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华闻

纽约时报 | 中国高法出文件意在打击刑讯逼供

香港——中国最高法院周四公布文件,要求法官应排除用刑讯逼供得来的招供,而且在事实证据不足时不得判处死刑。专家认为,仅靠最高法院的指示不足以遏制执法滥用,但这反映了一种不断增长的官方认识,即有必要制止太多冤假错案的发生。 中国人民最高法院这份旨在减少执法滥用的《意见》的发布时间,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 公布了一套改革建议 一周之后。改革建议中包括结束劳教制度的承诺,那是一种不经过法庭审理或有效的法律程序就把人监禁起来的做法。 最高法院列举了很多律师及人权组织称困扰中国刑法体制的问题,其中包括警察刑讯逼供、捏造证据、法庭调查失误,以及因舆论炒作或来自官方的压力做出违法裁决等。 中国法院网 在周四公布的一份落款日期为10月9日的指导意见说,“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指导意见还说,“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这些要求大部分都是在重复以前的条例和宣告,文件没有规定对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不过,倡导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高级研究员林伟(Nicholas Bequelin)说,指导意见显示出官方希望停止冤假错案的努力,冤假错案严重打击了法院的公信力。 林伟说,“文件读起来像是中国刑法体系中各种缺陷的收录。总体来说是对过去文件的重复,但却反映了领导层在一定程度上要遏制刑法体系中最明显缺陷的决心。” 在与这份《意见》同时发布的一份声明中,一位未具名的法院官员说,“只有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保障被告人的人权,才能切实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但是,中国法院听命于共产党,而且通常对警察和检察官过于恭敬,尤其是在涉及到政治敏感案件时。 林伟说,“这份文件是法院系统签发的,而法院是最弱的机构。这从一开始就将限制它的影响力。” 上周五,党中央委员会称,政府将要取消劳教制度,这种惩罚制度从20世纪50年代启用以来,一直被用来监禁政府不想送上法庭的人,包括异见人士、一大批小刑事案犯,以及非法毒品的使用者。 最高法院要求法官在证据不足时不得判处死刑,这个要求并非多此一举,最近有不少有关被告被执行死刑或被判处终身监禁之后、又有证据表明他们无罪的报道。最高法院告诫法官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不应为了安抚公众舆论而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认定。 但是,香港中文大学研究中国人权和刑法问题的研究员罗助华(Joshua Rosenzweig)说,这些要求的“效力不明确”。 他说,“这份文件想必在法院内部应该有某种约束性。但它似乎更像是一份表达渴望的文件,只不过是在说这些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储百亮(Chris Buckley)是《纽约时报》记者。 翻译:张亮亮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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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零售商找到与网易竞争的新途径

美国传统的零售商面临着来自网上销售的日益激烈的竞争,这一问题在十一月和十二月节日购物旺季更为突出。 科技公司思科的网络专家说,传统零售商可以利用的有利条件是:许多精通高技术的购物者在买东西前仍想要亲自察看商品的质量和颜色。 思科的营销主管克里斯蒂说,最近的调查显示,零售商可以通过方便智能手机购物而让往往是富裕的购物者在店里买下更多商品。 克里斯蒂说,许多零售商已经在提供 wifi 链接和购物软件。但是一些勇于革新的商店更进一步,他们使用网上收集的有关购物者偏好的信息资料以确保购物者能在店里找到相关商品。还有些零售商提供数码降价券,便于购物者在网上定购店里脱销的商品。 采用这些新方法之前,零售商多年来一直抱怨说,一些消费者把他们的店铺当作展厅,到那里看看实物,然后在网上以较低的价格购物。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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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火墙内外: 当局探索行官邸制 网民敦促财产公示

