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连接|我与权力的距离
2020年,大学老师杨素秋进入体制内挂职,任西安碑林区文旅局副局长(副处级)。她第一次进入官场,也第一次切身体验权力的运作机制。
阅读更多发布者unknown | 9 月 8, 2024
2020年,大学老师杨素秋进入体制内挂职,任西安碑林区文旅局副局长(副处级)。她第一次进入官场,也第一次切身体验权力的运作机制。
阅读更多发布者既要又要还要 | 10 月 18, 2021
主权国家凭借着国家理性的考量,对女性施以强制的、半强制的、残忍的、温和的——总之是全方位的——节育或生育措施。因生理上,但根本是政治上的原因,女性主动或被动地趋向于成为工具。
阅读更多发布者既要又要还要 | 8 月 18, 2020
我希望,中国能够拥有一个更具荣光和对世界有益的未来,即一个强大、民主的中国,而不是习近平所宣称的“中国梦”。这是我的希望,不是预言。
阅读更多发布者大号冲塔 | 2 月 25, 2020
不是他们的恩赐允许我们「追求幸福」,而是他们一旦不满足我们的「追求幸福」的愿望,不以「造福人民」的姿态使我们能享有充分的自由、公正和幸福,他们的合法性基石就要受到动摇。
阅读更多发布者Sandra Severdia | 9 月 29, 2015
(数字时代配图:Tucker版的马恩读本在美国高校相关课程中经常出现 / 图片来源:eBay卖家) 大一的上学期,我就听好几个人说起过,每年春季学期都有一门叫“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的本科生课——这门课的实际内容就是带着学生把马克思的主要经典著作读一遍,让学生对马克思的理论框架有个了解,因此说是“马克思主义原理”也不为过。杜克居然还有这种课?当时一听我就来了精神。虽然阴差阳错地错过了三回,我还是在本科的最后一个学期幸运地坐在了“马克思主义原理”的课堂里。...
阅读更多发布者五月三十五日 | 1 月 6, 2014
由南京大学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苏新宁教授担任主编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图书学术影响力报告》近日问世,我国出版社特别是从事学术出版的出版社的学术影响力数据也首次得到科学的分析评价。为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与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于2012年1月11日在京联合召开“《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图书学术影响力报告》出版座谈会暨图书与出版社学术影响力数据发布会”。来自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机构的领导、专家等出席了此次会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长期以来,评价图书的学术影响力主要取自于专家评价,这种评价难以避免主观性和局部性。学界一直期待能有一个经过科学梳理的、更加客观全面的反映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产生较大影响的图书目录。因此,继《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影响力报告》(2007年出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学术影响力报告》(2009年出版)之后,苏新宁教授带领他的团队,经过近10年的努力,利用引文分析的方法,根据图书在学者研究论文中的被引用情况,分析了已出版的国内外图书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向学界推出了《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图书学术影响力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洋洋150余万字的《报告》,列出并分析了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有学术影响的3140种图书,涉及近10年的引用数据分析,并公布了国内出版社对各学科的图书学术影响排名,人民出版社等列出版社学术影响力总排行的前10名。这也是我国首次发布的出版社在各学科被引用情况的分析数据,这对出版社了解自己的优势学科和不足学科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参考。 (1)为我国学者推荐与研究相关的最有学术影响的著作。我国数百家出版社近年每年出版新书数量逾10万种,新中国成立以来,已出版新书200多万种,如果加上我国引进的外文图书,更是数不胜数。在如此众多的图书中,学者寻找与自己研究领域相关的图书,更确切地说寻找自己研究领域较具学术影响的图书是非常困难的。许多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在初入研究领域时很难把握读什么书?什么书最具权威性或影响力。《报告》则为学者提供了最有效的通道,苏新宁教授及团队通过对众多学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所引用文献的分析,统计出在各学科产生重要学术影响的图书。应该说,在学术论文中被大量引用的图书,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基于这一观点,《报告》正是根据CSSCI十年数据统计出的各学科论文引用最多的图书向学界推荐。 (2)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供更有效的相关学术资源。在众多的图书中,哪些图书对我们的研究有帮助?这些图书在哪些领域、哪些方面对我们的研究有参考价值?这是广大学者非常关心的问题。无论一位专家学术造诣有多深,他的看法可能都不会很全面,也不可能通读所有出版过的图书。《报告》借助CSSCI,通过图书被哪些主题的论文频繁引用,使我们了解到每种高被引图书与哪些主题相关,在哪些研究领域产生着学术影响。这一结果告诉我们,当我们在某个领域从事学习或研究时,哪些图书能给我们的学习或研究带来帮助,应当首选哪些图书。因此,《报告》在学者的学习或研究的学术研究过程中,可以为他们获取参考书起到指南的作用。 (3)为我国各级图书馆和研究机构补充最有价值的馆藏。图书馆馆藏的数量和质量是十分重要的指标。作为直接为科研服务的图书馆,馆藏并不一定要求全,但需要馆藏有助于科研。如何花较少的钱获得对科研的最大帮助,这是每个科研辅助类图书馆所追求的。然而,哪些书对科研有较大的帮助,这些信息过去很难采集,但《报告》通过学术论文的引用分析,得到了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学术影响较大的各类图书(如工具书、国外学术著作、国内学术著作以及历史文献等),这些目录为图书馆补充自己的馆藏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信息。 (4)为促进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与繁荣奠定基础。人文社会科学繁荣的标志是什么?报刊多、论文多、出版图书多是否就是繁荣?回答是否定的。促进学术繁荣关键在于研究观点、方法的创新,创新过程的标志是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报告》通过搜索与比对,析出当代中国图书出版业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图书,为有效地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效果提供翔实的学术资讯,为百花齐放,推陈出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保证所选出的图书科学、公正和合理性,作者不仅仅依赖被引次数,而且还参照了图书出版后的年均被引次数,确保新近出版的且具有较大影响的图书被遴选出。作者还充分考虑了图书在各学科的被引用情况,依据文献计量学中布拉德福定律,遵循20/80规律,确定了各学科入选图书的数量和标准,使各学科入选图书数量与各自学科的引用图书的情况更加相符。 为了使读者更清楚的了解各类图书在学术研究中所起的具体作用,《报告》将图书划分为五类,领袖著作、历史文献、工具书、国外学术著作和国内学术著作。《报告》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入选的领袖著作对各学科的指导作用,历史文献在研究中体现的学术资源价值,工具书的知识性和对实证研究的作用,以及国内外学术著作对学术界的影响。《报告》还对入选的每一本图书在学者研究中的具体影响领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阐述,使读者了解入选图书究竟在哪些领域产生着重要影响,同时提供给读者这样的信息,就是读者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应当去阅读那些图书。 《报告》是国内首部涉及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图书学术影响力报告,这是一个将文献计量学(定量分析)和学科专家指导评价(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学术成果,是一项开创性的研究,可以说填补了国内研究学术资源领域的一项空白。 《报告》本身的学术价值在于:为社会科学文献计量学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创新了图书评价的方法,一反传统的单纯以专家学识为本,以主观判断为源的主观图书评价理念,将科学数据作为评价的基石,通过对学科图书被引数据的走势分析描述学科发展趋势,使历史与逻辑高度相统一。 《报告》梳理了近十年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图书出版的基本状况,展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的图书,向学界推荐各学科较有学术影响力的图书,指导学者精选参考书目;为研究人员提供快捷、高效的研究路径,从而有效地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质量;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基础上,合理公允地分析了各学科学术研究的现状及其发展脉络,对社会科学研究者、图书出版者、学术资源采集部门以及科研管理部门都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深远的实践指导意义。 学术著作学术影响力排行榜暨出版社学术影响力总排行 马克思主义论文引用学术著作前10名 1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 2 雅克·德里达著,何一译:《马克思的幽灵:债务国家、哀悼活动和新国际》 3 黑格尔(G.W.F.Hegel)著,范扬等译:《法哲学原理》 4 李大钊:《李大钊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5 乔治·卢卡奇 (Gy?rgy Lukács),杜章智等译:《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 6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 著,荣震华等译:《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 7 黑格尔(G.W.F.Hegel)著,贺麟译:《小逻辑》 8 路易斯·阿尔都塞 (Louis Althusser)著,顾良译:《保卫马克思》 9 黑格尔(G.W.F.Hegel)著,贺麟等译:《精神现象学》 10 广松涉编注,彭曦译:《文献学语境中的 》 哲学论文引用国外学术著作前10名 1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著,孙周兴选编 :《海德格尔选集》 2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著,陈嘉映等译 :《存在与时间》 3 黑格尔(G.W.F.Hegel)著,贺麟等译:《哲学史讲演录》 4 黑格尔(G.W.F.Hegel)著,贺麟译 :《小逻辑》 5 爱因斯坦(E.Ainstein)著,许良英等编译 :《爱因斯坦文集》 6 黑格尔(G.W.F.Hegel)著,范扬等译 :《法哲学原理》 7 黑格尔(G.W.F.Hegel)著,贺麟等译 :《精神现象学》 8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著,何怀宏等译 :《正义论》 9 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著,洪汉鼎译 :《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 10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著,吴寿彭译 :《形而上学》 哲学论文引用国内学术著作前10名 1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 2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 3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4 鲁迅:《鲁迅全集》 5 严复:《严复集》 6 冯友兰著,涂又光译 :《中国哲学简史》 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 8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9 汪子嵩:《希腊哲学史》 10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 宗教学论文引用国外学术著作前10名 1 爱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著,渠东等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2 孔汉思(Hans Kung)等编,何光沪译:《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 3 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著,甘阳译:《人论》 4 彼得·贝格尔著,高师宁译:《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 5 塞缪尔.P.亨廷顿著,周琪等译:《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 6 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著,徐育新译:《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 7 菲利浦·希提(Philip K. Hitti)著,马坚译:《阿拉伯通史》 8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著,于晓等译:《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9 威利斯顿·沃尔克(Williston Walker)著,孙善玲等译:《基督教会史》 10 伯兰特·罗素(Bertrand Russell)著,何兆武等译:《西方哲学史》 宗教学论文引用国内学术著作前10名 (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本文责编: 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综合 > 学界动态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71176.html
