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谨表述,标题应为《从权力者的色情特权看官员腐败的体制性特征》,然而标题太复杂容易使读者望而生畏,产生疲倦感,所以我用了目前这个比较简单的标题。这个标题仅仅指陈了问题的现象部分,对实质性、根源性的论说,才是我写作本文的目的,读者在行文中自然体会得到。

1

我们所说的色情特权,是中国官僚体系所享有的政治特权、经济特权和文化特权的一个附加部分,或者说是它的一个结果,从属于享乐特权的范畴。这种享乐特权由来已久,如果沿着历史河床往上追溯,甚至可以捯到商朝最后一位君主纣搞酒池肉林、汉灵帝刘宏建裸游馆、晋武帝司马炎玩羊车临幸嫔妃等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上去。虽然历史是用嘲笑、警诫乃至于斥责的态度记载这些事情的,但历朝历代的皇帝们却都认为“此事甚好”,仍旧将生死置之度外,变着法子享乐色情,享乐女人,年纪轻轻就挂了(也叫“精尽而亡”)的皇帝不在少数。骄奢淫逸、声色犬马之类的成语就是用来描述这些家伙们的。

历史不是平面的,它就像三棱镜,总会折射出不同的社会政治景象,色情亦是如此。《礼记》通过孔子之口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依此,你当然可以认为性爱仅只是人的生物本能,谁都会做这样的事情,然而不要忘了,孔圣人后面还有半句话:“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意思是,死亡和贫苦是所有人都厌恶的。“大欲”与“大恶”都“存焉”,于是就产生了问题,如果一部分人饮食男女之大欲“存焉”导致另一部分人饮食男女之大欲“大恶”,或者一部分人将自己“大恶”的死亡贫苦转移到另一部分人身上,丫却独自在这边厢享受长命富贵,就可以认为那个社会出了问题。所以孔老圣人才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行于世,你丫不能乱了纲常。

沧海桑田,我们经历了数千年历史烽烟的洗礼,有过得好的时候,也有过得不好的时候。过得好的时候,是你“存焉”我也“存焉”,社会平衡,人与人和谐,彼此不闹别扭;过得不好的时候,是你“存焉”不让我“存焉”,或者你“存焉”的时候给我的“存焉”造成很大压力,让我的“存焉”变得很憋屈,或者干脆什么事都让我“大恶”,你丫则无止境地“存焉”下去,那就意味着社会失衡了,就要有什么事情发生。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人作为社会动物,任何行为举止都有其社会缘由,都与他置身其中的社会质态息息相关,哪怕他是一个畜生,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氓也是如此。你听说过某女怀胎十月在妇产医院生下一个流氓或者畜生的事情吗?肯定没听说过。如果你听同事说:“唉,我跟你说啊,咱们班二组那个小李子,就是那个胖乎乎的丫头,昨晚上生了一个六斤九两的流氓哎!”你一定会认为同事有病,不相信有人真的生下了一个流氓。这就是说,流氓、畜生的产生和存在是需要一定社会条件的,没有这个条件,即使一个家伙在娘胎里就怀着成为流氓、畜生的远大理想,要实现起来也难乎其难。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人是社会的表象,这种表象的方方面面,就是被我们称之为人性的东西,换一句话说,人性是一定社会条件的综合性产物,我们说人,很大程度是在说社会。

几年前我写作《权力状态下的性资源分配》(2012-12-1),探讨在权力严密掌控社会与自然资源的情况下,“性”所具有的“分配”属性,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指证了官员队伍中的大面积色情腐败绝非仅只是某些人道德缺失,而是源于广大民众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缺失所导致的权力本性的无所制约,野蛮扩张,具有典型的社会政治乃至于社会制度的特征。

今天我想把角度调整一下,侧重于探讨色情作为特权的属性认定以及由这种认定所产生的物质和精神现象。具体地说,就是考察一下在冠冕堂皇的官僚系统中,色情经由怎样的社会政治机理成为权力者享用的特殊权利;当官僚系统享受这种色情权利的时候,人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是如何被侵蚀和践踏的。我将通过逻辑论证在这两极之间划出一条连线。我认为这条连线非常重要,通过它才可以看清我们究竟活在什么位置。

2

官僚统治集团是一个复合概念,在旧时代,既有皇帝,又有皇帝家族以及这个家族卵翼下的形形色色权力者,甚至在东京“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的“花花太岁”(翻译成今天的语言就是“具有流氓品性的太子”)高衙内之类,也可以列为官僚统治集团成员之列。
在新时代,事情似乎也没有太多大的变化。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在北京上中学的时候,每天早晨都会眼巴巴看着小轿车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儿子送进学校,我们这些背着书包沿着街道边缘踽踽而行的平民子弟,是无法把这些所谓的“同学”与整体的“他们”作区分的。后来我们没有选择地“选择”到陕北插队,插队没多久,就不断听到有人被中央军委、中共中央办公厅下文调回北京,而平民子弟只能在黄土高原“广阔天地”上继续“大有作为”,为了调回北京不得不倾尽全家财力给当地干部行贿,女孩子甚至不得不向公社干部、大队干部出卖贞操……此时此刻,我们也同样无法把这些那些被中央军委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下文“调”回北京的“同学”与整体的“他们”作区分。

我们从无情现实中逐渐悟出了一个道理:这世界是由“我们”与“他们”两部分人组成的,两者永远不会融合。在一定意义上,这不是选择的结果,是“他们”把我们变成了“我们”,甚至还可以反过来说,是“我们”把他们变成了“他们”,“我们”与“他们”是相对应而存在的。这不仅是中国社会的常态,也是所有类型社会的常态,包括所谓自由、民主的社会,也存在着“我们”与“他们”之分,不同点仅仅在于人们表述的方式略有差异而已。

那么,具体到我们所置身的这个世界,“他们”究竟是什么人呢?简略地说,是一个权力共同体,这个致密的权力共同体长久地作用于中国政治,决定着中国政治生态乃至于中国社会的色泽和质地,直至今天仍然有“太子党”、“权二代”、“国家利益集团”的说法,实在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们可以把权力共同体想象成为某种形式的生物体,既然是生物体,那么它就需要进食,需要排泄,需要各种形式的消费。为了满足这个庞大生物体的消费,“国家”曾经成文或不成文地制定很多规则,为他们提供一般民众享受不到的各种特权,这些特权,简单一点儿说,就是人们耳熟能详、具有中国特色的“特供”体制,尽管它的范畴或内容远比人们所熟知的“特供”宽泛得多。我们议论的色情特权,也从属于这个权力共同体所享用的特供服务的范畴。

一般都以为官僚统治阶层的特供仅限于物质形式,比如在自然生态环境中养殖的牛羊猪鸡鸭鱼以及乌龟王八之类的肉食品,在未被污染的地块不使用化肥农药用有机肥生产出来的粮食水果和蔬菜,用特殊工艺特殊材料制造出来的香烟酒类滋补品乃至于特制餐具等等,殊不知官僚统治阶层还在享用着另一种特供,即精神形式的电影、电视、书籍、广播、画报、有声读物等等,这些精神特供较之物质特供有过之无不及。上世纪六十年代,经由国家意志操控,全民对古典长篇小说《金瓶梅》畏之如虎,提起来都是罪过,国家却以“内部读物”的名义给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印制了若干套,供他们“参考”——说句不恭敬的话,现在而今眼目下出现如此众多官员色情腐败案件,我总有一种直觉,那就是这种“参考”或者说这种“色情特供”起了很不好的作用。

