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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是自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她们不知道孩子在什么地方,因为是亲生父亲把孩子藏起来,所以孩子并不能算失踪,这种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她们只能陷入没有尽头的寻找中。

撰文袁琳

编辑糖槭

出品腾讯新闻谷雨工作室

无解

又一次无功而返。9月8日乔贵玲离开广州的时候,小雨已持续好几天,她在雨中寻觅蹲守了6天,一无所获,只好放弃。这是乔贵玲寻找孩子的第945天。“儿子,妈妈好想你!妈妈在广州找你,但是没找到!”回郑州的火车上,她在仅自己可见的个人账号里写道。

2018年2月2日,乔贵玲与当时已出轨的丈夫及其家人发生激烈冲突,希望带孩子离开那个家,但对方不允许,僵持下,乔贵玲独自离开。至今,她再未被允许见到孩子。当年年底,她起诉离婚并得到儿子的抚养权,换来的是前夫一家彻底消失。她原本就职于郑州一家著名运动品牌公司,为了有时间打官司和寻找孩子,她辞了职。前夫老家在南阳乡下,她特意在南阳市区开了一家品牌加盟店。两年里,寻找他们,是她生活里最主要的事。

去广州前,乔贵玲先去了一趟前夫老家(她每个月都会去两次)。院子的大门紧锁,家里还是空无一人,连同其年迈的父母也消失了。墙垣边有一棵巨大的柿子树,从庭院里往外生长,柿子结满枝桠,已经开始变黄了。临走前,她用棍子把够得着柿子全部打落下来,用脚踩扁,心里才好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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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老家大门紧锁,乔贵玲扒开门缝往里看

她猜想他们可能带孩子投奔了亲戚。孩子姑姑有稳定工作,是她唯一能找到地址的地方。她在地图上检索公司名称,然后在附近的宾馆住下来。像私家侦探一样,她头两天并不急于寻找目标,而是先熟悉环境,四处转转,比如看看附近有没有孩子上学的地方,然后选择一个最合适的蹲守位置,就在孩子姑姑公司那栋楼的街对面,不能靠太近,怕被认出。那里没有小店可以落脚,她只好举着伞站在街边,目不转睛盯着对面门口进进出出的人。她随身带一些酸奶和面包,吃完了还是饿,就点一份外卖。从早上7点到晚上8点,她一直站在那里,盯得眼睛发昏。

4天后的早上8点,乔贵玲在上班的人流里看到了疑似孩子姑姑的背影。她戴着口罩,跟着对方走到电梯口,对方进电梯后转身,面对面看到了她。

乔贵玲觉得自己可能被认出来了,心里很慌,鬼使神差突然开口说:“你有时间吗?”

“你找我吗?”对方问。

“是。”

“我不认识你。”显然,孩子姑姑并没有认出她来。乔贵玲下意识地扭头就走,落荒而逃,听见对方还在身后追问:“你到底是谁啊,我真的不认识你。”乔贵玲太慌乱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掉。

她其实只想偷偷确认一件事——孩子有没有在姑姑那里。她们不是那种可以坐下来聊一聊的关系。她继续在楼下等,到下班点,她打了一辆车,原本想跟踪对方到住处,由于楼下不能停车,车子只能在附近不停地兜圈,兜到晚上8点还是没见着人,楼里已经没有人出来了。第二天一早,她又去等着,没有等到对方。这次跟踪失败了,她觉得是自己轻举妄动导致的结果,对方可能察觉了,故意躲着她。她又沮丧又自责,带着崩溃的情绪无奈买了回家的票。

好像犯错的人是她。寻找一直是偷偷摸摸进行的,也只能如此。因为一旦被对方知道她找到了他们,他们就会立马搬家,就像过去两年时常发生的那样,之前的努力统统白费,事情又回到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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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IC

在法律上,还没有具体的名词来解释乔贵玲正在经历的困境。她是自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她不知道孩子在什么地方,因为是亲生父亲把孩子藏起来,所以孩子并不能算失踪,这种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荆做过一个统计,在随机抽取的700多份跟离婚、抚养、探望有关的判决书里,与乔贵玲有类似情况的占11%,她们绝大多数是女性,有的不被允许见孩子,有的是孩子被硬生生从身边抢走,然后消失。有人孩子刚出生就直接被另一方从产房带走,有人与孩子的分离时间已达到6年多,有人几年后终于找到孩子,孩子已经认别人做妈妈。她们把这种现象称为“抢夺、藏匿孩子”(简称抢/藏),根据已知案例,多发生在孩子幼时。