在中国的贪官当中,许多人都有以权谋房的恶习。例如前铁道部长刘志军以及大大小小的房叔、房婶们,他们利用手中的特权,巧取豪夺了许多套房产。由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千呼万唤不出来,因此,迄今为止,中国政府无法从制度上有效地遏制官员以权谋房的做法。不过,刚刚结束的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要探索一种遏制官员以权谋房的新措施。 火墙内外视频: 当局探索行官邸制 网民敦促财产公示 火墙内外: 当局探索行官邸制 网民敦促财产公示 正文:备受外界关注的中共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久前刚刚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份洋洋两万余言的文件中包括一批相当具体的改革措施,例如放松一胎化政策和废除劳教制度。   然而,无论是三中全会公报还是“决定”,都没有就官员公示财产这一中国老百姓呼声最高、最具代表意义的改革措施做出任何回应。网民“燕山之石”在人民网“强国社区”论坛发帖称:三中全会仍然不提“公示财产”,让中国百姓很受伤!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当局另辟蹊径,在“决定”中提出“探索实行官邸制”的设想,似乎想通过此举遏制官员以权谋房的腐败行为。这一举措引发网民的热议。   所谓官邸是指国家为重要官员在任期内提供的住所。这些官员在任时,可以使用官邸。一旦卸任,就要把房子交还给政府。套用一句俗话来说,这就叫“铁打的官邸,流水的官。”   “中国特色官邸制研究”课题负责人汪玉凯,最近披露了一份上报中央的建议方案。建议称,领导干部到某地任职,地方大都为其准备好“住所”,这个住所往往就成了其个人的资产,还可留给后代。汪玉凯称:实行“官邸制”是遏制领导干部“以权谋房”的根本途径。   这个研究“中国特色官邸制”的班子提出把实行官邸制的范围限制在四类人群之内,这包括数量相当可观的中央及地方高官。另外,该课题组人员还通过英美等国不同形式的官邸制试图说明实行中国特色的官邸制是在与国际社会接轨。但是许多网民却不以为然。   美国肯恩大学校长助理徐艇在腾讯微博称:“但愿不是中国特色,所有领导都配官邸,美国只有总统、州长才有官邸。”   网民“漫画厅2”对官邸制所做的评论是:“虽属国际惯例,但中国官多,四套班子就需四套,资金何来?加税? ……官员财产未见公开,对官员有利的倒先和国际接轨了?选票、宪政、司法独立、财产公开不去接轨是本末倒置。”   南都评论指出:“官邸制可以视为对当前公务人员住房制度的一个补充,但从历史及国际惯例看,其实施对象理应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事实上,住房腐败主要体现于大量官员利用职权通过各种形式侵占政府房产,而法律无法有效制约,此问题不解决,实施官邸制的意义就很有限了。”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刘胜军对中共深化改革的“决定”表明了八点遗憾,其中一个是“官员财产公开没提”,另一个是“将‘官邸制’作为吏治改革突破口,缺乏实质性意义。”   网民“沃利赵”提出质疑说:“明明有财产公开的阳光正途不走,却非要摸着石头过河,不会淹死吗?”   网民“水均衡”在跟帖中称,实行官邸制是“避开官员财产公开之捷径。”   网民“孙国栋-大圣”说:“以后,总理府、部长府、将军府、总督府、知州府、太爷府……很快就会卷土重来了,立帖为证。”   网民“长空飞剑”在北美中文网站文学城发帖称:“土共对好的、真正对人民有利的东西它死活不学,比如财产公开、政府预算透明等,它怎么也不愿意做。那些花样子的东西、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比如官邸制,却恬不知耻地要去学,美其名为为了反腐败。”   网民“blackbenz”说:“露馅儿了吧,口口声声喊干部是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现在说官邸制,公仆原来还是官老爷呀!应该继续忽悠呀,叫公仆楼呀。”“康无为”讽刺道:“改革要配套,下一步还需要‘官妓制’。”网民“夫子”则说:“终极官邸:秦城!”   作家天佑在新浪微博说:“有网友创造了个新的名词‘捂产阶级’: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官员把自己的财产捂得死死的,不对外公开,所以就叫‘捂财产阶级’。”   早在二十多年前,中国就已提出官员公示财产的立法动议。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明文法律出台。尽管目前对这一制度的意义并不存在多大争议,但在推出时机和实施举措方面仍然缺少共识。独立学者刘植荣在他的博文中说:“看政府是不是有反腐决心和廉政诚意,看公务员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就是最好的试金石。”   湖南律师曹博在他的博文中指出,单纯从追求反腐的效果来讲,推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要远比不痛不痒的“官邸制”来的更实际、震慑作用更大、效果也会更理想。他认为,推出“官邸制”以后,如果“官员财产公示制”没有跟踵而来,那么在“官邸”的头上加上“反腐”的光环其实就是一个伪命题。   最后,我们就用网民根据杨钰莹演唱的电视剧《外来妹》主题歌《我不想说》改编的同名歌曲结束这期的火墙内外。   视频歌曲:《我不想说》 “我不想说,我很清白;我不想说,我很廉洁。可是我不能拒绝心中的感觉,看看可爱的脸,摸摸真实的钱,我的心情你能理解。豪宅大院,滚滚财源,贪婪的我生怕财产露馅。一样的贪,一样的敛,我不能没有你的理解。”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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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被贩运到香港的印尼女佣遭受奴役

华盛顿 — 据国际特赦和法新社的最新报道,从印尼到香港的家庭佣工遭受身体和精神摧残,她们指控香港和印尼政府对此“不可原谅”地无所作为。   大赦国际报道说,香港约有30万外来女佣,其中约一半人来自印尼。这些妇女在高薪工作的诱惑下来到香港。   这些未来女佣在印尼被迫通过在政府注册的中介招工机构寻求工作机会。而这些机构通常在薪水和收费上欺骗应征的妇女,还没收她们的身份证件或者财产证件作为中介费用的抵押,而中介费用大大超越法律允许范围。   这些外来女佣的工资偏低是广泛存在的问题。她们遭受剥削的原因之一是对香港实施的劳工法一无所知。   接受国际特赦组织采访的妇女中约有三分之一左右被禁止离开雇主的住房,平均每天工作17个小时。有三分之二的人说,她们遭到身体或者精神折磨。一名妇女说,女主人甚至放家里养的两条狗来咬得她皮破血流。   那些妇女说,她们如果申诉抱怨,就终止她们的契约,而且中介机构甚至会乘机再收一笔介绍费。此外香港法律规定外来佣工终止契约后,必须在两星期内找到新雇主并得到工作许可签证,否则必须离港。   这迫使外来佣工忍气吞声,因为这会让许多人无法偿付招工费也无力负担家庭。   外来女佣穆伊可说,“印尼和香港政府需要认真承担责任,处理这份报告所揭示的侵犯人权和劳工权益的行为。”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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