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张鸣:红军长征之迷】“海陆丰苏区刚一开辟,十几天功夫,海丰一个县就有豪绅和其他反革命份子1,686人被杀,没有死的纷纷外逃……海陆丰的行刑大会,不仅喊口号,还吹着冲锋号,行刑者挥舞着钢刀……血腥可以唤起革命热情,只要杀戒一开,参加的人就都跟反革命有了血海深仇。

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而被迫进行长征,传统的党史归因于王明、博古的临时中央在政治和军事指挥方面犯了左倾错误。自延安时期到今天,尽管细节有所变化,但这一解释的基调却一以贯之。国外学者的话语形式和立场不同,但基本上沿袭了这一说法。

这种解释的核心,把失败的原因定位在军事战略战术的错误和领导人的教条主义倾向。就中共而言,这种说法所隐含的逻辑是,左倾错误来自苏联和共产国际,只有中共的独立自主,才能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只有毛才代表了中共的自主力量,才能挽救中国革命。显然,这种说法,实际上构成了延安整风以来中共党史解释学的核心部分,是毛泽西及其思想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合法性的主要来源。

然而,近年的相关研究已经证实,中X共党内其实并不存在着一个以王明为首的左倾集团;所谓左倾错误的某些基本做法,在毛泽西主政江西苏区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其中的肃反错误,所谓左倾领导人并不比毛泽西走得更远[1]。

事实上,这一时期红军之所以相继从主要的根据地撤出,进行逃跑式的“战略转移”,标志着中国苏维埃运动的失败。这个失败,实际上是中共这一时期革命与动员模式选择的必然结果,而其政治和军事策略的失误,在正宗的中共党史解释学里,被过份夸大了。

一 革命动员与土地革命模式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人上山做“山大王”,本是城市暴动和武装冒险失败之后无奈的选择。然而,中国当时前现代的经济、交通与通讯状况以及军阀割据的形势,给这种“农村道路”提供了空间。即便如此,在没有“革命形势”的情形下,要想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投入造反,依然是个难题,非有非常手段不能奏效。

 

在动员手段和形式的选择上,进入农村的共产党人,最初选择的是“烧X杀政策”,即把所到之处的富人杀光,所有的房屋烧光,先将农民这种小生产者变成赤贫,然后再驱使他们革命。在中共党史上,这种政策记在瞿秋白的账上,其实它带有非常明显的苏俄内战时期轻视农民的印记。这种做法迅速激起了农民对共产党人的反抗,所以,很快就被废置不用了。

以土地革命的方式进行革命动员,不仅具有历史上的延续性(跟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衔接),而且在“均田”的表达上,也有国民党政府所无法全然否认的合理性(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

但是,土地革命的实质,绝非共产党和农民之间在土地上出现给予和支持的交换。首先,农村的危机,未必在于土地占有的不均衡;其次,共产党给予土地,在农民看来,未必有合法性;其三,给予土地的好处,能否抵得上“造反”的危险,在农民看来肯定是个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其他的手段,即使分给了农民土地,农民也未必会跟着共产党走。

 

所以,所谓土地革命,在运作过程中,必然是“均贫富”的过程,或者说,对富人的剥夺过程,而这个过程,必然伴随过度的暴力。平分土地,往往变成了一种由头或借口。实际上,共产党人首要的目标是要动员农民起来跟他们革命,而非借革命来解决农村的土地问题,所以,动员才是土地革命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对于动员而言,均贫富式的剥夺和暴力的气氛,是绝对必要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在苏区土地革命的政策上,基本上不存在左右之分。各个红色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基本上都执行对地主(实际上是所有的富人)不给出路甚至肉体消灭的政策。在“分田地”的问题上,较早的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根本就没有提富人分地这回事,1930年的《土地法》提到,如果苏维埃审查批准,“豪绅地主及反动派的家属”,“得酌量分与田地”[2],但同一时期闽西特委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依然规定,反革命者及家属不分田[3]。

次年,这个土地法受到苏区中央局的批判,1931年底成为苏区正式法令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则明确规定,“被没收的旧土地所有者,不得有任何分配土地的权限”;“富农在被没收土地后,可以分得较坏的『劳动份地』”[4]。实际上,所谓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左倾政策,是苏区一以贯之的政策,即使个别地区不那么过份,也会在随后到来的纠正“右倾路线”的斗争中被“纠正”。

