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博客

杨恒均 | 以史为鉴,顺应民意,慎用军警

2012 年终稿之“政治篇”   信奉“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毛泽东在 1949 年后,由于牢牢掌握了枪杆子,拥有巨大的影响力,但即使他把中国折腾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可从头到尾,始终没有大规模使用过军、警、特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不管什么原因,这都是很难得的。   毛之后的中国,唯一拥有近似毛的资历与威信的只有邓小平一人。虽然邓复出之初,动用军队进行了“对越自卫还击战”,还使用公安实行“严打”,但整个八十年代,同自己的两名得力助手胡、赵一起,他对军警的使用基本是得当的。直到 1989 年,邓小平最终还是动用了一次军队“平暴”——这也是中共历史上领导人第一次如此使用军队。 无论有多少理由,无论多么迫不得已,无论时间让多少人遗忘,历史无法改变。   整个九十年代,为了避免此类“悲剧”重演,介于武装部队与警察之间的“武警部队”迅速扩大,加上 1989 年镇压对民众的威慑, 1992 年的邓小平南巡后的经济大发展,“内忧”暂时摆平。这段时间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外患”:西方诸国尤其是美国对中国“虎视眈眈”,随时等待“和平演变”发生。   江泽民虽然早看出来未来执政的最大问题是执政党能否成功转型,从而提出了“三个代表”,但以当时面临的国内经济形势尤其是国际形势(包括台海局势),他不但无暇实施“三个代表”,甚至没有来得及做出全面的解释。他执政最大的成绩是循着小平南巡的思想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使出浑身解数,拓展中国的国际生存空间,与美国周旋,与世界互动,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最终,中国加入 WTO ,成功申请奥运会等,为胡温执政十年的经济发展与大国崛起打下了基础。   江泽民执政十年,虽然武警与公安在后期应对下岗工人堵路与农民抗税(乱收费)中频繁出动,军队为了威慑台独而动不动就到海上放几发空炮弹,然而,高层领导最倚重的却是情治系统。这主要是由当时的国际局势决定的。就我有限的了解,当时的情治系统在多个场合确实立下了汗马功劳。   成也情治,败也情治!情报治国在特殊时期可能有一定的作用,可时间一长,迟早会带来灾难。正如当时唯一有能力调动军队的邓小平最终没有能够避免“动用”军队一样,江在执政后期,依赖情报系统,最终拍板对某练功组织进行了全面镇压,此后,镇压持续了十几年。 历史就这样写成了。   我不知道“军警特”中的“特”是不是这个时候失势并退出政治舞台的,但我知道下一个粉墨登场的是“军警特”中的最后一名主角:警察。   胡温执政十年,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国际地位大幅提升的十年。出身于草根的胡温这一代领导人,在改变 GDP 增长模式,关心弱势群体上,做出了努力。据外媒报道, 2002 年的时候,中国有将近一半的人口(约六个亿)没有任何低保与医疗保险。而胡温上台仅用了短短十年,让医保与低保几乎覆盖了所有的中国弱势人群尤其是农民与农民工、下岗工人,虽然覆盖的力度并不大,但相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以人均 GDP 来计算)已经是空前的。要知道,英国与法国完成这样的过程,花费了几乎近百年的时间。   胡温执政期间,中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中国的国际地位大幅飙升,并成功举办了奥运会与世博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胡温执政期间,台海关系大大改善;互联网发展迅速,中国成为互联网大国。   胡温执政十年,也是政治、经济与社会处于转型阶段,各种矛盾日益尖锐,改革阵痛让社会无法和谐,维护治安的警察无疑是首当其冲的。我曾在多篇智库报告中写到要理解警察的工作,很多社会问题并不是他们引起的,但几乎所有的问题都把警察推到风口浪尖。可是,这十年警察力量的迅速扩大,并在多个地区与各类事件中失控,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过去十年,尤其是过去两年,中国几乎变成了一个警察国家。 历史,不可能忘记这样的事实。   毋庸讳言,我对“军、警、特”是有特殊感情的:军队守卫疆土,保家卫国;警察维护社会治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反谍机构与情报系统则是用来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土不被侵犯,政权不被颠覆,民众不遭受欺压,都少不了“军警特”。然而,这是在现代化的文明国家。文明国家与野蛮专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如何使用这三种国家力量。   作为一名穿越体制内外的观察者,我常常想,威信如此高的小平当时是否可以不动用军队?江总是否可以用另外一种方法对待那些练功的,那些寻求信仰的无依无靠的低层民众?过去十年,那些“维稳”事件中,真的需要动刀动枪,甚至动刑吗?——至少在我亲身的观察中,绝大多数所谓群体事件,都只不过是民众对当地腐败、渎职官员不满而已,根本不涉及民众要破坏稳定,更没有要颠覆国家政权;而很多地方的贪腐官员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殊利益与不受限制的权力,拉大旗做虎皮,动不动就以维稳的名义动用警力,最终把自己也把北京政府同民众对立起来。   “ 使用权力很容易 , 难就难在要晓得什么时候不去用它 ”——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常常想起蒋经国。邓小平、江泽民与胡锦涛各领风骚十年,客观地说,他们都基本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使命,但却都没有避免动用也许本不该使用的“军、警、特”,给后人与下一代领导人留下了历史之鉴。 历史,尤其是后人与人民写的历史,不会只记下你的功劳,更会记下你犯下的错误,尤其是乱用权力铸下的罪责。   在当今热核时代,从短期来说,只要执政者一意孤行,还真没有“军警特”摆不平的人与事,然而,从长远来看,“军、警、特”有自身的作用, 但任何滥用权力,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其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这些“问题”迟早会把滥用权力者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2012 年,习近平等新一代领导人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他们继承了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邓江开创的国际局面,以及胡温开启的推进社会公正、公平的尝试。表面上看, “内政外交”都被邓、江、胡搞定,其实不然, 习李等新一代领导人面临的艰巨任务要远远超过前任。他们肩负的历史使命是改革执政党,完成执政党的转型,推动中国社会、经济与政治转型。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依然会有重重困难,而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势必会遭到利益集团的顽固抵抗,但我相信,新一代领导人只要继续沿着改革开放的道路走,以人民利益为重,相信人民,顺应民意,他们势必会得到比“军、警、特”要可靠与厉害百倍的低层民众、中产阶级与知识分子的支持。   杨恒均 201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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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影响未来的五大议题

