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浙江媒体《都市快报》消息称,5月15日原任永康市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吕子江被控受贿案开庭,当事人称“纪委和检察院指使不明身份社会人员,用电警棍把我电晕,强行对我鸡奸!持续了三次!”不过因受贿罪、犯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吕子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报道称,庭审期间,吕子江在庭上翻供,并称遭到不明人士三次鸡奸,“为拿到他们想要的所谓证据,纪委、检察院、反恐武警一口气打了我2000多个耳光!他们还持续6天把我捆绑在床上,对我拳打脚踢,我可以脱掉衣服当场检验!”吕子江声泪俱下,“我绝食170多天,不是为了死,而是为了活着。”
不过永康市检察院纪检部门负责人说,“吕子江在庭上说,我们将他捆绑在床上。事实是他因为绝食不肯吃饭,人已经很虚弱,我们安排他在医院治疗,他极其不配合治疗,经常把营养液和静脉输液管拔掉,有时一天拔掉几次,还对办案人员喷吐唾沫,进行辱骂。院方为了其输液治疗和健康考虑,采取病人专用的护腕方式相对固定治疗,并不是像他说的把他捆绑在床上。治疗期间,办案人员轮流为他端屎端尿。有些年轻干警连对父母都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像他说的鸡奸、扇巴掌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报道称,吕子江在买房卖房的活动中共收受贿赂105万元;2008年至2011年,5次将自己与家人外出旅游的费用以公务出差、联系工作等名义报销,共贪污公款61262元;非法持枪和3000多发子弹。
今年6月4日,吕子江二审被金华市中级法院判刑有期徒刑十六年,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0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人民币61262元,予以追缴,返还永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F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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