对于能够享有分配土地权利的农民,中共在具体做法上,也有文章可做,当时有两种分配意见,一种是按劳动力分配,一种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前一种意见主要考虑如果不按劳动力分配,在苏区就会造成“有力者无田耕,有田者无力耕”的现象,造成“经济恐慌”。而后一种意见则认为平分对动员有利。毛泽东主张后者,他认为,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平分,才能“夺取整个群众”,而“初起来的区域”尤其应该按人口平均分配[5]。

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也认为,虽然按劳动力分地可以增加生产,但目前“争取群众”“发动斗争是第一位”[6]。显然,分配土地仅仅是动员的手段。因此,在中共控制下不长的几年里,“土地分配了无数次”[7],地权频繁变动,其意不在给农民土地,而是为了动员之便。每分一次土地,都会打倒新的富农,还会增加农民对红军和苏维埃政权的依附感。

当然,仅仅分地达不到动员应有的深度,必须有暴力和暴力气氛。所以,对富人的肉体消灭,尤其是现场的流血,是必要的。海陆丰苏区刚一开辟,十几天功夫,海丰一个县就有豪绅和其他反革命份子1,686人被杀,没有死的纷纷外逃。

一时间,海丰、陆丰两县,逃到汕头和香港的达万人以上[8]。红四军南下,开辟新区,闽西地方党组织暴动响应,“开宗明义的工作便是缴枪杀土豪烧契三种”,“土白暴动三四天内杀了四五十人,而(龙)岩永(定)两县革委成立后,日日都有几十土豪反动份子被农民捆送到前来,致县政府临时监守所常有人满之患。统计(龙)岩、永(定)三县赤色区域中自斗争后到现在所杀土豪总在四五百人以上。现在赤色乡村中的土豪杀的杀,跑的跑,虽然不敢说完全肃清,然大部肃清是可以说的。”

[9]海陆丰根据地有“七杀令”,所有富人,都不能幸免[10]。湘赣苏区土地革命,将“十六岁以上卅岁以下豪绅家属的壮丁无论男女都杀掉了。”说是要把“有能力反革命的”预先除掉[11]。赣西南苏区,土地革命的时候,“农村的豪绅地主,简直没有生存的地步,捉的捉,杀的杀,逃跑的逃跑”[12]。没有被当场杀掉的富人家属,如果没有逃走的话,活命的可能也是没有的。川陕根据地的文件《粮食问题回答》中,就有这样的内容[13]:


问:地主豪绅的家属是否留点生活给他?

答:地主豪绅整穷人,不管穷人死活,现在苏维埃只是要穷人个个有吃有穿,地主豪绅家属集中起来在苏维埃监视之下做工开荒都行,不留一寸土地一口粮食给他们。

不仅如此,杀人的时候,往往要造成某种血腥恐怖的气氛,开大会公审,当众处决。海陆丰的行刑大会,不仅喊口号,还吹着冲锋号,行刑者挥舞着钢刀,“一刀一个,排头砍去,很爽利的头颅滚地”。甚至还有妇女组织的“粉枪团”,在几千人的大会上,用红缨枪“刺进宣布了死刑的反革命份子的咽喉、胸膛,鲜血四溅。”

[14]显然,血腥可以唤起革命热情,只要杀戒一开,参加的人就都跟反革命有了血海深仇。起初,“苏维埃政府要拨给两块大洋赏给施刑的赤卫队员,半个月后,不须要赏金,赤卫队员要杀一两个反革命份子雪恨。”[15]仇恨和仇杀就这样被点燃,然后升级扩散。

选择了“立场”的农民,跟另一部分人誓不两立,到了这般田地,动员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当然,很难估量跟着红军走的农民的真实想法。即使据中共自己人当时的考查,有的地方也有相当多的农民实际上是害怕红军,赣东北地区流行一句话:“莫惹红军,惹了遭瘟。”[16]

诚然,中共能够在农村发动革命,前提是近代以来,农村社会与经济的衰败与战乱和变革造成的乡村秩序紊乱。然而,即使存在这样的社会条件,想要在农村发动一场在一般农民看来属于造反的农民革命,并非易事。对于那些真正的庄稼汉来说,分财主的土地粮食和财物,虽然有一定的诱惑力,但顾虑依然很大。

所以,这里就用得着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说的“革命先锋”了,那些在乡里“踏烂皮鞋的,挟烂伞子的,打闲的,穿丝褂子的,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流氓无产者,很快在革命中起了冲锋陷阵的作用[17]。当时苏区的共产党人也承认,“在红军初到来时,一切情形不熟悉,最初起来的大部分是些富农流氓份子,真正的下层工农群众最初不敢起来,所以在过去的政权机关完全是被富农流氓把持”[18]。