俞可平:影响未来的五大议题 进入专题 : 现代化    ● 俞可平 ( 进入专栏 )        中共十八大再次重申,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之路,这是当代中国最重大的政治共识。如何更快更好地将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是近年来我国理论界讨论的主题,其中以下五个重要议题与我国的社会进步和民族复兴关系尤其紧密。      经济发展与公平正义      邓小平开辟的经济改革道路,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也创造了世界经济史的奇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年均GDP增长率超过9%,综合经济实力跃居世界第二。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中国开始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指日可待。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中国也为自己的高速增长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中最重要的代价有两个。一是由收入差距拉大引发的社会不公平现象。以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例,中国已经超过0.47,成为基尼系数偏高的国家之一。二是由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引发的生态恶化。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和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显而易见,这两个代价对中国的未来发展都是生死攸关的:没有共同富裕和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主义,也没有国家的长治久安;没有生态平衡和良好环境,就没有人民的美好生活,也没有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便自然引起了人们的反思,许多争议开始产生: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经济发展是否还应该继续成为国家的核心任务?发展到底是不是硬道理?效率与公平相比是不是处于优先的地位?如何缩小日益扩大的个人收入差距、东西部发展差距和城乡差距?中国会不会掉入“中等收入国家陷阱”?一些极端的观点也由此产生,少数人甚至开始怀疑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合法性。   中共领导层没有回避这些问题,十八大政治报告从两个方面做出了回应。一是在理论上,正式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地位。科学发展观依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以经济社会发展为第一要务,但它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在实践上更加突出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它强调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   不难发现,十八大为未来中国设定了一条理想的道路:既要保持经济发展,又要维护公平正义。   经济发展和公平正义都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两者都不可或缺。但在现实中,两者经常会形成一种张力,决策者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节两者之间的张力,使之保持合适的平衡。过去30多年中我们奉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天平倒向了经济发展。在接下去的改革中,我们应当把天平适当地倒向公平正义:“既要效率,更要公平”。市场经济产生效率,但不会自发导致公平。实现公平正义,必须依靠国家的制度性调节。因此,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未来改革的重心应逐渐从经济领域转向社会政治领域。没有社会政治领域的突破性改革,公平正义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经济增长与生态平衡      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必须继续把发展当做首要任务。尽管发展不等于简单的经济增长,但发展又必须以经济增长为基础。另一方面,中国的经济要可持续发展,又必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这两个方面之间的张力,引发了人们的一系列疑惑:过去3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是否值得?这种高速的经济发展可否持续?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的代价能否承受?经济增长方式能否转变,如何转变?对未来的中国而言,我们应当采取一条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战略,“发展优先”还是“环保优先”,或者说“边环保,边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中共十八大提出了两个方面的对策。一是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把扩大国内需求作为战略基点,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二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大明确提出了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十八大报告还特别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管,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相应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   既要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又要保护生态环境,这几乎像“鱼和熊掌兼得”一样困难。作为后发国家的中国,绝不能再重蹈早期工业化国家的覆辙。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我们绝不能“摸着石头过河”。在过去30年中,如果我们还有过“先发展”还是“先环保”,或“边发展、边环保”的争论和彷徨,那么,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必须毫不犹豫地坚持“先保护、后发展”的基本原则。否则,我们不仅将愧对子孙后代,而且发展本身也将不可持续。      社会稳定与政治民主      社会稳定是国家治理的基本目标之一,它是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的前提条件。