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复榘简历”中的关键词

   韩复榘是令我疑惑的一位历史人物,一些颇具笑点的笑话和不战而退的污点让其“臭名昭著”,但是在民国乱世,这样一个形象的将领怎能坐拥一方,崛起于江湖之上?

   2011年4月27日,我揣着好奇和不解在北京见到了韩复榘的次子韩子华先生(1923~2013)。此时,他虽已88岁高龄,但依然坐立挺直,面含微笑,声音洪亮,对与乃父的人生交集侃侃而谈,记忆犹新。作为唯一健在的韩复榘之子,他虽然只与父亲相处至15周岁,但生活细节和人物交集居然经历颇多。

   2011年5月15日,北京万安公墓,韩复榘的后人们聚集至此,这天他们举行仪式为韩复榘墓换上了新的墓碑。我也受邀来到现场,吸引我目光的是墓旁的“韩复榘简历”,内容让我大吃一惊:

   韩复榘,字向方,河北省霸州人。7岁入塾读书,20岁投笔从戎。在辛亥革命中,曾参加滦州新军起义,此后历经讨袁(世凯)、驱张(勋)、倒曹(锟)诸役。北伐战争时期任第二集团军第三方面军总指挥,连战连捷,首占北京,始有“飞将军”之誉。38岁任河南省主席,40岁调任山东省主席,41岁授二级上将衔。七七事变后,任第五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三集团军总司令,在鲁省英勇抗击日寇,所部伤亡过半。1938年1月,因国民党内部派系斗争,被蒋介石谋杀于武汉,享年47岁。

   “投笔从戎”、“飞将军”、“英勇抗击日寇”、“因国民党内部派系斗争”、“谋杀”……在这个韩复榘后人达成集体共识的简历里,这些关键词足以激发非议,但其后人依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写下了这些内容。

   这是为什么?

   “用治军的办法执政”

   1930年9月韩复榘主政山东后,很快改组了省政府,提出“澄清吏治”、“根本清乡”、“严禁毒品”、“普及教育”四项施政计划,称吏治要“务使人各清勤,事无拖沓”、清乡要“除暴安良”、禁毒要“密查严搜,有犯必获,依法惩治,期速肃清,以挽政风,而救民命”等。(《韩复榘公布治鲁纲领》,《中央日报》1930年9月19日)

   在主鲁期间,韩复榘对教育颇为重视。他制订了《山东省各县强迫儿童入学办法》,将初小人数从1929年的50余万增加到1933年的100余万。

   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设立国立青岛大学,次年改名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名为国立,其实大部分经费由山东省库支付。以韩复榘为首的山东省政府大力支持该校的创办。他还增设了许多完全中学、一所医学专科学校、八所乡村师范和四所职业学校。

   同时,韩大力支持并推行了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计划。他说:“中国紊乱至此,非从农村整理入手不可。余个人对此迷信甚深。”(《山东民国日报》,1934年3月1日)

   “父亲对梁漱溟非常尊重,当面称之为‘梁先生’。凡梁漱溟所提建议,父亲大多采纳。”起初,韩复榘划出邹平、菏泽、济宁3个县为乡村建设实验区,以后扩展到菏泽、济宁两个专区共19个县,所有专员、县长和保安司令都由“乡建”派人士担任。乡村建设研究院掌握了地方军政大权,时人称其为“第二省政府”。但是,韩复榘对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计划起到主观支持但客观破坏的作用,梁由韩延请到济南工作,但韩抗战期间在撤退正规军的同时,也下令正在抵抗的民兵进入河南。“看到自己的子弟和武装都被夺走,而这些正规军在日本面前不战而退,农民们感到自己被乡建工作者欺骗了。在一些地区,愤怒的百姓杀掉了乡村干部和学校校长并烧毁了学校”。此后,“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曾暗杀过梁漱溟留下来的信徒”。〔(美)艾恺:《最后的儒家:梁漱溟与中国现代化的两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年版〕

