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大规模侵犯人权,就会经济衰退、一蹶不振、甚至深陷赤贫;但凡尊重和改善人权,经济力量得到释放。我们今天,改革30年,是人权得到极大改善的时期,也是经济得到极大改善的时期,虽然前面的路还很长。
高人权才有高增长
薛兆丰
2010年4月23日
以下是我在某论坛的首次发言。
诸位,
感谢秋风在2004年邀请我参与,我当时婉拒了,是我的损失。没有想到今天它已经有这么大的规模。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不少老朋友,很荣幸能加入讨论,请大家多指教。
下面我就秋风的文章《反思比较优势战略,打开弱者上升之门》(见这里)作简要评论。
相对优势,本身是一个原理,一条经济规律,遵守这条规律办事,就能提高效率,达到双赢和多赢。
所谓“相对优势策略”——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有这样的策略,尽管有学者有用这个词儿的——充其量就是指“应该按规律办事”。
如果政府想“按规律办事”,那么我们顶多可以批评说,政府由于自身的无能,达不到它想达到的目标。但我们不能批评“相对优势”的原理本身,不能批评这个规律。更不能试图去改变这个规律,试图去创造新的规律。
基于这个框架,我认为秋风的文章,至少是“比较优势制度化的结果:弱者地位的固化”和“比较优势战略与路径锁定”两节,是无的放矢的,甚至是带有误导的,如果不是它本身就有错的话。
秋风在这篇文章里说得对,“《劳动合同法》从制定到颁布实施过程中,诸多经济学家反应强烈。他们都是比较优势战略的信仰者。”,然而,秋风曲解了他们反对《劳动合同法》的理由。据秋风解释,那是因为“他们相信,劳工权益保障水平若有提高,劳工工资就必然上涨,则以廉价劳动力为基础的中国之比较优势就会丧失……”而事实是,《劳动合同法》对工人的待遇作了诸多一刀切的硬性规定,经济学家反对的,是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而不是劳工待遇和权益随行就市得到的改善。
中国人之所以做袜子而不做飞机,是因为中国人自己跟自己比,做袜子比做飞机能挣更多钱。这是“相对优势原理”的含义。要指出的是,中国人做袜子,并不是因为政府相信了张三,采取了“相对优势策略”导致的。进一步说,不是政府改为听信李四,不采取所谓的“相对优势策略”了,就能使得中国人做飞机比做袜子更合算的。而《劳动合同法》的许多一刀切的规定,恰恰就建基在这样一种错误的信念上,即“规定了劳工的福利,劳工就能得到那些福利。”经济学家反对的,正是这样一种观念,以及由此产生的硬性规定。这些硬性规定,由于是一刀切和硬性的,所以注定会有许多违背”相对优势规律”的机会,所以对当事人是不利的。
然而,话说回来,经济显然是在变化中的,在这个论坛里更不难达到共识,中国人的相对优势,不可能固化,也不可能出现路径锁定。今天不像昨天,明天就不像今天。中国人肯定不会永远做袜子,但也不能通过制定法律或修改政策来不让中国人做袜子。何时何地,都不存在是否应该采取“比较优势战略”的问题,不存在能否超越“比较优势原理”来达到致富捷径的问题。比较优势就在那里起作用。我们只能思考如何遵循这个规律来行事。
同时,我想谈一个相关的问题,即“低人权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观点。这种观点相当流行,也是错的。相信和传播这个”逆相关关系”的人,会产生两个有很大危害的主张:(1)要抑制经济发展,才能提高人权;(2)提高了人权,就免不了要损害经济;而既然提高人权是普世价值,那么大家得接受经济受削弱的后果。
铅笔社李子暘先生最近写了一篇题为《低待遇不等于低人权》(见这里)的文章,很好地区分了“待遇”和“人权”的区别,大概就是“生存条件”和“选择权”之间的区别。诸位可以参考。前段时间听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 Richard Epstein 也谈到这个意思,说有些人今天就是干活干得没日没夜的,这没什么不妥的,他能换来很多东西,子女的教育,早日退休,等等。其实,谁要是当上明星(昙花一现的行业)或华尔街的工作(收入极高),都会卖力猛干。当然,有些行业则是得熬的,例如中医。
但是,我这里要说的是,即使不搞子暘的这个区分,无论我们如何定义“人权”,随便怎么定义“待遇”,都肯定是今天的要高于过去很多。为什么五十年前那么低的人权状况,人就像木头一样,发配到哪里就哪里的,却没有产生比今天更高的经济奇迹呢?照说是世界数一数二了。
这是因为,说“低人权促进经济”的人没有意识到,经济发展不是靠抢劫而产生的。抢劫只能影响再分配。那些房子是抢回来的,卖了大价钱,但卖大价钱并不是因为抢,才卖出大价钱的。不准抢,地主自己也会卖,还能卖个更高而不是更低的价格,因为东西真是他自己的,反而不会发生那个县长要张五常每年来一次就把地“给”他的情况(见这里)。
所以,认为“强盗行为促成了经济发展”,是违背常识的。相反,是“强盗行为的减少,促成了经济发展”。我以为然的,是人权和经济发展的”正相关关系”,即“人权越提高,经济越发展”。
我不能让自己说得太长,只说明一点,什么是人权?人权就是财产权,就是人们使用、享受、转让自己的物资、时间、身体的权利。古今中外,但凡出现对人权(即财产权)的大规模侵犯的时期,哪怕是通过民主程序来侵犯的,就都是经济衰退、一蹶不振、甚至深陷赤贫的时期;相反,任何人权得到尊重和改善的时期,就是经济力量得到释放的时期。而我们今天,改革30年,是人权得到极大改善的时期,也是经济得到极大改善的时期,虽然前面的路还很长。
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