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不可能有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如此深刻而重大的历史性转型,仍能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国家治理成就。在很大程度上,这得益于邓小平制定的“稳定压倒一切”原则。稳定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又催生了人们对自由、公平、尊严、参与的新需求。要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政治需求,遏制官员的腐败和特权,就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实质性地推进民主法治。否则,经济发展和繁荣不但不会带来公民对政府的更大满意,反而会减少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政治体制改革,归根结底是推进民主和法治:扩大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让人民享有更多的权力和权利;让法律成为最高的权威,依法对官员的权力和特权进行限制。这是对社会重大利益格局的调整,这种调整不仅会遭到既得利益者的竭力抵制,而且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失控。这样,社会稳定与政治民主之间便形成了巨大的张力。   在社会稳定和政治民主这一巨大的张力面前,不同立场和观点的人们便产生不同的稳定观和民主观。一些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一些人认为权利压倒一切;一些人主张坚定不移推进民主法治,一些人则想方设法抵制民主法治;一些人主张以发展民主来实现国家的安定,一些人则威胁说民主化必将破坏社会的稳定;一些人认为民主与民生不可分离,一些人则将民主与民生截然分开;一些人认为中国既要推进民主又要实现法治,一些人则认为民主与法治是两回事,中国目前只要法治而不要民主。于是,维稳与维权、民主与民生、民主与法治、腐败与特权等问题,成为当代中国争议最热烈的政治话题。   对于迅速转型中的中国来说,社会的稳定依然是发展和进步的前提。然而,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我们需要的不再是以堵为主的静态稳定,而应该是以疏为主的动态稳定。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动态管理”的概念,表明了动态稳定观逐渐取代长期以来的静态稳定观。相对于社会稳定而言,中共十八大更强调民主法治建设。从十八大报告中可以看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根本目标;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国家的核心政治价值;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两个基本内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理想道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现实途径。   政治的进步是最深刻的社会进步,它用制度的形式将人类取得的文明成果固定下来,从制度上来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既要维护社会稳定,又要推进民主政治,这可能是未来中国将要面临的最严重挑战。成功应对这个挑战,需要极大的政治智慧。政治体制改革无疑具有风险,但惟有深化改革才能规避重大风险,惟有政治改革的突破,才能避免政治发展的突变。中共是中国惟一的执政党,执掌着国家的核心政治权力;中共又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党员的先锋队组织,囊括了广泛的社会精英,党自身的改革是中国所有改革的关键,在政治体制改革领域尤其如此。中共本身能否成功地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真正实现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具有压倒性的意义。对于中国而言,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依法治党带动依法治国,是成本最小而成效最大的政治发展途径。      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      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维持稳定、推进民主、实行法治、倡导公正,所有这些都是我们所要努力达到的价值目标。但所有这些价值都离不开活生生的人,只有与现实的人相结合,这些价值才变得有意义。国家的价值目标最终都是为了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人民群众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体。但是,在中国现实政治语境中,“人民”或“群众”不仅都是集体的概念,而且还是政治的概念。“人民群众”可以指任何个人,但任何个人都不能等同“人民群众”。哪些人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标准。在具体的个人与集体的人民之间,存在着微妙而复杂的关系,深刻地体现着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辩证法。没有共同体的公共利益,集体成员的个人权利也就无从谈起;反之,如果共同体多数成员的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集体利益则必定是一种虚假的公共利益。   强调集体利益而淡化个人权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相应地,重集体而轻个人,在中国一直被当做一种美德。为了集体利益,不仅可以牺牲正当的个人利益,而且即使违法犯罪,也会得到人们道德上的宽恕。这种政治伦理观有许多积极因素,它肯定国家、家庭、企业、单位的作用,推崇无私奉献的美德,有利于培养爱国主义,防止极端的利己主义。但它也潜藏着极大的危险。它容易剥夺个人合法的正当权利,遏制人们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尤其是,当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时,掌权者会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谋取个人的不正当利益,或者大规模地严重侵犯广大公民的个人权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个人合法的权利日益得到更多制度性的保障,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边界开始变得明晰。例如,“人权”正式进入宪法,保护人权成为国家的重要责任;公民概念受到日益重视,培育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成为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推进,为保障个人权利奠定了最根本的经济和政治基础。然而,任何事情都充满着矛盾。个人权利的张扬往往又容易轻视公共利益,淡化国家、家庭、社区、单位等集体意识。如何在新的现实条件下协调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正当关系,维护两者之间合适的张力,又成为一个新的紧迫议题。