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律师群体多为政治文明服务!
惊闻北京两律师因为不满法庭作为而中途退出法庭,以示抗议。北京司法局以此为由,作出了吊销两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处罚之重,至今罕见,坊间传,此两名律师经常从事敏感案件办理,故才有此结果。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笔者认为,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如果这个趋势下去,将对社会稳定起非常负面的作用,说严重点,是社会矛盾走向街头政治的信号。
作为一个职业,律师,本能的是反对街头政治的,因为街头政治时往往缺乏理性的思辨,尽管会有领袖,有口号,有谈判,广场之上,往往谁更激进,谁掌声最多,最后多的是以血染街头终结。要看当下的例子,最鲜活的莫如泰国。相反,法庭解决一般是理性的,和平的,有规则的,尽管有时也会不完美,如2000年美国的布什V戈尔案,毕竟不必用街头对垒来解决政治问题,实乃社稷之福。所以,在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时,其中一个指标是司法是否独立,因为只有独立的司法才能是和平、理性解决政治僵局的前提。否则,暴民民主也是民主,却有时比专制还可怕。
律师是引导所有社会纠纷走向法庭的启动者,没有律师的启动,法院的中立审判者往往会无所作为,毕竟法院是消极的仲裁者,而司法机关中的警察、检察官虽然可以积极作为,却只是代表公权力的一面,如果没有律师代表私权的抗衡,公信力是不会产生的。反者,道之动。你只要想一想,世界上没有律师的国家是怎么一回事。或者回到中国,文革中没有律师的年代是如何黑暗?无论如何,恢复律师制度都是中国政治中的一大进步。照理,劫后重生的律师,应当庆幸并感恩。
那为什么律师会不知足?从恢复律师制度时的国家公务员,到现在很多腰缠万贯的富家翁们,律师似乎真应当知足。不过,富家翁只是社会对律师多面性的一个误解,事实上,律师的平均收入未必会比警察高,无非是社会上把律师贴了一个有钱的标签,这个标签的来源,或是来自香港电视,或是成功(或不成功)律师的广告,就如律师像骗子这个标签一样,往往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从上面的观点看,律师应当知足,应当感恩,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对,大多数人都会对改革开放感恩,但这不该是全社会固步自封的理由,不知足,才有进步,才有进一步改革的动力。
律师不知足的原因很多,希望有清廉的法院,希望有高水平的法官,希望有更公平的立法,希望有代表性的协会等等,这些不知足,无一不是希望这个社会走向政治文明,保障私人权利。如果说这个不知足是错误的,那么,什么追求是对的?
律师涉足社会纠纷的方方面面,深入社会各个阶层,国家允许、鼓励红顶律师在庙堂之上议政,我们也该宽容一些律师为社会弱势代言,乃至为一些“异端”分子辩护,这本身就是设立律师制度的初衷,如果没有这些宽容,我们回到苏联式的律师制度即可,为什么要让律师走出公务员队伍呢?如果说,当初松开律师的手脚是为了经济建设,那么在当下社会矛盾突出的时代,也该松开束缚律师的手脚的另一根绳索,让律师为政治文明服务。
正常处罚律师中的害群之马,是为律师行业的健康出发,深受律师的欢迎。然而,北京司法局吊销两个律师执业证书的行为,或许主要是因为这两位律师经常为“异端”辩护,这无疑是对“刺头”律师的打压,司法部最新出台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处罚办法》中有诸多模糊规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这更像威慑律师的利器。从短期看,似乎会有效,因为作为律师一员,我已经很担心。然而,如温总理经常引用的林则徐的话,苟以国家生死以,岂因个人祸福趋。执政者如真为国家计的话,也应该为国家担心,因为打压律师的结果,往往使这个国家的社会矛盾走向街头政治。积小忿为大怒,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当民众不再信任法律,当律师启动的不是司法的按钮而是街头政治的按钮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社会矛盾,执政者更应疏而不是堵!应该建设,而不是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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