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需要依法,依法是政府的事 05/22/2010 维权是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自我救济,它本身就受法律保护。因此,依法不是维权的事,而是政府的事,政府必须依法保障公民维权的权利能够兑现。至于竹山县政府劝导这位妇女要依法维权,言下之意,好像连自杀都不合法,假如官员有权力不让人活,难道还有权力 …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法律,维权,政治体制改革 相关文章 青年志Youthology|为杀夫女性和失地女性辩护的40年 剥洋葱people|被造谣“十万彩礼做女友”女生:我不是货架上的商品 极昼工作室|整顿职场后,这些年轻人找不到工作了 【CDT关注】低音|杳无音讯:何方美和她失踪的女儿们 海涛评论|派出所有点烦,村支书有点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