不少争论也因此而产生:在国家的责任清单上,是集体的公共利益优先,还是公民的个人权利优先?是集体至上,还是个体至上?是继续强调群众观念,还是应当更加突出公民意识?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如何界定,谁来界定?在中国理论界,围绕着这些问题人们提出了各不相同的主张,并且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政治思潮。   中共十八大报告努力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平衡和协调。一方面,它继续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观点,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倡导公民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它又强调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发展,倡导自由、平等和权利,欲“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无论是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还是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这就要求政府和公民应当更加突出“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一种新集体主义利益观,在最大限度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增进集体的公共利益。      中国模式与普遍价值      中国改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选择了一条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这条道路被称为“中国道路”,这种模式被称为“中国模式”。“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实质上就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社会现代化的一种战略选择,它是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整套应对全球化和现代化挑战的发展战略和治理模式。中国不应该也不可能去照抄照搬国外的发展模式。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在这30年的探索和实践过程中,中国为了应对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挑战,既取得了弥足珍贵的经验,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但是,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并未定型,还存在着许多挑战。   不可否认,在“中国模式”和“普遍价值”之间也同样存在着矛盾和张力。过分强调中国的特殊性,把什么东西都贴上“中国特色”的标签,就会排斥人类的普遍价值,阻碍中国向世界学习借鉴先进的文明要素。反之,过分强调人类的普遍价值,否认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则会抹杀人类文明的多样性。   近年来中国理论界围绕“中国模式”和“普世价值”的争论,形成了针锋相对的所谓“中国模式派”和“普世价值派”,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上述偏向。“中国模式派”对中国模式全盘肯定,认为中国模式极大成功,可以推广。对普世价值则完全否定,认为普世价值是一个美丽的谎言。相反,“普世价值派”则完全否定“中国模式”,认为如果说存在中国模式,那也都是负面的,宁可不要。   中共十八大报告一如继往地强调“中国特色”,强调世情、国情、党情,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强调“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但十八大报告并没有因为强调“中国特色”而否认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首次将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些人类共同的基本价值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素,提出“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   在“中国模式”和“普遍价值”的问题上,我们要学会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法。一方面,不能认为人类只有一种发展模式,以普遍性否定特殊性;反之,同样也不能只看到特殊性,就认为根本不存在人类社会的普遍性,以中国的特殊性去否定人类的普遍性。强调中国特色或中国模式,并不否定人类文明的共性。人类社会存在着共同的价值,不能简单地把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公正、尊严、幸福、和谐等人类的普遍价值,当做“西方的”或“中国的”。我们必须将中华文明与人类的普遍价值有机地融合起来,使中华文明进入人类文明的主流。■   俞可平为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来源: 财新《中国改革》2013年第1期 进入 俞可平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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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建国:精英自律、政治转型与民主质量

储建国:精英自律、政治转型与民主质量 进入专题 : 精英自律 政治转型 民主质量    ● 储建国        摘要:过去的比较政治研究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主题,那就是精英自律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这种“忽视”是现代政治科学乃至整个现代社会科学去道德化的自然后果。通过考察从近代到当代几个典型国家和地区的政治转型以及其后的治理,我们可以发现,在精英自律程度高的国家和地区,政治发展就较为成功;反之,政治发展就较为失败。这种探讨提醒政治研究者,民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需要具备一定品质的精英发挥积极的作用。比较政治研究需要从忽视德性的潮流中走出来,花更多的精力从事精英文化、尤其是精英品质的研究。   关键词: 比较政治研究;政治转型;民主质量;精英自律;德性      将德性与政治分开是现代政治科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受此影响,在比较政治发展的研究中,德性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从而给优良治理的解释留下了一个黑洞。在一个国家,现代民主平稳地出现,然后又优质地运行,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在非西方国家更是如此。制度决定论者难以解释人们遵守制度规范的背后动机,理性选择论者解释民主失败比解释民主成功似乎更有说服力。