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拐卖妇女旧案引发热烈讨论。时评人长平认为,“感动中国”宣传模式长期压制对社会不公的抗争。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网民正热烈地讨论着一起拐卖妇女旧案,对官方洗脑宣传提出强烈的质疑。
1994年初夏,18岁的郜艳敏出门打工被人拐骗,然后被反复拐卖、强奸、虐待,最后由来自河北省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的一个老大爷以2700元的价格买下,带回家给儿子当老婆。她多次自杀和逃跑,均未成功。
一个妇女被拐卖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一系列的罪恶。人贩子通常都会采用欺骗、绑架、关押、虐待、强奸、买卖等各种犯罪手段。这一点没有疑问。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这才仅仅是开始,更漫长的犯罪由买主来实施。他们把女人当牲口一样买来之后,在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里,随意强奸、打骂、关押、胁迫、跟踪、强制劳动,直到她们放弃反抗,逆来顺受。大多被拐卖妇女都曾反复抗争、逃跑,又都被买主拦截,重复着前述犯罪行为。这个过程通常会持续到她们怀孕生子为止。有些买主采用的手段较为软性,但本质上并无不同。
由于文化和社会的原因,买主的罪恶往往被舆论淡化和忽略,甚至受害者自己也努力说服自己忘却,只记恨人贩子。在文化上,她们从小被灌输了贞操观和家庭观,被一个陌生人以丈夫的名义反复强奸(包括胁迫下的”自愿”性交)之后,她们往往认为自己已大为贬值。在作为买卖人口的强奸犯的妻子和逃跑之后重新开始生活之间选择,她们并没有确定的答案。在被用作生育工具怀孕生子之后,她们更是认为别无选择了。她们的亲人也这样认为。在郜艳敏多年后有机会回家看望父母,并希望留下来时,父母却劝她回去,要求她”为公婆考虑”,不能让她们”人财两空”,否则”做人没有良心”。其中重要的原因也是担心女儿”再也不好嫁人了”。
社会管理有利于买卖妇女
更多的问题出在社会治理上。买卖人口及相关罪恶,在中国法律中都是犯罪行为。警方时或也布置专门的打击行动,但是并不彻底,更多的时候视而不见。中国警方随时都有充足的警力骚扰异议人士、抓捕人权律师,但是每当妇女儿童被拐卖,亲属从警方得到回答几乎都是:警力不足,仅予立案。大约六七年前,我在中国做编辑时编发的报道中,有一个孩子失踪之后,警方除了立案不愿做任何更多事情。数年以后,家属才看到监控录像,原来是被一个熟人拐走了。如果及时追查,完全可以避免后来的倾家荡产全国寻子的悲惨经历。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整个中国的乡村拐卖人口的事实大量存在。郜艳敏所在的那个四百余人的村庄,被买为人妻的妇女就有三十多个。解救被拐妇女,要比抓捕人权律师容易多了。但是,根据我曾经的采访调查,当地警方不仅不会解救,而且还会帮助买主拦截设法逃离的受害人。
社会制度也不支持单亲女人带孩子生活。不仅没有相应的生育支持,而且在乡村她们也往往没有自己的土地和房屋。这就是为什么她们在怀上拘押者和强奸犯(买主)的孩子之后,大多会认同这个”丈夫”,接受并回报对方的”感情”,共同建设这个”家庭”。
媒体宣传压制抗争
郜艳敏的故事中,让网民愤怒的还不是人贩子的猖獗交易、买主的反复绑架和警方的玩忽职守,而是官方媒体的宣传报道。
在郜艳敏漫长的痛苦而艰难的抗争中,没有媒体关注她,没有人来帮助她。她的村子里被买来的三十多个妇女中,有一半左右的人逃离成功。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每一个人背后都有无数的悲欢故事,但是没有媒体对这些”越狱”英雄感兴趣。一直到郜艳敏决定放弃反抗,安下心来,并找到一份代课教师的工作来填补生命的空虚,媒体一下子兴奋起来,对她大加赞赏,称之为”最美乡村教师”。2006年,她被评选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2009年,她的故事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公映。
在绝望中放弃逃离的努力,郜艳敏选择做一名教师,也是对命运的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抗争,同时也对乡村教育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媒体的报道,尤其是被网民传阅的《燕赵都市报》两年前的报道《[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一文,以及那部电影的主题,赞扬她放弃逃离,是因为怀有对”公婆”、”丈夫”及乡村孩子们的”大爱”。似乎同村那十几位成功逃离魔窟的被拐卖妇女,都是心中无爱、自私自利的人。
郜艳敏获选”感动河北”人物,这个地方电视台的节目显然模仿自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感动中国”以及央视的诸多报道,都是这样的宣传模式:将坏事变为好事,用高调赞扬个人道德来掩盖和压制对社会不公的追问。忍受不公并为不公平的环境付出更多,成为感动中国的”大爱”;而个人命运的抗争,尤其是对社会制度的追问,则被贬损为”大爱”的反面。至于要追究统治者的责任,那就是”寻衅滋事“或者”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了。
网民厌恶洗脑教育
但是网民对这起旧案的追究中,表达了对这种洗脑教育的看穿和厌恶。很多网民都表示,无论官方媒体如何美化,他们都从郜艳敏的故事中看到这个国家贩卖人口之猖獗、执法水平之低劣、性别歧视之严重、乡村教育之缺乏及贫富差距之悬殊,遍地都是罪恶和谎言。
这场讨论规模之大,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不得不出面表态。他通过微博表示,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人们仍将质疑:既然有专职的打拐机构,为什么没有责任追究?难道又要将21年不管不问的坏事变成”警方积极为民除害”的好事?
长平是中国资深媒体人、时事评论作家,现居德国。
日期 29.07.2015
作者 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