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5月22日,民法典草案提请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离婚冷静期”制度进入公众视线,官方称此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头脑发热式”的冲动离婚,并缓解我国目前正在逐年攀升的离婚率的问题。但它自提出以来就一直极富争议,被广泛质疑有侵犯婚姻自由之嫌。

本届人大代表蒋胜男建议删除离婚冷静期,称其是“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

她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这个条款出台的初衷本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轻率、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但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在已经确认失败的婚姻中被迫延长痛苦,甚至因此有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人为冲突,很可能结果与良好初衷适得其反。”

她援引《2016年中国婚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指出“闪婚闪离”的人不足5%,“绝大多数人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婚姻大事的,法律不应该用小部分人的情况来一刀切地对待整个想要离婚的群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新京报 |设立“离婚冷静期”,就能挽救那些濒危的婚姻吗?

23日,人民日报等官媒发布视频,在视频中,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对于每个人而言,离婚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司法上予以尊重。但是离婚太多太随意,某种程度上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和后果。#离婚冷静期#设立的出发点,是让当事人慎重地、考虑成熟后再行使自己的离婚权利。李少平称,“不要因为一时的吵架、头脑发热”,就拆散了一个家庭,从这个角度,“离婚冷静期有它的合理性,也有它的价值和意义”。然而评论里的反对声仍然居高不下。

尽管从规定出现时就充满了争议,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婚姻家庭编“要点十六”显示:增加登记离婚三十日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此条例,有民间法律人士解读为: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第二,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第三,30天冷静期后面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要注意,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申请就作废!

因此,离婚冷静期是变相有了60天。

第四,离婚冷静期是一刀切,所有协议离婚都要经历冷静期,并没有规定家暴等情形作为例外。

对于这个规定,可以下个结论——明年离婚会变得非常困难!

——遇见吴杰臻 |民法典对你的婚姻将产生哪些致命影响?这十点你必须知道!?

橙雨伞 | 民法典表决通过:增加登记离婚三十日冷静期规定

离婚冷静期制度就这样通过了,此消息在以微博为主的中文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巨大批评声浪,#离婚冷静期#等相关话题在微博上阅读量已达十多亿,并一度冲上热搜。在大量的批评声音里,网民普遍认为,离婚冷静期增高了婚姻的门槛,必定导致结婚率更加受挫。而女性作为弱势方,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未受到足够保障前,增加离婚的难度无疑进一步伤害女性。也有很多网民表达了对人大代表以及政府无视民意的愤怒。

S***美:这位副院长这位委员,你以为离婚是头脑一热说离就去离的?!小孩抚养权归谁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清,拉锯战似的双方家长亲友一边劝一边撕逼,好不容易掰扯清楚双方达成一致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你跟我说:你们就是头脑一热回家再冷静三十天。

天***芽:如果非得设置离婚冷静期,那就请降低家暴界定,皮肉小伤也算家暴,而不是家庭纠纷…现在的家暴界定起码得是轻伤,谁熬得住???

b***0:成年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劳您越俎代庖。另外,请问如何保护婚姻中的弱势方在离婚冷静期内的权益?

每***p:呵!该关心同性婚姻问题建国都70年了迟迟解决不了,不该操心别人是激情离婚还是冷静离婚问题你们瞎操心!你们无非是没有担当.懒政.避重就轻而已!

戴***瑶:先不说什么出发点,请问这个提议是有进行过民意调查吗,如果是根据自身所见所闻而提出建议先做民意调查,毕竟每个人圈子那么点大不能代表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还是应该了解所有人的意向而后提议,才是有用的提议。

遙***摸:鼓励结婚鼓励生育,那么后续应该跟上的政策呢?儿科医生短缺,疫苗(医疗)安全保障了吗?女性就业歧视呢?婚假产假陪产假落实情况怎么样了?这么多这么多缺陷看不到吗?个人态度从前几年开玩笑的不婚不育保平安现在反倒越来越坚定了,不是不想是事实逼到如此。我连法律这个武器都没有的时候我还能做什么?

今***吖:公权力强制插手人民生活问题真的感觉很low,家暴的时候报警警察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时候怎么不觉得难断家务事了?还得要来插一脚?反正就是不让离婚呗,服了

真***菜:1950年邓颖超等前辈的坚持下,婚姻法通过,大家获得了离婚自由。才2020年,就失去了。以后在婚姻中遭受痛苦的人,尤其是女同胞们该怎么办?婚姻自由是写在宪法里的!