这不是一个新现象,但很容易被忽略。她们的遭遇被“婚姻纠纷”的大帽子扣住,消解掉了。孩子被抢/藏,出于“要维持孩子稳定的生活环境”的原因,她们很可能在抚养权官司中败诉;有的即使得到抚养权或探视权,也无法顺利执行,目前法律的强制执行措施不足以让她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她们身处的困境似乎是个无解的谜题。抢/藏者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带和传统的观念设下一个圈套,困难环环相扣,形成一个封闭的局,让她们无计可施。为了找回孩子,她们不断上诉、打官司、寻找和跟踪,走投无路之下,有人甚至走上反向抢夺的绝路,让孩子永远只能生活在暗处。

抢夺

抢夺总是突然发生,抢夺者带着预谋而来,而被抢夺者往往毫无防备,对这类情况一无所知。抢夺发生后,人们也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因此“失去”孩子,以为只是暂时的纠纷,总会以某种方式解决。

王小滑没想到世界上竟还有这般“坏”的事存在,这在她30多年简单的人生经历中是闻所未闻的。今年3月,王小滑打算带一岁半的儿子入院治疗O型腿。当时她的丈夫已经离家出走13个月,儿子一直由王小滑抚养。

因为儿子的证件被丈夫带走,她只好打电话叫他送来。丈夫准时出现了,分居后他第一次表现出顺从和配合。他对王小滑说,这个医院也许查得不准,再去另一家更好的医院查查。他提议兵分两路,王小滑先骑她的电瓶车走,而自己带着孩子打车过去。王小滑没有多想,把儿子交给了丈夫。孩子上一次见爸爸时才几个月大,分别前哭着朝她伸手喊“妈妈”。

丈夫没有带孩子去约定的那家医院,王小滑打电话问他,他先说带孩子去郑州看病了,然后称手机快没电,之后便关机了。王小滑去郑州他说的医院找了两天,没有找到他们,她才明白自己被骗了。

丈夫离家出走期间,王小滑多次给他发消息,求他回家,对方没有回应。她一度下决心离婚,但父母劝她最好不要离婚,哪怕她以后都是一个人带孩子,“至少孩子还有个名义上的爸爸。”王小滑觉得有道理,又心软了。所以那天,丈夫答应来医院给孩子送证件时,王小滑原本很开心,在她的理解里,这是丈夫意图回归家庭的征兆。

那次分别以后,王小滑再也没有见过孩子。她报过警,可他们尚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孩子的问题属于家庭内部纠纷,不属于治安纠纷。她去丈夫老家找孩子,被对方父母轰出来。丈夫之前是高中教师,她向学校和教育局举报丈夫行为不端,学校停了丈夫的职后,他也不再出现在学校里。她起诉离婚,因为丈夫的拒绝,法院驳回了她的离婚申请(现正在再次起诉中)。实在没办法,她举着牌子去学校门口“静坐”,有人告诫她这样是不合法的,她便不敢再去了。她向来是老老实实不逾矩的人。

王小滑每天会在朋友圈发一个数字,那是孩子离开她的天数,现在已经数到了第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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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滑丈夫的家,现在已经空无一人,一片狼藉

王建娜的孩子则是直接被“抢”走的。她和“丈夫”办过婚礼,但在“丈夫”的推诿下始终没有领证。孩子4个月时两人分居,王建娜回到娘家生活。

两个月后,分居期间几乎从不联系她的“丈夫”有一天突然给她发消息说,快过年了,回家吧。王建娜回复,先把孩子出生证明拿出来,上了户口再说。对方没有再做答复。第二天,王建娜和妈妈出门回家,刚把车子停在车位上,抱着孩子准备上楼,男方带着十几个亲戚朋友冲过来,几个人把王建娜母女俩按在地上,另外的人从她手上迅速抢走孩子,拔腿就跑。小区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整个过程。