那么,色情特供属于哪一种类型呢?我认为它介乎于物质特供和精神特供之间,既不是完全物质意义上的特供食品,也不是完全精神意义上的特供读物,换一句话说,色情特供既有物质的特性又有精神的特性,因此它的覆盖面——享用它的人群的绝对数——也就比前两者更加庞大,情况也更加复杂。

譬如,乡党委书记也许等候不到“党和国家领导人”赵永康享用的特供食品和特供读物,然而他的权力位置却可以保障他把穷乡僻壤的俊俏女子给拖曳到床上去而没有任何风险,其甘美和舒爽程度完全不亚于赵永康同志所享用的那些东西。依据声言“不贪污谁还来当官”的官员的逻辑,睡不到民女谁还来当官呢?可见,官僚集团对色情特权的享用,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不仅存在,而且是大面积存在的。据权威人士透露,在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以上都有情妇;被揭露有腐败行为的领导干部中,案情60%以上都与包二奶现象有关;我还听说,有一年广州、深圳、珠海公布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其中包二奶现象几近百分之百。

尽管权力者殚精竭虑控制任何对官僚体系不利的社会信息,然而借助于网络,社会信息仍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广泛传播,覆盖面越来越大,我相信读者了解得会更详实,更丰富多彩,我提供的数据很可能不是最典型也不是最新鲜的。海量的官员腐败案件中必然包含的色情腐败,无时无刻不在强化我们的印象和观感,那就是,在整个官僚系统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消耗中,色情占有多么大的比重。它更说明了,在这个庞大官僚系统所独享的凌驾于普遍人权之上的封建特权中,有相当部分是色情特权,而在一系列“独享”的背后,则一定是人民群众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的被侵蚀,被挤压,被圈占,陷入到令人尴尬的逼仄境地。这在目前已经成为了引起全世界警觉的国家现象,世界就是据此来判断中国的国家方向的,甚至可以说,我们目前所遭遇的外交困局,也与这种状况有某种程度的关联,至少为与我们的价值观相悖的国家提供了某种地缘政治借口。

“陈行之先生,空谈误国,无图无真相,你能不能通过一个例子,具体说一说这里边到底是怎样的情形,在这些情形中含蕴着怎样的机理呢?”

好,我们就来说一个人吧。

3

此人叫吴志明,是在“反腐败”中倒掉的官员。

按理说人不应该落井下石,人家都倒掉了,你还说什么呢?即使对官员也该有一点儿恻隐之心吧?其实我是很想有一点儿恻隐之心的,无奈的是,在中国,如果一个官员没有倒掉,在强大的制度遮护下,我们是无法知道丫究竟是人是鬼的,或者即使你知道丫是鬼也是万万说不得的,所以我也就没办法找一个尚没有倒掉的人来说道——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我在周永康没有倒掉之前议论说丫是一个大头(脑袋)祸害国家、小头(鸡鸡)祸害百姓的腐败分子,将会发生什么多么严重的事情,难道还用想象吗?我当然没有胆量去冒“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颠覆国家政权”的巨大风险去“妄议”什么人,所以很抱歉,只能在这边厢对吴志明同志“落井下石”一下子了。

吴志明是2011年9月份倒掉的,我们看新华社当时的报道——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巨额受贿案2011年9月21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吴志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48万余元。

经查,2002年至2011年,吴志明在先后担任南昌市西湖区区长、南昌市青山湖区区委书记、南昌市政府市长助理、南昌市委政法委书记和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先后41次收受他人贿赂,并在工程项目、人事调动、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据此,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吴志明提起公诉。

2011年8月22日,江西省纪委通报称,吴志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志明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按程序开除其公职、罢免其南昌市人大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吴志明一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查处的个人受贿金额最高、单笔受贿金额最大的一起官员腐败案。

另据新华社南昌2012年12月19日电,吴志明于当日被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为吴志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吴志明主动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且吴志明在被调查期间提供线索,使侦查机关顺利破获其他犯罪案件,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本案涉案赃款赃物已经全部追回。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我们不将法院对吴志明的量刑与对老百姓普通盗窃案的量刑作比较,也不议论此判决的量刑标准是否得当,更不议论吴志明同志在案件审理期间有他妈什么“立功表现”,我们只说案件本身。

其实案件本身没有什么可说的——从贪污受贿数额(4748万元)上说,与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们相比,与在美国华尔街大肆收购豪华酒店的神秘买家相比,吴志明手里那点儿东西在老百姓眼里是天文数字,然而在整个官僚系统非法劫掠的民脂民膏和国民财富中所占的比例,不过九牛一毛,不值一提;从贪污受贿手法上说,吴志明似乎也没有什么鬼斧神工的出奇制胜套路,无非是庸常的、甚至带有原始色彩的雁过拔毛、东食西宿、贪得无厌、欲壑难填的以权谋私而已;至于“道德败坏,生活腐化”,试问哪一个腐败官员不道德败坏、不生活腐化呢?我们不是听说过比这更糜烂更肮脏的事情么?凭什么独独要唠叨吴志明同志一个人呢?这样看来,案件本身好像还真没什么可说的。

然而,既然我们决定将吴志明作为麻雀来解剖,那就暂时不要管更具典型意义的老鹰了吧!有一句话,魔鬼在细节之中,现在我们把这句话改造一下:魔鬼在法院判决书以外的地方——你一定注意到了,判决书对吴志明案的描述干净极了,几乎没有什么亮点,更没有腌腌臜臜的东西,无非是一个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结果丫就很正义地被惩罚了……在这些描述中,充盈着的是对犯罪的“人”的谴责,我们从“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八个字中看不到这个沉沦堕落到畜生界的人渣是怎样“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的,看不到这个只剩下生物本能的家伙是如何发作兽性的,更闻不到这个流淌着毒水的腐烂灵魂散发出的阵阵恶臭……我们后来了解到的所有关于吴志明的此方面信息都是从国家媒体途径之外得来的。

那是一些怎样的信息呢?下面引述网络资料——

吴志明同志2011年就被“双规”的时候,在搜寻到的诸多犯罪证物中,其中有两个被吴志明标注为“快乐日记”的笔记本,正是这两本“快乐日记”,才使得吴志明从众多腐败官员中脱颖而出,变得更加著名起来。

第一本“快乐日记”上详细记载着吴志明与情妇们的交媾史,记载着136名情妇的简况,交媾次数、交媾地点、交媾过程、交媾感受以及交媾满意度。第二本“快乐日记”则专门用来保存所谓的“快乐见证”,在册页上黏附着100多位情妇的阴毛,一个情妇占一页……我们看到,这位人民公仆有自己的“中国梦”,具有宽阔的革命情怀和远大革命理想,他专门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独特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在2015年以前至少要睡1000个女人!这位勤勤恳恳一丝不苟的公仆还特别注明,在这1000个女人当中,良家妇女至少要占到三分之一以上!

