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曲新闻 | 湖南新化数百学生饮用牛奶致食物中毒

图来自华声在线,医院走廊中的学生 湖南,中国——据湖南媒体华声在线报道称,9月10日至12日,新化县坐石乡、孟公镇和奉家镇等乡镇接连发生多起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坐石乡高峰学校、孟公镇中心小学、奉家镇完小等三所学校数百名学生相继出现腹痛、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症状,。截止至13日凌晨3时左右,仍有120多名学生在新化县人民医院和新化中医院留院观察。 根据新化县的通稿称,9月11日12时30分,坐石乡完全小学向学生发放牛奶和饼干,13时20分左右出现首例病例康芳,四年级学生,症状为腹痛和呕吐,随后送往坐石村卫生室,考虑为因食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治疗情况不详;其后陆陆续续有病例发生,共有6名学生到村卫生室就诊。14时学校提前放学,到21时共有12名学生出现症状,并在学校老师和家长的带领下到新化县人民医院治疗。主要症状为腹痛、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发病时间在13时20分到14时30分之间。 通报说,坐石完小位于坐石乡坐石村,共有140名学生,教职工7名。有5个年级,其中一年级27人、二年级23人、三年级32人、四年级26人、五年级32人。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一间正在施工的食堂未营业,学生早餐、午餐在家里吃,饮用水自备,学校校门外有一家商店。该校是教育局核定的配送营养餐学校。源丰配送公司每周一次向坐石完小配送营养餐,学校将食品储存在谢华吉教师房间里,通风良好、无冷藏措施。本次食品是9月6日配送到学校的,是本学期第一次配送,学校在9月9日—11日均向所有学生发放了食品,为一瓶牛奶和两包饼干。前两天并没有学生食用后出现不适,仅有部分学生表示牛奶和饼干比较难吃。 据新化县委宣传部介绍,9月10日、9月12日,孟公镇和奉家镇的部分学生吃了牛奶、饼干之后出现不适症状,症状轻微。 华声在线消息则引述爆料网友消息称,奉家镇中心小学有几百名学生在吃了学校内发的饮料和面包后,有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已经用三台大巴车送往县医院,每辆车上大概有40名左右学生。 9月13日,新化县相关部门初步认为该事件属食用牛奶不良反应事件,所采集的牛奶样品正在送检中。F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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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笑蜀:用国家形象包装网络文字狱,越包装越脏

用所謂國家形象包裝網絡文字獄,玩法律於股掌,充分說明法律機會主義猖獗,缺乏對法律精神的信仰與敬畏,折射了以權造法、以權亂法,總而言之權大於法的狂妄、無知與無恥。本性越臟,越需要包裝,將網絡監督以「破壞國家形象」一網打盡,實質上是公然藏垢納污,將來必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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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高校建立网络红客监视学生引起舆论关注