毫无预兆的抢夺让王建娜手足无措。后来她在自己车上的保险盒里发现了一个定位器,才明白对方能一下子精准地抢走孩子,是早有预谋的结果。

王建娜孩子被抢过程的监控记录(视频地址

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被抢/藏的两周岁内幼童,最终回到母亲的身边,似乎是不值得担忧的结果。

孩子被抢走第二天,王建娜曾去咨询做法律援助的律师:孩子还在哺乳期,我会得到抚养权吗?但对方没有迟疑地回答:不会,孩子在谁手里就判给谁。“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王建娜说。

最终的结果证实了律师的经验。抚养权官司的判决书里写道:“因孩子尚年幼,不应轻易改变其生活环境,故本院认为应由被告抚养为宜。”王建娜抚养权官司一审二审都是败诉。

其前任因在争抢孩子时对王建娜及其母有殴打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及罚款500元。

张荆向我解释了造成这个结果的因果链条:首先,抚养权属于人身关系的纠纷,执行对象是孩子,其跟财产纠纷最大的不同在于,难执行。在这个前提下,“审判庭会考虑执行能否实现的客观现状。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审判庭就会事先考虑如何避免,所以绝大多数就会考虑孩子在哪一方,抚养权就归哪一方。相当于法官在司法判决当中出于减少执行冲突采取的一个便捷的方式”。另外,在判定抚养权时,抚养权官司的判决书提到需要考虑孩子稳定的生活关系、生活环境和养育方式,这个原则为以上的判定提供了正当的理由。因此,“法官通常会问孩子目前跟谁在一起,他们会把这个作为判决抚养权的重要参考依据,至于为什么孩子在那一方,不做深究。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做更多的深究。”张荆说。

厨房里,四年前女儿吃剩下的米粉还放在柜子里,已经长虫了,王建娜舍不得丢,是个念想。

现在女儿已经是个4岁半的小姑娘了,但王建娜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6个月裹在襁褓里的模样。今年9月,在她起诉的变更抚养权的法庭上,前任提供了几张孩子现状的照片,孩子戴着大墨镜,没有露全脸。她拷贝下来存在手机上,向我展示时,不停指点屏幕,试图在图片里寻找自己熟悉的痕迹:角落里的毛毛虫玩具,是她当时买的;格纹的床单,也是她买的,还在用;嘴巴向下撇的样子,跟小时候好像有点相似。

絮絮叨叨了一会儿,她放下手机,两眼无神地望向窗户,好像从梦里被打了一巴掌后醒过来,说:“我不认得我闺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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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娜和女儿

暴力

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例里,抢/藏行为有时与家暴密切相连。根据张荆的统计,在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里,家暴发生的比例超过50%。关于两者之间的关联,她的看法是:“家暴本身就是婚姻里的一种控制形式,当一方通过法律解除婚礼形式,摆脱控制,对方还想进一步控制的话,唯一能抓住有形的东西就是孩子。所以抢/藏孩子,让对方求而不得,打击报复,也是控制的一种表现。”

在王建娜的叙述中,她怀孕5个月时,男方因为口角之争,把趴在地上的自己从三楼的楼梯拖到二楼(他们住的是三层的联排别墅)。当时她没有意识到自己遭遇了家暴。在她认知里,真正的动手发生在坐月子期间,王建娜让对方去楼下帮她拿尿不湿,他很不乐意,拿来后摔到她脸上,两人因此吵起来,对方开始扇她耳光,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扇到家居服上沾满流下的鼻血。第三次,他揪着王建娜的头发来回甩,然后一把把她扔在沙发上,接着用脚踹,最后是他母亲跪在地上求他停手,事情才作罢。

——王建娜没有保留什么证据,也没有报过警,她甚至一度没有跟娘家人提起过。“我想着我都嫁给他了,孩子都有了,忍忍吧。”直到第三次暴力发生,王建娜忍无可忍,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

戴晓磊同样遭遇过家暴。她是一名电影美术指导,曾参与过《卧虎藏龙2》《变形金刚4》《长城》的制作。她是华裔,出生在加拿大,研究生毕业后到中国发展事业,结识了作为电视剧武术指导的河北人刘陶(化名),两人2009年结婚,2012年生下一个儿子。