其实,任何地方都不存在富农流氓这种“阶级成分”,之所以这么说,一是要强调“阶级观点”,二则很可能是那些流氓无产者通过革命,变成了富农(浮财捞得比较多)。由于土地革命本身并非意在土地,流氓无产者的先锋作用,使得运动在财产(主要是浮财)的剥夺和分配上的色彩更加浓厚。

以至于动员起来的农民,参加革命的动机,往往更在意财产的掠夺和再分配,导致苏区对外的“打土豪”一波接一波,内部反富农的斗争一浪接一浪。每当红军攻城拔寨之际,总有大批的农民挑着空担子,准备一旦城破,就进去发财[19]。

二 “打土豪”经济及其局限

这种急功近利的动员模式,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了苏区的“打土豪”经济。由于土地革命的首要目的在于动员,甚至为了动员而牺牲经济,而苏区为了生存,养活军队和政府,又必须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因此,一种畸形的经济模式应运而生,这就是“打土豪”经济,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二:对内是均贫富,采取不断革命的方式,削平苏区内部的冒尖者以取得资金财物;对外则通过不断扩张,或其他方式掠夺白区(国民党统治区)的富裕者(包括商户)

在整个苏维埃革命时期,后一种形式是主导性的;前者的发展,往往受到后者的影响和刺激。井冈山根据地创始人之一的红军叛将龚楚,回忆说红四军之所以南下赣南闽西,是由于“井冈山的附近地区已民穷财尽”,要想维持下去,必须占领较大的城市,解决补给问题[20]。当时的湘赣边区给中共中央的报告里,说得更明白,井冈山地区的残破,主要原因是红军的政策[21]:

因为红军经济的唯一来源,全靠打土豪,又因对土地革命政策的错误,连小资产阶级富农小商也在被打倒之列,又以大破坏之后,没有注意到建设问题,没有注意到经济恐慌的危机,以致造成乡村全部的破产,日益的崩溃。

然而红四军南下,开辟了大片新区之后,打土豪的方式依旧,形成了方法上的路径依赖,到红军和根据地发展到相当规模时依然如此。派驻中国的共产国际代表1930年在给执委会的报告里说到:(红军)军队的粮食和服装供给问题直到现在还都十分混乱。到目前为止这个问题在最好的部队里基本上是通过向城市资产阶级征收服装料、缝制费和资金及征用地主豪绅和高利贷者财产的办法来解决的。

报告人忧心忡忡地指出[22]:

随着红军数量的增加和在固定的地区建立根据地,这个问题就要求有新的解决办法(显然需要某种征税方法),同时它将成为军队和苏区农民相互关系中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显然,只要红军的扩张势头尚好,在根据地内部发展正常的经济模式来解决红军的补给问题,就不可能得到认真的对待。不仅红军补给依赖打土豪,就是各级苏维埃政府的经费,也要靠打土豪。1931年9月,欧阳钦关于江西苏维埃的报告中,承认“各级政府的经费仍然是过去所谓打土豪来的。”

[23]中共江西省委在1932年头四个月的工作总结中指出,江西苏区“财政的主要或者说唯一的来源是『打土豪』,而对于土地税商业税的征收,及发展苏区的经济政策是没有的”[24]。1932年红军攻下福建漳州,打土豪的战果达到了顶点,几乎所有店铺,包括著名华侨资本家陈嘉庚的店铺,其货物都被无偿征收[25]。左右江根据地,为了打开交通线,利于通商,

红七军第三营营长雷祝平以私人关系,电邀南宁、那坡打商人黄祖武(黄恒栈的老闾,经营百货及船航业)来百色商量,但他乘轮刚进入苏区到达果化,即为红七军政治部下令第一营逮捕,认为他是一个大资本家,那坡打的黄恒栈即行没收(据说有一个连长在黄恒栈拿了许多金条,发了洋财),还要罚款30,000元,用鸦片缴纳,始得释放[26]。

在“打土豪”的视野里,红军原有对民族资本和小商人的特殊政策,已经化为乌有,这对后来根据地的贸易,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应该说,在1929到1931年红军发展较为顺利的时期,由于大规模的军阀混战频仍和国民党政府对应失策,红色区域经过土地革命的深度动员,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对外扩张总的来说还比较顺利。