【网络民议】结婚才需要设立冷静期

 

有微博网友翻出了2019年官媒发表的离婚冷静期民意调查,证明此制度一直遭到大多数人反对,却从未被重视,这是人们感到愤怒的一大原因:

虽然之后立刻有相关专家通过媒体表示:因为家暴、出轨等行为引起的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限制,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来看,民间对此仍然表示忧虑,指出诉讼离婚一直很艰难,即便是在家暴问题层出不穷的现实中:

当然,是可以走诉讼离婚。也就是俗称的“打离婚官司”。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打离婚官司的财力、精力。而且打离婚官司,也不是轻松就能离婚。

我国司法实务中,如果一方不肯离的话,法院一审通常是不判离的。除非你有法定判离的事由,比如家暴等,但这是需要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的。

而在因家暴事由起诉离婚的案件中,最终能被认定为家暴,准许离婚的比例,是非常非常非常有限的

之前2018年有一则引发热议的新闻就是成都一女子遭遇家暴,起诉离婚。法官判决,不准离婚,理由是要给双方冷静期。

有媒体报道,根据成都双流法院统计,从2013年到2015年,法院收到的因家暴而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有329起,但最终认定被法院判定为家暴的只有1例

因为起诉离婚的原告要证明自己被家暴是有难度的。很多人以为只要拍了自己被殴打的照片,就能证明自己被家暴,但其实这无法构成法律认可的证据链。

家暴行为发生在家庭内部这个黑盒子里,往往当场只有夫妻两个人,缺少目击证人。要形成有效力的证据,需要家暴受害人有一定法律知识。ta得知道着急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要让民警做笔录,记下自己被家暴的事实,让民警对施暴者开告诫书。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家暴受害者是被打了,也没有去报警的。即便报警了,民警是否能依法处理,帮助受害者固定施暴者的犯罪证据也是个问题。

从立法的本意来说,可能是觉得,你如果真的想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你可以去诉讼离婚。但问题在于,诉讼离婚也很难啊。

——雅君的好用分享 | 还是想说下离婚冷静期

因为这个社会的制度和文化必定会倾向于维稳、维护婚姻,在离婚的问题上,公权力机构的某些前科已经令民间失去信任:

【异闻观止】为传递“正能量”,某法院拒绝被家暴妻子离婚请求

【旧闻重温】婚登员谎称打印机坏了不办离婚 9年挽救500对婚姻

 

对比官方在离婚问题上的道貌岸然,罗永浩调侃离婚的视频也再次得到热传,其中一个网友@肉肉lin评论:大学的时候就能听到老罗语录真是人生一大幸事。前几年还看到一则新闻,一个民政局傻老娘们绘声绘色地向记者讲述自己如何通过假借打印机坏了为由成功挽回多少对来离婚的夫妇,新闻也是以她为正面典型作宣传。当时就看得我上吐下泻,想起老罗这段子。

【CDTV】老罗谈“离婚冷静期”:总有些人不让人离婚

 

来福在文章《作为暴力的冷静,作为自由的离婚》文中指出“要求冷静”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是特权者强加给弱者的暴力:

要求别人冷静是一种傲慢,它暗示对方情绪激动,失去理智思考的能力。情绪被习惯性蔑视,高兴过度是癫狂,愤怒过度是偏激,悲伤过度是抑郁,关键词是“过度”。

“规训社会”制造了压制性的规范,要求人不可越界,不可失控,不可超越“度”,否则就失去理性,不再是“人”(孩子不是有理性能力的人),不再有思考和行动的自由。

“度”是量化的,是去脉络的,是社会的边境线。衡量“度”的是主流社会,主流社会指的是不会失控的那群人,白人不会因种族歧视而愤怒过度,男人不会性别歧视而愤怒过度,富人不会因贫富不均而愤怒过度。

冷静是优越者的特权,失控是无权者唯一的武器。谴责情绪易激动者,将“感性”(常被用来形容女人)和“理性”(常被用来形容男人)对立,把前者排除出自由的范畴,是一种傲慢,更是一种暴力。

当有人要求别人冷静时,他要求的是服从。

单身者舞会 | 作为暴力的冷静,作为自由的离婚

他也指出了离婚自由才是婚姻自由的底线:

一个人提出离婚,之后在“冷静”期间撤回离婚申请,不能说明提出离婚是草率的。

考虑到一个想要离婚的人比一个想要结婚的人,要面对更多的社会阻力,更大的可能性是,撤回离婚申请才是真正的草率,而决定离婚的短暂瞬间,是这个人少有的自由时刻。

 

 

CDS档案 | 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