阅读更多发布者五月三十五日 | 7 月 25, 2013
我们拟对视觉文化研究的学术谱系做一梳理,将从三个主要的方面来进行这一工作:首先,我们要从哲学的方面来考察一下“视觉”何以成为了一个问题;其次,我们要在当今奇观社会的文化表征下来看一下“视觉性”何以成为了一个关注对象;最后,我们要在“文化研究”的语境内思考一下视觉文化研究何以构成为一个重要的增补。 20世纪末以来,在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等等思潮的洗刷之下,随着现代哲学的中心化主体的坍塌,一种所谓的“表征危机”弥漫于哲学和文化的思考中。所谓“文本之外,别无他物”,说到底就是表征的背后,空无一物。在传统哲学中,表征总归是某个“在场”的表征或再现,不论那“在场”是实际存在的(如某个物)还是想象中的(如上帝)。那么,在现代之“后”的哲学中,表征是什么?从消解的方面说,表征即是文本,表征即是自身;表征不是在场的呈现,尤其不是隐藏在表征背后的不在场之物的呈现;从构建的方面说,表征乃是一种文化实践,表征是显现在场的机制,是生产意义的机器,是捕捉不可见的显形的异型。然则,何以主体的坍塌会与表征的危机联系在一起?表征的危机从文化上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或者说从文化的视角看来,表征的危机意味着什么?诸如此类的这些问题,皆关涉着各种后现代思想的核心,也同样关涉着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视觉文化研究”的核心。 “视觉文化研究”是近几年在西方学术界颇受关注的一种跨学科、跨领域研究,这一研究针对着现代和后现代时代的文化表征,以后结构主义和精神分析为主导框架,围绕着“视觉性”(visuality)的问题,对现代世界的主体构建、文化表征的运作以及视觉实践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揭示了人类文化行为尤其是视觉文化中看与被看的辩证法,揭示了这一辩证法与现代主体的种种身份认同之间的纠葛。总之,“视觉文化研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针对“视觉”或“视觉文化”的研究,而是一种针对“视觉性”的文化研究,是对“视觉性”进行的一次后现代质疑,是对“奇观”社会作的一种后现代逆写。在此,我们拟对这一研究的学术谱系做一梳理。我们将从三个主要的方面来进行这一工作:首先,我们要从哲学的方面来考察一下“视觉”何以成为了一个问题;其次,我们要在当今奇观社会的文化表征下来看一下“视觉性”何以成为了一个关注对象;最后,我们要在“文化研究”的语境内思考一下视觉文化研究何以构成为一个重要的增补。 一、视觉中心主义与视界政体 如同吃是人的一种日常行为一样,看也是人的一种日常行为,然则,在人类思想史中,吃被认为总是与生理需要的满足联系在一起,而看还常常与人的认知活动联系在一起,因而与吃相关联的味觉总是处于一种受贬抑的低级地位,而与看相关联的视觉则常常被看作是一种可用于真理性认识的高级器官,并且在人们的日常语言和哲学言说中,常常运用视觉隐喻来意指那种具有启示意义和真理意义的认识。尤其是在西方,无论是对真理之源头的阐述,还是对认知对象和认识过程的论述,视觉性的隐喻范畴可谓比比皆是,从而形成了一种视觉在场的形而上学,一种可称之为“视觉中心主义”(ocularcentrism)的传统。并且在这一传统中,建立了一套以视觉性为标准的认知制度甚至价值秩序,一套用以建构从主体认知到社会控制的一系列文化规制的运作准则,形成了一个视觉性的实践与生产系统,用马丁·杰(Martin Jay)的话说,一种“视界政体”(scopic regime)。 这一视觉中心主义的传统和视界政体的历史可一直追述到古希腊。在古希腊思想中,尽管也有许多体现某种视觉恐惧的意象和观念,如古希腊神话中的那喀索斯(Narcissus)、俄耳甫斯(Orpheus)、墨杜萨(Medusa)等形象,尽管人们对视觉的可靠性并非总是坚信不疑,但视觉以及视觉隐喻在古希腊世界中的核心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并且这一地位是依靠一种感官等级制确立起来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是这一制度的系统阐述者。1在他们那里,一方面依据灵魂与肉体的二分将灵魂置于肉体之上,将灵魂的理性的认识和德行的生活视作是人的理想追求,而视肉体是灵魂的拖累和坟墓;另一方面他们又依据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关系把人的感官分为距离性的感官(如视觉和听觉)和非距离性的感官(如触觉、味觉和嗅觉),并认为前者是一种认知性的高级感官,后者是一种欲望性的低级感官,因此前者必定优越于后者,尤其视觉,在所有的感官中,更被视作是造物主赐予人类的一种高贵礼物。例如柏拉图在《蒂迈欧篇》这一充满诗意想象的对话作品中,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类似于神学的宇宙创生体系。根据他的说法,造物主先创造了灵魂,并为灵魂指定了一个星体作为它原初的家;然后再把灵魂置于终有一死的肉体之中,这样,一种新的生命存在即人就诞生了。肉体本身是灵魂的累赘,在那里,灵魂忘记了其在降生之前的神圣知识,必须通过学习方能回忆起它们,而这种回忆的最高境界就是对永恒形式的认识,这是一种理想的境界,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达到。由于意识到了灵魂与肉体之间的这种冲突,造物主在设计我们的时候让我们最神圣的部分与最容易败坏的部分保持了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作为理性之家的头部居于最上方,并与身体的躯干分开,后者是一架包括有欲望和激情的笨拙机器。然而,在身体的众多感官中,居于最上方的视觉被看作是理智活动的可见的同伴。柏拉图借蒂迈欧之口评论说: 在我看来,视觉是于我们最为有益的东西的源泉,因为如果我们没有见过星星、太阳和天空,那我们就不可能有用来描述宇宙的语言。但是现在,昼夜日月的轮换和年岁的更替已经创造了数,赋予了我们时间的观念和探索宇宙本质的能力。而且,我们还从这一源泉产生了哲学这一神所赋予有限的生命的东西中最为完善的……神发明了视觉,并最终把它赐予我们,使我们能看到理智在天上的过程,并能把这一过程运用于我们自身的与之类似的理智过程,同时,通过向它们学习和分享理性的自然真理,我们可模仿神的绝对无误的过程,调整我们自己的错误行为。(47a- c)2 同样地,亚里士多德的感官等级制尽管不如柏拉图的那么充满神学色彩,但在推崇视觉这一点上两者是一样的。例如在《形而上学》开篇的著名几句中,亚里士多德宣称:“求知是人类的本性。我们乐于使用我们的感觉就是一个说明;即使并无实用,人们总爱好感觉,而在诸感觉中,尤重视觉。……理由是:能使我们认知事物,并显明事物之间的许多差别,此于五官之中,以得于视觉者为多。”3 在《论灵魂》以及他的伦理学著作中,亚里士多德还对各种感官与认识和快感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其中尤其强调了视觉的认识功能和不会激发引致放纵的快感的特征。 总之,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由感官等级制所确立的视觉中心的地位对于保证哲学思考和人的精神活动的纯洁性是至关重要的:从认识论的方面说,视觉被认为能够提供有关对象的“客观”信息,并且视觉所传达的信息可有助于人们进行反思和抽象,由此形成有关世界的知识;从道德学的方面说,视觉经验被认为是一种不会引致欲望放纵的经验,相反,它会在对对象的距离性沉思中净化人的灵魂,把人从对对象的占有或依附状态引向纯理智的静观,引向德行的实践;从审美的方面说,同样是由于视觉的距离特征,视觉的对象同时也被认为是美的对象,视觉的活动是对对象作一种纯形式的观照,由此而引起的快感即便会导向放纵也不足为害。 那么,为什么视觉可以孕育哲学?为什么视觉在哲学中会具有如此核心的地位?1954年,美国现象学家汉斯·乔纳斯(Hans Jonas)在一篇题为《高贵的视觉》的论文中详细地说明了这一点。乔纳斯指出,视觉是通过三大特征来区别于其他感官的。首先,视觉经验的内容的发生具有同时性。我们看到的眼前的一切都是同时展现于此的。视觉不同于听觉和触觉,它的活动无须依赖于时间的连续过程,它是在一瞬间完成的:在眼睛张开或瞥视的一瞬间,也就展现了在空间中共同存在、在深度上排列有序、在不确定的距离中连续存在的物质世界。4其他的感官则要求一个伴随时间的、连续的经验事件的过程,这一过程会妨碍主体保持超然的态度。“实际上,只有视觉的同时性以及它的对象的具有广延的持续‘在场’,才导致了变与不变以及由此而来的生成与存在之间的区别……只有视觉能够提供感觉基础,通过这一基础,心灵才能产生恒久的观念,或者说永恒不变和永远存在的观念。”5 视觉区分于其他感官的第二个特征就是“动态的中立”:即人们在观看某个对象的时候可以无须进入与它的某种关系。被看的对象不必通过直接作用于认识者来让自己被看到。最后,乔纳斯还指出了空间距离对于视觉活动的意义。距离能使视觉的前两个特征得以实现。视觉是“理想的距离性感官”,也是唯一的距离性感官,这一优势就在于它不需要认知者与对象之间的接近。在结语中,乔纳斯重复了这些特征,他不仅把视觉抬高为最高贵的感官,而且概述了它与诸多哲学论题之间的一致性: 我们甚至发现,在我们所描述的视觉的这三个特征中,每一个都可以作为哲学的某些基本概念的基础。呈现的同时性赋予了我们持续的存在观念,变与不变之间、时间与永恒之间的对比观念。动态的中立赋予了我们形式不同于质料、本质不同于存在以及理论不同于实践的观念。另外,距离还赋予了我们无限的观念。 因而视觉所及之处,心灵必能到达。6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感官等级制不仅确立了西方哲学的视觉中心主义传统,而且为一种视界政体的形成奠定了基本的框架,尤其是随着开普勒以后的现代科学的兴盛,随着文艺复兴时期艺术领域的透视法的出现,随着笛卡儿的“我思”哲学的确立,还有16世纪古腾堡的活字印刷革命,这一切都在不停地强化视觉中心的地位,使视界政体成为主体建构与社会控制的重要机器。7所谓“视界政体”,简单来说,就是指在视觉中心主义的思维下,视对象的在场与清楚呈现或者说对象的可见性为唯一可靠的参照,以类推的方式将视觉中心的等级二分延伸到认知活动以外的其他领域,从而在可见与不可见、看与被看的辩证法中确立起一个严密的有关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者、主动与受动的二分体系,并以类推的方式将这一二分体系运用于社会和文化实践领域使其建制化。比如在性别问题上,人们想当然地以一种视觉中心主义的思维认定男性要优越于女性,具体就体现在:在认识的方面,认为男性是能运用视觉的理性的认知者,而女性更多地受触觉所引发的感觉和情感的控制;在道德的方面,男性被确立为是有责任心、冷静和正义的楷模,而女性的形象通常是温柔娴静或优柔寡断;在政治的领域,男性的世界是公共的和抽象的,是与“心灵”联系在一起的,而女性的世界则主要在家庭内部,是与“肉体”联系在一起的。这一二元的概念结构的有害影响不仅在于它想当然地使对立双方的一方优越于另一方,而且还体现为它对那被归入低级一类的事物的贬抑。这种二元结构远不只是一种分类学,更是一种主体建构与主体生产的技术,是一种社会和文化的“全视机器”(all-seeing apparatus)。 然则,进入20世纪之后,现代科学的变革、现代绘画和现代艺术的革命、摄影术的出现、现代传媒从技术到创意的日新月异,尤其是从电影、电视到商品广告的影像文化向我们的日常生活的全面渗透,视觉中心主义的全视机器已变成了日常生存中的一种梦魇式的存在,无所不在的看与无所不在的被看相互交织在一起,主体在无所遁形的可见性下成为了异形的傀儡,就象萨特(Sartre)所描述的那个透过洞孔的窥视者,他人的脚步声、咳嗽声、细语声,周围的物的声响,甚至存在于幻觉中的某个眼神,使得这一窥视行为处于一种无处不有的窥视之眼的监视下,主体就在这种窥视-反窥视的煎逼下彻底涣散无形。这视觉的梦魇唤醒了哲学对视觉的重新思考,视觉中心开始为一种反视觉的倾向所取代,尤其是在法国,自博格森(Bergson)开始,到萨特、梅洛-庞蒂(Merleau-Ponty)和列维纳斯(Levinas),再到拉康(Lacan)、福柯(Foucault)、德里达(Derrida)和巴塔耶(Bataille)等,尽管各自观点不同,但对视觉由来已久的高贵性的质疑却是一致的。 在对视觉中心的这种质疑中,拉康和福柯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两个人物,他们的观点也成为后来的“视觉文化研究”最核心的资源。拉康是法国著名的精神分析学家,他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镜像阶段”理论可以说是对柏拉图的“洞穴比喻”的一次强力逆写——尽管他从未将柏拉图纳入思考的视野:在柏拉图的“洞穴比喻”中,执迷于洞穴幻影的囚徒逃向真实之光源的过程,乃是借高贵的视觉亦即心灵的理性之眼获得真理之启示的过程,是囚徒摆脱枷锁获得真我知识的过程,而在拉康那里,镜像阶段的婴儿(其机能的无力状态就犹如洞穴里的囚徒)对镜中之“我”的形象的确认和理想化终究不过是一种“误认”,是自我的异化盔甲的一种“完形”,“看”对于“我”的构形作用其实是将自我引向欲望不归路的歧途,在这里,主体不再是中心化的主体,而是一个离心化的主体,一个在欲望的煎逼下找不到出口的主体。到60年代,拉康在他的研讨班上进一步发挥这一思想,尤其是在有关精神分析的四个基本概念的演讲中,对凝视作为一种结构/解构主体的力量进行了精彩的分析:“在我们与物的关系中,就这一关系是由观看方式构成的而言,而且就其是以表征的形态被排列而言,总有某个东西在滑脱,在穿过,被传送,从一个舞台到另一个舞台,并总是在一定程度上被困在其中——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凝视。”8。在他看来,“凝视”不只是主体对物或他者的看,而且也是作为欲望对象的他者对主体的注视,是主体的看与他者的注视的一种相互作用,是主体在“异形”之他者的凝视中的一种定位,因此,凝视与其说是主体对自身的一种认知和确证,不如说是主体向他者的欲望之网的一种沉陷,凝视是一种统治力量和控制力量,是看与被看的辩证交织,是他者的视线对主体欲望的捕捉。传统的视觉中心主义所建构的中心化主体就在这种视线的编织中坍陷了。 如果说拉康主要地是在精神分析的欲望运作中把主体的建构/被建构回置到了它的文化和语言环境中,那么,福柯则是努力在这一文化和语言环境中来揭示主体被建构的权力运作机制。他把目光转向了传统中被置于边缘地位的那些“主体”:疯癫者、犯人、道德僭越者、同性恋者等,以此来揭示在视觉中心的理性话语中既隐秘又敞开的非理性的剧场景观,如那些隔着栅栏被展示的疯癫,那在现代临床医学的可见性的表象结构中被抹除的存在之黑暗,那在现代知识型中沉睡于人类学状态的海滩幻形,那在现代司法的监视下被规训的身体的死亡之舞…… 尤其是,福柯考察了现代社会无所不在的注视/监视的建制力量,他以英国哲学家边沁(Bentham)所设计的“圆形监狱”作为现代社会建制——从家庭到学校,从工厂到军营,从医院到国家机构——的隐喻,来说明现代社会是如何运用无所不在的注视/监视以实施对身体和心灵的规训的:在那里,“囚犯”处处可见,而监视者却是隐匿的,在那里,可见性的想象被一种统治性的、无所不在的注视所取代,在那里,光线、目光和身体的关系配置与安排被一种全景敞视的权力所规制,在那里,注视是监督式的,也是生产性的,在那里,权力结构是隐匿的,也是无所不在的……总之,在那里,可见性与不可见性、外在性与内在性、隐匿与敞开等等都被编织在一种“绝对的看”中。在1977年接受的一次题为《权力的眼睛》的访谈中,福柯说到了边沁的“圆形监狱”与启蒙理想的关系: 我要说边沁是对卢梭的补充。激励了众多革命者的卢梭式的梦想是什么呢?他梦想的是一个透明的社会,每一部分都可见而易读,他梦想的是一个没有任何黑暗区域的社会……边沁既是这一观念的体现,又是其对立面。他提出了可见性的问题,但是把可见性想象成完全围绕着一种充满统治性的、无所不见的注视。他发起了普遍的可见性的计划,该计划为严酷而细致的权力服务。所以,边沁的这种实施“全景”的权力的技术观念,是嫁接在伟大的卢梭主题之上的,后者从某种意义上构成了大革命的诗意的基调。9 在此,和在拉康那里一样,视觉中心主义与一种现代性的谋划联系在了一起,与主体性的问题联系在了一起,因此,反视觉中心也就成了瓦解主体性和现代性谋划的一种策略。