新开辟的红区,特别是中小城市,基本上满足了红军的补给需求。这种凯歌行进的扩张,也使得红军更加注重用扩张的方式,打土豪来解决自身的补给问题,轻视根据地内部的生产恢复和发展。在占据了相当大的区域(包括一些中等城市)之后,内部建设依然按照革命初期的动员模式惯性行进,不间断地肃反、反富农路线、反右倾,内部的整肃和革命一个接着一个。这样,原本就因地权动荡和缺乏生产激励的农村经济,更加雪上加霜。

农民为了避免冒尖,被人当富农来共产,普遍缺乏生产积极性,几乎没有人愿意多种地,只要自己家人够吃就行。各个根据地,都出现了大量田地抛荒的现象,愈是老苏区,抛荒田地愈多[27]。当时有的中共文件称之为“农民怠工”。有的则认为产生这种现象是由于侵犯中农乱打土豪的错误,“以及分田分得次数太多,使群众一般的走到安贫和不相信土地是否他自己的观念”[28]。

然而,到了1932年,国民党政权逐步敉平了各地军阀的反抗,稳定内部之后,红军的扩张势头就逐渐遭到遏制。苏区面临的围剿的军事压力,逐年增大,与之相伴的政治与经济封锁也日趋严厉。在这种情形下,“打土豪”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是,多年形成的行为惯性并未因此而消失,而且苏区内部恶劣的经济状况,也不容红军很快改弦更张。各个部队调整了打土豪的方式,采取派小部队不定期进入白区的方式进行。龚楚这样描述这种“游击式打土豪”方式[29]:

他们还不断的深入到国府统治区内筹粮、筹款、就食;所以红军没有作战时,便开到“白区”去打游击。这是红军官兵们最喜欢的工作。因为到“白区”去打游击,就有土豪打。不仅是可以有充足的粮食,而且可以吃一顿猪牛肉下酒。他们打土豪的方式,是由政治部负责调查出某家是土豪之后,再由经理机关派出征发队,由政治人员率领,协同红军部队到土豪的家里,将其家所有尽数没收。在屋内墙壁里及地下埋藏的金银首饰,也要搜劫净尽。要是土豪家中还有人留在家里,无论男女老少,一律拘回勒榨罚款,甚至枪毙处死。

不过,越界打土豪的方式很快变了味。土豪是有限的,而且是长腿的,财产可以隐藏、转移,加上白区的防范愈来愈严,因此,打土豪愈发困难。土豪难打,但军队和政府的开支又必须解决,各地的地方部队各行其是,各显神通,于是大量的抢掠和绑票行动出现了,在中共自己的文件里,称绑票为“越界吊羊”[30]。

更有甚者,抢掠绑票的对象,并不一定限于有钱人,有的时候,甚至连穷人也被捉来罚款,“向贫农强借米物”,以致被白区人民呼为“游击贼”[31]。据曾志回忆,她的丈夫陶铸,就曾绑过一个地主的孩子,得到赎金3,000多元[32]。

这样的“打土豪”,势必会引起国民党统治区老百姓的反感,甚至对红军和苏区的敌视,这就是所谓的“赤白对立”(或者红白对立)[33]。绝大多数资料在提到“赤白对立”的时候,往往要加上“严重的”或者“非常严重的”这样的定语。

传统的中共党史学解释,往往把苏区的经济困难归咎于国民党的封锁,其实,苏区多在落后山区,像赣南闽西、鄂豫皖、湘鄂西这样地方,山峦重迭,交通不畅,而且地域辽阔,切实实行封锁无疑是很难的。

恰是这种严重的“赤白对立”,才将苏区真正封锁起来。黄克诚在谈到苏区没有盐吃的问题时说过,国民党的封锁,固然是一个方面的重要原因,“而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实行过『左』的政策,把私商这条线也割断了,等于自我封锁起来,这样就只好没盐吃。”[34]毛泽东在抗战时期总结这段历史时,也曾对那时左的政策造成“赤白对立”,进行了反省,将之视为苏维埃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35]。

三 过度动员与苏区的经济危机

在这种严峻的情势面前,苏区领导人意识到了发展苏区经济的必要,各种税收相继开征,名目繁多的捐献和摊派也浮出水面。除了土地税、农业税和商业税之外,还有人口税、养牛税、屠宰税、米谷税、鸡鸭税、养猪税、卖猪税、园艺税和飞机捐、慰劳捐、互济会捐、反帝大同盟捐、节省粮食捐、新剧捐、欢迎捐等等,再加上摊派的公债。

