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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号,残障人士李阳控告广州市残联和财政局拒绝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明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庭审持续半小时,将择期宣判。李阳表示,即使败诉,也会继续上诉。评论称,案件将推动中国残疾人权益的维护。

广州市残联和财政局拒绝公开14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支出明细,被残障人士李阳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告上法庭。在一审诉讼请求被驳回的情况下,去年11月26日,李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隔近半年,周二下午两点十五分,案件开庭审理。

当日下午,庭审结束不久,有听力障碍的李阳带着助听器接受了本台记者的访问。

他介绍:“一审较长,二审30分钟左右就结束了。”

记者:“庭审情况怎么样呢?”

李阳:“当场没判,法院说择期判。”

李阳的几个朋友和几位关心案件的人士旁听了庭审。

他的代理律师葛永喜告诉本台,二审主要以书面方式进行,因此历时较短。辩方的有力理据首先是广州市残联在一审时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提交答辩状。

双方主要争议包括:“我们主张的明细,他们认为是政府内部工作产生的,是不存在的信息。按照他们所谓的信息公开的科目是没有这个项目的。我们认为这个答复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政府机构所有的行为都应是公开透明的,而没有什么所谓内部操作,除非涉及国家机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李阳讲述了作为河南省新密市的一位乡村残障人士,前往广州发起诉讼的原因。

“主要是从广州先做起,要影响到全国。”

据悉,2013年8月27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二十次会议上,广州市人大预算工委主任欧阳知提交的社会保障资金调研报告称,“一方面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累计结余11.52亿元未花出,一方面是残疾人相关利益未得到保障”。

熟悉李阳和此案情况的残障人士黄锐表示,他认为广州市残联等部门拒绝公开数据的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能也涉及到一个内部的分配问题,包括税务和财政都可能会提取一部分作为工作经费。就是说他们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付出了劳动,可能需要分一部分。另外,它只能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残联对于这一块并不是非常专业,他们没有能力运转这么大一笔资金。我觉得应该是有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转用于非直接对于残疾人就业相关方面的时候,比如给残疾人一些福利或生活保障。”

葛永喜和李阳都觉得在现行体制下,二审胜诉的可能性低微。

李阳表示:“如果结果不理想的话,我还要去最高人民法院,我要死磕下去。因为他们知道能答复,为什么不答复?这是知法犯法。”

葛永喜说,此案的意义远远超出了胜负结果本身。

“残疾人本来就是社会最弱势的一个群体。如果专项的钱都不能用于保障这些残疾人的权益话,他们的权益根本就(无法保障),在社会其他的权益都会受到侵害。”

中国公益诉讼网曾推荐此案参评2013年十大公益诉讼。

该网评论:“数额巨大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被滥用,严重损害残障群体就业权利,残障社群李阳为弄清其收支明细而提起诉讼,引起众多残障人士关注。通过公益诉讼这一法律手段,维护了残障社群权利,提升残障社群的维权意识,促使国家加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规定的修改。”

(特约记者:江沛 责编:林迪/申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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