民主制度作为一项特殊的公共物品,它的建立和运行都离不开人的能动性,尤其是精英的能动性。离开精英品质的作用,就难以解释优质民主的出现和运行。本文试图通过近代和当代政治转型的一些案例,对这一主题做一启发性的探讨。      精英自律与民主质量的关系      在比较政治发展的研究中,学者们的兴奋点从民主条件转到民主转型,再转到民主巩固,人们的困惑也随着发生转移。以前较多的困惑是:民主条件似乎具备了,为什么民主转型没有出现;后来较多的困惑则是:民主转型似乎完成了,但为什么民主巩固不了。根据林茨和斯特潘的定义,一个巩固的民主意味着大多数国民,包括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认可了民主政体,不会采取重要的反民主行动,并习惯于服从民主政体下的法律、程序和制度。[1]然而,现在的问题是,一个似乎巩固的民主也可能是一个低质的民主,会产生大量的腐败、混乱和低效。这种短期看来所谓巩固的民主也有可能最终崩溃,或者长久地处于治理失败当中。因此,上述作者警告性指出:“在美国,有影响的自由理论家有时会过于单纯化,鲁莽地鼓吹完美的民主政体。在这种背景下,民主的胜利不仅不能号召,而且很危险……更多的研究必须致力于考察实际存在的民主政体的多样性。最重要的是,新的政治计划,以及研究努力必须致力于改善巩固民主的质量。”[2]这个民主质量问题是以前研究第三波民主化的学者所忽视的,他们宁愿将民主与治理质量切割开来。如亨廷顿所说,“通过选举产生的政府也许是无效率的、腐败的、目光短浅的、不负责任的,也许受特殊利益的主宰,不能采取符合公益的政策。这些特征也许让这些政府不受欢迎,但不能改变它们的民主性质。民主只是一项公共优点,而不是唯一优点。”[3]   然而,如果人们认识到自己追求的民主可能是充满上述弊端的民主,他们还会有追求的动力吗?一些学者开始认真反思那种偏狭的民主思维,寻找内涵更丰富的民主。   考察民主质量,离不开民主所赖以生存的土壤,尤其是文化的土壤。在半个多世纪的比较政治研究中,围绕政治文化生产了一些经典的作品,譬如说阿尔蒙德对五国政治文化的研究、帕特南对意大利南北地区公民信任网络的研究等。阿尔蒙德与帕特南的研究实际上就是关于政治文化与民主质量的关系问题。为什么这个问题那么重要呢?政治研究者们有个大的共识,那就是民主制度不足以自行于天下,它需要人来运作,而运作民主制度的人是有着各种不同观念和心理的人,正是这些不同的观念和心理造成了民主运作的不同效果。阿尔蒙德开创性的贡献就是通过经验调查的方式,区分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政治文化,认为在积极参与和消极服从之间取得某种平衡的公民文化是稳定而有效的民主过程的保障。[4]阿尔蒙德尽管主要以西方国家为案例来研究政治文化,但这项研究的重要目的是给那些非西方新兴国家提供参考,让这些国家的领导人认识到培养民主文化的重要性。阿尔蒙德的研究强调的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文化,帕特南的研究则强调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文化,认为公民之间形成相互信任与合作的网络,或者说建立在共和美德基础上的公民共同体增加了代议民主的良好绩效。[5]   然而,这种对公民文化的研究相对冷淡了一个重要的传统命题,那就是政治人口分为精英部分和大众部分。如果说大众部分的文化对民主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精英部分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更加重要,因为他们才是政治生活中不断作出政治决定,或对政治决定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群。如果公民德性是重要的,那么精英德性在某种程度上更加重要。   其实,我们又回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命题:不管是哪种政体,如果统治者能够照顾共同的利益,那就是正常的政体;如果只照顾自己的利益,那就是变态的政体。[6]也就是说,统治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统治者的德性。这个传统命题被现代政治学所抛弃,因为据说现代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德性和政治分离,现代民主的一个重大成就就是通过选举、分权等制度,实现了将统治者关在笼子里的愿望,迫使他们关心被统治者的福祉。看到了这一成就的政治学者达尔给民主下了一个最低限度的定义:“民主是普通公民借以对领导行使相对强的控制的过程。”[7]这个定义本身意味着,现实民主的前提是少数人在统治多数人,而不是相反。在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前提下,多数人所可能追求的目标只是对少数人的控制而已。在现代国家,这种民主控制的主要方法是什么呢?熊彼特给出了经典的解释,“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争取做决定的权力。”[8]有学者称只能行使这种同意权的人民为“半主权的人民”[9]。尽管人们想尽办法扩大人民的政治参与,增加对少数人的控制,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这种控制仍然是非常有限的,政治精英的很多行为仍然游离在这种控制之外。那种关在笼子里的说法是一种夸张了的说法。更清楚一点说,政治精英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脱离民众的控制,脱离制度的控制。然而,脱离民众和制度控制的精英行为并不必然是放纵的行为,他们还有自我约束的一面,这种约束对于民主的良好运行是至关重要的,也是被当代民主研究者所忽视的。   精英为了公共目标而对自我欲望进行约束的行为可称为“精英自律”,它既是一种德性的现象,也是一种制度的现象。将精英组织起来加以训化的制度,尤其是一些传统的和团体的制度对精英自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制度与现代民主并不是冲突性关系,相反,它们可以为现代民主的良好运行提供强大的支持。譬如说,西方的教会制度,在训化精英、保持德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现代政治学,就像现代经济学一样,对这种前现代文明中的制度常常不屑一顾。现代政治学所描述出来的现代民主体系存在着一般人难以察觉的漏洞,大家迷信现代制度的力量,其实,如果没有另外的东西约束着政治精英,现代民主体系会是一个混乱不堪的体系。德国学者希尔施认为,现代西方自由社会能够正常运行,是因为它“还根本不是完全世俗化了的,完全以利益为导向的社会。事实上,它们赖以生存的是别人的资本,是前资本主义社会与前工业化社会的德性遗产”[10]。向非西方国家传播现代民主的人,大多是将西方社会肌体的某些器官切割下来,推销出去。非西方社会引进这些器官时,产生各种排斥性反应也就不奇怪了。要克服这些排斥性反应,就需要寻找非西方社会支持优质民主的良性因素,精英自律就是其中之一。精英自律包括两项内容:一项是消极的,就是不利用权力窃取已有的公共物品,也就是保持廉洁;另一项是积极的,就是奉公有为,努力提供新的公共物品。下面主要就前一项内容进行比较。      近代欧洲政治转型中的国王—贵族自律      西方各国的民主状况历史上差异很大,质量有高有低。长期以来,人们有一个共同的印象:英美的民主质量较好,法意的民主质量较差。尤其是英国的民主质量,长期受到学者们的称赞。至于其原因,有很多种解释,典型的就是阿尔蒙德从政治文化的角度所做的解释。他认为,英国政治文化实现了公民积极角色和消极角色之间的平衡,而且这种平衡有点儿倾向于臣民的、依从的一面。[11]然而,为什么英国公民比较顺从精英的权威呢?如果精英缺乏自律,是放纵的一群人,那么这种顺从是难以维持的。在西方国家中,英国精英的自律品质是比较高的,但这种品质并不是现代民主制度的产物,而是该国传统的产物。   