中国10多名即将报考大学的高中生的家长近日向中国教育部和四川大学发出联名信,反对高校设置网络“红客”监督学生言论。 北京的《博客天下》9月5号刊登题为《高校现网络红客监控校园舆情》的文章,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载,引起舆论关注。文章说,从2005年3月中国全国高校BBS推行实名制开始,高校“红客”组织作为衍生物出现。2006年3月,江南大学成立了由70多名学生骨干组成的“网络红客”队伍,后来扩充至千人。“网络红客”的任务是收集学生言论,反映给学校,同时将学生群体的动向反映给学校,“代替他们说话”。 此后,天津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纷纷成立类似组织,引导学生参与校园舆情管理,这些组织有的叫“网络信息员”,有的叫“舆情小组”,也有叫“白客”的。不过,多数使用同一个名字“网络红客”。其中,四川大学“网络红客”组织的副主任在最近的新成员培训会上表示,红客是学生们中间具有敏锐的信息感知度和强烈正义感的人,是为维护正面声音,最大程度消除负面影响而生的。该副主任比喻说,“我们是学校的眼睛,是学生的嘴巴。” 对四川大学等高校出现网络红客、监督校园舆情,河南维权律师常伯阳感到震惊和不安。他的孩子正在上高中,即将报考大学。近日,常伯阳和其他十名高中生家长,联名向教育部和四川大学寄出了《关于反对高校设置网络红客监督学生言论的联名信》。 常伯阳星期三晚间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高校本应是各种思想碰撞的地方,网络红客对学生言论的监督,锁住了学生的脑袋,对学生的自由发展是一种束缚。 “我认为不应该这样去做。因为教育应该教育公民怎样学会独立的思考,而不是用一些意识形态的东西,划定一定的范围,告诉他们那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用意识形态的东西去教育他们,是教育的失败。我认为这种红客的出现太悲哀。” 浙江独立媒体分析人士昝爱宗对中国高校的“网络红客”现象评论说, “其实还是一种洗脑,怕学生出格,上面领导追究起来麻烦,他就做一些舆情上的引导。就像武装到牙齿一样,每个学生都要监督到,看看有没有思想上的变化。现在明的有所谓红客,暗的还有没出现的五毛党,他们也在做监视之类的。这种东西很可怕。本来互联网给人一种便利,就是信息自由,表达自由。突然加上这种东西,就像加上锁链一样,就没有自由了。” 《博客天下》的文章说,四川大学一名叫李顺的大二学生发现学校考证收费不合理,在个人微博上抱怨了一句,之后很快就接到了来自学院老师的电话。老师劝他删除微博,不要破坏学校名誉。李顺删除微博后,又更新状态来解释之前的微博。然而,不到两分钟,就有学院领导打电话质问李顺“怎么又发了微博”。李顺后来还在一天内“被谈心” 四次,他在谈话中惊奇地发现,学院领导除了对自己的网络发言了如指掌,连自己跟同学的抱怨都一清二楚。 另有一名学生在“人人网”上发帖批评“江安校区平时不能出门”的管理,商业街物价过高以及校车涨价等问题,也迅速遭到“网络红客”的引导和跟贴。 对于学生谈论无关政治的话题也引来“网络红客”的监督和引导,昝爱宗分析说, “其实这就是当前维稳的对策和思路,就是只能说好的,不能说坏的,不让你说话。哪怕你发点牢骚,他也对你进行监控,让你觉得监控太厉害了,网上不能轻易说话,都有无数眼睛在盯着你。让学生有一种恐惧心理,说话之前想想这个话要不要说,如果不重要的话,如果自己能忍受的话,就干脆一忍再忍,不要说了,避免惹出很多麻烦。这就是当局想达到的效果。” 《博客天下》的文章还说,四川大学的“网络红客”队伍最早组建于2008年,后来红客们又细分出网络信息队、网络技术队、网络策划队、网络评论队四个分支,分别负责校园网络信息的收集、网络秩序的技术维护、网络交流方案的策划和舆论走向的引导。 2012年9月四川大学挂出的招募校园“网络红客”的广告显示,“红客”的“主要工作是监管百度四川大学吧 、川大蓝色星空BBS 、人人网、 微博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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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大V心路 差副手铐

@板扎:【坦白从宽】刚看到这图时觉得缺点什么,现在想起来了,差副手拷

@Free德曼:潘石屹缺了一副手铐,李咏少了一个飞盘
@袁裕来律师:这两张照片,能放在一起吗?@李咏 @潘石屹
@黑白红小卫32:#大V# 都说潘石屹接受采访却副手铐,大家看下,是这一副么?@潘石屹
周泽律师:建议国家将粉丝1600多万的潘石屹的微博进行征收,予以国有化,改名人民微博。

周方-新闻要讲真话:大V结巴——《生活的颤音》

舒可心:[哈哈]明显潘总面对的是预审的警察而不是记者!

林一民微博:我我我觉得老老老潘一定吓吓吓得尿裤子了

伞兵4:在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面前,一切小爬虫只能瑟瑟发抖,哪怕这只小爬虫是个大V

shumic:都不用剪头发了,差一身黄马甲

汽车小矮人:配音:”感谢ccav不杀之恩”

拉磨的闷驴:此时无铐胜有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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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网友边民被拘 曾在躲猫猫事件中表现突出

“边民”董如彬。”> “边民”董如彬。云南知名网友“边民”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刑事拘留的消息,这两天引发网友关注。拘留通知书显示,刑拘的理由是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作为在昆明“躲猫猫”、“小学生卖淫案”等事件中表现活跃的网络意见领袖,“边民”被刑拘遭到诸多猜测。就此,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尚未披露更多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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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日媒:中共党校起叛乱对抗党的喉舌