如同我们在上面说到的,在主体性的确立中,一个重要的策略就是运用视觉中心的思维在视界政体中来给主体定位,使个体在文化的表征系统中被表述为主体,换句话说,视觉中心主义的那种等级二分在主体的形成中其实是一种表征性的实践,诸如现象与本质、肉体与灵魂、感觉与理性、文化与自然、人与动物等等的二分,决不仅仅是一种分类和评价体系,而且是一种生产机制,正是通过这样的二分,才保证了主体内容上的纯净和形式上的可见性,并进而确证了主体的中心地位。说这种等级二分是一种表征性的实践,乃是因为它一方面认为现象是本质的表征、肉体是灵魂的表征、感觉是理性的表征……,另一方面又认为这众多的对立项之间存在着一种同一性的关系,正是这种等级的/同一的关系,保证了作为主体之真理的一方即相对于现象的本质、相对于肉体的精神、相对于感觉的理性的源头性、开启性、可知性以及可见性。因此,当拉康、福柯和德里达等人以一种釜底抽薪的方式将逻各斯、精神、理性揭示为一种在场形而上学的幽灵学运作时,当那种中心与边缘的同一性逻辑被一种意义的无限延宕和差异过程所取代时,当以视觉为中心的中心化主体在欲望和权力的差异性运作中被揭示为一个离心化的主体时,传统的表征世界便成了那形而上的幽灵一次又一次的显形,并在文本、语言或符号的碎片飘舞中开始了差异的游戏。而这也正是我们理解视觉文化研究的一种症候式的语境,它显示了我们现在所做的视觉文化研究必须在一种质疑视觉中心和视界政体的话语中来进行,必须对视觉中心主义的二分逻辑进行逆写,必须对视界政体的微观权力经济学进行解构,在这里,看的主导地位将被看与被看的辩证法所取代,单一角度的视觉对主体的铭写将被多重视线的交织所颠覆。 二、奇观社会与视觉性 “奇观社会” (the society of spetacle)这个概念是法国理论家、“国际境域主义运动”的创始人之一居伊·德波(Guy Debord)提出的。他在1967年出版的《奇观社会》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在现代生产条件蔓延的社会中,其整个的生活都表现为一种巨大的奇观积聚。曾经直接地存在着的所有一切,现在都变成了纯粹的表征”(第1节)。10 “奇观”理论的提出与20世纪60年代西方消费时代的到来有着直接的关系。消费时代不仅意味着物的空前积聚,而且意味着一种前所未见的消费文化的形成,从物的生产到物的呈现再到主体的购买与消费,这一系列的过程不再单一地只是物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实现,而且还是物的符号价值的生产和消费,是物在纯粹的表征中的抽象化。正如德波所说:“真实的世界已变成实际的形象,纯粹的形象已转换成实际的存在——可感知到的碎片,它们是催眠行为的有效动力……”(第18节)。德波还说:“奇观不是要实现哲学,而是要使现实哲学化,把每个人的物质生活变成一个静观的世界”(第19节)。11 其实,“奇观”或者说“奇观化”乃是人类文化史中由来已久的一种现象,远古先民的宗教仪式、中世纪的圣像崇拜、拉伯雷时代的狂欢节、路易王朝的断头台、大革命时期的庆典,这一切都构成为奇观的场景。但是,与当代奇观社会所不同的是,那时候的奇观结构有赖于一种空间的区分,即日常生活的空间和神圣的空间之间的区分。不论那奇观的场景是等级森严的庄严仪式还是巴赫金所说的摆脱了日常生活的严肃性的狂欢化,也不论那奇观是对日常等级秩序的强化还是对它的戏仿甚至消弭,那奇观的世界都必定要存在于一个与日常世界迥然不同的空间中,可以说,没有空间的这种区分,那一切的奇观就是不可能的。然而,在当代奇观社会里,奇观的存在与发生不再有赖于空间的区隔,世界本身就是由各种各样的奇观所构成的,世界本身就已经是奇观化的文本,我们就寄身于奇观之中,亦如德波所说,“整个的生活都表现为一种巨大的奇观积聚。曾经直接地存在着的所有一切,现在都变成了纯粹的表征。” 这表征说到底就是图像,在今天,图像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物质性力量,如同经济和政治力量一样。当代视觉文化不再被看作只是“反映”和“沟通”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它也在创造这个世界;个体与民族的信念、价值和欲望也在日益通过图像被建构、被折射和被扭曲:电视、广告、电影、报纸、杂志、录象带、CD-ROM、网络等等已不再只是我们沟通和了解世界的工具,而且已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称今天的时代是一个奇观化的时代或图像时代,还有更深的一层意思,那就是我们今天的视觉经验大都是一种技术化的视觉经验,世界通过视觉机器被编码成图像,我们——有时还要借助机器,比如看电影的时候——通过这种图像来获得有关世界的视觉经验,这样,在看的行为、图像与机器之间就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或是被动地接受,或是抵抗,或是商谈、妥协和合谋等等。视觉经验技术化的浪潮源起于19世纪,正如安妮·弗莱伯格(Anne Friedberg)所说:“19世纪,各种各样的器械拓展了‘视觉的领域’,并将视觉经验变成商品。由于印刷物的广泛传播,新的报刊形式出现了;由于平版印刷术的引进,道密尔(Daumier)和戈兰德维尔(Grandville)等人的漫画开始萌发;由于摄影术的推广,公共和家庭的证明记录方式都被改变。电报、电话和电力加速了交流和沟通,铁路和蒸汽机车改变了距离的概念,而新的视觉文化——摄影术、广告和橱窗——重塑着人们的记忆与经验。不管是‘视觉的狂热’还是‘景象的堆积’,日常生活已经被‘社会的影像增殖’改变了。”12对于19世纪下半叶出现的这种“视觉狂热”和“影像增殖”,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也有精彩的解释,早在1938年的《世界图像的时代》一文中,他就说:“从本质上看来,世界图像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了。”13世界被把握为图像,即是:借助于技术,世界被视觉化了。海德格尔称这一图像化的过程标志着“现代之本质”。也正是由于这种视觉化,把视觉的优势强化到成为了一种威胁,使整个世界变成了福柯意义上的“全景敞视式的政体”,全景式的凝视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视觉实践模式,把主体一一地捕捉在它的网络之中。 当世界通过视觉机器都变成了纯粹的表征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在这个世界里,不再有本质与现象、真实与表象之分,表象本身就是真实,并且是一种比真实还要真的“超真实”(hyperreality),被誉为后现代主义大祭司的法国思想家鲍德里亚(Baudrillard)把这种超真实又称之为“拟象”(simulation)。他说,在这种拟象中,“所丧失的乃是全部的形而上学。不再有存在和表象的镜像,不再有现实和现实的概念的镜像。不再有想象性的共存:那作为拟象的向度的乃是基因的微型化。真实从微型化的细胞、母体和记忆库,以及控制模型那里被制造出来——并且它能从这些东西中被无数次的复制出来。”14鲍德里亚把迪斯尼乐园视作是拟象秩序的一个“完美模型”:它是社会的缩影,那宗教化的、微缩的真正美国式的乐趣就是它的局限和快乐;在迪斯尼乐园的每个角落,美国的客观性图像被绘制出来,直达所有个体和群体的形态学都被描画得淋漓尽致;所有的价值都被这缩影和漫画故事所提升。在鲍德里亚看来,迪斯尼乐园里的美国模型甚至比社会世界中的真实美国还要真实,以至于仿佛是美国愈来愈象迪斯尼乐园了。 在鲍德里亚看来,“拟象”恰恰与“再现”相对立,后者来自于符号与实在的同一性原则,与之相反,拟象则来自于对作为价值的符号的彻底否定,来自于对每一种指称加以颠覆和宣判死刑的那种符号。在“再现”中,“符号”总是指涉着某物、掩饰着某物,而在“拟象”中,“符号”无物掩饰。从掩饰某物到无物掩饰,这是一个决定性的转折,“前者反映了有关真理和神秘的神学(意识形态的概念就属于这种神学),后者则开创了拟象和拟仿的时代,在那里,不再有一个上帝认可其自身的存在,不再有一个末日审判来区分虚假与真实,区分真的复活与假的复活,就像是一切都已经死去并且事先复活了。”15这就是说,拟象与现实毫无关联,拟象的逻辑与“事实的逻辑”和“理性的逻辑”也毫无关联,拟象的世界是一个由模型不断地自身复制的世界,是一个意义内爆的世界,在那里,在电视和传媒的“符号”之下,在消费和娱乐所主导的行为模式的“符号”之下,一切都变得既是分离的又是毫无差别的,每一个人都狂热地追随时髦的模式,追随大合唱式的“拟象”模式。 毋庸置疑,称这个社会是一个奇观的社会也好,称这个时代是一个拟象的时代也好,都喻示了一个共同点:视觉性的在场。这里所谓的“视觉性”不是指物的形象或可见性,而是海德格尔意义上的“世界的图像化”,是使物从不可见转为可见的运作的总体性,这种总体性既包括看与被看的结构关系,也包括生产看的主体的机器、体制、话语、比喻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还包括构成看与被看的结构场景的视觉场。 总之,一切使看/被看得以可能的条件都应包含在这一总体性之内。因此,视觉性必定与某种视界政体是联系在一起的,而这也就意味着,视觉性既是一种敞开、敞视,也是一种遮蔽、隐匿,是在敞开的同时又遮蔽——因为任何一个视界政体都必定隐含着某种主体/话语/权力的运作,隐含着阿尔都塞(Althusser)所称的“意识形态的形式结构”。 由此言之,我们便可以明白当代视觉研究把视觉性作为其研究对象的策略所在,那就是:这样做既可以剔除传统的视觉中心主义所预设的视觉纯粹性的幻觉,也可以打破传统的视觉研究——如具体的视觉艺术研究和艺术史研究——人为设置的界限分明的学科壁垒。正如荷兰著名的文化理论家和批评家米克·巴尔(Mieke Bal)在《视觉本质主义与视觉文化的对象》一文中指出的: 看的行为根本上是“不纯粹的”。首先,由于它是受感官控制的,因而是基于生物学的行为(但所有的行为都是人来实施的),看内在地是被构建的,是构建性的和阐释性的,是负载有情感的,是认知的和理智的。其次,这一不纯粹的性质也可能适用于其他基于感官的活动:听、读、品尝和嗅。这种不纯粹性使得这些活动可相互渗透,因而听和读可能也有视觉性的东西介入。因此,不能把文学、声音和音乐排除在视觉文化的对象之外。16 巴尔认为,视觉性是展示看的行为的可能性,而不是被看的对象的物质性,正是那一可能性决定了一个人工产品能否从视觉文化研究的角度来考察。甚至“纯粹的”语言对象,如文学文本,都可以以这种方式作为视觉性加以有意义和有建设性的分析。这就是说,视觉性的研究指向的不是视觉对象本身的物质性或可见性,而是看的行为,是隐藏在看的行为中的全部结构关系或者说对象的可见性何以可能的条件,因而,对诸如文学文本的视觉性的研究并不是去考察文本如何描述了看的行为,而是要去揭示这一看的行为在结构文本叙事的瞬间所生发出来的隐秘机制。 巴尔的这一观点可以说为视觉文化研究打开了一个十分广阔的视野。实际上,在现今的文化批评实践中,这种视觉性研究为打开文本(包括文学文本)在传统阅读中被封闭的维度提供了新的可能,并已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例如著名的华裔批评家周蕾对鲁迅先生解释自己弃医从文的原因时多次引证的“幻灯片事件”的读解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鲁迅先生叙述的是,他在日本留学期间,有一回在幻灯片上看到一个据称是间谍的中国人被绑在中间正要被日军砍头示众,而周围有许多体格健壮却神情麻木的中国人在“赏鉴”这示众的盛举,鲁迅先生为这一“恐怖”的场景所震撼,发现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多么健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于是决意弃医从文,致力于国民意识的启蒙。在传统的阅读中,这段描述通常被认为体现了鲁迅先生作为启蒙者的先知先觉,因而在描述中他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可周蕾却在这段“技术化的视觉性话语”中读出了看与被看的复杂关系,认为鲁迅的反应指示了“视觉与权力的相互关系”,亦即:“一旦视觉性被引入,它就让我们注意到鲁迅自己作为一个观察者和旁观者所处的位置。更进一步来说,它让我们认识到这段闻名的情节在不同的观察者群体的复杂关系中,是如何被不断地重写,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赏鉴’行刑的旁观者,观看这一屠杀事件和幻灯片的鲁迅和他的同学们还有作为作家进行自我审视的鲁迅及他人的观察,等等。”17周蕾通过对视觉与权力的这一关系的分析揭示了视觉媒体与鲁迅的自我意识觉醒和“第三世界”的写作之间复杂又暧昧的运作过程。 因此,视觉文化研究将视觉性作为研究对象,并不是对传统的视觉研究做简单的范围扩展,而是视觉研究的一种转向或者说范式转换,其关注点不再是视觉对象的可见特征,而是视觉对象和看的行为的可能性机制,正如英国文化批评家霍普-格林赫尔(Hooper-Greenhill)所说的: 视觉文化研究指向的是一种视觉性社会理论,它所关注的是这样一些问题,如是什么东西形成了可见的方面,是谁在看,如何看,认知与权力是如何相互关联的等。它所要考察的是作为外部形象或对象与内部思想过程之间的张力的产物的看的行为。18 总之,视觉文化研究主要地是对视觉性的研究,而视觉性最核心的结构元素就是看与被看的关系,更确切地说,是隐藏在看的行为中的视觉与权力的运作,这就意味着,视觉性的研究必定是自我反思性的和质疑性的,它是对看的模式的质疑,是对视觉的纯粹性和优先性的质疑,亦是对看/被看的权力关系的反思和质疑。 三、文化研究与视觉文化研究 顾名思义,既然是对视觉/视觉性的一种“文化研究”,那么将视觉文化研究归于“文化研究”的一个分支当是顺理成章的事。就人们将“文化”界定为人类社会生活和行为方式的总体,而视“文化研究”是对文化的表征实践的一种思考而言,说视觉研究也是一种文化研究并无不可;可是,就视觉文化研究更多地是从拉康和福柯的后结构主义以及鲍德里亚的后现代主义那里汲取其批判资源,并具有强烈的反对“文化研究”的建制化倾向而言,两者之间又有根本的差异。 我们知道,“文化研究”缘起于1964年英国伯明翰大学成立的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其在理论传承上一方面继承了英国的文化批评传统,另一方面也吸收了新马克思主义的批评框架,尤其是法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和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Gramsci)的文化霸权理论,因而,“文化研究”自一开始就具有极其明确的意识形态特征,以至于有人把它的研究旨趣概括为“表征的政治学”,即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的表征中所隐含的权力关系的研究。 “文化研究”从一开始,就把社会批判和政治介入当作核心任务,无论是50、60年代的工人阶级文化研究、70年代盛行的媒体文化研究和青少年亚文化研究、80年代以来的种族研究和性别研究,都致力于揭示文化塑造社会意义的作用,努力发掘社会边缘群体与主导阶级之间的权力关系,换言之,它张扬底层阶级和社会边缘群体争取文化支配权的斗争。“文化研究”不仅企图扣紧社会现实的脉动,更希望能介入社会的脉动。摆脱学院既有的僵硬轴线,把分析带入文化生活,转变既有的权力形式及关系,是“文化研究”一直坚持的方向。其中“阶级”、“性别”和“种族”的问题是“文化研究”所关注的三大焦点,尤其20世纪70年代中期之后,随着《仪式抵抗》、《妇女问题》、《反击帝国》等一系列专题性研究成果的问世,更奠定了“文化研究”的这一政治范式,并出现了研究的学科化和建制化倾向。19 实际上,视觉研究一直以来也受到“文化研究”的关注。例如,罗兰·巴尔特发表于1964年的著名论文《形象的修辞》是较早运用符号学研究广告的一个经典文本,该文在1971年被翻译成英文发表于文化研究中心的集刊《文化研究文集》第一期上;还有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和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对大众传媒的研究,都一度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总体来说,文化研究者对视觉文化的关注比较单一,比如,他们基本上都是以电视作为研究对象,并专一于受众研究,因而,尽管巴尔特的论文被介绍过来了,但却少有人运用他的符号学方法去对广告和其他的视觉产品做类似的分析;他们的理论资源大都采用的是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着重于通过分析影像的编码与解码过程来思考文化内部的政治和权力结构,这一顽固的意识形态意图使得他们对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资源缺乏足够的兴趣;再有,他们比较多地强调特定的社会语境对受众的影响,强调文化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而对看的行为或者说视觉性本身较少进行分析。 