这是什么节奏呢?有人为这位快乐的公仆做过计算:丫被“双规”的时候虽然已经拥有136名情妇,但是与拥有1000名情妇的目标还有很远的距离,假设吴志明同志在此之后的4年时间里什么事情也不干,睁开眼就像公狗那样趴到女人身上去,要想完成玩弄800余名妇女的预期目标也是不容易的,这意味着他每个月要玩弄22个或更多不同的女人。

在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中,出现一些违背人伦的畜生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如果单从“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的角度看,在社会层面吴志明同志也很可能不是表现最突出的——前两天破获的甘肃省白银市高承勇系列奸杀案,不是更令人毛骨悚然吗?然而如果我们正视到吴志明同志最“快乐”的时候是南昌市西湖区区长,是中共南昌市青山湖区区委书记,是南昌市政府市长助理,是中共南昌市委政法委书记,是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事情还那么简单吗?显然不再那么简单了,因为这意味着我们面对的不单纯是杀人恶魔高承勇那样的变态流氓畜生,而是一个掌握国家权力、对其权力场覆盖范围内所有民众的人生、命运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人。
这就是说,吴志明同志的作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流氓犯罪——从细节上说,流氓犯罪必然包括引诱(例如《水浒传》中王婆计唆西门庆对潘金莲采取的10个诱惑步骤)、胁迫和强奸,而在吴志明同志如此海量的色情事件中,你却绝对看不到这些劳什子,他用不着诱惑,用不着胁迫,更用不着去强奸,只需要“计划”一下,然后按“计划”去“消费”就可以了,就像一日三餐或者拉屎撒尿那样简单——再换一种方式表述:结果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既看不到武二爷无明业火高三千丈斗杀西门庆为兄报仇的桥段,也没有听说那位激情难耐的小流氓潜伏到小树林劫掠孤身女性进行猥亵与强奸的行径,“党的领导干部”吴志明同志只是在完成一个平平常常的“计划”,在这个计划中,你甚至看不到吴志明对妇女意志的违背,她们就像是没有生命的“物”一样,被这个禽兽不如的官员快乐地消费着……而这,就像封建帝王名正言顺消费三宫六院一样,需要多么强固的体制支撑才可以做到啊!需要多么强大的权力掌控,才可以保证这个流氓畜生不被人割掉鸡鸡、被人就地宰杀啊!

“你是说体制支撑?权力掌控?陈行之先生,你真是这样说的么?”

我真是这样说的。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常识告诉我们,权力社会必然与公民社会水火不容,权力社会的存在必然与公民权利的缺失紧密相连,必然意味着权力对权利的剥夺打压,必然意味着法律丧失公正,必然意味着公民寻找不到伸张权利的法律通道。不要说前面说到的那个庞大的权力共同体,单只就一个个封闭的权力场来说,权力者就可以借助于手里的绝对权力轻而易举地操控法律,包括立法权和执法权,这是构成权力横行无忌的最基础也是最必要的条件。在这些条件的遮护下,人民就连最基本的对权力的监督权也都完全丧失了,你还谈什么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所以我们才说,体制支撑和权力掌控是吴志明事件产生和存在的最根本原因,没有这两个东西,吴志明充其量是一个与白银市高承勇没有什么分别的不占据社会主流的衣冠禽兽,不会同时还是一个地位显赫、颐指气使、要求人民尊重和膜拜的政府官员,正是得益于体制支撑和权力掌控,如此这般对立的两极才会统合成为一个带有中国特色的人形怪胎。

4

我们已经指出了何种力量使吴志明既作为令人鄙夷的流氓横行于世,又作为国家权力阶序上一个合法官员风光无限。现在我们就来探讨那种力量究竟是用什么办法把这对立的两极焊接成为一个不容人置疑的整体的。

“小心啊,陈行之先生,说话可一定要小心啊!”

非常感谢这种提醒,我也知道这是一片晦暗的区域,一般情况下识时务的人是不愿意谈论它的,然而我们既然想活明白一些,就不能总是躲避着它,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因为我们知道,导致我们这些“屁民”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缺失的根本性原因——亦可以称之为“社会政治机理”——全都躲藏在这片晦暗区域内,它们正是从那里延伸到我们所置身的世界,并进而决定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状态的。

一个老生常谈的观点是,腐败官员之所以如入无人之境,关键在于在现有体制下,权力来源于权力,而非人民的选举;在权力的构成中,权力者意志挤占了人民意志的空间……不能说这种见解是错误的,然而如果用它来对照吴志明同志的先进事迹,你又会发现它显然狭促了些,简单了些,尚不足以说明吴志明同志为什么不仅没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援引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反而成为了“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的流氓畜生;它也不足以说明这个人面兽心的官员究竟获得了什么神力,竟然能够在如此长的时间里为所欲为,还在被他所祸害的人民面前吆五喝六气度非凡,俨然是无知民众的牧人,这里边一定还有更加耐人寻味的东西。

显而易见,吴志明式的衣冠禽兽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任何人类聚集的地方都不可能长期逍遥法外,不用别的东西,简单人性就把丫灭了!

——远在人类文明初期,基于种群繁衍的“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自然而然产生了善恶是非的伦理观念,形成了最初的道德秩序,尽管它常常以神(图腾)的意志作为支撑。在道德秩序约束下,人们不会允许一个成天追逐奸淫妇女的猪狗在种群中为所欲为,人类会依据神的标准将其视为不共戴天的异类,会依据神的指示用石块将其砸死、用火烧死、投进水里淹死。

——封建时期,人类则会依赖逐渐成型的社会法律或伦理制约对造成社会后果的流氓恶棍其进行缉捕、审判,予以惩罚。惩罚的方式,或许阉割,或许杖死,或许凌迟,总之不能让丫逍遥法外。谁能说武松斗杀西门庆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当法律出现空缺,国家和社会不能够或无力履行惩恶扬善责任的时候,社会平衡常常是由作为自然人的个体,以道德伦理为依据对罪恶施加惩罚的,这也是某些文明体至今也还容忍私刑存在的文化原因之一。

——进入现代(工业革命)以后,人类对危害人类的行为形成了大致相同的价值观,那就是任何人、任何政府都不能侵犯人民的自由——这里当然包括不能违背妇女意志对其进行性侵犯——如果这种侵犯发生,人民有权利进行自卫和反抗,妇女更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或者非法律手段反抗欺凌她们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人民依托国家法律对权力罪恶和社会罪恶施加惩罚,这需要完备的社会政治体系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法律体系,通过程序正义对人民的天然权利给以遮护和保障,而这恰恰又是自由与民主的真谛。如果政府失责,或者政府本身就是侵犯人民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的犯罪者,是美国思想家艾因·兰德谓之“黑帮集团”的那伙人,人民就有权利或者通过选举以和平的方式推翻政府,或者拿起武器用暴力的方式消灭他们,总之,人类绝不可能长时期容忍权力罪恶或社会罪恶在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无限制蔓延。我们平时所说的良知与理性、社会正义与社会公平,其内核就是这种由普遍人权观念结构而成的普世价值。

然而不好意思,这种普世价值(包括上述所有东西)在吴志明事件中不好使了,或者换一句话说,某种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政治机制(制度)瓦解和溃散了经由人类思想史结晶而成的普世价值观念,丧失了其无可替代的调节社会的功能,结果我们就被带入到了社会正义退避三舍、猪狗大于人类、人类对猪狗的兽性无可奈何束手无策的尴尬境遇之中。

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境遇之中,中共南昌市委政法委书记,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志明同志才得以逐个消费妇女而无须承担违法犯罪的风险——不受任何监督与约束的权力体制、他所处的地位保证了他没有风险,或者说风险很小。甚至可以说,在这种权力体制形态下,消费妇女本身成为了社会常数,不管犯罪者还是受害者,都不会认为这件事跟“违法”、“悖德”有什么关系。

我们看到,在吴志明事件中,无论政府文件还是网络传闻,都没有披露出丫因为消费妇女而遭受什么惩罚——无论来自国家的还是社会的,无论来自当事人的还是当事人的丈夫父母兄弟的,都没有,可见吴志明同志消费妇女犹如天鹅绒一般顺滑,没有遇到任何阻碍……这难道不是一种“奇境”吗?!