此时苏区的人,显然不能再说,“国民党的税,共产党的会”这样的谣谚了。同时,中共也开始注意发展苏区的对外贸易,只是由于前一阶段打土豪的结果,很少有商人敢来苏区交易,苏区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及矿产品难以输出,而外面的商品尤其是食盐难以输入;只有跟广东军阀,才能做点交易,也是杯水车薪。作为解困的一种方式,苏区也开始花大力气组织生产和粮食以及消费合作社,试图用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来解困。

自1933年8月以后,各种合作社的数量和参加人数都成倍增加,然而,这些合作社,由于存在“严重的缺点”,效果并不明显,粮食合作社连“应有的调剂粮食的作用”都没有起到[36]。为了解决财政困难,苏区开始滥发纸币,结果导致“苏币”的信用大跌,以至于苏区不得不开展“拥护国币运动”,提出“革命群众用革命纸票”之类的口号,并对拒绝使用苏币的人加以严惩[37]。

事实上,由于苏区民众的生产积极性一直不高,频繁的分地以及斗争,富人非死即逃,加上战乱破坏,民间基本上没有多少余财。常规手段显然不足以满足红军和苏区政府的需要。

日趋严峻的“斗争形势”,往往更容易诱发人们的激进情绪,倾向采用更加严酷的阶级斗争形式,即过度动员的方式,高压手段,解决目前的困难。“过度动员”的概念,是陈永发先生提出来的,但过度动员的产生,恰是打土豪经济的内在逻辑。一方面,他们认为在严酷的战争压力面前,只有不断肃反和相应的“残酷斗争”,才可以保持苏区军民尤其是军队的士气和凝聚力。

同时,为满足军队的需求,也要借助更加严厉的阶级斗争工具,采用政治斗争和“运动”(查田,反富农),借强力从事征收。显然,这两方面,都有苏俄在十月革命后内战时期的“成功经验”。不过,不管苏俄经验起了多大作用,现实刺激还是最重要的,愈是直接处在革命现场的领导人,表现就愈激进,这就是为什么临时中央负责人博古,要远比在莫斯科的王明更“左倾”的缘故。

早在1930年下半年,闽西就有“肃反筹款”的说法[38],1933年以后,更是变本加厉,所有反革命的家产,一律没收,把肃反当成筹款的一种手段。不过,由于肃反对象不见得有钱,所以,更有声势的是反富农运动。此时的所谓富农,其实都是“新富农”,是土地革命之后有富余的农户。

按中共当时的说法,凡是从事小规模经营,饲养家畜,“分田时留肥短报,以及利用政权侵吞公款等”有了“多余存积”的人,都是富农,“过去一般中农及贫农中一部分,已经开始转变为富农,同时有一部分中农及贫农,虽然目前还未成为富农,但他们却含有或多或少的富农剥削,因此脑子里也有富农的幻想与企图。”[39]所以,这些人都是运动的对象。1933年以来紧锣密鼓进行的查田运动,实际上就是反富农运动,其核心内容,就是筹款。

“查田是查阶级,要把隐藏的地主富农查出来,不但查出来,而且要向地主罚款,向富农捐款,从经济上去消灭地主,削弱富农,这是我们的主要政策,同时使苏维埃财政得一很大帮助,因为目前急需筹得大批款子去接济红军的费用。”具体方法则是,“地主应该捉起他家的人迫他交款,富农不必捉人,只严催交款,但顽固反抗的富农,也可以捉他起来以便催款。”[40]

于是,在查田运动中,大批“地主”、“富农”被查了出来,瑞金黄柏区一地(辖十二个乡),居然查出了“二百七十家以上的地主富农”,是过去三年中处置的地主富农数(122家)的一倍多[41]。据陈永发考证,毛泽东在查田运动中采取从宽定义的方式,以增加地主富农的比例,达到动员的目的。一旦目的达到,再给那些被划错者平反。即便如此,还是遭到中央的批评,被视为右倾[42]。

在这种高度紧张的气氛下,甚至征粮征税,发行公债也需要以动员的方式进行。1934年1月的全苏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完成征粮征税和发行公债的任务,必须真正依靠广泛的群众动员,必须学习兴国永丰区,瑞金云集区,长汀红坊区的动员方式,特别是兴国长岗乡,博生七里乡的经验,必须事先组织积极份子,在群众中起领导作用,带头先交,必须彻底消灭过去对于推销公债的命令摊派。