文化研究者不仅很少关注视觉性本身的问题,甚至于对这一问题有着某种意识形态的排斥。以电影研究为例,伯明翰中心的集刊《文化研究文集》第一期出版于1971年,也是在这一年,英国的另一个具有明显左翼倾向的电影理论杂志《银幕》改为季刊出版发行。自这时开始,《银幕》一方面大力引介法国新理论,另一方面也发表英国学者自己的研究成果。尤其对于精神分析理论,这家杂志表现出特别的兴趣。1975年夏,《银幕》杂志出版了精神分析专号,同年秋又登载了劳拉·穆尔维(Laura Mulvey)的那篇有影响的论文《视觉快感与叙事电影》,在该文中,穆尔维运用精神分析理论探讨了电影机器、观影者、性别之间的权力关系,堪称是研究电影中的视觉性问题的筚路蓝缕之作。转向精神分析,主要是拉康的精神分析,对于《银幕》杂志来说,目的是为了填补文化研究者们的马克思主义范式的缺失,即对语言中的主体生产问题的忽视。20但是,《文化研究文集》的作者们对调和马克思主义话语和精神分析话语的企图一直持有一种怀疑的、不明朗的态度。1977年,《银幕》发表了一篇论文,对伯明翰中心在运用“文化”范畴时体现出来的人道主义和经验主义倾向进行了激烈的批评,由此引发了两个阵营之间的一次论战,文化研究者们指责《银幕》的电影研究者的精神分析和符号学方法是抽象的形式主义。这一论战到80年代仍在断断续续地进行,例如,文化研究者理查德德德·约翰生(Richard Johnson)1985年还在《究竟什么是文化研究》一文中批评说:……从索绪尔的语言学和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到早期的巴尔特和人们有时称之为的‘符号学1号’,到截止1968年5月在电影批评、符号学和叙事理论方面的众多发展,包括阿尔都塞式的马克思主义、后期符号学和精神分析学。尽管其众多变体,这些‘指意实践’的方法都共有一些范式局限性,我称此为‘结构主义的简缩’。21 在约翰生看来,从索绪尔、列维-斯特劳斯到巴尔特和拉康的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是一种对文本加以简约化的“形式主义”,它们过分囿于文本分析而忽视了文化形式的生产问题,它们过分关注“形式语言或符码”的生产而忽视了读者的问题,它们有一种严重的理论缺乏,那就是“主体性理论的缺乏”。约翰生还特别地比较了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研究和《银幕》杂志的电影研究,他说:“伯明翰的文化研究倾向于历史,更加关注特殊联合和制度定位,而英国的电影批评则采取另一种方式,……《银幕》在70年代所愈加关注的不是作为社会和历史过程的生产,而是指意系统本身的‘生产’,尤其是电影媒体的再现手段。”22在他看来,对再现手段的这种研究既忽视了人的实际生产活动和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人的社会关系,也缺乏对再现手段背后的东西做历史的解释;另外,这种形式主义批评对精神分析的运用尽管是想把文本与读者连结起来,可其代价往往是要对社会主体进行极端的简化,“把他或她归结为原始的、赤裸的、婴儿的需要。”23 约翰生的这些观点在伯明翰学派中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它显示了“文化研究”的某些基本特征,例如在政治意识形态上强烈的新左派色彩,在理论范式上坚定的马克思主义基调,在研究方法上明显的经验主义倾向,在文化理想上鲜明的具有“阶级意识”的人道主义情怀。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根据斯图尔特·霍尔(Stuart Hall)的说法——“文化研究”中“结构主义”的范式有取代“文化主义”范式的趋向,但在一开始,那所谓的“结构主义”是经过修正的,是在有限的意义上加以运用的,并且还只是局限于阿尔都塞的马克思主义的结构主义。一直到90年代之后,随着文化研究影响的扩展,这种情形才有所改变,尤其是视觉文化研究的兴起,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文化研究”那相对整一的形象。 在目前,我们还不能说“视觉文化研究”是一种学派,更不能说是一个学科,甚至连这一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各人的看法也不尽相同,不过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视觉研究者们极力要让自己与传统的“文化研究”保持距离。所以,从“文化研究”来追述视觉研究的谱系,与其说是基于前者对后者的影响,不如说是基于后者在一种批判的意义上对前者的收编。 其实,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伯明翰学派影响的日益扩大,文化研究在英国以外的地区出现了更多样的研究形式,视觉文化也越来越受到这一研究的关注,巴尔特式的符号学、拉康式的精神分析、福柯式的后结构主义、德里达式的解构主义、鲍德里亚式的后现代主义等等,都开始渗透到文化研究领域,以至于我们有时很难明确地去界定——实际上也没有必要——这究竟是“文化研究”还是“视觉文化研究”,例如,“文化研究”第二代的掌门人、曾一度想在“文化主义”范式和“结构主义”范式之间寻求调和的斯图尔特·霍尔于1997年主编的《表征——文化表象与意指实践》24一书基本上就放弃了传统“文化研究”的那些建制化的范式,在“文化主义”和阿尔都塞式的“结构主义”范式之外对各种视觉文化的表征(不再局限于电视)进行了多样化的分析,已属典型的视觉文化研究。 说视觉文化研究是对传统“文化研究”的一种批判性的收编,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一开始,“文化研究”的一个主导叙事就是文化与社会的关系,它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意义上把文化理解为是某一民族、社区、国家或社会集团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或“共享价值”,把文化理解为是一种“实践”,因而强调要在社会的总体关系中来把握文化的运作。一定意义上说,视觉文化研究承袭了这样一种“实践”的文化观,强调视觉表征的运作过程,但它放弃了“文化与社会”的叙事框架,拒绝以此去建构表征实践的运作机制,而是要求把表征看作一种非指涉社会现实的语言或符号系统,要求我们在看与被看的辩证法中来把握表征的意义生产。 第二,“文化研究”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原则即理论不仅要认识世界而且要改造世界似乎深信不疑,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化运作也情有独钟,因而,尽管在80年代之后具有“反中心化主体”倾向的“结构主义”范式居于主导地位,但其批评旨趣仍不时地投射出一种人道主义和主体性的关怀。相比之下,视觉文化研究的马克思主义色彩要大为淡化,在它那里,马克思主义的话语,连同人道主义和主体性的话语,被看作一种总体性的话语全被交付于解构之刀,被一种后现代的差异性逻辑所取代,必须记住的一点是:视觉文化研究乃是一种反视觉中心主义和本质主义的研究,一种强化视觉的不纯粹性和差异性的研究,因而也是一种颠覆人道主义和主体性的视界政体的研究。 第三,从批评方法上来说,“文化研究”对战后主导着西方批评界的形式主义潮流大加攻击,力图运用民族志、社会学等研究方法对文化实践做跨学科的研究。视觉文化研究主要运用的符号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精神分析等批评原则在文化研究者那里都被看作是形式主义的变种,认为它们是抽象的、拜物教的、非历史的。而在视觉文化研究者看来,“文化研究”在历史主义与文本主义之间过分执着于“不是/就是”的排他思维,这不过是中心主义和本质主义幻觉的一种回光返照,而按照他们的差异性逻辑,在具体的研究中究竟采用何种方法,要取决于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也就是说,不是以“方法先行”来阐释对象和目标,而是要依据对象和目标来创建方法。而这也就意味着,视觉研究的方法必须是自我反思、自我质疑的,根本不存在一个自足的方法,所有方法的有效性都必须在阐释中加以证明。因此,在视觉文化研究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民族志、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等各种学科的交叉研究。 第四,“文化研究”强调的是文化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它反对传统文化批评对“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的价值二分,为此它对下层社会或边缘群体的“属下”(subaltern)文化或大众文化给以了充分的关注,大众文化研究可以说是“文化研究”最具特色也最富成效的一个领域。可是,为了反对高雅与大众之间的等级分划,刻意去强化大众文化的意义,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摆脱那一二分的强制性,相反它甚至会强化那一二分的思维。在这一点上,视觉文化研究者们明智地让自己摆脱了高雅与大众的纷争,因为他们所面对的不是文本的可见性方面,而是结构这种可见性的总体视觉情境,是构成可见性的那些不可见的“视觉机器”,是被可见性既敞开又遮蔽的东西。这样,在视觉文化研究中,只要与看的行为有关的东西,都将是它的研究对象,而不论是高雅的还是大众的。这一设定可能会使得视觉研究处于一种没有边界的状态,它不仅要研究那些视觉艺术和图像文化,也要研究诸如广场、博物馆、购物中心等这样的空间存在,它不仅要研究视觉艺术史,也要研究各种视觉机器的历史,研究影响人的看的行为的各种社会建制和文化艺术机构的历史,等等。当然,这种无边界性并不意味着无所不包,如前所说,视觉文化研究有一个基本的内核,那就是视觉性,即组织看的行为的一整套的视界政体,包括看与被看的关系,包括图像或目光与主体位置的关系,还包括观看者、被看者、视觉机器、空间、建制等的权力配置等等,只有与这个意义上的视觉性有关的研究,才称得上是“视觉文化研究”。 四、结语 我们在此追述的三个谱系只能算是对视觉文化研究的一个简单透视,这一透视仅仅围绕着“视觉性”来进行可能是专断的,我们这么做并不是想要把这一研究建制化,而是为了突出它作为视觉研究的一次范式转型的独特方面。其实,在实际的研究中,视觉性的问题会因为性别、种族、阶级等维度的介入而更加复杂化,看与被看的关系会因为视觉机器、图像、主体位置的配置而构成一个权力拓扑学,一个可不断增生和复制的权力母体。 视觉文化研究兴起的时间并不长,但它的扩散力量不可小视,它的学科疆域交叠的研究方法正在涂改着我们许多传统的学术领地,例如前面提到的周蕾对鲁迅的文本的视觉性的研究已经引出了许多新的问题:技术化的视觉经验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关系、透过视觉机器的观看与中国的现代性话语的关系、图像文本与文学文本的互文性等等,这些问题在传统的文学研究中是不可能提出来的,即便提出来了,传统的研究方法也无用武之地。 正如前面一再强调的,视觉文化研究带有强烈的后现代气质,它的反视觉中心的倾向直接指证着当代社会“全景敞视的政体”,指证着包裹在我们的观看癖中的自恋和恋物癖好,亦指证着当代主体已被幻化的异形,但视觉文化研究不是那疗伤的机器,它不想也不可能为我们提供一个走出这镜城的政略,它充其量只是这幻化的异形在死亡前的最后一次艳舞表演,我们对那镜城幻影的痴迷正是它获得滋润的源泉。 ——————————————————————————- 1 有关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视觉中心主义,卡洛林·科斯麦耶在《味觉与趣味——食物与哲学》(北京:友谊出版公司2001年,吴琼等译)一书的第1章有精彩的论述,亦可参见Martin Jay, Downcast Eyes: The Denigration of Vision in Twentieth-Century French Thought,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 chap.1。 2 还有,在《理想国》的那个著名比喻——洞穴比喻——中,柏拉图也称视觉是一种类似于光源的高贵感官,尽管他同时也对那种经验性的视觉(囚禁在洞穴里的人们的视觉)的欺骗性表现出不满。有关柏拉图对于经验性的视觉和作为心灵之眼的纯粹视觉的不同态度,可参见Martin Jay, Downcast Eyes: The Denigration of Vision in Twentieth-Century French Thought, chap.1。 3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1页,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 4 Hans Jonas, ‘The nobility of sight ’,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14-4(1954), p.507。 5 Hans Jonas, ‘The nobility of sight ’, p.513。 6 Hans Jonas, ‘The nobility of sight ’, p.519. 7 参见Martin Jay, Downcast Eyes: The Denigration of Vision in Twentieth-Century French Thought, chap.1-2。 8 J
阅读更多发布者五月三十五日 | 11 月 15, 2012