孩子出生两年后,刘陶参与了一个古装剧的拍摄,剧集大火,他在圈内的身价也随之水涨船高。戴晓磊发现刘陶与以前发现刘陶与以前大不相同了,脾气变得暴躁,并开始对戴晓磊进行家暴。一次,刘陶的出轨对象给她打挑衅电话之后,她去横店要求刘陶跟自己回北京,在杭州机场,刘陶当众给了她一拳,戴晓磊的眼睛被打出淤血,报警后刘陶被行政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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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晓磊被家暴后

2014年8月,戴晓磊第一次起诉刘陶,申请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当时,儿子已经被刘陶父母强行带回河北老家照顾近一年。从打官司开始,他们不允许戴晓磊再去看望孩子。

诉讼期间,暴力仍在发生。2017年4月2日,在不被允许见孩子三年之后,刘陶第一次同意戴晓磊去他河北保定的老家看孩子。探望一个小时结束后,刘陶再次对戴晓磊拳脚相加。抚养权官司期间最严重的一次暴力发生在北京,戴晓磊记得,当时她去公司楼下一家包子铺买早餐,店铺对面就是他们以前住的小区朝阳国美第一城。刘陶揪着她头发把她从包子铺拖出来,根据包子铺老板事后给戴晓磊作证时的表述——他曾上前劝阻,刘陶回说:我打自己老婆你管得着吗?刘陶拖着趴在地上的戴晓磊一直从店铺到对面小区,戴晓磊挣扎着站起来后,他抓着她的脖子把她拉回了楼上。

让戴晓磊印象最深刻的细节是,她一路求援,但没有人回应她,街道旁边坐着一排等待接单的外卖员,在被拖着地上的戴晓磊从他们脚边经过时,他们抬起双腿,为她“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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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晓磊被拖行的包子铺门口,衣服也被磨破

2015年刘陶对戴晓磊提起离婚诉讼,2016年5月判决出来,孩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刘陶。刘陶因在婚姻期间对戴晓磊实施了家庭暴力,被判处对戴晓磊精神损失赔偿5000元。

戴晓磊无法接受这个判决结果。她提交的关于刘陶出轨和家暴的证据,因为要“维持孩子稳定的生活环境”这一条,被全部覆盖掉。也就是说,孩子当下跟着哪一方,就判给哪一方。对于这套逻辑,戴晓磊不理解,也无法接受。

这套逻辑是怎么形成的?

在一篇名为《家庭暴力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影响探究》的论文里,作者解释了我国法律中家暴与抚养权之间的关系。作者称,在我国《婚姻法》中,在涉及子女抚养归属的法条里,并未出现“家庭暴力”这一词。“从立法现状上来说,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权归属并无联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向我们解释说:“抚养权判决最重要的原则,是要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但目前的法律条文并没有细化解释什么叫‘最有利于’,通常法官自由裁量时会更多地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依赖性,认为夫妻之间的家暴,而不是对孩子的家暴,对亲子关系的影响会弱很多。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出轨、家暴这种个人品质上的问题是不是会损害子女的利益,还没有被明确地关联起来。”

刚开始打离婚官司时,戴晓磊不断问自己,一定要这样吗?能不能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做错了什么?她对怎样继续生活失去头绪。不上班的时候,她便骑自行车,从东四环骑到西四环,再骑回来。

两年后,她接受了现实,给了自己一个答案:我的婚姻失败了,我的错误在于我找错了人,好的一点在于,我没有选择继续忍受。她停掉工作,因为中文识写能力不太好,特意招了两名双语助理组成工作室,请了帮李阳前妻Kim打赢抚养权的知名律师,全身心应对官司。

抚养权一审二审和起诉高院都败诉之后,戴晓磊又接着打了“探视权”、“变更抚养权”的官司,6年间,总共7场官司,花费一百余万。除了探视权,其余皆是败诉。

难以执行的判决

可是就算拿到抚养权,就会更容易地接回孩子吗?

