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热点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但“六普”的热点,却是“超生”能不能入户,以及付出多大成本入户的问题。
无论按照国家层面的法律,还是地方层面的法律,都是规定“超生”需交纳社会抚养费,且具体数额与各地经济条件,甚至个人经济条件相吻合。但具体应不应该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及应该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这好像极少有人去考虑。
作为一项限制国家人口暴增的政策,“计生”受到多方诟病。这当然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谁让当初老毛之流愣是认为人越多越好呢?按照这个见解,我们似乎可以推定: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人口暴增的结果,很可能并非民众自觉的行为,而是官方政策所导致的结果。如此而来,国家让之后的人口去承担自己政策的错误,到底有多少法理基础?这的确是很是一个问题。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你犯了错,凭什么让我们去承担错误的后果?由此可见,计生政策及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缺乏足够的法理和道德基础。
其次,“超生”者是否应该支付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确定这个社会是否向超生者支付了额外的成本。从一般道理上讲,增加一个人口,必然会增加他对社会资源的消耗。这个是必然的。但问题在于,他所消耗的资源究竟是其父母劳动获得的,还是社会免费支付的?中国当今经过30年的改革,除去官僚阶层,大概很少会有人还能得到一些免费的社会支付。尤其是前些年,连“普九”教育都需自己付费才能享用。如今,情况稍稍好些。民众在“普九”教育上多多少少享得了一些免费资源(当然,读者仍需注意一点:这儿的免费可能是一个个民众交纳税负的结果,真正搭便车的可能还是极少数),至于其他,还有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让“超生者”父母支付社会抚养费的经济基础似乎也断然不曾存在。
再次,社会抚养费按照地区经济差异或个人经济差异收费是否合理?按目前情况,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收费是截然不同的。某些地区甚至还对一些富裕阶层实施更好的收费标准,达到百万之多。这有它民粹的道理:发达地区收入高,富裕阶层收入高。加上还有一个富裕阶层凭什么交纳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多生的民众抱怨心理的安慰。但实质的问题在于,无论哪个地区或哪个人,社会为一个孩子是支付的抚养成本真的也存在地区或个人差异吗?对前者,我从来没有发现过。似乎发达地区从未对孩子支付更多免费的东西,欠发达地区亦然。实质上,在中国,大概就没有任何对孩子免费支付的福利(除去刚刚成为普适福利的“普九”)。对后者,我更加困惑了。富裕阶层的孩子养尊处优,生活条件好,真的是社会给予的吗?那恐怕完全说不通。因此,对富裕阶层征收更多社会抚养费,意味着对一个对社会付出更多贡献的阶层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这恐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吧?当然,可以理解的潜在好处是,能够安慰一下中国仇富的民众。
最后,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这三十年来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究竟做了什么?按照上次人口普查的观点,大概通过计划生育中国少生了1.6亿人口。按个保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万元计算,这些年大概也征收了1.6万亿元的庞大收入。民众很需要知道,这么庞大的资金究竟做了什么?按“社会抚养费”的概念,你总得将这些收入用于提高超生人口的社会资源吧?起码也得用于民众的社会福利吧?按中国现行的统计,全国计生工作人员达到50万之多,为了支付这些人的工资乃至社会福利,恐怕花费不菲吧?按每人月薪1000元计算,每年支出即需60亿元。加上诸多的办公费用、吃吃喝喝,以及到处搞得鸡飞狗跳的费用,怕是一年500亿的征收款也入不敷出吧?如此以来,就更加让人困惑:用1.6亿人付出生命的结果去养活这50万人,究竟真的值得吗?
如今,中国大量的乡村人口已经在剧减,由于计划生育所导致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加上“人口红利”的退缩,中国经济可能面临极大的危机,在这种情况下,继续计划生育政策,恐怕只是满足那50万人衣食无忧的“天上馅饼”吧?养活庞大的人口需要一个战略意识,但这个意识决不能仅仅是固守国门,躲在小楼成一统。假如这样,恐怕日本早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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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应该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