“今天的中国知识分子很可能难以理解西方对文化政治的热烈辩论竟然会与毛泽东有关,但是在中国成为西方衣柜中衣物的主要出口商之前,毛泽东主义就已经先出口到世界人们的心灵衣柜。” 摘要 在中国,人们对于毛泽东遗产的保存和记忆是带有选择性的,尤其是对“晚年的毛泽东”——他被官方定性为“错误地”发动了文化大革命。在西方,我们记得毛的思想对冷战时期左派和1968年这一代人令人激动的冲击,但是我们很少理解其对1970年代以来文化政治格局的影响。70年代以来西方左右翼之间的文化斗争(Cultural Wars)开展得轰轰烈烈,有着一系列引人注目的运动和事件。本文将通过考察历史的案例,尝试描绘毛泽东对教育改革、文化和社区的社会运动以及立法变迁的潜在影响。毛的教诲,如自我批评、青年造反、提高觉悟,在西方有着比中国更长久且深远的发展,目前仍在进行的一系列左派辩论,诸如提倡文化正义还是社会正义更为优先的问题,其实亦带有毛泽东思想的色彩。本文的结论是毛泽东思想的输出,无论在文化大革命中还是在文化战争中,对于我们如何全面理解文化与政治的关系的变化有着重大贡献。 在中国大陆,每过10年,在伟大舵手诞辰纪念日都会爆发一阵毛泽东热。中国领导人举办纪念活动蕴酿出毛泽东热,然后又小心翼翼加以控制防范,以防其扩展太大而不可收拾。1993年,民众藉庆祝毛泽东百年诞辰大肆购买印有毛泽东肖像的消费品,包括打火机、钥匙圈,有些商品具有公开嘲讽的意味——毛的肖像充斥世俗的劣品市场,瓦解了其伟大人格对一般民众的魅力。权延赤写的畅销书,书名就是《“走下神坛”的毛泽东》。那些在毛时代长大的人们正面临令人迷惑的社会变迁,毛的百年诞辰则是他们表达对五十年代社会和谐与国家稳定的怀念的大好机会,重温新生社会主义国家的荣光(或对长辈而言,社会解放本身的艰辛过程),让人可以略过毛晚年热衷于纠正错误的运动这一棘手问题。 不研究文化大革命就不可能正确对待中国革命历史 尽管时间一晃已十来年,但如何认识晚年毛泽东仍是一个极富于争议的问题。比如,对于文化大革命(官方定性为主席的“错误”)的独立研究仍旧或多或少属于政治禁区。毫无疑问的是,这有助于让人们把眼光望向未来,把心思放在照耀中国前程、如气球般日益增大的GDP统计数字。但这一道禁令对于国民心理有很不利的影响。只要这个议题被视为禁忌,中国就不可能正确对待其革命历史,亦或是现代化。下乡知青(被送到农村接受农民再教育的知识市民和红卫兵学生)用夸张的修辞语言要求讨回他们的青春——或要求从年龄中「扣除十岁」是一回事,而把整个十年从中国人民的历史中删去则是完全另外一回事。 2003年冬,毛泽东一百一十周年诞辰纪念有了似乎更富于人情味的焦点。一大批传记与电视纪录片将毛泽东描绘为家中凡人或是内心充满挣扎的领袖(至少在官方看来,毛仅有七分正确,毛对斯大林的评价是七分功三分过,中国目前的统治者为了方便也依样画葫芦,把毛的功过三七开);一首饶舌歌(rap songs)的作者试图把毛泽东的教诲传达给年轻人,在今天胡乱盲目消费文化氛围下,这是一项很困难的工作,特别是因为这首歌提倡毛的「两要」,原意是要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中共中央党史出版社出版了四卷本的以毛泽东思想为基础的企业管理和商战教程,这充分体现了商业文化在中共党内的普遍影响,这套书吸取了毛在哲学,政治,军事策略上的著作思想,为如何管理商业项目,签订协约,调动员工积极性和扶持新公司献策献计。 另一方面,胡锦涛上台后,实行稍加重视人民利益的政策,普遍认为当前领导阶层之所以热衷于纪念毛泽东的诞辰,是胡锦涛有意藉此更加显示他有别于前任的主席江泽民。一些没有变节的毛主义者则趁此大好时机要求将毛泽东诞辰定为国家纪念日。他们所建立的“毛泽东旗帜”网站(www.maoflag.net)吸引了众多的人流,公开宣称“高高举起毛泽东这面伟大旗帜,为建设一个真正独立、安全、统一、民主、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尽自己一份力量”。 我休假到中国待的一年期间,平常几乎看不到毛泽东的信息,这次却在网络上突然爆发出如此超乎常态的热烈关注。 2003年12月末,我受邀在武汉召开的毛泽东纪念会上演讲。武汉是毛73岁时畅游长江之地,毛在这里有一处居所。当时,我对于中国年轻一代对文革的了解之少而感到震动,当然,我对此并不觉得非常吃惊。听众中有些是来自武汉地区高校的研究生,当我问及武汉720事件(这次造反派与当权派的冲突对文化大革命的走向起了重大影响)的时候,他们坦承对于此事毫无所知。毫无疑问,官方阻拦人民对于那骚动年代的记忆应对青年人的知识缺口负大部分责任,但中国当前的政治与社会气氛亦无助于历史记忆的复原和充实。 “毛泽东思想”为何在文革后仍深深影响西方学术文化界? 今日,民众支持中国的现代化政策与文革领袖们斥为“经济主义”的物质欲望和需求密切相关。这个官方名为“小康社会”的目标之能广被接受,靠的是社会主义不必等同于匮乏与贫穷的想法,这种想法与当年激励学生成立红卫兵把地方党干部赶下台和效法他们的工人造反组织的政治精神,有天壤之别。由经济主义驱动的社会与由政治挂帅的社会,其间的差异可概括在邓小平于1978年给中国人民提出的“新政”:你可以有经济自由,但任何其他形式的自由则免谈。今天政府最热衷的工作便是定期发布外国直接投资或是贸易数额的增长,这就使毛泽东下令造反的浪漫诗情不能不激发一些青年人的心灵。 青年人激发的热情将把中国未来导向何方?这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自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中国的统治者花了很大力气尽量削弱学生与工人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对于现有的统治格局具有潜在的威胁。我也不想效西方的左翼东方主义者们(Orientalists)之所为,令人厌烦地为浪漫理想化的共产主义消逝而感伤不已。相反,我将集中讨论毛泽东思想的输出,特别是毛思想对西方社会思潮与教育的影响。因为“毛主义”一辞包含了至少跨越三个不同历史时代的政策与倾向——延安时代的具有钢铁般纪律的共产党先锋队;国家社会主义的英雄时代;文化大革命运动时期——在此我不能一一阐述每一时期毛对西方的影响,我将着重讨论毛泽东的思想创新对广义的文化政治的影响。 尽管“毛泽东思想”在中国仍是大学必修课程,但大部分毛所提倡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在今天的中国是无法想象的。今天中国的发展方向,与50-60年代毛主义鼎盛时期所坚持的共产主义信仰、独立自主发展经济、蔑视市场力量截然相反。在西方,我们亦鲜少知道毛思想对于我们政治文化的影响。 十多年前,在我经手主编的一套丛书中,一位在美国大学教书的华裔影视学者周蕾(Rey Chow)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批评观点。她指出,在全世界,文革至今只有在美国文学与文化批评界中生机勃勃。文革中周蕾女士在香港长大,曾亲眼见到尸体不时从中国内陆飘浮至珠江口,她很难以理解在美国学院批评家中竟然存在文革红卫兵式的思想习惯和方式。这些包括对一切西方事物未经思考即反射式的怀疑,道德指控的本能,以及坚信唯有受害者才能说真话。(注一)我仔细思考了这些问题,觉得周蕾的批评或许是有道理的,但未见得是因为她所引用的那些理由。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之所以在西方人文学术界受到欢迎,原因并不只是因为西方学者对于文革真实面貌的无知。下面我将说明原因。 没有人会否认西方当年所接触到的毛泽东思想是以高度理想化的面貌出现的。事实上,我们所理解的毛主义与中国所经验到的不断变化的毛主义有着非常大的不同,尤其在农村集体化运动、大跃进与文革方面。因此,了解接受毛主义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有时比了解其主义体系本身的说服力和逻辑性更来得重要。在1950~1960年代的西方社会,颇不乏理由认为,只要驾御得法,这阵东风可成为一股扫除资本主义社会结构性腐败的伟大力量。在某种程度上,他们赋予新中国的活力仅仅是马克思有关“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的反面。在这一概念的想象中,一个死气沉沉、生产力低下的“亚细亚社会”从俄罗斯东岸一直延伸到阿拉伯海的封建体制。现有的历史研究证据表明,一直到19世纪,中国繁荣昌盛,城市化和技术水平都很高,这很难不让人下结论说,所谓静止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其实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基本概念中最富有欧洲中心主义色彩(Eurocentric)、最可笑的一个。马克思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长年昏睡不醒,西方的中国专家则认为,中国经毛泽东“唤醒”后,生机勃发,无可限量,两者所见截然不同,其实只是同一种东方主义(Orientalism) 思维相反的表述方式而已。 尽管如此,要不是在1960年代末的文革进程中一波方平一波又起,反复循环地发生造反和镇压的派系斗争,让西方那些真想追随毛泽东路线的人摸不清实际情况,毛独特新颖的思想对他们的吸引力,本应该快速退潮了。 把毛的吸引力浓缩于年轻一代人所喜闻乐见的媒体意象中则要相对容易得多。在贝托鲁其(Bertolucci)〈译按:意大利著名导演,有《末代皇帝》等作品 〉最近导演了一部 《梦想者》(The Dreamers),用苦中带乐的方式赞颂1968年5月的反叛运动,电影里的一位主角说毛泽东是一个把中国当作大舞台来上演一齣波澜壮阔的历史剧的天才导演。哇!导演让我们自己来判断这部电影究竟是他对这位主角的天真幼稚所发的严峻评论,还是反映1968年西方社会氛围的令人亢奋的样本。 不论如何,贝托鲁奇的回顾反思情绪在今日相当普遍。今天大家通常认为,西方青年对毛泽东、格瓦拉以及胡志明之类的第三世界领袖偶像的着迷只是一时的喜好罢了,与第一代崇拜摇滚明星的人同调。那么,在毛泽东热的最高潮过去了30年之后,像周蕾所说的毛泽东的精神仍主导西方文学与文化批评家的心理,这又究竟为何呢?这难道仅仅是塞义德(Edward Said)所称的“理论旅行”(traveling theory)——即一些思想在某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发芽成长,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却在另一个新环境中获得了完全不同的意义——的另一个例子吗?或者,我们能从过去几十年来对政治和文化的关系的认知中,学到一些更经久的教训? “毛泽东思想”影响西方人文学术界的历史背景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历史背景。1960年代初,毛泽东与莫斯科决裂,大略反映了他逐渐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在世界的许多地方受到赞扬,认为这是把共产主义理想从斯大林体制死气沉沉的官僚统治中拯救出来的大好机会;毛泽东爱走基层民众路线,热衷发动民众继续革命,亦被视为明显不同于苏联依赖由科技精英指导的都市工业化道路;毛泽东会对中国共产党的同志们说“我是中国土产的哲学家,你们都是外国哲学家”,尤其对莫斯科妄自尊大自以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发展上的各方面都是权威,更会这么说。他的这种思想倾向深获西方那些反对其自身社会由好战的的专家官僚严密管控的人们欢迎,同时,毛强调自力更生,力主区域平衡发展,提倡来自农民生活中的“有机专家 (organic experts)”,这与当时新兴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力图不仅摆脱旧有的殖民霸权,也要破除冷战架构下美苏主控的体制正相合拍。毛主义对第三世界左派的影响最为持久,但是,对西方工业社会那些正寻找取代冷战的生死斗争的异议者,中国社会主义的另类发展模式与他们自己另择发展道路的追求不谋而合。 在西方,毛泽东反苏联的形象日益受欢迎,这主要是因为他终身信奉矛盾。外国人以为毛想固守田园式的社会,其实不然,他从未停止鼓励发展斯达汉诺夫式(Stakhanovite)生产力与快速工业化(他疾呼:“我们必须两条腿走路”);他也从未忽视那些通商口岸(例如上海),但却同时力促其他内陆地区的城市化以共享发展的利益;他虔信农村大众的革命潜能,同时又坚持列宁主义的政党中央集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在他偏离自身信念与党的官僚体制对抗而激发文化大革命之时,树立了在异国的偶像地位。 逸离苏联的经济模式使毛泽东赢得外国人士的赞美,几年后他转而关注文化则真正点亮了全世界的灯塔。1949年中国战胜封建主义与帝国主义,1950年代将资本主义企业国有化,深刻改变了中国的经济基础结构。但毛坚持认为经济变革是远远不够的。旧体制的思想残余仍存在社会的许多部门——被剥夺的地主、资本家,小农、买办、流氓、官僚、教师及从民国遗留下来的职员和专业人士。毛认为最大的威胁来自于“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们许多人在政府,工业界和其他国家机关占居高位。总而言之,中国的大多数人仍旧倾向依照革命前的旧意识形态与思想方式来打造新中国。所以,决定中国革命方向的殊死战可能会发生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将在那些对下一代人的成长具有影响力的人们中展开。 从理论上说,这场斗争可以有许多战斗方式,毛泽东选择了特别震动人心、激起年轻人热情的途径——炮打司令部。他宣称,真正的进步必须以公开的批评作为条件,必须打倒和取代那些占据党内、教育界及文化界高位、对年轻人施行反动教育的那些人。我们今天回头来看,当时这些学生——当中许多仅是中学的青春少女——接受毛的指示的热情是相当惊人的。在一个盲目服从老师的文化中,质疑师长的权威、甚至对其施予体罚,这大大的违反了原有的社会习俗。相形之下,同时期西方年轻人的激进主义则是比较谨慎的(尽管有许多令人惊异的新形式),因为他们大可从波西米亚式(Bohemian)的异议传统汲取经验。 “毛泽东思想”对西方的重要影响 尽管如此,文革的范例给了西方学生将目光转向学校权威与课程设置的额外理由(当然这不是唯一的理由)。炮打司令部以及课程的政治化成为大学校园运动的日程,结果是鼓舞了一连串延续至今的改革浪潮。同时,毛泽东的文化革命概念的理论内涵和新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亦相辅相成,最明显者如法兰克福学派的教诲。毛批评苏维埃经济模式的目的虽与西方激进思界不同,但亦获得那些长期质疑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机械经济决定论的思想家的回应。有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超越传统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僵硬决定论,发展出对权力与抵抗更缜密更复杂的分析,毛泽东强调文化的重要性,与他们有如同声相应。尽管发生的理由和背景全然不同,在西方激进学界,文化与媒体机构——即阿尔都塞(Althusser)著名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成为争论与冲突的目标。 对毛而言,转向文化完全是策略性的手段。面对走资派暗地助长资本主义复辟,发动文化大革命保卫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后的革命果实是完全必要的。人们期待立竿见影的成果,经此形成新型的社会主义品格、社会习俗以及日常生活作风,至于在西方,向文化的转向则处于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它召唤对抗那些确保民众同意社会和国家中的掌权者统治的机构;在中国,毛主义的运动由超越国家权力的最高魅力型领袖所发动,对国家和官僚政治的坚固堡垒发起攻击,西方青年爆发的异议运动则是由一群将接掌国家权力却不屑于社会既定工作的年轻人所促成。这两种环境上的差异或许可以部分地帮助我们理解文化政治后来在中国以及在西方所展现出来的差异。 除了对权威的攻击之外,毛泽东思想的许多方面在西方也受到广泛欢迎。例如“自我批评”就成为白人对自身特权的反省,进而快速扩大引用至个人对自身阶级、性别与性向特权身分的反省。这甚至成为一种惯例,演说者在演说前先为自身可能因此种身分特权而受到限制的观点而致歉。渐渐地,自我批评成为大众心理疗法与自助(self-help)当中重要的忏悔仪式,由此可见其已深入主流生活。同样,文革对青年运动的注重,亦与所谓的婴儿潮一代(baby boomers,即二战后出生的一代)的代际政治(generational politics)产生共鸣。对年轻人而言,反叛成为一种“权利”,虽然它今日可能在对商业品牌的选择中更为重要,但这一潮流仍很有生命力,也再次证明其对主流的影响力。在中国农村推动的“忆苦思甜”运动中所常用的提高觉悟方式,对第二波女权运动(second-wave feminism)有重大的影响力,从此其影响亦扩展到其他社会运动,而成为提升弱势阶级自尊的有效方法。总之,这些以及其他毛思想的原则在西方有着比在中国更长久与更有成效的发展。 至于毛泽东本人,你可以从他身上几种不同的引人之处选择。对西方知识分子而言,毛吸引人之处在他应付时事的善于谋划。毛制订策略的原则不是直接引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生搬硬套到所有事物上,这是一套富有创造性的策略原则,目的是打败相继而至的不同敌人(殖民主义者、蒋介石国民党、日本占领军、苏联霸权以及中国共产党内的走资派),这套原则出自一位从战场上获得军事战略家声誉的诗人、哲学家。对中国作家与艺术家而言,亦正是毛的实践精神部分地防止了把毛式美学完全变成“为人民服务”的僵硬教条。这种情形,在毛著名的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被奉为国家文化政策之后,尤其在他的妻子江青积极推广样板艺术形式(如样板戏)之时,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对外人来说(甚至对很多中国人自己来说),如何理解此类实践的具体中国环境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鲜有人可以完全了解“两条路线的斗争”的复杂性,这是毛主义的政治核心,也是理解路线变化的关键。“两条路线的斗争”这个词通常被毛用来描绘党内阶级斗争的表现,亦即走社会主义道路者与走资本主义道路者的持久斗争。由于长期受到辨证法的影响,毛泽东的理论常常被刻意拿来解释或强调表面上的二元对立或矛盾。 