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20日蒙古宣布独立。

1945年2月苏、美、英3国首脑雅尔塔会议规定: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同年8月14日,中国国民党政府同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附件规定:苏联将尊重外蒙古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中国国民党政府则声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独立。

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表示: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条约。但中苏后来发表公告称:“1945年8月14日中苏签订的条约约定均已失去效力,但双方政府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地位已因1945年的公民投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与其建立外交关系而获得了充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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