5

我们具体看一下,这种奇境究竟奇在何处。

如前所述,我们看到在整个事件中只有犯罪者没有惩罚者,这种状况不仅与人类的自然法则相悖,也与人类文明的最基本原则相悖,更与强调自由、民主、人权的普世价值相悖。在这种奇境当中,正常的社会逻辑被不正常的社会逻辑取代了,色情成为了完全脱离善恶判断的单纯的利益交换手段,一个简单的技术性环节。在这个技术性环节中,当然会有经济意义上的盈亏账目,而在这个盈亏账目中,吴志明同志像所有贪官污吏一样,绝对不会为他的色情消费埋单,换一句话说,他所付出的绝对不会是他的工资,一定是可以供他无限制支配的国民财富,或者是以贪污受贿的方式非法劫掠的那个部分——于是,吴志明所干的事情,就与老百姓的命运产生了关联。

是啊,如果吴志明不是官员,哪怕他像公狗一样,爱女人爱得要死,见到女人就要扑,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哪怕他真是前面说的那个六斤九两的天生流氓,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哪怕哪怕他从13岁起见女人就开始流哈喇子,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哪怕他身上长出毛发进入畜生界,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没关系,流氓我们见得多了,丧失人伦道德的衣冠禽兽也见得多了,我们都可以不在意,现在的问题是,吴志明是权力无限的官员——官员在官方定义中,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恰恰是这位公仆做出了如此让人不齿的行为,那我们就要问了:这究竟是他妈怎么了?究竟是什么人、什么机制、什么制度把这么个衣冠禽兽送到了目前这个权力位置上?究竟是什么人、什么机制、什么制度让这么一个衣冠禽兽在这个权力位置上呆了这么久?究竟是什么人、什么机制、什么制度致使他在如此长时间里逍遥法外?究竟是什么人、什么机制、什么制度使他在“快乐”地消费了136名妇女之后才被查处?还有,被吴志明同志快乐地消费过并且被拔了阴毛的136名妇女现在何处?吴志明对她们都施加了哪些手段?她们分别有怎样的人生和情感经历,现在她们目前的处境若何?

这些问题的提出是自然而然的,就像有人问“乌鸦为什么是黑的”一样自然而然。然而诡异的是,每当我们这样问的时候,总会有一种声音说:“乌鸦并不全都是黑的,我们的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乌鸦绝大多数是白的和比较白的,吴志明之类的腐败堕落分子只是极少数……至于那136名妇女,为了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同时也是为她们好,就不要再提了吧!她们自己都没说什么,你还说什么呢?不要添麻烦,知道吗?不添麻烦,好吗?”

且住,这种冠冕堂皇的话我们听得实在是太多了,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都听到恶心想呕吐的程度了,所以我们有理由也反问一句:“为什么不该这么问?这么问究竟对什么人、对什么力量、对什么机制、对什么制度影响不好?”

当然不会有人回答这种诘问,还是由我们自己来回答吧!

中国的政府体制,简括地说,是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具体到某些局部,甚至可以说是“权力无限大,完全没有责任”,这就造成了权力像魔兽一样成为横亘在社会之上的异己力量,一种无所不能的社会存在。

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僚体制是一个宽泛的话题,难以短时间数说清楚,具体到我们正在议论的这件事情,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不受任何制约的官僚体制为贪污受贿创造了无限大的空间,提供了任何一个社会都无法提供的条件,而官员又把贪污受贿所得的一部分直接用于消费妇女,享受色情特权,甚至形成了某种程度的色情权利……所有事情都是在诸如此类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就是说,无论用哪种方式论证,只要我们抓住所谓的“中国特色”,就不难导引出如下结论:官员贪污受贿,享受色情特权,归根结底源于制度性的遮护与保障,没有这种遮护与保障,吴志明同志纵使有日天的本事,也做不到精确计划与1000个妇女通奸,更不可能如鱼得水一般去一步步“快乐”地实施。

就像我前面一再强调的,吴志明同志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衣冠禽兽,而是一个掌握着国家权力的衣冠禽兽,此特点将吴志明事件与一般意义上的流氓事件不可同日而语,它含蕴着极为丰富的社会政治学信息;吴志明之所以成为吴志明,是需要很多条件的,没有这些条件,莫说丫只是一个形容猥琐的凡夫俗子,即便是一个具有西门大官人那五件本钱(自《水浒传》第二十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中所谓:潘安的容貌、驴大的行货、邓通式有钱、有忍耐心[勾引女人时不害怕女人使小性儿人,善于应对]、有闲工夫消磨)的人物,他有本事做如此“快乐”的计划与畅想,并将其“快乐”地付诸实施吗?!他做不到的。

那么这里必然就会产生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东西使这个猪狗般的人物如此如鱼得水风光无限,具体来说,究竟是什么东西以什么样的机制在遮护着他?

6

现在我们假设有一个叫赵前的同志,是吴志明权力场覆盖范围内(比如南昌市政府某机关)一个还没有来得及丧失血性的公务员,他偶然看到了敬爱的吴志明同志竟然“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的禽兽,于是义愤填膺拍案而起,不顾老婆反对,也不瞻念子女前途,更不虑及自己的处境,义无反顾地给江西省委有关部门写信实名举报,并且将举报信邮寄给了《南昌日报》,希望通过舆论制止吴志明的罪恶……你知道赵前同志会遭遇到什么事情吗?

一般来说,那封信会被江西省委批转到南昌市委“责成处理”,而南昌市委负责政法工作恰恰是吴志明同志,结果,赵前同志的举报信就像是专门写给吴志明同志似的落到吴志明同志手里,于是,赵前同志的小命也就被牢牢地攥在吴志明同志的手里了。我们还可以跳开吴志明事件来看这件事情:读者一定有印象,在目前已经披露出来的腐败案件中,不是民众没有察觉、没有反映、没有举报,不是的。漫漫举报路,有人在长达几年、十几年时间里连续不断上访举报,面对无法逾越的权力高墙,他们被弄得赤贫如洗,甚至身陷囹圄,家破人亡,也无法触动权力者(不要说省市委书记,哪怕是一个村委会主任)一根毫毛的事例比比皆是啊!这难道不足以说明,恰恰是此种机制,往往在客观上(主观上是否如此,我们不在这里妄议)对腐败者形成致密的保护吗?这才是很多腐败案件长时间得不到处理的根本原因!

然而事情还远不仅于此。

假设你是吴志明,头天晚上刚刚在酒店享用了一个花季少女,早晨正坐在豪华办公室一边品茶一边细心地在“快乐日记”上黏贴那位少女的阴毛,秘书却突然送来赵前同志的举报信,你知道吴志明同志会作何感想?他的第一反应是:一、此信必须销毁,于是举报信被丫扯碎了;二、调查赵前,看看这个龟孙子到底因为什么原因活腻了;三、采取必要措施,这通常是指无止境的残酷权力报复,残酷的程度,因官员权力的绝对性如何而定。

在现行体制下,你以为吴志明同志会亲自对赵前同志施行报复吗?如果你真这样以为,那说明你对体制和权力运作的规则了解太少了,或者说了解得太肤浅了。事实上,吴志明同志是无需亲自动手的,就像皇帝杀人从来不会自己动手一样。在致密的权力结构中,吴志明同志不用说任何话,他甚至无须暗示,赵前同志的结局就被准备好了——南昌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同志在作为被举报者的同时,还是很多人的权力来源,或者说利益源,想从他那里得到权力和利益的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层层叠叠的官员……)会像土狗一样嗅到这件事的气味,于是在一个风高月黑之夜,赵前就被逮捕了,好的话以贪污受贿、诽谤诬陷的罪名被起诉被审判,投到监狱呆个十年八年的;不好的话,丫会准时在派出所被打断一条腿,或者干脆在一个合适的时机躲猫猫死掉……对任何一个人来说,这当然是很严重的后果,所以在现实当中,除非极少数怀有“砍头不过碗大的疤”信念的人,是很少有人敢于像赵前那样站出来挑战现有官僚体制秩序的。你看,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恰恰是体制这个东西保证了吴志明同志享受色情权利的无限顺滑,天真幼稚如赵前者的这条路显然是走不通的。

那么,赵前同志发给《南昌日报》那封举报信又如何了呢?也不怎么样。我们不说凡是涉及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干部的信息都是被管制的,也不说在“党管媒体”原则下的“正确舆论导向”制约,更不要说媒体人“自我审查”心态所导致的对不利于权力信息的职业截堵,单只从人性或者个人际遇的角度说一说掌握着发稿权的报社社长或者总编吧!