以早期的延安时代为例,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区分了解放区与国统区的文化政策。这主要是是一个策略上的区分,而非提供给士绅文人“为人民与革命服务”的普遍指导方针(后来鲁迅评论道,“为革命服务的作家就象是一个人两脚踩在两只船上”,即一只是“革命”,一只是“文学”(注二)。更较为人知的例子是毛泽东的矛盾论,最早(1930年代末)是为了适应党内政策由国共对抗转向国共合作抗日。在1956年的赫鲁晓夫报告之后,这个理论出于对苏联的敌意升高,又重新解释,最后导致中苏分裂。从1957年的反右运动开始(此运动打击了“百花齐放”中“背叛”毛的知识分子),乃至到文革之末,这一理论都用来证明发动全国运动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正确的。因此辨证唯物法的核心论述——毛总结为“一分为二”——越来越只用来区分忠诚的人与走资本主义复辟道路的人。 西方左派对待毛主义的态度各有不同 除了一些宗派团体戮力理解并捍卫毛式教义内涵的每一次变动外,大部分西方的诠释者比较喜欢根据自身的需要来灵活理解和阐述毛泽东思想。西方对待毛主义的态度也并不一致,例如在我出生并成长的英国,托洛斯基主义在学生与工人的政治先锋中有更大的影响力;在法国,广大的左翼深受毛主义的影响,一些组织例如「革命万岁」(Vive la Revolution)和「无产阶级左派」(Gauche Proletarienne),其宗旨则是典型的反对任何威权、反对官僚,其实或许与中国事务全然无关,从根本而言,卢梭、普鲁东和索列尔(Georges Sorel)(注三)的思想遗产决定了法国对毛思想的接受方式;与此相反的是,美国的一些毛派团体例如激进劳工党 (Progressive Labor Party),革命共产党(Revolutionary Communist Party)以及马列共产党(Communist Party (ML))则相当强调道德和等级,他们的组织基本上是列宁主义式的,他们的争论往往反映或折射出中国的政治派别斗争。法国的毛派较受无政府主义与自由主义传统影响,因而接受文化激进主义;美国的毛派则常常与处于萌芽期的社会和文化运动相左——如反主流文化运动 (counterculture)、女权主义、同性恋运动、与种族分离主义等等,美国毛派人士往往向他们所认为的无产阶级的文化保守主义看齐,所以他们的服饰打扮、行为方式和宣传模式皆与此一致。对毛主义的许多更富创见的解释其实主要来自少数族群的民族主义者,例如黑豹党(the Black Panther)以及亚裔、拉美裔以及印地安原住民。在“内部殖民地”(internal colonialism)理论的指导之下,他们认为黑色,黄色和红色美国人实质上是不发达殖民地的居民,与第三世界人民相似。他们选择性的运用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例如自力更生,“为人民服务”,文化建设,以及对抗行动等等。 毛主义对美国教育、学术、文化与社会运动的影响 在美国,这些民族主义团体有着明显的分散化和以社区为组织基础的倾向。这意味着新毛主义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已渗透到社会之中,已被本土化,不再只是精英知识分子或先锋队专有的。这样的思想扩散,其影响比中产阶级出身的干部到工厂当组织者,更为深远,尤其那些工厂组织者往往如同中国文革中下乡或去工厂的城市知青对其努力感到挫折。在美国这一实践主要为大学生民主社会协会(Student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注四)学生所采纳。正如在中国,其中一个最主要的目标是为了打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区分。但在美国,这个理论在经济快速变迁的汪洋大海中搁浅。1970年代早期,发达西方社会进入了一个走向后工业生产形式的长时期结构调整时期,制造业生产逐步下降,非物质形态的附加价值劳动则越益重要。因此,传统的工人自我认同受到侵蚀,无法再宣称自身为迈向更美好社会的发动机。中国要到1990年代「铁饭碗」被打破之后,类似的情况才发生。但在中国,工人群体及其利益对国家政策有相对比较强劲的影响力。 在教育领域则是另一番情况。大多因为文革中断了一整代人的教育与学习,毛被认为是反教育,就像他现在被认为反知识分子一样。这两种看法都不准确。文革开始后两年,大学重新开放,教育制度的变革开始了,一切都在变化,从学校管理到教科书、课程准备,以及招收工人农民入学等等。总而言之,这些变革是在实践中进行的,而非仅是受抽象理论的指导。在西方,尽管没有建立起工人大学,但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改革致力于使课程与教学方法尽可能的大众化,更可理解,更实际,更符合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毛的教育思想与杜威和Paolo Freire(注五)是同条共贯的。 更重要的是整个一代的左翼运动积极分子进入大学教职的行列。和那些进入工厂的干部相比,更多学生运动的积极分子进入了专业工作的行列,选择1970年代初期称为「体制内长征」(the long march through the institutions)的道路。他们下决心进入「上层建筑的专业工作」——例如教育、法律和艺术等那些对于重塑国家和民族文化最为重要的领域。 正是在这些人文学科领域——尤其是在其中最精英的地方——新毛泽东主义的脉搏持续跳动逾三十年,在文革热潮早已退去之后依然不衰。在这个圈子内,法国知识分子诸如萨特(Sartre)、阿尔都塞( Althusser)、罗兰.巴特(Barthes)和傅科(Foucault)等享有巨大影响。这些思想家的思想成长曾深受毛主义的影响,他们的思想对美国的文化批评界有着深远的影响。当年在美国,许多人把法式的毛主义口号和教诲视为神圣律令。回顾起来,这种现象在今日已难以令人置信。 与此同时,新毛泽东主义的影响逐渐渗入社区生活,开始以代表大众要求文化认同的面目出现,涵括种族、族群、女权主义、同性恋及环境保护运动等各方面。这些社会运动各有各的诉求,但又互相联系,可谓是百花齐怒放。这些运动对立法的影响并非立竿见影,而通常须历经数十年的司法诉讼,但它们在教育界的变革却有着直接的影响。文化批评家以及历史学者站在斗争的前线,努力修改各类教科书,提倡新的文化认同观念。最终结果是大大翻修了构成国家文化核心的半官方准则。在多元文化论者大幅改写了历史书籍中的白人男性精英观点后,一些新兴的批评学派,如酷儿批评(queer criticism)、生态批评与后殖民批评等等,也加入战斗阵容。教科书为了跟上不断更新的的认同典范而一次又一次的修改。这个过程远远没有结束,在某些未显示的方面,已体现毛泽东思想中“不断革命论”的精神。就如同我先前举过的西方的大部分例子,影响它们发展的有几种思想,毛主义只是其中的一系,但我要说的是,毛主义的重要性却一直受到忽视。就最低限度而言,这些批评家的主将自认为他们所作的这些“上层建筑”的改革是激进的、甚至革命性的,本质上,这就有着很明显的新毛泽东主义热情的痕迹。 美国新保守派发动“文化战争”攻击进步思潮 并不是每个人都将这些变化视为进步的,事实上,有些人将此视为破坏力量,联想起文化大革命中的的黑暗面。这样的反挫不只来自右翼,也来自左翼。自1980年代晚期开始,美国新保守主义者发动了所谓的“文化战争”(Culture Wars),直至90年代中期,左右翼在文化问题上的争端吸引了全国极大的政治关注。在有关国民道德的辩论中,美国的“文化战争”为其他国家的保守主义者们提供了一个可效法的模式。争论最初系针对学校该教授何种教科书,但很快地扩展到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每个角落,挑起对“少数族裔优待计划”(affirmative action)、性骚扰、同性恋权利以及各种工作场所歧视的争辩。这样,冲突从通常处于非政府领域的文化政治问题,逐渐扩展到我称之为文化正义(Cultural Justice)的范围。在这些方面,争取承认公民权的斗争需要有国家行动的介入。 因为左翼文化改革者对主流历史观念的修正方便煽情报纸的炒作,因此改革者粗糙的漫画式形象在媒体中广为流传。新保守派分子将 “政治正确”(political correctness) 重新定义的策略奏效〈编按:美国多元文化运动主张尊重多民族的语言文化,反对西方白人男性中心,要求不得使用歧视妇女、有色人种的措辞,谓之“政治正确”,但保守派刻意扭曲其意旨,攻击“政治正确”论有违言论自由,具极权思想,更把“政治正确”搞成讥嘲的贬词〉。连某些左派人士也发言反对保守派所说的“政治正确”,他们大部分是某一代的白人男性,认为自己过去左派主将的身分被剥夺或取代。就像保守派的文化战将一样,他们始终怀恋着从前的年代——在那个时代,政治目标清楚,而群众基础亦大致稳定〈这其实大部分不实在〉。这些左翼老将斥责今日年轻人仅有短视的政治热情。在他们写的某些逸闻掌故中,要求改革的学生被形容成像当今的红卫兵,怀着自以为正确的狂热,激动地追击犯了政治不正确的罪孽的倒霉老师。 如果我们能撇开这些是是非非暂且不论,这中间的确有非常严肃的问题值得左派深思。对文化改革的热情是否真的分散了本来可以用来变革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精力?或者说,文化变革是否是社会经济变革的必要条件?那些持否定意见的人士认为,由于“上层建筑”的变革并不扎根于经济基础之土壤,因而不足以改变广大无产阶级的生存状态。此外,他们认为文化更多的是导致人们的分裂而非导向团结。另一阵营的拥护者则坚持认为社会与文化认同是在收入、医疗、教育、自由结社、宗教自由、住房与工作上获得平等机会的条件。从这一观点出发,文化自尊是言论、集会与社会良心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必要补充。许多人认为获得社会承认的权利与获得社会薪资几乎同等重要。 文革的目的在创造“社会主义新人” 无论你我的立场为何(我倾向后者——虽然我认为不可能,至少也是浪费时间,去区分这些政治的差异),整场辩论都可得见毛主义的味道。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下,中国的文革批评者也做出类似的批评——文化不能当饭吃,而文革的拥护者则坚持革命不能被贬低到追求增加薪资或物质利益的经济主义。有人回顾文革甚至还认为文革走得不够远,认为毛泽东过早的收住了革命风暴的缰绳(这一观点对现在的某些读者来说可能无法理解,因为许多人在文革派系斗争中丧生)。尽管在文革中毛将中国的知识分子作为打击对象,但作家与文化批评家在事件的进展中仍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虽然西方的知识分子在文化战争中不至于像中国知识分子那样有生命危险,但文化工作者与管理者亦尝到第一线的痛苦、甚至残酷的反控。 这些日子来,已惯于把保守派运用文化战争的策略看成右派如何挪用左派政治策略的一个例证。换言之,新右派把握了葛兰西有关文化霸权(hegemony)理论的精义,掌握主动权,夺回失去的阵地。在这种情况下,右派的文化战将实则是真正的毛派,他们是政治上的功利主义者,狡猾的利用文化议题以达到自身利益。毕竟,难道毛泽东不正是利用文化来发动一场不久即失控的整风运动,以重新夺回党中央的至高无上的权力? 这一说法乍看似有说服力,然其分析的论证依据是假设毛泽东将文化视为工具,即毛将文化视为权力游戏的载体。对那些念念不忘文革亵渎文物和机构与迫害妨碍文革的文化工作者的人们而言,看不出毛泽东对文化的观点与纳粹主义有何不同。但是,文革所指称的「文化」主要并不是指书本或艺术家,它与改造人的主体性更有关联。培育新的社会人格和心态的努力取决于是否能彻底清除自身内部的资产阶级思想。在这方面,毛的先辈是如葛兰西这样的思想家。葛兰西提出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创造“新人”,与毛同时代的切.格瓦拉也提出类似的“社会主义新人”的概念。 西方可以充分运用毛主义的遗产 如果正如本文所力图证明的那样,西方左翼文化政治的道路的确受毛主义宏伟的抱负影响,它却只能在一个备受限制的环境下始终谨慎将事。但令人可喜的是,整个社会变革和改造规划的精神不仅保留下来,更延伸到清除资产阶级思想以外的新领域,如废除家长父权和异性恋霸权,以及白人中心主义等等。除了那些由基督教原旨教义派所驱动的人(那种也许才是最纯洁的认同政治形式), 右派的文化斗士并没有可堪与毛主义比拟的蓝图,他们最主要是受反动的精神驱动。 我之所以提出前述的观点,并不是说我们可以或应该把西方文化战争的环境和中国的文革直接加以比较。这种比较是毫无意义的。但是,中国的文革对西方的文化政治的确有着实质性的影响,可悲的是这种影响常常被忽视不见。全面研究理解文革对中国的学者有极大的价值,对于中国学者来说,文革年代还是一个禁区,有待来日档案解密之后,才能充分探究。 这样看来,思考中国的文革如何进入世界思潮,改变我们对文化事务的社会政治意义的思考,这远比将其视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内争执来得有意义多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文革对世界政治文化情势的影响以地下潜行的方式持续着,尽管在其原诞生地中国,它的声音已相当微弱。今日中国的官方观点认为有关文化政治的争辩已不再重要(特别是在1980年代的“文化热”消退之后)。大体而言,文革被中国主流话语视为纯粹是一个对外封闭的国家内部的产物,当今的全球化之风早把它吹得无影无踪。今天的中国知识分子很可能难以理解西方对文化政治的热烈辩论竟然会与毛泽东有关,但是在中国成为西方衣柜中衣物的主要出口商之前,毛泽东主义就已经先出口到世界人们的心灵衣柜。相较于中国的武汉,今日在西方我们却拥有更多空间可能充分运用毛主义的遗产。 注一:Rey Chow, Writing Diaspora: Tactices of Intervention in Contemporary Cultural Studie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3). 注二:鲁迅的原文是,“有些‘革命文学者’的本身里,还藏着容易犯到的病根。‘革命’和‘文学’,若继若续,好像两只靠近的船,一只是‘革命’,一只是‘文学’,而作者的每一只脚就站在每一只船上面。当环境较好的时候,作者就在革命这一只船上踏得重一点,分明是革命者,待到革命一被压迫,则在文学的船上踏得重一点,他变了不过是文学家了。”(见《上海文艺之一瞥》),校译者注。 注三:Georges Sorel (1847-1922),法国社会理论家,主张工团主义、无政府主义、和暴力哲学,校译者注。 注四:Student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 (SDS),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新左派运动和民权运动中最重要的左翼学生团体,校译者注。 注五:Paolo Freire (1921-1997),巴西教育思想家和社会实践家,其《被压迫者的教育学》(Pedagogy of the Oppressed)一书对西方新左翼运动有很大影响,校译者注。 译自:《Cultural Politics》2005年第一卷第一期 (ANDREW ROSS ,美国纽约大学美国研究教授。译:郑洛,载于《批判与再造》第 28 期。原文链接 : http://t.cn/zjwwhcw )
阅读更多发布者勇敢的心 | 2 月 29, 2012