日本《产经新闻》周四(9月12日)发表专栏作家石平的文章,提及中共中央党校最近令人瞩目地发出拥护宪政和支持网络舆论的声音。 文章说,这显示直属中共中央的这一教育机构正对抗着官方喉舌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批判宪政和扼杀网络舆论的行动。 文章认为,这标志着中共重要的意识形态主干出现了“中枢神经分裂”。 文章说,中央党校女教授蔡霞发表的“宪政才是维持国家安定的大计”演讲引起民间舆论关注,9月2日中国民间“共识网”刊载了该演讲内容。 BBC中文网记者周四在中央党校的刊物《学习时报》网页上还看到署名李勇的“宪政体制中的检查权”等拥护宪政的文章。 围绕宪政的争论 《产经新闻》的文章说,自从中国民间学者中出现很多要求“以宪政为基础的政治”以来,中共感到党领导地位被否定的危机。 直属党中央宣传机关的《人民日报》8月5日起连续三天刊登批判宪政的评论、致力掀起批判宪政的运动。 文章说,作为培养中共高干的中央党校在这个重要的思想问题上正面对抗批判宪政的党中央方针、中央党校教师公开唱反调拥护宪政是前所未有的动向。 文章并以“中央党校的叛乱”为题来强调这一动向。 论网络舆论是非 文章说,除了拥护宪政以外,中央党校也出现对抗习近平政权现在正奋发封锁以网络舆论为中心的民众之声方针。 文章指出,同样在9月2日,《学习时报》刊登了该校教授宋惠昌的评论文章,以西周时期的厉王封杀民众声音导致自己仓皇出逃的结果来论说不应扼杀网络舆论的观点。 宋惠昌说,任何时代如果想以权封杀民众的口都是重大错误,就算一时成功,最终也会被民众拉下权力的宝座。 《产经新闻》的文章说,9月4日《人民日报》刊登官方新华社社长李从军的文章,誓言“旗帜鲜明地进行舆论斗争”、《解放军报》同一天也刊登“夺取网络舆论斗争的主导权”的文章,说明党和军的两个喉舌一起“杀气腾腾地向网络舆论发出了宣战布告”。 日媒分析习政权 《产经新闻》的文章分析说,从这个角度看《学习时报》痛批习近平政权扼杀网络舆论的意思就很明确,谁都能看出这是对习近平发出的大胆警告。 分析说,如果习近平看到这篇文章,大概会震惊作为自己近卫军的中央党校的教师以这样不给面子、不顾权威的形式提出批评。 分析认为,中央党校的叛乱也反映了习近平政权制约党内的失败和中共思想、理念方面的已陷入的混乱。 (责编: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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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闾丘露薇:需要反省吗? —— 写于9·11周年日

发了一条微博:“9·11周年日,突然想到,那些曾经欢呼雀跃的人,后来有没有反省过?”

看回复,首先,不是全中国的人都欢呼雀跃的,如果自己曾经这样,或者觉得不需要反省,都不需要来代表全体中国人,把我的问题一下子等同于“中国人有没有反省过?”。

很多人在反问:“美国有没有反省过呢?”

对于这样的回复,我只能说,就好像两条平行线,因为我们在谈论两个问题。不过我一点也不奇怪,这些年,你问A,对方反问B的场景见得太多,谈不上沟通,更不要说展开讨论了。

有的人批评我为何不问美国有没有反省。因为我面对的是中国网友,我关心的是和中国人有关系的问题。

有不少人反问我,“为何要反省?难道美国遭到这样的攻击,不是罪有应得,不应该觉得高兴吗?”甚至还有人说,“正是因为9·11,成为了拉登的支持者”。其实看到成为支持者的论调,吓了一跳,公然的

支持恐怖分子,崇拜希特勒,某种程度,某些方面,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当自由的社会。

为何我觉得需要反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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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叶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作者的话】这篇文章是我政治文化系列的第四篇,准备近三年,今年6月动笔,历时三个月,直至9月1号写出初稿,然后分发给10位朋友征求意见。最近才得空做了一些修改。主要是大力削减篇幅,将初稿的2万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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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档案】惶恐催生慌控

以下被新浪审查删除的微博来自自由微博网站,数字时代编辑整理: 杨学林律师:两高新解释,将使刑辩律师业务猛增。动辄言论入罪,二十来万律师不够了;同时受益的可能还有建筑业。// 徐昕:以前被“求转发”骚扰得不行,现在得“求不转发”了。两高司法解释明确网络寻衅滋事罪,更是超越立法,越权解释。 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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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词库】习近平论文风波、别称等 2013-9-11

