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退休法官黄云敏被控“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一案被法院退回检察院后,黄云敏近期却被转送“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所谓的思想教育。

黄云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的退休法官黄云敏,因帮助农三师农场职工维权,去年3月12日被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拘捕。数月前,黄云敏案曾经开庭审判,但在今年春节前,该案的代理律师接到法院退回案件的通知。黄云敏委托的辩护律师冉彤本周五(3月30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称,其当事人案件已于2月2日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但公安机关未提供新的证据。检察院将于4月2日前决定是否起诉。但是,最近从黄云敏的妻子处得知,黄被送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思想教育。

冉彤律师称,当局此举口头说是“指定地点监视居住”,但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新疆情况特殊,官方处理此案的方式不同寻常:

“那是一个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制教育中心。新疆属于那一种戒严状态吧,搞出了很多东西,法律在那个地方是变通执行的。现在也不能说他们没有用法律程序,他变通。他(当局)现在也不敢送到法院去,送到法院只能判无罪”。

黄云敏一案曾于去年9月19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农垦法院开庭。控方指黄云敏传播暴恐视频,其中一段是新疆七五事件现场情况,控辩双方就该视频是否属于“暴恐视频”引发争论。代理律师认为,2009年发生的七五事件视频,当时很多人在乌鲁木齐大街上都可拍到,不能算作秘密,更不属于暴恐视频。

黄云敏的妹妹黄小芹则担心,二哥被送到“法律援助中心”后受到不公平对待,甚至肉体折磨。黄小芹认为,法院没有判决,就不应该把人送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思想教育”:

“只是说在法律援助中心监视居住,这跟无罪释放简直相差很大的一段距离。要他去法律援助中心学习,要等他思想转化过来,那就是变相的无限期羁押。我就在想,如果他死不认罪或者不肯低头,(那他获释)出来就是遥遥无期了”。

黄小芹说,家属原在等待黄云敏4月2日可无罪释放,但是没有想到他被转移到法律援助中心。

据中国法律教育网介绍,法律援助中心并非羁押场所,而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但是,近几年新疆各地建起了各种形同监狱的各种“教育、培训中心”,用以羁押未经法院判决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宗教人士,包括“野阿訇教育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去极端化教育中心”等。有从上述中心获释的哈萨克族人称,他们在那里曾遭到精神折磨,有人甚至出现精神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