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让人心寒的一天!
3月30日,四川凉山西昌大火19人牺牲;一天之后,凉山州的宁南县,竟在4月1日下发了一份紧急“封口通知”。
3月30日四川凉山西昌突发山火,造成宁南森林草原打火队员18人牺牲,同时牺牲的还有1名当地向导。除向导外,18名打火队员均来自同一个县:宁南县;其中17人,甚至来自同一个镇:宁南县宁远镇。
19名壮烈牺牲的英雄中,年龄最小的,生于1995年11月,仅24岁。
一年前的3月30日,凉山木里火灾,31名救火英雄遇难,平均年龄23岁,最小的仅18岁。
两次山火扑救,相隔一年,同一地方,数十条生命被填入火场。有网友质疑:这样的历史,恐怕“电影都不敢这么写”,“历史是循环的”难道已经升级成“历史是复印的”了?
我的一位朋友,在朋友圈儿里贴出了这份来自宁南的“紧急通知”,并评论说:当地这种“管控方式”简直“落后”到匪夷所思的程度。
我问了这个朋友两个问题:1.这个所谓的“通知”上有没有“机密”二字?他说:没有。2.这个通知不会特麽是假的吧?他说:不假。
宁南县宣传部这个所谓的“紧急通知”称,这个通知目的是:为确保采访报道内容真实、准确,杜绝产生负面舆情。前半句就算了,恐怕后半句才是你的心里话吧。
贰条作为个人微信公号,是断断无权向宁南宣传部直接求证这玩意儿的真实性的。我奉劝这个所谓的宁南“宣传部”赶紧出来“辟谣”,就说这玩意儿是个“愚人节玩笑”!否则,你自己就即将成为这次大火中最大的“舆情”。
宁南县这个所谓“紧急通知”说:
一、按照党管宣传、党管媒体的要求,外来记者采访的,必须到当地宣传部门报到,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访报道。故凡是发现外来记者到宁南采访,须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宣传部,并告知记者前往县委宣传部进行登记备案。
“党管媒体”这个说法,贰条有听说过,但宁南宣传部恐怕是对“这个说法”有啥误解吧!“党管媒体”什么时候成了:全国媒体现在都归你宁南县委宣传部管了。新华、央视、人民到你宁南县的地界上采访,现在也得向你宁南县委宣传部汇报了?
二、未经县委宣传部允许,各镇各单位所有干部群众,均不得擅自接受外来媒体记者的采访。
你宁南宣传部发通知让你们的干部闭嘴也就算了,你有什么权力让“群众”闭嘴?人民群众有什么义务,遵守你这道“封口令”?
三、各镇各单位干部群众,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发布此次事件的信息,不得擅自对此次事件进行评论、定性。
什么叫“擅自发布”,是说人民群众如果要发个微博,也得跟你宁南宣传部打个报告再发吗?什么叫不得“擅自评论”,是说宁南地界儿内的老百姓要是聊起自己牺牲的亲人,也得跟你们打个报告吗?难道,宁南县县城的茶馆里,都需要张贴一个“莫谈国事”的条子吗?
真是荒唐透顶!
作家@李海鹏 的微博讲:
去年3月30日,凉山森林火灾27名消防员和4名村民牺牲,今年同一天同一个地方又是森林火灾18名打火队员和1名向导牺牲。然后和去年同一天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宣传干事,使用同一个当地宣传部群(名字都不用改还叫“3.30新闻媒体群”),安排前往采访的记者们入住了同一家酒店。然后是和去年一样的“逆行英雄,最美男儿”,和去年一样的,“逆行英雄,我们接你回家”。西昌又响起了和去年一样的鸣笛致敬声,牺牲者们看来也将会和去年一样的备极哀荣。
唯独缺少了一本也许可以叫做《3.30新闻》的书来提供意外,这本书可以写写这整整一年之间发生了什么,当地政府做了什么,又没做什么,为什么做,又为什么没做,以及森林火灾发生之后是如何指挥的,又为什么如此指挥。可以写写这一年里已经牺牲的消防员们的家庭在政府和公众的渐渐遗忘中承受了什么,以及尚未牺牲的扑火队员们做出职业选择的根由。可以写写谁得,谁失。谁在火中哭泣,谁在火中取栗。可以写写那家酒店,那些记者们,那个宣传部。可以写写为什么“电影都不敢这么写”会成为日常,“历史是循环的”会升级成“历史是复印的”。
对于英雄,我们自会称颂。
至于舆情,
这个狗屁宣传部才是最大的“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