你以为报社社长、总编活得会比你、比我、比他洒脱自如一些吗?你错了!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没当过社长、总编的人很难想象他们灵魂被撕裂的痛苦——普遍人性教给了他们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而形形色色的新闻纪律却无时无刻不在要求他们视而不见或者干脆顾左右而言他地“装逼”……这是一个无边无际的过程,一种能够以“卡夫卡式”的集体无意识在代际人口中相传相袭的过程,久而久之,被撕裂的人性就会丧失正常感觉,变得木然,变得冰冷,甚至变得异常卑污,结果,原本应当作为民众喉舌的媒体就成为了遍布全国各地的贪官污吏的同道和帮凶,成为凌驾在中国社会之上的官僚集团得心应手的工具。

具体到《南昌日报》社长、总编——为了叙述方便,我们给他起一个名字:孙里——也绝难逃这种宿命。孙里同志记者出身,博览群书,极有才华,写过很多有分量的报道,在报社素有“小穆青”之称,因此,从29岁就开始了主任记者、记者部主任、副总编辑的“学而优则仕”的征程,终于在41岁那年被南昌市委宣传部提拔成为了当时江西全省地市级报纸最年轻的社长、总编,有一次南昌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同志来报社视察工作,曾经亲切地拍着孙里同志的肩膀说:“报纸就是要传达党的声音,传播正能量,小孙啊,你干得不错……”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结论:孙里同志绝非凡夫俗子,而是一个智商很高的才子,一个掂量得来事情轻重的人。

也正是因为他是这样一个人,所以在他全部的职业生涯中,他从来都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不敢在政治上有丝毫马虎——说句不客气的话,风流倜傥的孙里总编早就被“忍看朋辈成新鬼”(经常有违规的媒体遭到整肃)的无情现实面前吓破了胆子,不要说层层叠叠的政治纪律约束,单只是对老婆、孩子的瞻念就把他束缚住了,时时处处谨言慎行。

恰在这时候,赵前同志那封实名举报吴志明的信件被秘书放到了案头,他将采取怎样的态度,还用想象吗?倘若孙里同志还残存人的本性,他有可能把稿子收起来不再让人看到;倘若决心走仕途的他想利用这件事捞取政治资本,升格成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那么,他可做的事情就更多了,譬如在举报信上方写一段请求有关部门查处“恶意诬陷市委领导”的按语,然后找机会在一次小范围聚会中亲自面呈给吴志明同志……至此,就像《水浒传》中王婆教唆西门庆所言:“这事就成了。”

在这件事当中,制度激励了人性中最丑恶的部分,而人性中最丑恶部分有天衣无缝地维护和进一步坚固了制度。这是一个从未停止的周而复始不断旋转的怪圈,人们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了。这是一个多么周密有效的遮护权力罪恶的权力系统啊!对此我们简直可以欢呼:“幸哉!幸哉!吴志明无虞,天之助也!”

7

我很不愿意看到所有社长、总编都像孙里同志那样行事。

现在我们假设《南昌日报》也出现了一个与赵前秉持同样信念的社长或总编辑,突然看见赵前的举报信,一腔子热血顿时沸腾起来,拍着桌子喝道:“草泥马!我他妈就挺起腰杆做一回人,看你丫能把我怎么样!”排除政治干扰,公然就把举报信在报上发了出来,结果会怎样呢?请读者想想,这可是南昌市党报《南昌日报》点名举报现任中共南昌市政法委书记的信件,其严重程度即爆炸性效果将无异于爆炸一颗核弹!任何一个读者都可以想象,假如你是那位秉持正义的社长总编,你将会面临多么巨大的事业风险和生命危险!

严密而有效的权力体系马上就会像一架高效能机器一样运转起来——武警部队当天就包围并占领了报社,公安系统宣布接管;第二天,拥有二百多员工的报社被停业整顿;第三天,报社领导大换班;第四天,那个热血沸腾的社长或总编辑遭到拘留和逮捕,进入司法程序,没多久就会以“渎职”、“搞有偿新闻”、“生活作风糜烂”、“与见习记者搞男女关系”、“违法乱纪”之类的罪名被法办……于是,世界重新归于平静和沉寂,太阳照常从西边升起,南昌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书记照常在写“快乐日记”、黏贴女性阴毛的同时给政法委系统的党员干部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思想动员报告:“人民群众要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当正派人,做正派事,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坚决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不要以为这是笔者在这里毫无根据地杜撰,凡是了解中国官员手里的权力无所不能的人都知道,吴志明把控的权力是可以把上述一切环节的事情都做到家的,这是我们这个世界的常态,让人无可奈何的常态,让人无限悲凉的常态,正是这种常态,才消失了社会批评的声音,权力才变成横行人间的魔兽的啊!

唉!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凭借卑微人性活着的,这里边当然会有趋利避害的算计,所以你不能责怪为什么所有新闻媒体都在关乎国家命运的政治议题上失声,不能责怪社长总编唯唯诺诺贱卖了灵魂,你不能这样责怪他们。在钢筋铁骨一般的权力机器碾压下,谁愿意成为齑粉呢?久而久之,也就再没有什么人敢于热血沸腾,所有人的血就都冷下去,实在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呀!

唉!这可肿么办呀?

我们退后一万步,退到宋朝去,站在封建宗法社会的伦理道德立场上,怯怯地问一句:“那……武都头到哪里去了呢?难道丫也因为害怕有钱有势的西门大官人,为了保住都头职位在阳谷县做了缩头乌龟不成?”武都头当然还在,依照其嫉恶如仇的本性,丫是不在乎什么都头职位的,也不在乎知县同志给不给他提职,给不给涨工资,他也很想为被谋害的哥哥报仇——在吴志明事件中,那1000个女人不是也有丈夫、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么?在这些人当中即使出现一个武都头,吴志明同志也不至于把妇女同志消费得如此顺滑,我怎么没听说有人把吴志明的鸡鸡给骟了,或者干脆把丫掼死在狮子桥大酒楼下的街面上,大开杀戒,把个朗朗乾坤斗杀个天昏地暗血流成河呢?