衣俊卿:关于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现状的审思 进入专题 : 马克思主义 ● 衣俊卿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毫无疑问已经成为目前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最热门的研究领域之一。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在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起步并迅速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于 90 年代初期陷入低迷之后又在 90 年代后期逐步复苏,到 21 世纪头 10 年进入急剧膨胀期。从研究范围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已经从经典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扩展到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当代新马克思主义流派、后马克思主义以及马克思学等领域; 从学术门类的归属与定位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已经从原来的一个理论热点发展成为一个单独的学科领域; 从学术影响与辐射力看,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人物和理论目前不仅是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学科的主攻方向,而且已经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学等众多学科领域的重要选题之一,特别是成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重要选题来源之一。 作为一名已经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从事20 多年理论探索的研究者,看到该领域学术研究的日益繁荣与快速发展,我的确感到由衷的高兴。然而,在兴奋与欣慰之余,我也有一种很深的忧虑。虽然在过去的 20 多年间,我曾先后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批判理论和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是,面对今天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井喷式”的理论成果、“走马灯式”地纷纷登场的国外学术流派和人物、令人眼花缭乱的新概念、新理论,我也有一些茫然,有时甚至隐约感到一种“学术眩晕”。毕竟,推动一个学科从初创到成熟需要遵循学科发展规律,需要展开扎实而细致的工作。一个学科过分快速地“跃进”和无限制地膨胀,其前景必然有一定的隐忧。 因此,我认为,我们在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时,除了埋头于自己所专注的人物或问题,也需要时常抬头环视一下这一学科的总体研究情况,并思考一些前提性问题,并就不同流派和不同方面研究的“合法性”或“合理性”进行必要的探讨与沟通。检审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现状,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所取得的突出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还存在许多需要我们反思的问题,例如,研究的理论深度问题、思想资源和理论依据问题、不同流派之间的有机联系问题、理论的现实穿透力问题,以及主题散乱、缺乏沟通对话、译介多而理论分析少等问题。我在这里无法逐一探讨这些问题,只想通过关于一种合理的“划界意识”的探讨,来思考如何深化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研究。 一、“ 划界意识” 的提出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领域和对象是比较清晰的,主要是对卢卡奇、柯尔施、葛兰西、布洛赫、法兰克福学派、萨特、阿尔都塞等经典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后来逐步扩展到关于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以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等比较典型的新马克思主义流派的研究。近几年,有两个方面的研究迅速突破了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原有阈限:一是西方马克思学研究的迅速走热,二是带有“后学”特征的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各种后马克思主义流派以及各种左翼激进思想被广泛地纳入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范围。这两个研究领域在不同方向上的推拉与扩张,使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边界呈现出不断向外“漂移”的开放姿态,迅速把当代各种不同类型的思想家和理论家裹入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格局之中。 这种研究态势无疑是一种积极的现象,它从一个层面彰显了马克思思想在当今时代的巨大影响力和价值。但是,如果不加分析和限制地任由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边界继续向外“漂移”,这种无界域的无限僭越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模糊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和基本思想的消极后果。实际上,目前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对象或研究主题,既包括马克思恩格斯身后的各种有影响的新马克思主义流派,也包括站在马克思主义之外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进行文献分析和文本研究的学者,还包括那些在不同程度上接受马克思影响,开展对资本主义和发达工业社会批判的理论家。应当看到,这几种类型的理论,既相互交织,又有重大的区别,因此,在开展研究中,还是要在一定意义上区分关于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的研究和关于马克思思想在当今知识界和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界的影响的研究。这就是我所寻求的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中培养的一种“划界意识”。 谈到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划界”问题,必须指出的是,我的这种划界诉求强调的不是一种“硬划界”,而是一种“软划界”; 不是一种“刚性划界”,而是一种“弹性划界”; 也就是说,这种划界意识的重点不在于“约束”和“规定”,而在于“提醒”和“启示”。具体言之,我在这里绝不是要做一种区分“谁是马克思主义者”和“谁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或者区分我们“可以研究什么”和“不可以研究什么”的具体“划界工作”。实际上,无论是各种明确的当代马克思主义流派,还是批判资本主义的左翼理论家,以及各种不同程度受到马克思思想影响的理论家,都应该纳入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范围。只不过,在对不同的理论观点和流派的研究中,我们应引入一种“区别意识”,一种“划界意识”,不能不加区分、不分轻重、不分远近地把我们所研究的对象笼统地都称为“当代马克思主义”,或者不加分析地给各种与马克思思想有某种关联的观点都贴上“马克思主义”或“新马克思主义”的标签。特别重要的是,一种合理的“划界意识”可以防止我们把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当代理解变成各种不同观点的拼接组合。近年来,学术界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领域和对象,已经做了各种各样的具体划界工作。 我在这里不想继续在这个层面上一般地辨析“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世界马克思主义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后马克思主义”等各种范畴的指谓及其内涵,而是从几个方面来阐述我关于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应具有的合理的“划界意识”的想法。 二、基础性的“ 划界意识” 我们所倡导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划界意识”,在基础的层面上可以表述为: 应当对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涉及的各种流派、人物和观点的客观的学术影响力和现实影响力做出切实而恰当的评估,从而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突出重点和核心层。 我认为,提出这种含义的“划界意识”是非常必要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是一个很大的范畴,它可以涵盖世界各国与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有关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置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二级学科的规范要求来看,也是如此。这一学科主要研究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相关的理论、思潮、流派的发生、演进及基本思想,包括国外共产党的理论家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与创新,西方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左翼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与阐释,以及马克思主义的文本文献等。面对如此宽泛的思想理论资源,我们显然不能平均地投放研究力量,而应当集中研究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内容。我想,这种影响力的确定不能仅仅以我们对其理论解释力和创造力的主观评价为尺度,还应当考虑客观的评价标准: 这一理论阐述是否真正进入到当代人类思想和理论对话与交流之中并具有影响力,或者是否真正对社会实践、社会运动或社会进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看,目前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确存在着一些值得反思的现象: 人们在引入和研究某一人物或某一理论时主要凭借自己的主观评价,而没有充分将之纳入到国外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格局中加以比较研究,没有在自觉的“划界意识”的引领下充分提供关于这一对象的客观影响力的分析。并且人们有时还出于自己的熟知度和理论偏爱而突出强调自己选择的研究对象的价值,否定或者低估其他人所选研究对象的价值和地位。这里存在着两种可能的情形: 一种是有些可能在国际上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客观影响力的学者和理论观点在我国学术界被迅速“包装”和“炒热”起来,从而使其在我国学术界获得了甚至在其本土理论界也不具有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另一种情形是所选择的研究对象的确具有客观的理论影响力和现实影响力,但是,我们并没有按照“划界意识”进行某种自觉的前提性论证。我认为,无论是哪一种情形,都具有局限性,需要自觉地加以完善。 为了说明这一层面“划界意识”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在目前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选出几种典型的例子来加以展示。一种情形是所研究对象的学术影响力或现实影响力已经清晰地显现出来。例如,卢卡奇、葛兰西、法兰克福学派等经典西方马克思主义过去 30 年在我国学术界一直是人们研究的重要对象,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不可取代的巨大的学术影响力,以及对 20 世纪发达工业社会条件下的文化反抗运动等方面的现实影响力。再如,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后马克思主义等新马克思主义流派,其在国际学术界的话语影响力和在当代社会运动中的现实影响力,也已经清楚地得到了证明。另一种情形是所研究对象的学术影响力或现实影响力得到自觉的论证。例如,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虽然产生于东欧一些较小的国度,但是其学术影响力和现实影响力并不限于其本土,我们曾论证过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独特性及其对社会主义改革的深刻阐述,特别分析说明了卢卡奇、布洛赫、马尔库塞和弗洛姆等人从 20 世纪 60 年代起就高度评价并向国际学术界推介其理论观点、70 年代后期其主要代表人物直接进入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哈贝马斯等当代著名思想家对其主要代表人物理论的重视,从而论证了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和现实影响力。 还有一种情形是所研究对象的学术影响力或现实影响力尚未得到自觉的论证。这种状况比较多地体现在近年来人们对国外某些大学教授观点的直接引进和评介方面,甚至包括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日本一些进行马克思文本研究的学者的介绍和研究。一些研究者对日本学者的研究给予很高的期待: “‘日本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学术研究领域理应成为一个与‘西方马克思主义’、‘苏联东欧马克思主义’同等级别的研究范畴。” 这一学术定位看起来可能令人鼓舞,但是,要真正做到这一点,除了对其理论的更深入细致的探索,除了说明这些学者在日本本土的学术影响力和中国学者对他们的特殊关注,还应当进一步论证他们在国际学术交流和理论发展中的直接地位和实际影响,以及其他理论比较发达的国度对其理论成果的接受、承认与研究状况。迄今为止,关于这些问题,以及关于这些日本学者的观点是属于“马克思主义”,还是“新马克思主义”,或者是“马克思学”等问题,都缺少系统的令人信服的论证。 三、深层面的“ 划界意识” 我们所倡导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划界意识”,在深层次上可以表述为: 在对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的学术影响力和现实影响力做出评估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对每一具体研究对象的价值取向、基本观点,特别是其同马克思思想的真实关系做出具体的区分性评价,至少要明确一点: 关于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的研究同关于马克思思想在当代思想界和社会实践中的影响的研究是有区别的。 这一层面的“划界意识”可以看作是第一层面“划界意识”的进一步细分,也就是在我们所确定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点对象之中再做具体的细分,以便突出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学科对“马克思主义”的突出强调。