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闾丘露薇 | 评论(1) | 标签:蒙古, 中国商人, 对外投资, 领事保护
坐在乌兰巴托成吉思汗酒店大堂,一名中国人走过来在我的对面坐下,他自我介绍是在当地的中国商人,有话要和我们这些来自中国的媒体说。听他讲了好久,才明白了他要表达的意思,那就是在蒙古的中国商人没有表达的渠道,在发生问题之后,没有办法为自己解释。
他擧了一个例子,那就是一个中国人在当地经营的煤矿,因为一名中国员工开车不小心撞死了一名蒙古人,结果在蒙古媒体大量报道下,细节被不断渲染,甚至偏离了事实,而这些报道,激发了当地人的强烈不满,煤矿被一百多名蒙古人包围,要为死者讨回公道,为了平息民愤,这家煤矿的执照被政府吊销,但是政府所罗列的这家煤矿不符合蒙古有关规定的罪状,都不至于吊销执照。
因为事情已经变得政治化,虽然这名煤矿主尝试走法律途径,但是连他自己都觉得希望不大。这名煤矿主也在酒店里面,看上去很彷徨的样子在那里走来走去,因为同一时间,酒店里面正在举行中蒙经贸论坛,两国的总理刚刚对者两百多名中国和蒙古的企业家发表完讲话,希望进一步推进两国互惠互利的经贸合作关系。
这让我想起另外一个在蒙古工作很久的朋友也告诉我,这一年多,在当地的中国商人,遇到的麻烦越来越多了。
我想是因为过去一年多,来当地投资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人越来越多,就好像在非洲,关于中国公司的负面报道变得多了起来。这里面的原因很多,首先,对于商业媒体来说,有新闻价值的,当然是哪些有冲突性的所谓的“负面新闻“,这一点,对于很少被“负面”报道,或者看“负面”报道的中国企业和中国商人来说,会觉得很不适应。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只能学习应对。所谓的表达渠道,也就是主动地接触媒体,比如召开记者会,接受访问,而不是传统的思维,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出面为自己摆平,而且当政府介入到经济商业纠纷里面之后,很容易把问题政治化。
其次同样也是这些中国企业和商人们自己的认知问题。在蒙古也好,其他的国家投资也好,是否了解当地国家的法规,是否懂得如何和工会打交道,因为很多时候,如果把自己习惯的一套在国内做生意,经营的方法搬到国外,即便是哪些经济水平远远低于中国的地方,也同样会遭遇到从来没有遇到过的问题。因为这些方法,原来在那些国家,是走不通的,或者是要承担法律风险的。
当然,在一个缺乏法治,讲求关系,金钱利益输送的地方,这些方法可能是走得通的,但是同样也有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其他的用这样方法的竞争者,也来自于当地民众。几年前在非洲采访,就有一位非洲国家的领导人,当面向中国领导人投诉,中国企业不单单行贿,而且还留下了很多劣质项目。
事实上,如果一个地方,这些关系能够走得通,也就意味着当自己的企业遇到麻烦的时候,是不能够指望透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而在这些地方,还会有人身安全的风险,这个时候,当地政府当然是不会承担起保护个人安全的职责的,这个时候,只能去找自己国家在当地的使领馆了。
当然,说到使领馆,正是这个商人抱怨的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遇到麻烦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去找。私交不错的,当然可以打手机或者直綫电话,但是大部分的人,只能够打总机,或者是中国的电信服务公司在大家抵达一个国家之后所提供的热綫电话,当然,如果有尝试过的话,都会有同样的体会,那就是,当遭遇紧急情况的时候,这些电话是帮不了自己的。
不过説到使领馆,忽然想起了朋友的另外一个例子。这是一个在泰国的香港人,因为在当地经商的关係,需要提供一份住址证明。结果去了中国使馆,对方表示,无法提供这样的服务,想起来自己还有一本英国海外公民护照,於是去了英国大使馆,很简单,交了工本费,因为对方需要和香港入境処有文件往来,一个星期之后拿到了证明。
这名蒙古的中国商人要求不高,他说,他只是希望中国使馆能够让在当地的中国人知道,比如在马路上遇到了当地交通警察的勒索,知道应该打电话去当地警察局的哪个部门投诉,或者是这些中国人到了蒙古,可以获得一本使馆提供的手册,上面可以提供更多的资讯,比如当地的法规,各种联系方法,而不是让这些企业在当地一边撞墻,一边慢慢摸索。
虽然我觉得,有很多的事情,確实不应该过於依赖政府,但是既然中国政府鼓励企业走出去,而且如果在一个地方,中国商人遭遇问题,不再是个案,而是普遍现象,那末政府就有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不然的话,当小纠纷演变为政治化问题,对谁都没有好处。而且,正如这名商人的感嘆,如果一个国家对自己在海外的国民不尊重不爱护的话,又如何要求別人尊重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