15世纪的英国学者福特斯鸠认为,英国拥有足够的财产殷实之人,他们拥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免受他人权力干扰来为共同体的利益而独立行事,而且他们与周围的邻居密切地互动,保持了诚实的品格;相反,法国那些拥有巨大权利和财富的人通常不是亲密地生活在一起。[12]英国精英群体,包括上层贵族和中间层绅士,在近代以前就形成了为公共利益而承担责任的意识。[13]无论在国家治理还是在地方治理中,这种意识都实实在在地发挥着作用。   英国精英群体的品质在向现代民主转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关于英国现代民主制度的开端,人们容易想起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常见的观点是认为当时一些贵族为了自身利益,设计了个圈套逼迫国王妥协,满足了保护贵族特权的要求。然而,一位深入研究大宪章事件的学者J.C.霍尔特则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最让人惊讶的是,1215年抵制国王的那些贵族并不是作为追求个人目的的封建武士集合,而是代表同一个共同体,而且他们从国王那里索取到的写进《大宪章》中的约定保护了教会和社会中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不仅仅是自己的利益”[14]。   从这个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在近代以前的英国所成长起来的自由意识,是一种有德性的自由意识,它逼迫那些精英为了共同的利益而承担责任。这一点在法官身上充分体现出来,自由和权利意识要求“法官必须不考虑个人因素,根据法律而不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贪欲来进行裁决”[15]。   英国议会常常被奉为现代民主发展的标本,然而,如果没有那些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仍然关注公共利益的议员们的小心维护,英国议会是否会像法国那样,堕落为专制腐败的机构还很难说。辉格党的观点仍然具有说服力,他们认为国会要为政治共同体的整体利益负责,议员们在这里不只是寻求权利,更是履行义务。托马斯•史密斯在《盎格鲁共和国》中指出,“国会成为整个王国的缩影,它让大英联邦为追求公益而行动”,贵族、主教和平民“在那里提出建议,进行协商,并说明什么对于共同福祉是最好的,是必要的”,“这里没有人能够抱怨,而必须学会发现这是正义的、好的,并遵守之。”[16]追求公益既要不屈从于上层的私利,也要不屈从于下层的私利。1774年,爱德蒙•伯克当选为议员后对选民发表了著名的演讲,重申了辉格党人的观点,认为议员应该根据公共利益而进行独立的判断,不应该屈从于选民。“你们的议员所亏欠你们的,不仅仅是他的努力,而且有他的判断;如果他为了顺从你的观点而牺牲他的判断,他就是在背叛你,而不是在为你服务。”[17]   与近代英国贵族相比,近代法国的贵族们则是较为堕落的一群人。这并不是说英国贵族不自私,但他们在自私的同时,不忘以务实理性的态度对待公共的利益。而同时期的法国贵族则以浪漫游戏的态度谈论着官职的买卖和荒淫的生活,而且这种事情是由国王带头干的。腐败的精英只能成为专制的奴仆或工具,近代的法国印证了这一点。   法国精英的堕落与国王的腐败式治理有关。在中世纪末期,法国地方精英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法国精英并非天然地比英国精英缺乏德性,他们在等级会议上也能够为国家公共利益辩护。1375年法国三级会议上一位主教的发言可以证明这一点。“他说,近来国王和王国管理得很糟糕,整个王国和它的居民不知怎么都出了许多麻烦,特别是铸币的减轻和改动战争,同时对国王从人民那里得到的金钱的管理和支配也很糟;这些资金中有相当数额往往给了不该得到它们的人。主教说,所有这些事情都是经过财政大臣和其他人,以及另一些曾在过去遏制国王的人的劝告而做的。主教进一步说,人民不能再容忍这些事情;为此,他们共同商议,下面提到的官员……应当被逐出所有的王国官署。”[18]然而,法国精英这种批评王室官员的机会是很少的。国王为了赢得这些地方精英的合作,就通过交易的方式给予他们一些好处,如退休金、恩赐、对政府开支的自由裁量权等。这些精英似乎满足于这些好处,他们没有像英国贵族在大宪章事件中那样通过约定的方式,(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3 页: 1 2 3    进入专题: 精英自律 政治转型 民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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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预算法》修订风雨与中国财税改革

韦森:《预算法》修订风雨与中国财税改革 进入专题 : 预算法 财税改革    ● 韦森 ( 进入专栏 )        【编者按】《预算法》关系国计民生,素有“经济宪法“之称,从“三公消费”到“突击花钱”都与此有关。在2012年,围绕《预算法》修订的争议,是贯穿FT中文网全年的议题。从年初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韦森教授在FT中文网呼吁《预算法修正案》公开开始,再到年中《预算法》二审争议,FT中文网策划了系列专题(预算法专题),也引发社会各界诸多关注。   自2007年开始关注预算民主问题以来,韦森一直在努力推动《预算法》修改和中国各级政府的预算公开和透明,呼吁“以预算民主为核心制衡政府财权”。2012年7月份,在《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被放到全国人大网站上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后,韦森教授牵头并组织了近20位教授和专家在上海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他们对《预算法修正案》的修正意见,并为全国人大所重视和接受,FT中文网期间也陆续刊发了韦森以及其他作者对于《预算法》修订的评论。   中国全国人大第十一届第三十次人大常委会已经决定本届人大不再审议《预算法》修正案,宣布《预算法》修订将推迟到下届人大。韦森认为人大常委会搁置《预算法》的修订,是目前最好的结果。《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缪琦近期在上海专访了韦森教授。他再度强调,制约政府的权力才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而从财政体制改革来推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是中国未来当走的路。   正值新年思变时刻,这篇访谈想必对不少读者有所裨益。经韦森教授授权,FT中文网独家发表这篇访谈的全稿。      让财力和事权相匹配      记者:回顾过去十年,您觉得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最大的成果是什么?   韦森:应该说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财政体制在现有的整个体制下是有很大进步的。首先,自1994年的《预算法》颁布实施以后,尽管它本身颁布不久后就发现有许多问题,但是在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方面还是有很大进步的,尤其是近两三年,温家宝总理和国务院在推进各级政府预算公开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财政部和地方政府在公开政府预算方面也开始做了一些推进工作。尽管目前看来各级和各地政府财政公开透明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主要还是理念上的,离实际上的公开透明还有很大距离,但我们也要看到其中的进步。   