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3日電)中共黨媒今天刊登大陸多位憲法專家學者的看法稱,4日是大陸首個「國家憲法日」,應有七種形式強調依憲執政。但有大陸網友回應說,既然要依憲,那憲法保障的言論、集會等自由呢?

在中共總書記、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依法治國,並在中共第18屆中央委員會第4次全體會議(四中全會)上予以確認後,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1月1日通過訂定每年12月4日為大陸的「國家憲法日」。

中共黨媒人民網報導,在大陸首個「國家憲法日」上,許多專家認為,至少有七種形式組織憲法日活動:第一,向中小學生、社區居民宣講憲法知識;第二,組織公務人員向憲法宣誓。

第三,開展報告會、座談會等活動;第四,憲法知識競賽;第五,憲法徵文;第六,通報違憲違法案件;第七,電視台或網路組織晚會等憲法有關文藝活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韓大元說,由於中共18屆四中全會強調依憲執政,強調憲法權威,國家憲法日舉辦像憲法宣誓等活動,將有力提高公務員忠於憲法的精神,讓遵守憲法成為全社會的守則,讓憲法走進老百姓的生活。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馬懷德則認為,憲法日除宣講、宣誓等活動外,還應該在這一天披露違憲違法案件,這也是提升憲法觀念的重要途徑。

不過,一些大陸人權律師和維權網友則在境外的社交平台上諷刺說,「憲法日搞搞宣講會、文藝活動就是依憲行政了嗎?也太搞笑了吧。」

這些人並列舉大陸的憲法第5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35、36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和宗教的自由」,質疑為何不講講這些條文沒有「依憲執政」呢?10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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