2018年年底,乔贵玲赢得了抚养权官司。她把自己的幸运归结于前夫的狂妄,在法庭上,乔贵玲提交了对方出轨及其家人辱骂自己的证据,让前夫十分意外,庭审结束后他对乔贵玲说:就算孩子判给你我也不会给你,这辈子都让你见不到。还没离场的法官听见了这句话,他为他的话付出了代价。

打官司之前,前夫和父母仍带着孩子住在他们以前租住的房子里。他们不允许乔贵玲进门看孩子,实在太想孩子,乔贵玲便偷偷躲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从里面可以透过玻璃看到门口进进出出的人,她期待他们带着孩子下来散步的时候,可以偷偷地看上几眼。后来她发现了一个绝佳的位置,在他们旁边楼栋的同样楼层,可以通过走廊的窗户,清晰地看到那间房子里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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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贵玲站在楼梯间望向对面楼房间里的孩子

有一段时间,她每天下班后坐一个半小时公交车,到窗户边望着对面,孩子喜欢穿一件黄色的背心,所以特别显眼,她看他在房间里跑来跑去,精力充沛,心里又开心又难过。从晚上7点站在9点,她才回家。当时她以为,只要抚养权官司胜诉,这样的日子就会结束了。

但官司期间,他们搬走了,乔贵玲开始了艰难的寻找路程。通过朋友提供的线索,她曾经找到一个小区,下班时她包一辆私家车,停在小区门口,偷偷看进出的人群里有没有前夫和家人。周末,她会在小区门口的长凳上坐上一整天,期待能像买彩票一样偶尔碰见他们出门。直到今年6月28号,乔贵玲最后一次去那个小区,没有等到人,“他们可能早就不住在这里了。”她绝望地承认了这件事。

在抚养权的执行问题上,男性与女性遭遇到的困境是相似的。2019年7月,黄一飞与孩子母亲感情破裂,决定分开。孩子两岁多,一直由妈妈在抚养,两人异地分居多年。孩子妈妈身负诈骗罪,因怀孕生子在监外执行,也同样因为这个原因,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判给了黄一飞。判决下来后,孩子妈妈不愿意交出孩子,失去踪迹,黄一飞去对方生活的城市找了4次,没有找到。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给黄一飞的答复同样是“找不到人”。

对于这种情况,不能说目前的法律毫无办法。北大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解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不归还抚养权或者不配合另一方探望时,可以按照妨碍民事诉讼处理,处理办法通常是限制高消费、罚款或拘留(最高15天)。”这几个强制措施也是目前法院最常使用的手段。

强制措施对一部分人是有用的。陈乐在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之后,配合法官找到了不愿归还孩子的前夫,法官将其扣押在法院,并且告诫他,如果坚持不配合执行,后期可能会对他采取拒执罪判刑。前夫起初仍然不愿意配合,在被扣押一段时间后,心生恐惧,最终答应由法院和陈乐去将孩子接回 。

但这样的情况并不多,乔贵玲曾持续向法院申请抚养权的强制执行,终于在2019年底立案成功。2020年初,法院传唤乔贵玲的前夫,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交出孩子,前夫以“孩子不在身边”的理由拒绝,因此被强制拘留15天。15天后释放,事情了结了。至于孩子在哪,对方不说,法院也无能为力,只是告诉她,她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刑法》有一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理论上来说适用于她们所遇到的情况。在抢/藏事件中,有少数成功被判拒执罪的案例。根据媒体报道,厦门一名叫莹莹的妈妈在申请抚养权的强制执行后,男方被拘留后仍然不配合,之后,法院以男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如果我们去细看这个罪名的话,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的列举性解释,每一项都是跟财产有关的。对方恶意藏匿孩子是否属于犯罪?它里面没有提到。”张荆向我们解释。另一个问题是:“拒执罪里有一项暴力抗法,但只有在发生积极冲突的时候才适用,藏匿消失属于消极应对,也无法定罪。”在公开的判决书里,我们可以看到,同样的抚养权拒绝执行案例,有的省份给予了处罚,而有的省份没有,“完全取决于法官的个人观念。”张荆说。