实际上,我在《权力状态下的性资源分配》一文中回答了这个问题:在权力绝对控制社会的状态下,再也没有什么独立于政府权力的民间社会了,在民间社会传承的传统文化被拦腰截断了,奠定中国人基本性格的那些东西变异了,所有骇人听闻、莫名其妙、匪夷所思、啼笑皆非的社会事件,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正是因为有了无所不在的社会控制,人才最终丧失意义,成为一种特殊的“物”,而这种“物”在官僚政治体系中,仅仅是一种分配对象,就像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一样,它被国家占有,在社会微观方面,体现为层级不同的权力占有。在这种社会奇境之中,“性”被某种社会机制“分配”成为权力占有物,当然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再者,被称之为“二奶”的人群,绝大多数是寻找不到自己在这个社会中的位置和发展通道的人,她们试图通过倚靠在她们看来最有价值人群来增加自己的价值,获得通过其他手段无法获得的优越的生活条件。尽管这里边也会有某种爱情事件发生,但是,从总体上说,这是一种发生在广泛社会层面的特殊形式的价值交换——二奶用青春和美丽交换权力所能够提供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权力者利用权力交换对性资源的占有和享用。两者之间大大了一种脆弱的平衡。这就是说,性成了权力占有物,这种占有甚至具有一种分配的特色,尽管这种分配没有被纳入国家计划,尽管国家从来没有制定过根据官员级别为其配备异性伙伴的人数计划和高低胖瘦标准,但是这一切都隐性地寄居在社会制度和它所运行的机制之中。

在这样的情态下,即使是嫉恶如仇的武松同志也只能收敛起昂扬的斗志,让位于眼前切身利益的思考,这就是我们从权力者的色情腐败中即使连武都头也看不到的原因之一。

那么,被戴了大大一顶绿帽子的武大郎同志为什么也不反抗呢?他可是一无所有,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失去了呀!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他为什么不向西门大官人讨一个说法呢?被人欺负到家的他,为什么不纠集几个弟兄,趁天黑把西门大官人堵在地下停车场把丫做了呢?或者,他为什么不离开充满屈辱的悲伤之地阳谷县城,向伟大祖国的首都东京进发去有关部门上访呢?
合理的想象是:一、王婆阻止了他:“西门大官人马上就在这紫石街上给你买一套房子上,房本写你和潘金莲两人的名字,闹还是不闹,你酌量着办。”挑担卖了一辈子炊饼的武大同志一算计,虽然西门大官人睡了潘金莲,可这楼房是实实在在的,忍了吧,结果就忍了,没出一个月,果真搬进紫石街新开发小区一套三居室楼房去了,从此也不再卖炊饼;二、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武大郎毅然到东京上访,结果被截访的人用大卡车押回到阳谷县,也是没出一个月,害心疼病死在了家里;三、原本指望“我兄弟回来”,谁想到当年在景阳冈上徒手打死老虎的武松,在阳谷县严密的权力体制下也成了这么个猥琐的样子,一个从来不被人看在眼里的屁民“三寸丁谷树皮”又能做得了什么?活腻了的话,不要说西门大官人会通过阳谷县令动用公安、武警等国家公器,单是城管就把你丫给治了,夏俊峰就是你的下场,小样儿你还想担着担子卖什么炊饼?!

比上述所有列举都更为严重的是,现在侵害潘金莲、武大郎和武松的不是什么西门大官人,而是阳谷县县委书记吴志明同志,潘金莲很不幸是吴志明同志计划奸淫1000名妇女中的一个,是吴志明书记把潘金莲同志拖拽到床上享用的,而吴志明书记是有远比恶霸西门大官人更严厉、更丰富手段收拾武家这一干人的。譬如,为了灭口可以把潘金莲炸死(山东济南段义和案);为了不让武大郎声张,可以给他一个煎饼铺子,条件是:“你丫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没看到。”或者干脆让城管出面,用秤砣敲死丫的并且抢尸灭迹(湖南临武邓正加案);譬如在武松出公差期间让公安局给武都头立一个强奸杀害其嫂子潘金莲的案子,火速坐实,即时枪毙(河北聂树斌案)……这都是办法,所有这些办法,我们都从形形色色的色情腐败案件的案情报告或者网络传言中领教过。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了。

不要装作什么也没有看到,事实上所有人都看到了,究竟是何种力量使吴志明成为了吴志明。这是一种无嗅无味、无影无形,像瘴气一样在所有社会空间氤氲的隐藏力量,它就隐藏在冠冕堂皇的国家权力下面,甚至于无需隐藏,直接就是国家权力本身!正是这种被他们窃取和强奸的国家力量,才使得吴志明之类的人既作为猪狗横行于世,又作为国家权力阶序上的合法官员而风光无限,它把这对立的两极焊接成为了一种不允许置疑、不允许反对的超级存在;这种隐性的超级存在不仅与被其祸害的当事人的处境息息相关,它还会沿着社会逻辑的通道向我们延伸,决定性地影响包括你、包括我、包括他在内的所有人的生活。

这才是我们关心这件事的最根本缘由。

毋庸讳言,层层叠叠的吴志明之类的糜烂官员,已经成为势力庞大的国家和人民的异己力量,他们绑架国家,绑架人民,制造一个又一个封闭的权力场,这些权力场又进一步强化以控制社会、禁锢人民思想、消泯人民权利为其主要特征的政府权力,政府权力甚至在某些区域完全黑化,反过来又进一步固化和强化大大小小的权力场,结果形成连续不断的恶性循环。这种循环不仅在持续累积政治后果,同时也在持续累积经济后果。

几年前我曾经断言:“中国没有经济问题,所有经济问题都与政治问题紧密相连。”试想,在吴志明之类的渣滓一手遮天、跺一脚地动山摇的时候,权力为刀俎,民众实为刀俎下的鱼肉,老百姓鲜有表达利益诉求的意愿和维护利益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谈社会发展?即使有发展,也一定是官商勾结的以透支国家资源和民众利益资源为代价的畸形发展,它不可能惠及老百姓——中国严重到不断被世界银行警告的贫富差距,就是明证;中国的阶层已经严重固固化,没有权势的人很难向上移动,就是明证;甘肃康乐县最近发生的一家六口由于贫穷而自杀的悲惨事件,就是明证;中国农村破败凋敝,污染严重,勤劳已经不能致富,就是明证;中国官员为了创造可以致其个人升迁的所谓政绩,搞耿彦波式的以“拆”为“创造”,祸害民众,把好端端的世界弄得狼烟四起,一座座城市化为废墟,变为不断累积的天文数字的地方债务,就是明证——如此这般的发展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已见端倪,再过几年十几年,这种种端倪将会演化成何等样的社会后果和国家后果,想起来都害怕。

8

可能有人会问:“现在吴志明被空前的反腐败大潮冲垮了,丫最终受到了惩罚,可是我怎么仍然没有看到关于这个事件更深入探讨,甚至连有关题材的电影、小说也看不到啊?陈行之先生,你要是不说,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呢,这又是怎么回事呀?”
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问题以外入手。

经过几年的观察、期待与验证,我们基本上可以得出最终的观感了:当下的反腐败是一种权力主导的国家政治行为,而国家政治行为所谋求的又只能是国家政治目标,而国家政治目标在一个国家的政治议程中又具有阶段性特征,什么问题迫在眉睫必须马上解决,什么问题可以往后放一放,什么问题可以延后乃至于无视,都有轻重缓急,急躁不得的。

这就好比杀猪,你得有个步骤,比如先用绳子把丫捆起来,然后动刀子在脖子上放血,然后把丫扔到开水锅里烫一遍拔毛,然后开膛破肚,分割头蹄,不能乱了章法和次序。倘若你不这样,说:“不就是要吃丫的肉吗?看我的!”结果你没按照通常的办法在猪脖子上动刀,而是把刀子直接插进了猪屁股,这显然不和章法;或者,你还没捆上猪的手脚将其宰杀,就把丫活生生扔到开水锅里去,那只倒霉透了的猪不是得烫的像活鬼一样“嗷”一声窜上天去?!假设那只猪懂得人话,跳出大锅,一边掸身上淋漓着的热水,一边冲你破口大骂:“我草泥马,有他妈你这么杀猪的吗?”你不是得羞死?所以章法、次序都不能乱。

