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31日),中央电视台播放了《南方都市报 》记者在警方监视下接受央视记者采访,并流泪忏悔的画面。本台记者从接近《南方都市报》的渠道得知,刘伟今天已经获得“取保候审”释放。
根据此前新华社发布的未署名的公安部通稿,“为了获取王林案的办理情况,王林的情妇雷帆、前妻张七凤谋划向办案民警钟伟行贿20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案发时,张七凤已向钟伟支付50万元“好处费”,记者刘伟为获取独家信息参与其中。
根据警方的说法,王林的情人雷帆为获得王林涉嫌杀人案的侦办信息,结识并接近警方内部人钟伟,除了与钟伟发生亲密关系和金钱往来外,雷帆还说服王林前妻张某,支付巨额金钱给警察钟伟。
刘伟前往萍乡采访时,雷帆将花钱找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提供消息的事同时告诉刘伟,警方称,当时刘伟回复说:“好事,钱可以谈。”
此外,刘伟还承认,为了获得王林案一手材料,写出独家报道,他主动联系了雷帆和张七凤并提供了一些帮助。雷帆从钟伟那里获知自己手机被监控后,希望刘伟提供身份证办理手机卡,刘伟便用同事的身份证办了两张手机卡,供雷帆和钟伟联系。
根据钟伟和王林家人要求,刘伟还将自己的律师朋友侯某介绍给王林家属,替换之前担任王林辩护律师的一名本地律师。
警方的说法是,在雷帆、张七凤向钟伟购买王林案件信息的“交易”中,刘伟还应雷帆请求对张七凤进行了劝说,警方没有说明这一“劝说”是何等性质。
警方称,8月1日晚,雷、钟、张三人在萍乡一餐馆内见了面,并达成协议,张七凤支付200万元,分三期给钟伟,首期支付60万元,一审时支付60万元,王林出来后再付80万。
随后,雷帆开车去火车站接刘伟到了餐馆,钟伟向三人透露了“王林案”中现场勘查、物证提取、嫌疑人的供述等大量核心信息。刘伟围绕核心案情向钟伟提了多个问题。
刘伟被捕之前,在单位工作平台上撰写的情况说明中,记录了这次会面和他向雷帆提供身份证办理电话卡的细节。
当时,刘伟对这位警员提供的信息态度谨慎,“这个人的话,由于是单方信息源,当时又没有做记录,又与我们当时的报导角度不符,我们谨慎对待,此后也没有再写过稿子。
刘伟对雷帆和张七凤行贿警员的态度是,“雷帆曾谈及过对方要钱的事情,由于我们是外人,也与采访报导无关,没有介入。”
在今天上午央视播出的采访片段中,刘伟对此事表达了悔意。他说,“我为获得独家、一手的信息,把案子一直做到最好,全国领先,参与了其中,这个代价太大了。”
刘伟的行为,或者游走在法律和新闻伦理边缘,但是否果真涉嫌违法犯罪,仍有疑问。
刘伟的同事,南方都市报深度部主任王莹说,“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出他的违法违在哪里,如果新闻伦理也算其中的话。我甚至认为,刘伟所以陷入今天困境,一是之前的采访有了资源累积,二是,他有如此之强烈的作为记者要拿独家的职业要求。”
前记者郭宇宽认为,“刘伟案情被披露,我痛心中,有一丝感动。在整个事件中,那位王林的家人是为了捞人;那位警官图财,图色;而只有这位记者,他在边缘行走,他承受压力,他把自己从一个旁观者变成了一个参与者。”
“刘伟犯了错误,也将一生承担,而他的错误只有一条,太投入了。但他这些努力,只是为了远离那些发布会的通稿,贴近第一手的信息源,把真正深度的报道奉献给社会,如果说他的私利,也只有一条,那就是为了调查记者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