   “有人在电视上说,我父亲刮地皮,金条装了一火车。这怎么可能呢?金条装了一火车,那是多少钱呢?”在韩子华的记忆里,“我们小时候穿新裤子,膝盖部位要预先打上补丁,以防磨破;布鞋前面,全部都是皮包头。”事实上,韩复榘还是在极力营造自己的清廉形象,如不准亲属在山东任职。“我二伯伯曾经担任过青岛市牛照局长。这是青岛市长沈鸿烈看我父亲的面子私下让他当的。父亲知道这事情后,立刻让他辞了。”

   “军人出身的父亲用治军的办法执政,以带兵的手段管理公务员。父亲整肃吏治,首先从改变公务员形象开始,要求山东公务员的服装必须像军人一样简约朴素,整齐划一。

   为严肃公务员风纪,山东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如县长以下公务员出入不准乘坐汽车或人力车;同僚之间不准称“老爷”、“大人”,要称官职或“先生”;不准“浮华”、“侈丽”,要崇尚节俭;不准年关节间馈送礼品;不准机关举行娱乐宴会;不准冶游饮宴;不准挟妓观戏或挟妓侑酒;不准在大街上边走路边吸烟;不准公务员家属佩戴贵重饰品;贪污500元以上即枪毙等。但是, 实际上山东同其他国统区并无本质区别,官员贪腐成风。在军队里, 他的师长、旅长等大小军阀竞相营私舞弊。韩复榘无奈地表示:“无奇不有,百恶具备;贪污、苟且……骄奢淫逸, 充满了整个社会。”(《山东省政府公报》第349 期,1935年8 月25日)

   “韩复榘断案”

   “父亲管理极其严格,以致人们都说父亲爱杀人。”这其中饱受诟病的就是“韩复榘断案”。

   一次,山东省政府参议沙月波派一个名叫小道的听差去省府送信,正值韩复榘在审问土匪,出于好奇,便站在一边看热闹。审判结束后,执法队误将小道及被判处死刑的土匪一并拖到八号汽车上,准备拉去枪毙。小道连声喊叫:“我是送信的!”

   韩复榘说:“送信的也不是好东西,也该枪毙。”原来他误认为小道是给土匪送信的。事后,沙月波带着小道的母亲去见韩复榘,问及小道被杀之事。韩复榘笑道:“现在他是小盗(道),将来就是大盗。”不过,1936年,在第三路军军法处任职的王慰农与沙月波同车由北平前往保定,王慰农问及此事真伪,沙月波予以否认。(参见韩宗《韩复榘与西北军》,团结出版社2012年版)

   也有过这样一个案例:有个妇女,已被判处枪决,她5岁的儿子抱住韩复榘的双腿大哭大闹,韩复榘只好将这名妇女释放了。(王慰农《韩复榘统治下的济南见闻》,载《文史资料选辑》第18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

   对父亲的“人治”审案不乏草菅人命,韩子华没有否认。“刚去山东的时候,父亲什么案子都审。父亲是穷苦人出身,觉得老百姓太可怜,他要像包公那样当一个清官,替天行道,为民做主。在他那里,老百姓和当官的打官司,当官的占不了便宜。他判案判得最重的两种人,就是土匪和吸毒贩毒的人。起先,他审讯的范围仅限于盗匪一类案件,到了后来,便发展到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民事纠纷等无所不包。他什么案子都审,法院就不干了:案子你都审了,还要法院干什么?”

   韩复榘每年有三分之一时间到各县视察,经常亲自接案问案。他审理案件一般先听军法官念案由,然后三言两语即断一个案子,如以“打一百棍,罚苦刑两月”定案。这终究是一言堂的人治,难免主观武断。国民政府司法部出面干涉,审了一年多民事案子的韩复榘从此不审了。

