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虎庙
21日当天,从全国多个地方赶来西安的23名律师齐聚西安长安区兴教寺,在古寺大和尚宽池和南的主持下举行了为雅安震灾亡灵超度,为雅安民众祈福的盛大法会。
此前这件事发自网端,发自律师伍雷(李金星),详细情况我暂不明,却知道后来参与其间的都是些勇担风险,不惧艰难的人儿。可惜了我在新浪的微博19日被封,竟全然不知此事。
21日当天直到晨起时分,我方得知消息,遂立马赴长安,正好赶上为雅安民众祈福法会诵经开始。
律师们原本是为兴教寺“拆改”风波而聚。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我的对于此次政府行为的观察定位:之所以说是“拆改”,全在于传说中的“强拆”尚未见行动。也就是说还没有发生,那么定论“强拆”嫌早。指说强拆,岂不授人以柄。而政府方恰恰就在是与不是,拆与不拆,似拆非拆,佯装拆建上玩着太极推拿。凭经验,但凡火气点燃,民众稍有性烈,那便是拿下你的大好时机。因此我说是“拆”和“改”,这并不影响律师们和民众们对事件制造方的质疑。
这里可和华山申遗做个比较。
华山申遗屡申屡败,何故?正是也为了一个“新建筑”。当年世遗组织派员来陕考察,恰是为了华山上刚刚建起登山索道,因此破坏了华山申遗的最大亮点之一,即“自古华山一条路”以及华山的奇峰险峻。申遗组织要求拆掉索道方可考虑。这件事情叫向来文盲的地方政府好个恼火。就有某官员扬言“不要听他们的,也不要迷信专家说的。要都听了他们的社会就不发展了。”果然他们继与新加坡三特企业联合投资8980万元修建了华山登山索道后,申遗不成,又顶着国内众多学者强烈反对横空出世了第二条登山索道(在建)。
华山的事情这里不多说,只说为什么同样是面临申遗,同样是面临申遗规则中的“原貌不被破坏”原则,对于华山申遗和兴教寺申遗(实际上是“丝绸之路申遗”项目其环节之一),官方却持有截然相反的见解?即面对世遗意见,华山坚持不拆,而兴教寺则被纳入了拆改计划。
提出这个质疑,我自己尚且不能解释,相信大家会有思考。我这里只说眼下针对兴教寺的说辞政府就多了点心眼。君不见央视方面的评论,他们恰恰逮着了“1990年后的新建建筑”不放。而对民众的质疑大肆攻其“不知规则”。
纵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全文并没有直接说明。或许在“解释”或是“细则”里会有。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对这些没有见到的东西忽略不计。方法只有一个,即维权诉求的定位必须纠正。这一点其实也在许多兴教寺兴趣团的成员个人见解里听到。他们认为“兴教寺所谓的新建建筑,是与原建筑物浑然一体,是历史的延续而非‘无序填塞’”,最典型的说法是自于北京嘉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覃华,他说:“佛、法、僧应是三位一体,如果说我们只留下这里的佛而赶走了这里的僧侣,那么显然是抽走了这里的灵魂和这里的护法者。”
我是赞成覃华的观点的。让我们试想,在现有申遗三个物件旁仅保留个别的不拆,而将三藏殿改做“陈列室”;“闻慧楼”亦可不拆,改作展览馆用于工作人员的休息办公场所。那么在兴教寺里还能看到什么东西是可以够得上是生动的呢?把一处千年来基本香火不断的因僧而活泛的宗教场所活生生给扼杀,成了不啻为出土文物一样的秦砖汉瓦,那么又何谈是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呢?难道世遗组织就只是收买死魂灵的掮客,是以贩卖各国濒临灭绝的文化遗产来积累自己保护基金的商人吗?
联合国世遗组织颁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相信是可以例外或者灵活考虑的,因为兴教寺的建设恰恰证明了它的发展和良好保护,世遗之所以要审核收纳其,只能是为更妥保护和防止战争、自然侵蚀等破坏。如果不是以上,那么这个申遗宁可不为之。这也是更多在央视和官方看起来“不懂”的普通市民的想法。
另外我注意到《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第12条为“未被列入第11条第2和4段提及的两个目录的属于文化或自然遗产的财产,决非意味着在列入这些目录的目的之外的其他领域不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我想,鉴于目前国内关于兴教寺申遗拆改的争议难分伯仲,第12条恰好提供了一个最佳选择,即“搁置”不论,待机而行。但倘若此事中有居心叵测的商人或者是试图借商人之力来建树自己政绩者,那您就免了吧,少操这心,中国百姓喜欢的东西你不可轻视,否则就是自讨没趣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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