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山宏为日经中文网撰稿:中国迎来了新一届领导层。民众对新领导人的期待也在增高。人们期望新领导人能惩处腐败的官员,打击特权阶级,提高普通百姓的生活水平。改革派认为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推进“政治改革”和“民主化”。甚至有激进的人士主张当务之急是推进实现“选举”、“保障言论自由”和“保障人权”这三大任务的改革。笔者并不反对这些看法。不过我认为仅仅推进重大的政治改革未必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正如习主席所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果然出现了这种局面”,看到最近的埃及局势,笔者禁不住产生了这样的感想。在被称为“阿拉伯之春”的民主化运动的推动下,多年来掌握埃及权力的穆巴拉克于去年崩溃。今年埃及实行了普通民众进行投票的选举,最终穆斯林兄弟会的穆尔西当选总统。表面上看,穆尔西总统将削弱不愿放弃权力的军方势力,推进民主化。但是,为了巩固权力基础,穆尔西总统竟然要颁布旨在加强总统权限的宪法。民众认为此举是在恢复独裁,因此举行了反对穆尔西总统的大规模示威游行。埃及距离真正的民主化似乎仍然任重而道远。
话题回到中国。在中国各地,地方官员在工程项目上的贪污问题正引发关注。全国各地的地方政府在不断征用普通居民的住房,然后利用得到的土地建造新的住房和道路。利用这些住房和道路,不少地方领导赚到了大量金钱,但被迫放弃自己住房的民众却只能得到很少的补偿。愤怒的民众会选择与地方政府进行对抗。这样的骚乱在中国各地时有发生。很多人认为要防止这种事态的发生,“民主化”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如果通过选举来选村长和市长,政治家的贪污是否会根除?如果言论自由得到保障的媒体监督政治家,腐败是否会销声匿迹?如果对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改革,特权人群是否会消失不见?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即便在民主主义国家美国和日本,政治家的贪污和企业经营者的恶行也是每天都在发生。要消除腐败和社会弊端,仅仅依靠选举和言论自由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消除产生社会弊端的土壤,必须始终坚持“民主程序”。
什么是“民主程序”?下面以地方政府的开发项目为例做个具体说明。地方政府最初必须做的事情是举行会议向民众说明项目的情况。政府有必要向民众讲清推进开发项目需要花费多少资金、将来能够获得多大收益。此外,还必须详细说明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等问题。在会议上,民众可能会提出各种意见,而且可能分为赞成派和反对派,结果让讨论无法迅速统一。
有时还必须事先确定讨论的时间是1年还是2年,必须确定最终如何汇总大家的意见。是半数以上民众赞成即可?还是需要3分之2以上民众赞成?在评估迁走的居民应该获得的补偿金额时,还需要保证公平性,也就是说应该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人士等来评估居民住房的价格,建立合理的机制,支付合理的拆迁补偿。即便如此,也应该允许心存不满的民众在咨询律师等人士后与政府进行交涉。
在开发项目实际启动后,则需要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组织来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此外,还必须有专门的会计师等人士来检查政府使用的资金和工程现场,调查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和浪费。同时还应该建立一种机制,如果发现存在舞弊行为,必须暂停或改变项目建设。在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对立非常严重、无法调和时,需要交由法院作出裁决。民众组成原告团,被告政府和原告团双方的律师在法庭上激烈交锋,并最终得出结论。
如果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坚持“民主程序”,舞弊行为将得到遏制。在一段时间内,曾有企业经营者和官员借民营化之名违法低价获取国有资产,进而大赚特赚,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严重问题。为了消除这一问题,仍然必须由会计师合理估算企业的资产,然后给出能让任何人都认可的价格。此外,还需要监督这种评估的独立组织。如果是有限责任企业,则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向股东说明情况并征得股东的赞成。同时,还需要建立专门查处与企业和金融有关的舞弊行为的司法机构。
来源:日经中文网 自曲新闻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