   但有三种案子,韩复榘还是要亲自审理:一是土匪案,当时山东土匪猖獗,匪患为全国之最,经韩复榘的严刑峻法,山东治安大好。二是贩毒案,那时只要卖大烟一律枪毙,无论数量大小。“对于抽大烟的人,父亲采取的是第一次抓着打一顿,第二次还是打一顿,第三次就枪毙,事不过三。贩毒的人抓住了,直接枪毙。有很多日本人贩毒,也被枪毙了”。三是贪官污吏案,韩复榘建立了高级侦探队。“这些侦探定期写密报,直接送到父亲那儿,贪污受贿的公安局长、县长常常被监禁或枪毙”。张守仁是韩复榘夫人高艺珍的干儿子,曾担任济南市公安局西南乡公安分局长,但此人在家里私立公堂,专门审问有关毒品的案件,罚钱私没,没收了毒品不向总局呈缴。后有人向韩复榘告发,韩复榘派人调查张的种种恶迹,均属实,坚决命令枪决张守仁。(闫润田《一个便衣外卫的回忆》,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山东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汇编《一代枭雄韩复榘》,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

   韩复榘办案速审速决,他对案子的处理,一是枪决,二是释放,判刑的很少。既没有判词,也不大重视人证物证,一经判决,马上执行。

   韩宗喆认为祖父不是审案而是判案:“审案其实都是军法处的事情,他们审过了,韩来判案。军法处报告案情,由韩做决定怎么判。韩跟冯玉祥的时候,西北军里有一个习惯,到一个地方,先去看监狱,发现监狱非常黑暗,如同人间地狱,韩对此印象非常深,就想将来做地方官时,一定好好解决监狱及司法问题。那个时候官员没有法治观念,全靠人治。地方官审案在当时也非常普遍,地方官审案甚至还被认为是亲民的表现。韩很热衷这件事情。”

   韩复榘断案主观武断,感情用事,三言两语,粗枝大叶,从现代法治角度看显然是非常荒唐的,冤假错案肯定会有。韩子华说:“愿以韩复榘后人的身份,向韩复榘主鲁期间受到不公正处置、受到伤害的人及其后裔,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犯上”、不贪

   西北军人都知道:韩复榘胆大包天。有人说:在韩复榘的字典里,没有“怕”字。韩子华说:

   父亲当年发动“甘棠东进”,率领一万子弟兵,胆敢与十几万西撤的大军背道而驰,擦肩而过,令人瞠目。当冯玉祥雄踞北国,如日中天时,父亲敢于离他而去;中原大战结束,西北军土崩瓦解,冯玉祥走投无路,父亲把他恭迎到泰山,完全不考虑蒋介石的感受。石友三被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正、副总司令联手打垮、通缉,只有父亲不怕结怨蒋介石、张学良,把落魄的石友三藏进山东省政府。七七事变后,当时备受官方与民间误解的张自忠逃离日本人控制的北平,首先想到的是去济南,而不是别的地方。因为他最了解父亲的性格。

   父亲桀骜不驯,率性自由,从不轻易服从,对绝大多数国人早已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人身依附关系,有一种本能的抗拒。难怪西北军人都说:韩复榘有“犯上”的毛病。

   傅瑞瑗于1980年代说过这样的话:“韩先生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受一点气,不能忍,太容易冲动,‘小不忍,则乱大谋’,最终落一个悲剧的结局。”

   父亲的座右铭是“不怕死,不爱钱”,应该说基本上做到了。父亲的个人收入究竟有多少呢?这是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据何思源(担任过山东省政府主席,一直位居山东省最高权力中心。他不是前西北军人,不是父亲的亲信,而是蒋介石派到山东的人)说,他对韩复榘在军费方面的收入不了解,但韩复榘多次说过:“我不喝兵血!”就其行事看,是可信的。在省款方面,何思源是知道的:韩复榘每月薪俸675元,特别办公费1000元,特别开支费20000元,这些都是在预算以内。特别开支费包括支付顾问、参议的薪水、车马费以及馈赠、应酬等开支。另外如冯玉祥带一营卫兵在泰山居住两三年,亦由此款供给。

   父亲不置房产、地产,这在当时的军政官员中也算是另类。那个时代的人一旦有了钱,首先想到的就是买房子置地。父亲在河南、山东当省主席,一直住公房,母亲劝买房,父亲说:“有我在,不买房也有房住。我不在了,买了房也是人家的。”

父亲生前曾有三处房产;一处在北平,是张学良送的;一处在青岛,是沈鸿烈送的;一处在南京,人称“韩公馆”,只有这处房产是他出于政治上的原因,(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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