及不做宣传解释,便进行推销公债征收土地税的官僚主义强迫命令方式,一切消极怠工,不去动员群众,不相信群众帮助战争的热忱,只说:“群众困难不能推销”“非摊派无办法”的机会主义与官僚主义的份子,必须受到无情的打击[43]。这样的无情打击,落到了时任苏区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的邓子恢头上,其罪状主要有两条[44]:

一、邓子恢认为苏维埃政府把种种税金加到农民身上,使农民生活困苦,甚至比“革命”前更坏。二、在负责领导财政部工作期间,始终不发动群众来做筹款工作,以为苏区内的豪绅地主早已完全打倒,再没有余款可筹了。

由于征税和发行公债的困难是实实在在的,所以,在斗争了官僚主义和机会主义之后,不动真格也征不上来,甚至强迫命令也不济事,所以必须打击反革命份子,“严查这些反革命份子,提到广大群众面前审判,把他提交法庭治罪”[45]。显然,要粮要钱,不流血是不可能的。

不过,即使依靠严厉的血腥手段、过度的动员方式,依然不能疏解苏区的经济困境。鄂豫皖苏区在被放弃之前,1931年下半年,已经出现了粮荒,“外面不能输入,内面储蓄已罄”[46],只能“用互济组织,割麦队、割谷队到白区夺取豪绅反对派的,没收赤区地主富农的,节省(机关吃稀饭等,红军仍吃干饭),加紧生产(种瓜、豆、荞麦)等办法勉强过去。”[47]

自1933年春天起,粮荒也袭击了中央苏区。机关工作人员被要求每天吃两餐,只有十二两,要省下四两上交。后来,改吃稀饭,甚至米糠、苦菜和树叶。列宁师范学校由于天天吃稀饭,被戏称为“稀饭学校”[48]。同时期苏区中央政府的训令中,也提到苏区已经出现了将种子吃掉的现象,而且说“黄秋菜、笋子、苦斋、艾子、砂枯、同蒿、黄金(野山姜)苎麻叶等植物,都可采来充饥,并且无碍卫生。”

 

要各级苏维埃政府,组织群众上山采摘,多种蔬菜,不能“放任不理,空口叹气”[49]。为了救荒,苏区中央政府还发布“开垦荒地荒田办法”的命令,以免税的优惠,鼓励农民多种地;在这个训令里,甚至连富农种荒田,也可以得到一年的免税[50]。黄克诚在回忆中提到连中央红军的绝对主力红一军团,都没有盐吃,规定前线部队勉强每人每天八分(不足一钱)盐,而后方则没盐吃[51]。

 

1932年底湘赣苏区在给中央的报告里说,苏区第八军由于营养不良,脚气病流行,全部人员不满两千,抵不上过去一个师,“还有一千上下的枪枝没有人背。”[52]这样的危机,一直到红军长征,都没有得到丝毫的缓解。在长征前夕,苏区中央政府的机关报《红色中华》还登出号外,大字标题写着:“红军等着二十四万担粮食吃!”到该年的7月9日为止,“粮食突击(征粮的突击──笔者注)还只完成一半任务”[53]。这一半,实际上已经是竭泽而渔了。

 

到了这个地步,苏区的经济危机,已经开始转变成为政治危机了,主要体现在扩红(即红军的招兵)上。进入1933年以后,苏区的各种宣传机器开始连篇累牍地鼓吹扩大红军,批评各种扩红的不力,随着第五次反围剿战争进程,这种宣传是愈演愈烈,表明了扩红也愈来愈困难。战况的不利,无疑加剧了扩红的难度,一次长汀“扩大了五十七个新兵,但欢送到省苏(省苏维埃──笔者注)只剩了五个人,其中三个有病的,结果去前方的只二个。”

 

[54]不仅扩红难,红军中的逃兵也愈来愈多。在“『扩红突击月』──1933年5月的一个月中,红一军团(林彪部队)逃兵就有203人;红三军团(彭德怀部队)逃兵98人;红五军团逃兵200多人;红独立一团逃兵102人;而同年十一、十二两个月中,开小差回家者,竟达二万八千多人,仅瑞金一县逃跑回家者达四千三百多人。”[55]不得已,最后只好采取将地方部队和赤卫队整建制编入正轨红军的办法,来补充兵源。苏区老百姓对苏维埃政权的信心也在整体滑落,在这一时期,有地方甚至出现了整乡整村的农民逃往国民党统治区的现象,以至于红军不得不严厉镇压[56]。