我曾陪戴晓磊去过一次法院,她向法院申请了探视权的强制执行,约定在法院与孩子见面。每次强制执行的申请流程需要半年时间,因此她与孩子见面的时间是以半年为单位,从2014年起,至今总共见了7次。那天刘陶没有带孩子过来,他给出的理由是“孩子生病了,从国庆发烧到现在,实在太可怜”。法官让刘陶签署了一张必须保证以后让戴晓磊每个月见两次孩子的协议——其实这样的协议已经写过很多次。

刘陶不承认他不让戴晓磊看孩子。戴晓磊发去的约定看孩子时间的消息,他既不拒绝,也不回复。有几次他回复了——例如,2019年2月22日上午8点38分,戴晓磊给刘陶发消息:我这周六(2019年2月23日)上午10点准备见我们的儿子,请确认,谢谢。刘陶当天没有回复,第二天(23号)早上9点43分,刘陶发来消息:我马上到约定地点,一会儿见。当时戴晓磊在广州,由于没有得到他的确认,前一天并未动身前往河北,她就这样失去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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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陶与戴晓磊的短信

从法院出来,我们去了旁边一家律所咨询。律师听完情况介绍后摇摇头,说:“没办法。”他认为,变更抚养权的案子戴晓磊没有胜诉的任何希望,而探视权的执行,只要对方不配合,法院也没有办法。“法律有时候非常冷血,有时候又很人性化。这就是尴尬的地方。”

“是不是只有我把他抢回来才行?”戴晓磊绝望地问。

“这是个法子。”他意味深长地点点头。

抢回来?

似乎别无他法了。

赵阳决定把孩子抢回来。2019年9月,赵阳与丈夫商议离婚。赵阳丈夫答应将刚满一岁的孩子交由赵阳抚养,只要她允许他偶尔探望。一切都商量妥当了。第二天,孩子爸爸一早称要带着孩子下楼晒太阳,之后却带着孩子回了山西老家,失去踪迹。通过起诉,赵阳得到了孩子抚养权,跟一些妈妈一样,她试图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要回”孩子,但是失败了。

今年4月,她终于找到了孩子住所,于是通知了执行法官一起上门执行。执行法官让她在门外等着,独自进门协商。因为孩子奶奶以死相逼,拒绝交出孩子,僵持了40分钟之后,法官无奈离开。那次,赵阳没有得到哪怕进门看一眼孩子的机会。

赵阳是一名极限运动员,生活中一向果敢、英气。强制执行失败后,她立马决定改变策略,靠自己把孩子抢回来。

对方搬了家,但又被赵阳找到。她在小区门口守了几天,摸索对方出门的规律,然后找了几个朋友帮忙配合,蛰居着,等待一个好的时机。2020年5月11号早上,赵阳看到爷爷奶奶再次推着孩子出门,那天天气很好,孩子被放在小推车里,没有被抱在手上,赵阳断定这是个绝好的时机。她和朋友冲过去,朋友拖住爷爷奶奶,她一把从推车里抢过孩子,跑进早就在一边等她的车里,车子一路往南边开,一直从山西开到南京才停下来。

回到广州后,赵阳搬了家。刚抢回来的时候,孩子总是哭,她说自己的孩子是个黏人的宝宝,可能缺乏安全感,需要她时刻陪在身边,所以她辞去工作,全职照顾宝宝。目前她的生活还算平静,她过上了想要的那种,与孩子朝夕相处的日子。

赵阳是这个群体里的少数。横亘在抢与不抢之间的问题极其复杂。每个人都考虑过这个办法,但大多数最终没有勇气实施。

“如果把打官司的钱用在这件事上,你可能早就成功了。”很多人对戴晓磊说过这句话。她不是没想过,她和儿子都是加拿大籍,这是有利条件。戴晓磊的顾虑有三点:第一,刘陶是习武之人,她很难与对方硬碰硬。第二,躲回加拿大意味着她要完全放弃在中国发展了几十年的事业,明明犯错的是对方,凭什么要自己放弃一切?她不甘心。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儿子已经8岁了,他什么都懂,再让他经历一次暴力抢夺,会给他留下什么样的心理阴影?戴晓磊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10月25日,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戴晓磊在河北保定见到了儿子。上一次见面是5月。她给儿子带了他最喜欢的毛绒熊和棋盘游戏,当她靠近时,儿子就会跑开,她追着请求儿子跟自己玩一会儿。儿子不会叫她妈妈,生活里,他把姑姑叫作妈妈——他姑姑40多岁,还是单身,承担了照料者的角色。戴晓磊曾经把她和儿子幼时的合照打印出来给儿子看,告诉他自己才是他的妈妈,儿子不说话,只是用手抠照片里她的眼睛。

