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并未出现官方一度担心的“大闹法庭”,表现平静。
济南中院周四(22日)就薄熙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公审,在上午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薄熙来分三次收受商人唐肖林的钱款进行质证。
在这部分庭审中,薄熙来间接谈到中央纪委对他的审查。
薄熙来2012年3月东窗事发从公众视野中消失后,18个月来被拘押接受调查,期间传闻很多。
路透社曾报道,薄熙来在被关押期间一度蓄胡、甚至绝食抵抗,不予合作。真实情况,无法证实。
在周四的庭审中,根据济南中院发表的庭审微博,薄熙来否认唐肖林给他三次送钱,他说:“对唐肖林三次给我送钱的事情,我曾经在中纪委对我审查期间我违心的承认过这个事情,就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的情节,脑中一片空白。”
薄熙来随后说:“对唐肖林问题,7月26日在中央纪委审查我的期间我写的笔录,的确有这回事。庭前会议上我已经把情况都陈述了,理由:一是对我不正当的压力的情况下写的。第二是有明确的诱导因素。”
薄熙来还谈到“认罪”的“大环境”。他说:“当时,我考虑到大势所趋,无可挽回。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表示拿两个大单,一个是唐肖林和一个是徐明。”
薄熙来接着谈到专案组对他的调查和他的处境。
“中纪委对我审查阶段,专案组多数人是文明理性的,给我吃住挺好,伙食不错,有医疗保障,多数同志文明礼貌,但这种情况并不排除刚才我所说精神的压力,这些精神压力都是客观存在的。”
“我自书或者笔录中,我不是一个完人,也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愿意为此承担责任,但我有罪无罪的基本事实我是要说的。”
“刚才公诉人说我推翻了原来的指控我认为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即使在去年我还在接受审查时,对徐明和唐肖林的事,我觉得专案组要把它上升到法律高度时,我当时就已向相关人员表示过不同意,公诉人刚才当庭说我翻供,我认为是不客观的。”
薄熙来此番话揭开了他“翻供”的辩护,进而对下午庭审的有关收受徐明2000多万元钱款予以否认。
虽然薄并未出现官方一度担心的“大闹法庭”,表现平静,但他为自己的极力辩护,也出乎一些媒体的预料。
(撰写:高毅/责编: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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