[ 测试时间:2013年9月11日,在此时间点,以下所有词语均为新浪微博搜索禁词(不包括“找人”)] (编者注:新浪微博在类似的重大舆论热点事件上常会实时调整审查策略,因而其搜索敏感词也时常会发生变化。本列表只限于截稿时的测试结果,测试截图请移步本项目G+页面。) 背景新闻:英媒:习近平法学博士论文“疑点”曝光 习博士 习+论文 刘美珣(网传曾为习近平导师) 半羽(即指“习”;网民为躲避网络审查而常用的别称) 习三胖(指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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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中国历史上皇权的持续强化

猜防之心到了这样的程度,无论什么微不足道的事情,都足以引起皇帝的警惕。以至于身边臣僚们比自己睡得早些起得晚些,或远在数千里之外的“江南富足翁”睡到“日高丈五犹披被”,皇帝也不能释怀。大臣劝皇帝读《大学衍义》,就被怀疑是在讥刺皇帝没读过《大学》,连家带口把人家打入监牢五年。专制的心思就这样越来越变得无微不至,皇帝的猜防之心自亦深入骨髓,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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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 | “两高”司法解释或将进一步压缩言论空间

周一,中国的两大最高司法机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一经公布,即引起了法学界和舆论的激烈争议。 上述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仅仅转发500次就有可能被判罪的规定,这一规定引起了中国众多网友在互联网上的调侃。有网友戏称:爱他,就转发,恨他,也转发。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在当天发表在凤凰网上的一篇评论中认为,这一司法解释对构成诽谤罪的“情节严重”要求极低。另外,对可公诉的诽谤罪也作了扩大解释。即《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更令人忧虑的是,该《解释》规定了利用网络实施的寻衅滋事犯罪,对寻衅滋事罪进行扩大解释,” 徐昕在评论中写道。 过去几年内,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系列加强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不可谓不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周一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出台《解释》的目的,是适应新形势下同网络犯罪作斗争的迫切需要,结合新型犯罪方式的特点,对刑法相关条文的适用依法进行解释,为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而有力地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相关犯罪提供明确的司法解释依据,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但是,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正值中国加强网络言论管控和打击网络“大V”的敏感时期,特别是对浏览次数和转发次数的限定,让外界感觉有意在限制网络意见领袖发言之嫌,所以引起了法学界人士和自由派人士对网络言论进一步受到压制的普遍担心。 今年5月以来,中国开始了一轮“微博”整治运动,一些知名的微博账号相继被销号或者暂时禁言。8月,新一轮严控微博大V的运动使整治运动达到高潮,警方逮捕了一家网络推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随后,警方以嫖娼的罪名拘捕了新浪微博大V薛蛮子,令一度活跃的微博大V人人自危。 “两高”的司法解释被认为是上述网络言论管控运动的进一步延续。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童之伟在接受《纽约时报》北京分社采访时说:“该解释的出台肯定会进一步压缩网络言论的空间。按照该司法解释,一些原本不属于犯罪的行为现在可以界定为犯罪了。” 周一,童之伟在新浪微博上针对上述司法解释发贴称,不久前被警方拘留的秦火火等人原本不属于刑事犯罪,但如果按照刚刚出台的司法解释,秦火火肯定够判刑了。随之,童之伟的新浪微博被禁言。 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在接受《纽约时报》北京分社采访时亦表示,此解释出台后,很多人确实更不敢在网络上发言了,这必将严重打击微博的活跃度。 而中国政府选择绕过程序复杂费时的人大立法机构,由两高直接出台司法解释的作法,也引起了法学界的普遍质疑。“在上述司法解释上,‘两高’明显越权,已经超越了司法解释的范围。因为具体到法律的适用等,解释权应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刘晓原说。 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该条款还进一步规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徐昕在凤凰网的评论中称,“两高”针对网络上的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扩大解释明显超越了立法,属于越权解释。他写道:“该《解释》将网络空间推定为公共场所,突破了立法的明文规定,扩张了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童之伟也认为,司法解释权有特定的意义,在法律适用以及进一步明确法律界限等问题上,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都无权解释法律。 在1981年6月10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对司法解释权有着清晰的界定。所谓司法解释权,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对于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如何具体运用法律、法令的问题,通过决定、批复、答复、复函等形式解释的权力。 童之伟表示,“显然,司法解释权被限定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具体应用,是对审判个案的具体解释,而非对抽象的法律的解释。但现在来看,两高的解释已超出了对个案的解释范畴。这肯定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我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对之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 周二,刘晓原公布了一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的请求建议书,建议最高立法机关对周一出台的司法解释进行违法审查。他建议说,对犯罪“情节严重”的含义不能由司法作出解释,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解释。 两高的这一司法解释可能也会对中国的网络反腐产生影响。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周一下午的发布会上表示,“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到底如何界定内容是否涉嫌“情节严重”,如何界定故意和非故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最终的解释权仍在官方手中。 事实上,自两高司法解释公布后,微博的管控已经明显加强。新浪微博注册用户“王凡律师”在9月11日早上发贴称:前天晚上,我转发了朋友吴冬律师的一条评论两高司法解释的微博,并留言:“争取过500。”随后不久,他的新浪微博被销号。昨天我致电他,表达了同情之意思,他也取笑了我:“你还真有一张乌鸦嘴。” 王强对本文有研究贡献。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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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开 | 被利用的鲁迅