方志敏领导的赣东北红军,作为红军长征先遣队出发,结果一出苏区,就被包围打散,成千人连对方一个排的阻击都冲不破,“指挥员动摇,不沉着指挥应战,队伍也就无秩序地乱跑”,基本上是全军覆没[57]。中央红军长征,在过第四道封锁线时,损失过半,八万人剩了三万,其实也是逃亡的居多。据蔡孝干回忆,长征一开始,出了苏区,红军就有大量逃兵,到第四道封锁线的时候,“兵力已损失三分之一”[58]。很明显,此时红军的战斗力和士气,都已经今非昔比。

四 余话

陈毅在1946年中共中央的“五四指示”(关于土改)下达后,曾经说过:十年内战时期的土地革命“走到平均分配一切土地,最后就发展到政治上、经济上、肉体上消灭地主,以至消灭富农,并损害了中农,造成一系列的错误,走了陈独秀的反面。同样的绞杀了农民运动,在政治上造成党和农民的严重隔离,造成了党的孤立。”

[59]作为动员工具的土地革命,最后走到动员的反面,“造成党和农民的严重隔离”,无疑是中共领导人一种刻骨铭心的教训,只是走到这一步,并非仅仅是所谓“左倾路线”之过。无疑,从苏联回来,受过系统马列主义训练的留苏派,跟毛泽东等土生的共产党人是有很大的不同。这个不同,在留苏派看来,是布尔什维克化与否的区别,而在毛泽东看来,则是土包子和洋包子的分别,实际上则表现为土包子往往比较务实,尤其在战争策略的选择上,更加灵活一些。

这种分别和不同,并不意味着毛泽东就不是一个列宁主义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毛比那些能背诵大段马列原著的洋包子,对列宁主义更有悟性,至少作为革命家而言,他们其实心有戚戚焉。以“阶级分析”来切割中国社会,高度的组织控制,用暴力和宣传进行动员,革命手段的无限制,道义原则的工具化等等,在这些核心内容上,毛泽东跟列宁恰恰有着最大的相似性。所以,苏维埃革命问题上,留苏派和本土派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

关键是,以动员为导向的土地革命,“打土豪”的经济模式,以及靠严酷的党内斗争强化控制的肃反,这些苏维埃革命的核心内容,毛泽东和留苏派并无分歧。苏区动员型的土地革命,实际上是毛泽东开创的,至于打土豪经济,毛更是始作俑者。还在1930年,赤白对立的现象就已出现,只是到了红军扩张完全停滞之后,其恶果才充分显示出来。

事实上,只要打土豪经济模式的存在,红军又不可能保持持续的扩张能力,那么,苏区的经济危机是迟早的事情。当然,至于以阶级斗争的恐怖手段来处理党内外的一切事务,本是毛泽东的看家本事,只是毛比较中国化,讲究有张有弛,因此效果更佳。至于军事战略战术问题,应该说,毛泽东是要比李德为首的三人团高明一些,但是面对国民党的政治军事一体化的围剿,堡垒战术的坚定推行,毛泽东未必能有更好的办法。

显然,中共的留苏派和本土派,在权力上存在纷争,这种权力之争,反映了苏联和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的掌控需求。但这个争夺,并不能改变苏维埃革命失败的命运。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苏维埃革命的基本政治经济模式的选择,这种模式有速效,却难以持久。中央红军是战败了,不得不退出根据地,而川陕苏区的红四方面军,仗其实打赢了,但依然要放弃根据地。川陕苏区的领导人张国焘后来回忆说,红四方面军之所以退出苏区,原因之一就是[60]:

川北苏区经过战争的蹂躏,粮食及其他必需品均感不足,到了明年青黄不接的时候,可能发生饥荒,如果红军死守在这里,不仅不能为人民解决粮食问题,恐将与民争食。

张国焘有没有如此人道,虑及人民生死,姑且不论,但苏区的经济困难乃至危机导致根据地保不住,却是不争的事实。动员式的土地革命,在动员农民造反方面的确成效显著。这使得中国共产革命的农民战争威力巨大,历代农民造反不能望其项背。然而,只有在动员效应的有效期内推倒国民党政府,苏维埃革命才能成功;否则,就会被自己催生出来的掠夺式政治经济模式所吞噬。红军之所以长征,关键就在这里。

