而行,包括对爱情。这样一种爱情注定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即使撇开弗朗西丝卡的家庭责任感不谈,能够想象她跟金凯私奔,然后两个人一起过日子白头偕老么?那金凯还成其为金凯么?这就像林黛玉与贾宝玉终成眷属,子孙满堂一样无法想象。每个故事有它自己的意境和规律,甚至不以作者的意志为转移。
我想如果这本小书有一定的魅力的话,就在于作者以独特的手法通过金凯其人表达了对现代社会的逆反心理和一种追求归真返璞的情怀。我能理解为什么这本书在美国畅销;但是此书对中国读者的吸引力究竟何在,我还是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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