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曙光
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精神遗产,值得学习、研究、继承和反思。马克思关于出版自由的思想就是重要的经典之一。
1842年,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中,马克思说,“没有出版自由,其它一切自由都是泡影”。“出版自由本身就是思想的体现、自由的体现,就是肯定的善”(以下如无特别注明,均引自该文)。这是至理名言。倒不是因为出版自由具有根本的性质,而是由于它是整个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或一种形式, 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由的一种形式制约着另一种形式,正像身体的这一部分制约着另一部分一样。只要某一种自由成问题,那么,整个自由都成问题。只要自由的某一种形式受到排斥,也就是整个自由受到排斥”。
可见,没有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人就是个傻瓜,虽然长了一颗脑袋,由于看到和听到的都是虚假、歪曲和错误的信息,因而得到的判断和结论也是歪曲的,据以做出的行为选择也是错误的。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习惯和条件反射,拒斥一切正确的信息。正像一架精美的机器,由于放进去待加工的原料是废料,制造出来的也必然是废品,时间长了,机器也会报废。
君不见,在改革开放前的长时期内,中国的报纸、电台和出版物,都报道着同一个信息:社会主义社会无比优越,我们的生活多么美好,而美国、日本以及台湾、香港等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等着我们去解放他们,拯救他们,我们也以救世主自居。然而,改革开放以后,国门打开,人们到国外一看,原来美国、日本以及台湾、香港等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都比中国发达,都比中国自由,都比中国人生活得更好。相比之下,中国大大地落后了,中国的制度安排也有问题,因而必须改弦更张,进行改革,另谋他途。
由于没有出版自由,我们的其他自由也都受到限制,各种生活必需品都凭票、凭证供应,不能自由选购;个人不能把商品从这个地方拿到另一个地方去销售,否则就是投机倒把,走资本主义道路;农民只能生活在农村,不能自由进城,在这个城市工作,不能自由迁移到其他城市,更不能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于是很多人夫妻长期分居;个人不能收听境外广播,否则就是偷听敌台,也不能自由结社,否则就是反革命组织;以至到了文革,连印有毛泽东像的报纸都不能踩、不能坐、不能画、不能颠倒过来,否则就是现行反革命;等等。我们社会和人民到底有什么自由,有多少自由,难道还不清楚吗?
马克思说,“ 由于人民不得不把具有自由思想的作品看作违法的,因而他们总是把违法当作自由,把自由当作非法,而把合法当作不自由。书报检查制度就这样扼杀着国家精神。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这真是一针见血。可见,在思想专制主义的统治下,一切都是颠倒的,政府不断地变换策略,自欺欺人,企图维护自己的统治。一个最好的例子是,1959-1961年大饥荒,饿死了很多人,毛泽东高举“三面红旗”,提出超英赶美,向共产主义过渡,各级官员也歌功颂德,慌报军情。由于新闻封锁,再加上“红色恐怖”,即使亲自挨饿、亲眼看见饿死人,也不能讲出实情,否则就是“右派”,就是反革命。今天,这一段历史仍然被尘封和掩盖着,谁要讲述和揭示这一历史真相,就被看作是历史虚无主义,而出版和言论自由继续被压制。因此,书报检查制度不仅扼杀国家精神,而且摧毁和泯灭人性,只有那些丧尽天良的人才会支持。
马克思还说,“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说得多好啊!大自然的确是千姿百态、丰富多彩,人类社会也是和而不同、多元共存。借此,我们曾经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企图再现历史的辉煌,但贯彻实施得如何呢?实践是最好的检验。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文学、艺术、学术理论,究竟有多少传世之作,有多少名家大师,有多少理论创造?说来让人羞愧,无颜见江东父老。
在中国,压制言论出版自由,实行思想专制主义,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传统。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明、清时期的文字狱,妄议朝政是要革职和杀头的。然而,一些腐儒却要硬说中国古代是自由社会,甚至曲解历史文献,把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断句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果孔夫子地下有知,不知该如何教训自己的不肖子孙。
到了近代,自由民主的潮流浩浩荡荡,中国也不得不随大流。中国赞同、加入和批准了联合国人权公约,公约把出版、言论、思想自由作为基本人权。中国宪法第35条也明文规定,出版、言论、结社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但是,实施得如何呢?我想人人清楚。
反右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无异于现代文字狱,1959年的庐山会议,也是妄议朝政的现代版。就是改革开放到现在,哪些话能讲,哪些话不能讲,哪些文章能发表,哪些文章不能发表,哪些书能出版,哪些书不能出版,都是有管制,要审查,得批准的。至于个人办报、办刊、办电视,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够开放。网络虽然是个虚拟的自由世界,但网络公司还得听网管的。叫你删除,就得立即屏蔽;你不删除,网管就给你删除。如果再不听话,就给你点颜色看看。这类事情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高手学会了翻墙,只是可怜了不会计算机的人,或者会计算机但不精通的人。
最近又有不准妄议中央一说,不知与妄议朝政有什么区别?据报载,有关官员用民主集中制来解释,这恐怕不大合情理。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不是思想原则,组织需要服从,思想则需要自由。决定了的事情要执行,也要继续议论,因为决定有可能错误。议论就是检验,就是监督。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决定就错了,不仅不准公开议论,连中央委员会的会议上也不准议论,结果是造成了大饥荒和经济危机,饿死了那么多人。这样的教训难道还不够吗?为什么决定了的事情就不能讨论、不能批评呢?至于接受不接受,采纳不采纳,这是决策者的自由和选择,给别人以言论自由,也就给自己以选择的自由。要知道,鸦雀无声并非好事,“完全一致”几乎从来就是骗人的。中国自诩信奉马克思主义,那就要遵循马克思的教导,认真实行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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