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敢言资深媒体人高瑜被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官方媒体并称她已认罪。她被刑拘引起外界强烈反响。她的支持者认为,因长期敢言并批评当局而被找借口入罪。有律师告诉本台,高瑜泄露的文件不应属“国家机密”,因此不构成犯罪。
北京资深媒体人高瑜上个月底在住家失踪。周四中国大陆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CCTV)和新华社报道指,高瑜于上个月24日被拘留,原因是涉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遭刑拘,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而央视的新闻节目中还播出了高瑜本人悔罪的画面,她表示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高瑜的脸部全程被马赛克遮掩,观众难以识别。
本台记者查实到,官方媒体报道中的秘密文件是,去年8月海外媒体《明镜月刊》发表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一文,网络间称之为《七不讲》,即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权利、共产党历史错误不要讲等等。当时高瑜获取到这份文件后,手工录入并发送给海外媒体。
而有消息指这一所谓的秘密文件早已不是秘密,去年湖南某地一位宣传部官员早在八月前就放上网,当时还被全国通报批评。而本台记者查询到有关“七不讲”的内容更是早在去年五月就被民间广泛热议。
高瑜的好友林先生周四向本台表示,抓捕高瑜是当局整肃她的借口:纯粹是一种借口,高瑜在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时,很高调的谈到“六四”,直接向习近平喊话,希望他向他父亲(习仲勋)学习。他父亲当年就是因为反对(镇压)“六四”而被请出去。所以泄露国家机密就是一个借口。这样说,习近平是绝对不能够得罪的,看起来非常小气狭隘。我看高瑜的情况非常不乐观,我把话放在这里,高瑜大姐很可能面临着再次判刑,可能是依照泄露国家机密罪最低下限判刑。
高瑜今年70岁,曾在中国新闻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同年6月3日被捕。1990年8月28日获释。而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经过秘密审理,1994年11月9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9年2月15日,她被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
上海律师张雪忠周四上午在微博撰文,质疑当局对高瑜的指控,他表示假若高瑜因公布去年的“9号文件”,将不构成犯罪。他质疑政党文件不应当视为国家秘密,党员没有保密的义务,公民更是如此;此案涉及的文件也不属于《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范畴。
张雪忠周四下午向本台分析:现在还不了解案件的实情,但是根据外界的推测,她只是公开了一个政党的文件,这个并不构成犯罪,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个信息是属于国家机密。如果外界说法是这样,那高瑜公开的“9号文件”不是国家机密。
曾被中共指控间谍并入罪的香港媒体人程翔向法国广播电台表示,高瑜获得文件并进行披露是记者的本职工作。还称文件“事关公众利益,披露是应该的,岂何入之以罪!”
(特约记者:心语 / 责编:林迪;申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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