其次,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税法”和征税制度,尤其是通过“金税工程”等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实施,这几年各级国税和地税系统征税的能力大大加强了,使企业和个人偷税漏税越来越难。特别是现在有了印发的防伪增值税发票系统,通过电脑联网技术,使征税更规范,更程序化,企业和个人更难逃税。这是过去十多年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的高速增加的主要原因。自2002年以来,政府财政收入几乎每年都以百分之二百以上的速率完成政府年初所制定的增长目标。譬如,2011年三月,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11年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计划增加8%,但今年3月两会期间,国务院和财政部的工作报告则报出2011年全年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实际上增长是24.8%,也就是完成年初政府自己所定计划的310%。这些数据和事实说明,目前我国政府征税和其他财政收入,根本没有任何制衡和约束机制。在征税之后政府怎么用,更没有实质上的约束机制。比如我国“窄口径”的宏观赋税占GDP比重在20%上下,但“宽口径”的宏观赋税已占GDP的34%~35%,虽然还没有西方发达国家的高。但是西方国家的税收,大量地用在老百姓身上,即公共和民生支出上,而我们的财政收入,则大量用在建设上了,包括各地都在盖豪华的政府大楼和漂亮的广场上了。   第三,1994年的《预算法》,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1995年通过并于200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在2001年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文件,实际上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单一国库账户”制的财政资金管理体系。尽管随着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小金库”和“财政专户”的出现,政府财政资金一大部分不再存在央行“单一国库账户”了,但这一制度建立起来后,对央行国库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以及财政部门资金的收支的规范化,还是有很大作用的。   但是,现有的预算法也是有问题的。正如全国人大预算工委主任高强所言,1994年制定和颁布的现有预算法的主要问题是:对预算编制完整性缺乏明确表述;对规范预算管理执行缺乏严格的约束;对财政机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明确的表述;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审批、管理、使用、偿还等缺乏具体的规定;对预算监督和违法行为追究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对预算公开缺乏明确要求等。但是在我们看来,更主要的问题是对政府财政征收和支出缺乏实质性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导致政府想征什么税,就征什么税,想花在哪里就花在哪里,各级政府领导人一拍脑袋,就可以把钱支出去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的腐败大面积地发生,且屡治不果,是一个主要原因。   记者:那么,分税制改革的下一步要怎么走?   韦森:首先,现有的分税制显然不再适合已经有十几万亿乃至近二十万亿的财政收支的大国的运作了。这种分税制,大家批评较多的是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政府税收的大部分钱被中央拿走了,地方的钱留的很少,但事权却大量落在地方上,比如公共设施支出,地方吃财政饭的政府公务员、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工资,医保、社保,发展地方经济的投资,还有保障房建设资金,等等。地方政府没有钱,就迫使采取另外一些了渠道“融资”,主要一是卖地,一是向银行贷款。这又导致了地方负债不断攀高,甚至一有财政收入下降,连发工资和奖金都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分税制看来非改不行了。   那如何让财力和事权相匹配?有两条路子:一是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另一条思路是把财权进一步向中央收,但收权后事权也让中央多扛点。我的观点是,在地方政府负债严重、各自为政的乱象中,把税收更多地留给地方,解决不了各地的大问题,反而只会留得多,他们花得更多,也常常贪得更多。因而,把财权上收,事权也上收,可能更好一点。所以我个人比较赞成第二个路子。但不管怎么改,都必须考虑中央与地方在财政收支上财权和事权要匹配。   当然,这里也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就是张五常、张军、史正富等经济学家所提到和论证的,近几年中国经济增长动力主要来自于地方政府,但是现在大多数地方政府现在已经负债累累,如果将来税收大部分上收,地方政府怎么发展经济?又怎么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民生上呢?基于这一考虑,我倒是赞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他们的建议,即考虑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不允许地方发债,地方政府就会向银行借贷。一旦地卖不出去了,怎么还银行贷款?那么,与其把这个风险留给银行,不如把它留给投资者。也就是说,允许地方发债,但买债与否,交给投资者根据收益预期决定。这就分散了风险,也运用了市场机制。      不动财权,什么改革都是空的      记者:对于最近热议的扩征房产税您如何看待?   韦森:这个问题我没有专门研究,但是通过参加几次房地产高峰论坛,有些了解。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十分复杂,目前推出比较困难。一方面,要控制房价,最有效的办法一是推出房产税,再就是推出官员公布个人财产制度。中国的房价高,有很多原因,没有房产税,和有权力的人大量买房投资,是其中的主要贡献因素。这些年,中国整个房地产这么热,个人按揭占整个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却不大,我看到的材料说也才只有2万多亿。现在总共是有70多万亿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其中有十几万亿在房地产上,但是有主要都是开发商的贷款和土地的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所占比例并不是很大。   现在喊买房难的,大都是刚毕业参加工作的青年人。家里长辈多方帮忙,出个首付,然后按揭买房。但大部分买房的其实是政府官员和企业家和其他投资者、炒房者。这些人,几套、几十套的房子,用现金就直接买了,根本没有贷款,租出去租不出去,都无所谓,大家都是投资,房价在涨,相比而言物业费算不了什么。这也是中国经济不出问题和房价下不来的主要原因。如果按揭很大,一收银行房地产利率,房价就马上下来。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很多人政府官员和高收入阶层买很多套房子,并没有按揭,或只有很少的按揭,现在大家都是把购置房产作为一个投资,而不是“自住”和“消费”,推的房价越高,他们的财产价值越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利率对房地产的影响不大。