“跟你这样的女人没有道理可讲。”儿子用这样的语言评价她。戴晓磊不按照他说的去做,他便把东西全都扔到地上,或者往她脸上砸。戴晓磊注意到儿子的牙齿黑黑的,才8岁就戴上了厚厚的眼镜片,她很担心。原本戴晓磊对孩子的期望是让他能从小接触艺术,每次探视,她总想带儿子去练练钢琴,打打架子鼓,好像这样就能改变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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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晓磊和六个月大的儿子

如果找到孩子的下落,下一步要做什么?乔贵玲不知道。“抢回来”这三个字在她心里忽明忽暗,但她很清楚,如果抢回孩子,他们以后只能过偷偷摸摸的生活,时刻担心对方再来争夺。“争来抢去,受苦的都是孩子。”乔贵玲在讲述时一直努力保持理性,唯独讲到这里,她忍不住哭了。

张荆曾经接触过一个案例,妈妈把8岁的孩子暴力抢回,之后带到美国生活。她发现,这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对待亲密关系始终像惊弓之鸟一样,没办法正确地处理。“父母之间的抢/藏行为,使得孩子在童年得不到尊重和安全感的话,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多大的影响?我们现在还没有充分的样本可以解释。但仅从这一个案例就可以看出,这种侵害是隐性的,漫长的。”张荆说。

诉讼期间,戴晓磊将与自己有相同经历的人联系到一起,创立了一个公益组织,取名为“紫丝带妈妈的爱”。这个组织目前的主理人朱莉也正在遭遇这种困境,但她表示,组织不希望成员们通过抢夺的方式实施陪伴孩子的权利,当组织里妈妈们等不住了,抢夺的声音高涨时,她会刻意提醒。“这是恶性循环。我们希望法律能保护我们。”

她们在网络上讲述遭遇,科普抢/藏孩子现象,组织公益讲座,不断呼吁相关法律的完善。“这样我们事情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朱莉说。他们辗转联系到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今年两会期间,张宝艳在采访时公开提到抢/藏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呼吁立法保护孩子的亲情权。这是抢/藏孩子问题首次被人大代表提出。朱莉觉得,她们的努力终于朝前走了一小步。

马忆南参与了2020年新《民法典》的修订,她提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里,最新增添了“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的规定。但没有细化此行为的惩罚措施。“原来我们的建议稿里,在这个规定后面,还写了对于藏匿的后果,法院在裁定时,将对其做出不利的判决。但这句话没有被采纳。”马忆南说。“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判决,确实很难操作吧。”

寻找孩子的过程中,乔贵玲只有一次成功了。她每个月都去前夫老家两次,恰好有一次,村里的邻居告诉她,孩子正被爷爷奶奶带着在医院看病。她赶过去,果然看到了孩子。在警察的保护下,她得到了与儿子半个小时的相处时间。

两岁的儿子看见她就笑了,她伸手抱他,他也不排斥。奶奶在旁边骂骂咧咧,儿子扬扬小手阻止奶奶,“这么小就知道保护妈妈了!”乔贵玲激动得掉下泪来。她打开购物软件,让儿子挑选喜欢的玩具,儿子选了一个电动小狗。“你下次来的时候给他。”当时他们这样告诉她。现在这只小狗还放在家里,有亲戚家的孩子来想拆开玩,她急忙收起来,藏在高处。

事后回想,她原本可以趁机强行带走孩子。那是一次绝佳的机会。可为什么当时她压根没有动这份心思呢?

“我只是想来看看孩子,陪陪他。即使要带走,我要让他们心甘情愿给我,我正大光明地带走。”乔贵玲说,她内心深处一直是这样想的。

她在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 文中刘陶、赵阳为化名。如无特殊说明,本文图片、视频均由受访者提供。封面图来自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