由于从未触动产生腐败的制度性温床,党内党外不管有多少处分条例之类的文件规定、法律约束,腐败在中国从来都没有得到过遏止,反之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换一句话说,腐败的势头也从来没有因为“反腐败”而得到遏制,反之,腐败官员视死如归,前赴后继,欲望更加贪婪,贪污受贿数额更加巨大,手法更加隐蔽狡猾,用自杀终结有关自己的腐败案件调查、以自保非法掠夺的事情也层出不穷……毫不夸张地说,腐败已经成为这个国家无法愈合、不断流血的伤口,国家政治肌体由于大量失血而变得羸弱不堪,表现为民心与现政权越来越严重的疏离倾向。

是的,国家上层充分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将其提到“亡党亡国”的高度,最近几年以来可以说动用了所能动用的全部手段,打掉一只又一只老虎,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郭伯雄、徐才厚……如此这般的老虎可谓个个斑斓,好生了得,却都在反腐败大潮中落马了,于是有人欢呼说,经由这样一个国家政治过程,中国的政治肌体正在变得空前健康,简直就像年轻小伙子一样,我们可以安然入睡去做中国梦了;有人开始操心全世界的事情,断定超级大国美国正在无可抑止地没落下去,试图取代美国,松动或者瓦解战后国际政治秩序,有的人甚至开始设计带有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模式了。

且慢,事情真是这样的吗?

我感觉事情不是这样的。

我们不说国际态势,单只说国内情景。基本上可以认为,截至到目前,所有的“反腐败”都可以称之为“权力反腐”,即权力作为主导或者说作为全部力量所进行的封闭式“反腐”。它的重要特征是作为国家真正主人的人民仍旧被摒除在反腐败的国家政治过程之外。这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不是理论问题,所以我用不着论说什么,读者具体想一下你作为公民在反腐败事业中报国无门的尴尬处境就可以了。你想不想参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中国正处在一个极为关键的关节点上,你作为一个公民当然想参与,然而权力没有也不会为你预留进入这一国家政治过程的通道,你纵有满腔的爱国热情,能奈几何?!我们不是听说有人因为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就遭到逮捕、一些自由知识分子由于探讨产生腐败的制度性原因就被以“寻衅滋事罪”受到迫害么?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绑架了国家的政府官员自有他们的逻辑,这个逻辑既简单又明了:“腐败,我可以反,你却不能反。为什么?因为你反腐败跟我反腐败的手段不同、目标不同,属于风马牛不相及——我反腐败是为了巩固党对国家事务的绝对领导,你所要的却是对国家政治的进一步参与,最后一定会落到要求公民权利上去,这两者从实质上说是相互冲突、相互抵牾的,至少在当下这个阶段,这是绝不能被允许的,所以我们才设定了一个又一个‘绝不’……”

这位可敬的官员说了实话,我们要感谢他。其实还有一句实话,也许由于不方便的原因他没有说,那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官员甲通过“反腐败”运动“反”掉官员乙,仅仅是权力斗争的结果,与社会正义无关,与争取和落实现代意义的公民权利无关。

为了说明这件事,我们可以往历史深处看一眼,同样的事情两千多年以前就在持续发生,虽然那时候也打着维护江山社稷的旗号,但是那你死我活、令人眼花缭乱的宫廷缠斗(几十年来,有关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充斥着我们的荧屏),与实现社会正义有一毛钱的关系吗?与老百姓所过的日常岁月有一毛钱的关系吗?皇上在诛杀无数政治对手以后,仗剑畅想“我好想再活五百年”,和老百姓卑微短促的一生有一毛钱的关系吗?不需要什么普世价值观念的引导,我们简单的内在人性就把这件事看清楚了!

接下来,你遭受的难道不全部是你应当遭受的吗?我觉得这也用不着我再多说什么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以及从这种经历中产生的社会人生见解,这是任何外在力量都改变更无法摧毁的。种种匪夷所思的现象,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就在这种情况下奇迹般发生的啊!

现在我们想一下,同样的现象,同样的事情,当时正风光无限的吴志明同志看到了没有呢?长期混迹于官场的他,也应当被称之为“人杰”了,很显然他是看得到也听得到的,他甚至还从这里边闻到常人闻不到的特殊气味,比任何人都更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炉火纯青地把握着火候,他的灵魂世界深处始终回旋着一个声音:“我的权力来源于上级权力,因此我无需害怕底层民众;我既然无需害怕人民,我也就能够无风险地按计划消费妇女,这件事就像每天早晨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自然……”结果就如期出现了我上面描述过的场景:吴志明同志既作为为害人间的猪狗不耻于人类,又作为致密权力结构阶序中享受色情特权的一员而风光无限。

行文至此,我认为已经回答了“为什么在吴志明被判刑以后也不见有人探讨产生吴志明的社会政治原因”的问题,因为这种探讨——无论是理论研究的还是艺术表现的——从实质上说来,是与反腐败的内在动力(防止“亡党亡国”而不是创造条件让人民进入国家政治过程)相互抵牾乃至于冲突的,是与维护整个官僚体系的内在标的抵牾、冲突的。

9

我们再上一个层级来谈论这件事情。

权力场中的权力本性和人的本性一样,总是本能地规避着对自己不利的东西,当它不需要人看到现实与历史中的某些东西的时候,它自然就会阻止热门去看到,因为那都是一些疮疤。裸露的疮疤会产生精神疼痛,这种精神疼痛时时刻刻都会提醒权力者,记忆、注视、解析都会对权力合法性造成消极影响和损害,会对党的权威造成消极影响和损害,会对国民政治见解产生消极影响和损害。
既然有百害而无一利,为什么不对民众的关注进行限制,不让他们看到、不让他们注视、不让他们解析呢?权力者有一千个一万个理由禁止任何形式的思想提醒,换一句话说,在无所不能的权力意志中,过去只可以按照政治需要去解释而不可以以真相示人,现实只可以被塑造而不可以以本来面貌被呈现,未来只可以按照乌托邦方式去而无需遵循客观历史发展规律——而这,正是哈耶克反复警告人们的:“这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这条路从柏拉图那里开始,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一直延续到了我们脚下。

从来没有一种历史现象是脱离历史而存在的,微观世界与宏观世界的紧密勾连,现实与历史深处那些振聋发聩声音的呼应,都可以归类为历史规律的范畴,因此,它们既是微观的又是宏观的;既是现实的又是历史的。现实有时候会因为现实的原因而迷蒙,历史却像透镜一样,总是昭示着从过去都现在、从现在到将来的必然方向,这个方向是不会折曲的,任何人、任何力量都不能折曲它。
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从历史透镜中看到了那个方向,所以才导致了高层反腐与底层民众的政治期冀日渐疏离,甚至不再抱有好感和寄望。具体来说,这就是为什么腐败尽管作为当代中国的突出政治命题,却很少有《金环蚀》、《纸牌屋》那样的电影和电视剧产生的主要原因;这同时也是为什么“反右”和“文革”仍旧是文学艺术包括任何其他艺术形式不能触动的禁区的主要原因;这更是类似于山西黑砖窑事件、甘肃最近发生的一家六口因为贫穷而自杀的事件绝对得不到文学艺术反映的主要原因。
马克思从马克思主义内部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看到了这里边的机理——

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
(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