购房者的相对不是很大的银行按揭贷款比率,也使中国经济蛮“抗风险”,即房价下跌一点不致于使中国经济产生大的危机。   如果你到浦东、松江或者许多中小城市去看看,会发现很多房子很多都是空置着没人住。如果是像西方那样有房产税的话,如果房主不住,又不租出去,那就要倒赔很多钱,还要缴物业管理费,谁还会想这样大胆地投资呢!现在没有房产税,仅仅缴掉物业费,房价涨了这么多,所以许多人买了7套8套,甚至十几套或几十套,房子就放在那儿不住也不租,房价也就一直降不下来。如果开始普征物业税了,一些官员和个人有那么多房子,若租不出去,就要抛售了,那房价就会下跌,甚至要大跌了。   故我的判断是,如果开征房产税,再加上强制让政府官员个人财产公开,就会对房价产生重大影响,利率对房价的影响也就开始起“市场作用”了。据有关材料说,目前中国处级以上干部家庭平均有5套房以上,故一旦要求他们财产财产公开,一些政府官员多套住房就必须要出手了,不然怕追究期来源。如果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真正普遍推开,肯定对房价会有影响,二手房价会下来一些,对新房价格也会有影响。   征房产税,就应该普征,才公平。实际上,像上海现在的房产税制,以前买的房子就不用缴税,这就不公平,完全保护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但无疑也保护了一些可能的贪污腐败官员。要征,就要全国普遍征。即使税率少一些、低一些,要普征,这才公平。   但问题是如果普征了,再加上推出政府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会不会导致中国房价大跌?房价大跌了,自然会影响房地产的投资,是否会导致中国经济增速进一步下滑?甚至出现经济大萧条?这就给决策层出了道难题:既不要房价大涨,使房地产产生更大泡沫,但又不希望房价大跌,出现经济危机,真是左右为难。   在《把脉中国经济》一文中,我曾指出,今年7月在江苏昆山举办了一个夏令营,邀请了全世界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来讲奥派经济学。我在会上碰到了一个美国经济学家,叫福特怀雷(Fred E. Foldvary)。这福德怀雷老兄,可真是一个奇人!1996年,他出版了一本只有34页的小册子,书名就叫《2008年的大萧条》(2007年出版了第二版)。给他聊天之后,我马上从他的个人主页上挡下来了这本小册子的PDF版。粗略翻了一下,发现这是我到目前看到的唯一一本能在之前能预测2008~2009年这次世界经济衰退的著作。这位长期研究商业周期现象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在这本薄薄的小册子中,警告世人,现代社会的大萧条,起因都是房地产泡沫。福德怀雷把哈耶克的商业周期理论与Henry George等经济学家的土地价值理论结合起来,惊人地发现,自1818年以来美国差不多200年的历史中,每次经济衰退(recession),尤其是大萧条(depression),都是与房地产的“实周期”有关,且都是在地价、房屋建设和房价的最高峰后一两年之后发生的,200多年来,几乎没有例外。福德怀雷也发现,在过去200多年间里,美国房地产的实周期大约是18年,之后一两年肯定跟着一场大的经济衰退。根据1990年美国发生了一次由房地产“实周期”引发的一场小的经济衰退,他在1996年就预测大约在2008年美国将会有一次大的经济衰退,并在2007年出版了这本小册子的第二版,明确提出这一点。果不其然,2008年下半年,美国经济急遽下滑,GDP总量在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上半年萎缩了16%还多。读过他的这本小册子,我一方面为他的发现所震惊,一方面也心里直发怵。当中国的这一轮地价、房价和房地产建设的高峰期过去后,中国将会发生什么?中国的房地产周期,又将是多少年?   即使不用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来思考问题,稍观察一下西方发达国家战后的商业周期,也会发现,经济的萧条和繁荣,基本上与房地产的繁荣或萧条紧密相关联,可以叫“春江水暖鸭先知”吧:房地产总是经济繁荣与衰退的先行指标。一旦房地产开始会恢复,(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3 页: 1 2 3 进入 韦森 的专栏    进入专题: 预算法 财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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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随想 | 每周转载:关于天朝的网络实名制(网文5篇,评论若干)

朝廷的橡皮图章(全国人大)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通过了网络实名制的立法。本周转载若干相关的网文和网友评论,让大伙儿看清”朝廷搞网络实名制”的本质。 网文5篇 (以下链接需 翻墙 访问) 实名制不可能保护网民信息安全 @ Solidot 网络实名制立法是一种懒政思维 @ 华尔街日报 魏武挥:韩国网络实名制缘何破产 齐奥塞斯库“打字机执照”与中共“实名制” @ 看中国 本届人大快结束了,为什么还要制定法律? @ 一五一十部落 网友评论 体制改革之前 什么亲民为民都是表演 言论自由之前 什么真相真理都是谎言 司法独立之前 什么公平正义都是扯蛋 军队国有之前 什么保国为民都是愚弄 人民富裕之前 什么盛世崛起都是意淫 奴隶站立之前 什么复兴强大都是装逼 公民觉醒之前 什么民主自由都是云烟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官场却是法外之地 公民要建实名档案, 官员不必公开财产 钓鱼岛是中国的, 房屋土地不是自己的 外国的世袭是可耻的, 天朝太子党是光荣的 正当防卫要判死刑, 贪污上亿只留党察看 这是个什么样的国家? 这是个什么样的执政党? 萧锐: 此轮所谓”网络法治化”, 支持闭门立法的言论被放大, 站台央媒连篇累牍, 批评声音则多被屏蔽。 王护士长有句话说得透彻: “进入法制轨道, 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 要把这事变成案子, 他就是观众了”。 用目前某站台文章的标题则是: “网络没法治,现实就没法儿治”。 张泉灵: “仔细想想, 为什么他们会对微博新媒体恨之入骨, 不断夸大微博里一些虚假信息影响力, 甚至以钓鱼方式造假以证明微博之需被监管? 其实他们怕的不是谣言, 谣言有什么可怕? 言论自由流动的环境里, 任何虚假信息都会在交叉比对中失去活性。可怕的其实是真话, 而且不受控制, 这才是他们恐惧的!” 徐昕: 【网络实名制 VS 官员财产匿名】 全国人大审议《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 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管理, 即推行网络实名制。而官员财产公示, 叫了几十年, 有关部门仍声称”条件不具备”。 冉云飞: 污名化网络和实行网络实名监管, 难掩压制言论自由之实。网络上真有言论影响力的人, 基本早已实名。想通过实名制来恐吓人们对言论自由的追求, 只不过是幻想。 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深知言论自由, 事关他们的利益和尊严, 而不是只有写作者才需要的东西。恐吓对民众不再有效时, 言论自由的时代必将到来! 近日, 《人民日报》连篇发文, 要求网络实名制。撇开言论自由不说, 请文贵报评论员文章为何不实名? 文革时期, 该报惯用伎俩就是发表匿名文章打黑棍子。请问哪个国家的主流报刊发表评论文章不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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