备注:本文系《二十一世纪》(双月刊)(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授权共识网发布,最新文章请参见共识网>思想文化>“二十一世纪专栏”或“二十一世纪文章列表”。

注释

1 参见高华、何方和陈永发的相关著作。

2、3、4、37 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研究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页377;388;459-60;594-95。

5 〈张怀万巡视赣西南报告〉,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199。

6 〈赣西南刘士奇报告〉,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353。

7 〈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前四个月),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443。

8 《东江革命根据地史》编写组编:《东江革命根据地史》(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页58。

9 〈中共闽西特委报告〉(1929年11月6日),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162。

10、14、15 钟贻谋编:《海陆丰农民运动》(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57),页102。

11、52 《湘赣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协作小组编:《湘赣革命根据地》,上册(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页270;384。

12 〈赣西南工农群众的斗争〉,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217。

13 四川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川陕革命根据地科研组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下册(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页550。

16 参见陈德军:《乡村社会中的革命──以赣东北根据地为研究中心》(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页174-75。

17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3月),《战士》周报,第39期,1927年。

18 〈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377。

19 参见〈刘作抚报告附录〉,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263。

20 龚楚:《龚楚将军回忆录》,上册(香港:明报月刊出版社,1978),页190。

21 〈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19。

22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第九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页560。

23、24、30、31、38、39 《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377;450;126;509;291;427。

25、32 参见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曾志回忆实录》,上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页134;135。

26 中共广西区委党史资料征委会《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编辑组编:《左右江革命根据地》,下册(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页607。

27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编:《青年实话》,第十八期,1933年。文中说:“江西公略县有十万担以上的荒田,万泰也有十多万担,其他各县,也有大量的田荒芜着。在福建方面,同样有此现象。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但我们已可以断定,荒田问题,已经成为目前苏区中的一个严重问题。”

28 〈赣西南特委报告〉,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330。〈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446。来自《红旗周报》(1931年5月10日),《鄂豫皖通讯》的一份报导说,根据地“有许多土地荒着未曾耕种,农民不敢多耕种土地。因为多种了土地,怕成为富农,因为富农是在被反对之列。”

29 龚楚:《龚楚将军回忆录》,下册,页409。

33 关于这个问题,在许多中共当时的文献中都有提及,一些重要人物的回忆中也有说到。方志敏在狱中写的根据地的回忆,也提到红军几乎无法到白区开展工作。建立不久的川陕苏区,苏维埃组织的合作社居然不能到赤白交界的地方跟白区的小贩做买卖。参见方志敏:《方志敏文集》(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页70。红七军老战士1945年在延安座谈会上谈到,左右江根据地也是如此,“对于边区外的群众,一律视为反动派,互相仇杀,造成赤白对立的严重现象。”《左右江革命根据地》,下册,页606。类似的情况参见《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下册,页571;《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410、509;彭德怀:《彭德怀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页181;黄克诚:《黄克诚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页129。

34、51 《黄克诚自述》,页129;136。

3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中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页235。

36 亮平:〈目前苏维埃合作运动的状况和我们的任务〉,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页621、624。

40 〈中央财政土地部为筹款问题给乡主席贫农团的一封信〉(台湾:石叟资料室藏),1933年9月19日。

41 中央土地人民委员会:〈为查田运动给瑞金黄柏区苏的一封信〉,载中华民国开国文献编纂委员会编:《共匪祸国史料汇编》,第五册(台北:中华民国开国文献委员会,1964),页307。

42 陈永发:《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上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1),页291。

43、45 《红色中华》,第二次全苏大会特刊(1934年1月28日)。

44、48、55、58 蔡孝干:《江西苏区.红军西窜回忆》(台北:中共研究杂志社,1970),页122;123、81;155;216。

46 《红旗周报》,第二十六期,1931年12月9日。

47 《红旗周报》,第二十五期,1931年12月2日。

49 《红色中华》,第八十一期,1933年5月20日。

50 《红色中华》,第五十六期,1933年2月25日。

53 《红色中华》,第二一三期,1934年7月12日。

54 《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页665。

56 《红色中华》,第一七三期,1934年4月10日,类似的情况参见陈毅、肖华等:《回忆中央苏区》(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页496。

57 方志敏:〈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载《方志敏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页92。

59 陈毅:〈如何正确执行中央五四指示〉,载《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编辑部等编:《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页258-59。

60 张国焘:《张国焘回忆录》,第三册(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页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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