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中國省長 拆了服貿協議的台
◎ 葉昱呈
經濟部表示,「服貿協議」訂有國內產業受損協商機制,一旦發現有不公平競爭現象,會要求中資撤資。問題是,以馬政府過去「遇到中國即轉彎」的作為,要如何讓業者相信協商機制能夠落實?
以陸委會執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例,二○一二年,中國福建省長蘇樹林來台,連開「平潭綜合實驗區」與「古雷台灣石化產業園區」等兩場產業特區推介會;湖北省長王國生來台,參加「台灣湖北周」活動時,在會場散發「二○一二湖北省重點招商項目」的廣告文宣,二者皆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招商行為,且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陸委會只是事前虛張聲勢的強烈警告中國官員不得招商,事後遭到質疑有招商行為,又將責任推給主管機關,最後不了了之,讓法律形同虛設。
由上述事件觀之,不禁令人質疑「服貿協議」的大門打開後,馬政府有能力顧厝?試問國內產業如發生受損,要如何認定中資有不公平競爭行為?當雙方發生爭議,協商破局時,又該如何解決?如何要求中資撤資?皆不無疑問,經濟部實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給國內業者一個合理交代!
(作者為公務員,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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