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報報導,梁振英12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作以上表示。
被問到是否決定9月28日施放87枚催淚彈,梁振英表示,這是警方現場指揮官決定。他了解當時若不驅散民眾,可能會引發衝突,導致民眾互相踐踏,造成嚴重傷害。
媒體追問梁振英是否有「叫停施放催淚彈」,而警方做法是否激化市民上街?梁振英說,不應干預現場警察執法,強調這並非政治決定,而是警方的行動決定。
媒體再詢問他本人或警方會否就施放催淚彈道歉?梁振英說,不應以政府首長身份介入警方當時的行動,強調警方是根據專業守則處理示威。
媒體再追問警方有無做錯時,梁振英說,警方施放催彈煙前,防線已受到衝撞。
梁振英也形容占領行動是一場「失控」的群眾運動,發起人之前想得很理想,事實說明群眾運動「易發難收」,現時已經沒人能夠主導運動的發展方向與步伐。
香港明報報導,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12日在記者會上被問到梁振英是否有參與施放催淚彈決定時說,行動是由在場指揮官分析現場情況後作出的決定。
許鎮德說,施放催淚彈的行動,是為了與示威者保持安全距離。
現場媒體詢問是否認為梁振英把責任推卸給警方,許鎮德表示,警隊是專業執法部門,根據法律辦事,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執行職務。
不過,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認為,梁振英表示與放催淚彈無關,是想劃清界線,把責任推在前線警務人員及指揮官身上。
他說,特首自己未能處理政改問題,要負上最大責任,而個別示威者有時態度不好,前線警員已有很大壓力,現在梁振英尚要把責任推給前線人員,實非特首應有的本份。10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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