在中国大陆,有关鲁迅的任何相关动静都会触动社会的敏感神经。 上周,鲁迅的散文《风筝》从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版《初中语文》中删除,出版方人民教育出版社称“教材的文章替换只是根据教学难度进行的技术层面的调整”,引发了文化界、教育界间无法平息的风暴。 鲁迅在中学语文课本中的地位是中国现代文学史“论资排辈”的产物。“鲁郭茅巴老曹”(指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和曹禺)的排序等级森严,这六大天王始终在中学语文课本中占据重要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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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官媒造谣突破五百次转发 夏业良将诉《环时》主编

收听或下载声音文件 中国政府出台网络谤信息被转发超五百次即构成诽谤罪的法律规定后,北京学者夏业良在推特上举报官媒《环球时报》的编辑胡某某公器私用造谣诽谤。 最高法周一《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该解释并于周二开始实施。 夏业良轰《环球时报》造谣 北大学者夏业良周一晚间,透过友人在推特发布消息称,《环球时报》的主编胡锡进 (署名:单仁平)公开造谣。 《环时》的评论表示,“夏本應在保持本人教授職位的其他硬指標上做得盡量好些,但實際情況顯然不是這樣。夏通不過上年度的崗位考核。” 夏业良说“本人去年业已通过岗位业绩考核,胡主编却在环球时报社论中说我没有通过,属于恶意造谣诽谤”,他要求胡锡进公布向他提供不实信息的人名与职位,否则保留起诉胡锡进诽谤的法律权利。 夏业良周二就此向本台表示:首先是他(胡锡进)在社论里说到去年教授岗位考核我没有通过,这个本身就与事实不相符。他说(胡锡进)说“本报经过证实”,那请他说从哪个方面证实?他现在就是在造谣,因为我去年的岗位考核是通过的,如果他有证据请将证据拿出来,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职务,向他提供了这样的信息,如果不能提供他就是在造谣。这种造谣伤及到人身的名誉,又要如何打这样的官司?假如他对当事人造成声誉上的损害,给未来的事情带来许多负面影响,那他是不是要做出经济上的赔偿? 官谣传播突破官定数额 本台记者在微博中查询,单仁平的说法早已被转发超越500次,阅读量更是超越5000次的上限,甚至已经被转载到数十家的各大门户网站中。网民们认为,《环球时报》的胡锡进明显公器私用。夏业良在微博中公开募集律师起诉“五百”第一案。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雪忠周二在博客中表示“种种迹象表明,政府对舆论的控制、对异见的打压,都在不断加强”。 维权律师滕彪告诉本台记者:这个从法律来讲问题就太多了。最高法是一个审判机构,应该保持中立它没有权力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甚至是立法,这违背基本的法律原则。两高这么积极的配合政府打击谣言的行为,这也是很可笑的,完全丧失了法院和检察院该坚守的最基本的底线。而中央政府打击网络大V,打击谣言,实际上是打击批评政府的言论。它用“运动”的方式动员一切力量去打击,实际上是“运动治理“的思路。 许多人认为既然官方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只要求民众遵守,官方媒体更是需要严格把关及执行。日前官媒新华社将日本申奥成功的消息误报成伊斯坦布尔申奥成功,导致数百家媒体集体乌龙,而月前新华社又将外国色情影片的截图当做女囚犯的生活刊登上网也引来大量的批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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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CDS今日重点

【CDT月度视频】十二月之声(2025)——“请自觉放弃一切自由”

【年终专题】“尽量与审查赛跑,不断接力与审查赛跑的接力棒”……2025年度播客

【404文库】:“当患者发现自己交了保费,反而要掏更多的钱……”(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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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立了这个无差别袭击案件受害者纪念墙,持续记录全国各地的无差别袭击案,并纪念和哀悼这些案件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