按照这种解释,所有让我们无法释怀的东西也就都得到释怀了。是啊!如果一个时代的统治阶级按照其统治需要而取消文学艺术,勒令它装聋作哑,那么,文学艺术除了装聋作哑以外,它还能干什么呢?这就是官员腐败现象已经到了神人共愤的程度,而国家却连篇累牍发布公然违背宪法的行政文件,明令限制播出和出版反腐败题材、反右派斗争题材、文化大革命题材的电影、小说、电视剧的原因,这就是《活着》、《盲井》等深刻反映中国社会现实的优秀电影无法在过捏播出的根本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快七十年了,还没有真正出现一个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文学家,即使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涌现出来的那一大批顶天立地的文化巨人,凡是留在大陆的,有的被肉体灭失;有的成为权力豢养的公鸡,每天早晨准时跳到墙头去为主人报晓;有的在加官进爵之后,也被锻造成整人的高手,其手段之阴鸷、狡诈、残忍,较之在政坛上纵横捭阖的政治家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切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唉!有什么办法呢?如果这就是宿命的话,你只能认命,犹如某位高官悻悻然所谓“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了呢?怀揣着这种宿命,你甚至连对世界的希望都得要大打折扣,这不仅表现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更表现在文化领域——美国的好莱坞为打入13亿人的中国电影市场,不是不得不删改和调整作品内容吗?还有,中国有多少不被作家协会体制承认的作家潜沉于芸芸众生之中,有多少无法被出版的作品被压抑在皇天厚土之下,诺贝尔文学奖偏偏看中一位在体现“党管文艺”的中国作家协会获得副主席高位的人,把这个奖项颁发给了此人,你有什么办法?现在这位完全符合国家意识形态标准的人到处露面,到处发表演讲,然而凡是遇到有人询问到关乎现实的严峻问题,遇到询问有关文学良心的问题,其必顾左右而言他,浅薄、屑小、无聊到让人为其感到羞愧、恨不得找地缝钻进去的程度……这时候你有办法吗?同样也没有办法。

凡六十余年来,中国文学艺术对中国现实的视而不见,在普通民众生存形态面前的缺位或者说消失,仅仅是思想消失的一种表象,思想丧失流动乃至于消失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经典特征之一,它正意图把所有人都变成瞎子,变成对眼前世界丧失正常感觉的动物。这是一种令人痛心的局面。在这种局面下,我们当然可以忽略感受,把眼睛收回来只盯着柴米油盐酱醋茶,遮蔽灵魂,动物性地让自己认为一切都还过得去,但是我们还没有被异化为卡夫卡笔下那个甲虫,残存的人性让我们无法闭住眼睛不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幕幕社会戏剧,我们真真切切地看到了在这些权力场中,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恰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体制、制度,在有意无意遮护着吴志明之类蛆虫一样的渣滓,遮护着这些蚕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公敌……这不是一出有希望看到尾声的戏剧,它似乎要永久上演下去,它不仅耗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生命,它还会耗尽我们所有这些尚且活着的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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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待同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完全不同或似是而非的角度。譬如官员色情这件事,有人就认为这只是主流中的支流,是前进中的问题,是国家政治肌体之小恙,中国官员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或者说,仅仅是个别官员的与政治问题联系不那么紧密的道德问题,不应当把它上升成为对整个官僚系统的评价依据,从而否定这个系统的合法性与权威性;有人则不同意这种观点,说:“甭跟我说这个,我早就不信你丫的了!”他们固执地认为窥一斑而知全豹,从层出不穷的被腐败案件包裹着的色情案件中,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庞大的官僚系统出现了制度性的结构问题,如果不能进行制度反思,如果不能引进新的制度清流,不能将人民意志纳入国家政治过程,那么,腐败以及与此共生的色情特权问题将永远无解。

我认为两种观点都有道理,我甚至还很愿意相信第一种观点:从国际情势的发展中观察,你的确很难确认说西方以两党制、普选制为其主要运作特征的自由、民主制度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唯一救世良方,你很需要正视在一个不具备自由主义文化传统的国家强行推行民主所导致的无政府状态的国家后果。在中东、北非,我们固然有理由认为归根结底是独裁者招致了其政权的崩解,然而你也必须承认,这种崩解并不必然表现为一个可以唱着歌和平进入自由民主时代,它很可能意味着无休止的战乱;从内里观察,譬如说自由主义的灯塔美国,你会发现这个国家的政治结构也同样出现了扭曲,华尔街势力在美国国家政治中起着异乎寻常的作用;在美国社会中,同样有“我们”与“他们”的巨大区分,这种区分还不仅仅存在于老百姓与精英集团之间,更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不同种族之间;在美国的国家政治运行中,所谓的政治正确与老百姓日常感觉和利益诉求的罅隙越来越大,而这种罅隙恰恰为民粹主义提供了土壤和空间,精英集团和人民之间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疏离,这一疏离正在导致国家政治过程严重撕裂,此次美国总统大选,每天都在为我们的这种观感提供依据。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还真不能简单地认为这家一定就会比那家的日子过得好。

然而我们不能不据此就认为中国官僚系统腐败不是什么大问题、官员色情只是个别人的道德问题呢?很显然,我们缺乏足够的理由,即使我们把美国国内政治看得一团漆黑,也找不到理由认为中国如此海量、如此令人发指的官员色情特权仅只是整个官僚系统的支流。我们找不到支撑点。这个支撑点早就被色情官员自己给瓦解和撤除掉了,并且仍旧在继续被他们瓦解和撤除。所以,虽然我们很不愿意,仍然不得不弃绝第一种观点接受第二种观点,即:中国庞大的官僚系统出现了制度性的结构问题,如果不能进行制度反思,不能引进新的制度清流,不能将人民意志纳入国家政治过程,那么,腐败以及与此共生的色情特权问题将永远无解。

是的,它永远无解。就在此时此刻,在江西的吴志明被惩处以后,在不断听到有人在反腐败中落马以后,我们仍然不得不相信,还有无数个盘踞在各级权力机构中的吴志明之类的官员逍遥法外,他们还在笑,还在像吴志明那样肆无忌惮地“快乐”消费,消费民脂民膏,消费国民财富,消费色情,消费妇女,消费他们用权力劫掠到的一切,他们还在继续书写形形色色的“快乐日记”,还在兴致勃勃地在笔记本册页上黏贴女性阴毛……更加严重的是,吴志明之类的腐败官员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官僚系统,这个系统具有异乎寻常的政治能量,如果没有人民意志的进入,如果在宪法程序上人民仍旧无法进入国家政治过程,单纯的权力反腐是无法战胜他们的,如前所述,甚至反腐本身也会沦为官僚系统政治腐败(权力斗争)的工具,反腐败的人本身就是腐败的人,这是一种不能不引起警觉的国家现象,它已经露出了端倪,它正在松动和瓦解党和国家的权威,正在给这个国家的政治肌体造成一系列严重内伤。

没有任何人比人民更爱这个国家,没有任何人比人民更希望自己的祖国作为强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吴志明之类的腐败官员才是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最凶恶的敌人,而绝不是吴志明之类的官员严厉打压——只要他们没有被捉住,手里还掌握着国家权力,这种打压就一定会持续发生——的“妄议”国家政治的人民群众。“哀莫大于心死”,倘若整个社会空间都消失了批评的声音,绝不说明这个社会很安全,相反,它一定潜藏着极大的危机。即使对历史了解得很少的人也已经知道,至少在清朝末期那段极为黑暗的日子里,导致外强像虎狼一样侵略和瓜分中国的,是这个国家内部的极度腐烂,是天朝政治制度的落后与僵硬,是统治集团的平庸、愚蠢、顽固与颟顸,是遍布全国各地的无数贪官污吏像嗜血苍蝇一样在国家肌体上的恣意妄为,而这些贪官污吏在今天就是吴志明之类祸国殃民的渣滓,是制度把他们送到层层级级的官位上,又是制度又有意无意遮护着他们的权力罪恶。

我们还能有其他的解释吗?

201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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