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7月17日电】日本那霸地方检察厅日前对2012年8月登上尖阁诸岛鱼钓岛(中国称钓鱼岛)的香港“保钓”人士等14人再次作出暂缓起诉的处分。去年7月那霸地检作出该处分后,那霸检察审查会认为检方“不予起诉的处分不当”。

  考虑到上述14人登上鱼钓岛的时间非常短且已被强制遣送回国,检方决定不予起诉。检察审查会是由国民选出的检察审查员审查检察官不起诉处分合理与否的机构。

  上述14人于2012年8月15日被冲绳县警方及第1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那霸)以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非法入境和非法登陆)的嫌疑当场逮捕,但并未被移送检方,而是强制遣返。此后,那霸地检曾接到检举,但于去年7月决定暂缓起诉。那霸检察审查会今年1月认定检方不予起诉的处分不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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