这方面我们面临的情形更为复杂,例如,对于已经被纳入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视域中的各种流派和人物,按其理论立场、价值取向及其同马克思思想的实际关联,可以做出多种不同的甄别与辨析: 坚持马克思思想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取向,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和创新的当代马克思主义流派; 在精神气质上体现马克思的激进批判意识,对发达资本主义进行激进批判的左翼理论家; 站在马克思主义之外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进行解读的理论家; 某些以解构和超越马克思主义为宗旨的“马克思学家”,等等。毫无疑问,这些研究对象无论性质如何,都可以也应当作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深刻理解和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可资借鉴的重要思想资源。但是,我们在价值取舍上,还是要始终保持一种比较清晰的“划界意识”,虽然我们明确反对那种“唯我独马”的独断态度,但是,我们也不能把理论的开放性发展成为丝毫没有限度与规范的“弹性”。假如我们通过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得到的收获是价值各异、立场各异的众多当代理论观点“并存”或者“拼接”的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那么,这种“弹性”将危及到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学科本身的合法性。我们可以在这里以“后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学”为典型例子,来说明这种“划界意识”的重要性和实际确立这种“划界意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勿庸置疑,近年来,后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展开已经成为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快速发展的重要推手。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各种后马克思主义流派及其代表人物,以及其他众多在 20 世纪 70 年代影响不断增大的新马克思主义流派,纷纷亮相于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平台上,特别是各种左翼理论家也一同被裹入这一研究中,这些理论研究推动着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边界急剧向外拓展。我们丝毫不会怀疑这些研究的重要性,也不会怀疑这些新马克思主义流派在理论上的独特阐释力,以及在西方发达社会中通过各种激进的、微观的左翼反抗运动而具有的现实影响力。问题在于,这个以“后学”来命名的阵营太庞大、太嘈杂了,粗略地说,其中可以包括: 公认的后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如拉克劳、墨菲、雅索普、齐泽克、卡斯托里亚迪斯等; 典型的后现代理论家,如德里达、福柯、利奥塔、德勒兹、瓜塔利、鲍德里亚等; 东欧新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赫勒、科拉科夫斯基等; 以及众多的各式各样的左翼理论家,如贝尔、詹姆逊、吉登斯、斯图亚特·霍尔、保罗·赫斯特、巴里·辛德斯、佩里·安德森、伊格尔顿、大卫·哈维、卡利尼科斯、埃尔斯特、奥菲、马舍雷、朗西埃、巴迪欧等,这个队伍的阵容还在不断扩大,我们时常发现又有新的陌生者被卷入这一研究领域。 这个阵营的确是太复杂了,以至于同样是“后马克思主义”,术语的拼写都不相同,更不要说定位和取向上的差异了。因此,要对这个复杂的阵营中的每一个流派、每一个思想家都清晰地定位或者归类,几乎是不可能的; 要清晰地辨别其中哪个属于马克思主义,以及在什么意义上属于马克思主义,更是异常艰巨的任务。所以,我们在这里,看到不同研究者在做着各种极其不同的努力,例如,当巴迪欧明确宣布“马克思主义并不存在”时,人们要去论证他在何种意义上是一个“后马克思主义者”; 当有的研究者把伊格尔顿当作后马克思主义者加以研究时,他本人却斩钉截铁地说,“我不是后马克思主义者,我是马克思主义者”; 有的研究者倾向于从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来评价后马克思主义,或者“在马克思主义与后现代之间”来定位后马克思主义( 后现代马克思主义); 当一些人认真地论证后马克思主义是一种马克思主义时,另一些研究者却明确指出,“后马克思思潮不是马克思主义”; 还有的学者干脆断言,“后马克思主义并不像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形态,相反,它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它试图解构马克思主义的所有概念和范畴”。正由于这种复杂性,许多研究者干脆不进行这种定性的和区分的争论,而是直接对不同的人物和理论进行具体的个案性的或局域性的研究。 显而易见,面对各种后马克思主义及其左翼理论所构成的特殊阵营,我们无法进行“硬划界”意义上的具体划界工作,但是,培养一种“软划界”意义上的“划界意识”则肯定是必要的。对这一问题的深入分析,需要专门的工作,我在这里只能简要地说明自己的大致倾向。我认为,对于后马克思主义,必须从三个维度上着力加以探讨,即后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后马克思主义与经典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关系、后马克思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关系,这三方面的关系不搞清楚,我们就无法对后马克思主义进行清楚的定性与定位。英国学者斯图亚特·西姆( Stuart Sim) 在《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中特别强调了后马克思主义与传统意义上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关联,在我看来,这种内在关联是存在的,并且,承认这种内在关联是极为重要的。在这里,我想着重谈一谈研究对象与后现代主义关系的性质以及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的性质问题。具体说来,一方面,应当对庞大的左翼理论阵营中的不同代表人物同马克思思想的关系进行审视。有的研究者区分了六种西方左翼,并且发现,绝大多数左翼“均与马克思主义发生或多或少的关系”,但是,他们“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我们在具体研究中既要充分借鉴和吸收他们对资本主义激进批判的理论成果,又要依据他们同马克思思想关系的性质,以及他们同某种新马克思主义流派关系的性质,来具体判定他们是属于当代马克思主义还是属于受马克思思想影响的一般理论家。另一方面,在涉及同后现代主义的关系时,我们应当把那些只是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吸纳了后现代主义的微观政治批判思想,而在理论定位上与马克思思想或西方马克思主义具有传承关系的后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纳入后马克思主义阵营,而把德里达、福柯等典型的后现代思想家定位于受马克思思想影响的、外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独立理论家。 在本文中,我想重点探讨“划界意识”对于健康地开展马克思学研究的重要性。对西方马克思学的研究是近年来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向外拓展的重要体现。对于西方马克思学的关注,与国内学术界重视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本研究,特别是所开展的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版( 即 MEGA2) 的编译工作和研究工作密切相关。 毫无疑问,重视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研究,借鉴西方马克思学的研究成果,对于改变传统哲学教科书忽视文本研究的问题,对于我们更加准确、全面、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然而,目前一些西方马克思学研究者已经不满足于文本研究的定位,而是通过模糊或淡化我们所说的“划界意识”,把马克思学膨胀、拔升到最本真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地位。应当说,“马克思学”的原本定位和划界是比较清楚的,在其狭窄的意义上,它通常是指对于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本与思想进行跨学科、超党派、非意识形态的、纯粹客现的学术研究。从性质上,它常常的确不是或至少不完全是“一种马克思主义研究”,而是一种“有关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那样,“值得注意的是西方马克思学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内涵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的研究者一般并不信仰马克思主义,而只是研究马克思; 而后者的研究者则均为具备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学者,但他们并不信仰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而是信仰具有批判性、革命性的马克思主义”。目前一些马克思学研究者对“马克思学”这一范畴做了两个步骤的转换: 一是把所有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文本研究都冠之以“马克思学”,从而把“马克思学”从吕贝尔所确立的那种具有特定含义的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说膨胀为可以包括正统马克思主义的、非正统马克思主义的、非马克思主义的、反马克思主义的等在内的庞大的理论阵营,于是我们所熟知的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也都被划归了马克思学的阵营; 二是以争夺话语权的理由,提出“重建马克思学”,特别是创立“中国的马克思学”的主张。 最近几年,关于创建“中国的马克思学”的主张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获得了比较大的反响,甚至我国学术界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学者也对此明确表达赞许。 我丝毫不否认主张创建“中国的马克思学”的学者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的坚定性和对推动马克思主义创新的热切渴望,但是,对于这种把某一具有明确的特定的内涵和价值规定性的范畴膨胀和扩大的做法,我还是有很多忧虑。我注意到不少学者通过从梁赞诺夫那里开始另辟“马克思学”的起源,以及通过关于“西方马克思学”和“国外马克思学”的术语辨析,来为自己所使用的“马克思学”范畴进行了“大同小异”的论证,但是,我感到自己迄今还是无法完全被这些论证所征服,实际上,学术界也有不少学者像我一样抱有类似的疑虑。 我在这里并不想介入围绕着“马克思学”范畴的发明权的争论,在我看来,目前的一些争论还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我在这里只提出两个相互关联并一直困扰着我的问题。其一,是不是文本研究属于“马克思学”的专利,只要开展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文本研究就一定要冠之以“马克思学”? 换言之,是不是我们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从来没有进行过文本研究? 是不是如果不创立一种“马克思学”就无法开展文本研究? 我注意到,实际上也有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做了很深入的探讨,但并不把自己的研究命名为“马克思学”,而且也有研究者明确提醒不能把文本研究视作“马克思学”的专利。其二,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所谓“中国的马克思学”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关系问题。如果因为我们通常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缺乏文本研究,而强调要建立“中国的马克思学”,那么所谓“中国的马克思学”同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是相互并列的关系? 还是说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内在地包含着“中国的马克思学”,或者说是要以“中国的马克思学”取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假如“中国的马克思学”是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提供文本研究基础,那么这就说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内在地就要求包含着文本研究,那为什么又不把这种研究直接称为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研究? 是不是只有称之为“马克思学”才能获得理论的科学性? 这些问题使我非常纠结,遗憾的是,目前的争论很少直接探讨“中国的马克思学”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我好不容易找到一篇直接讨论二者关系的论文,但是,我得到的答案是: “中国马克思学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具有内在统一性,中国马克思学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具体体现在诸如“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推动思想解放”等。 这样的论述使我更加困惑,这些不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题中应有之意吗? 把这些内容再贴上“中国马克思学”的标签用意何在呢? 我在这里并非急于对上述问题提出定论性的判断,但是,必须指出,这些问题不是枝节性问题,而是健康地开展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不可回避的根本性问题。 四、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 现实诉求” 在从上述两个层面具体阐述了我们所倡导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划界意识”后,我还想转换一个角度做一种补充性论述。如果说,上述讨论是对这种“划界意识”所进行的“是什么”的分析,那么现在我们转向“为什么”的问题。我想从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现实诉求”的辨析来说明确立“划界意识”的重要性。 所谓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现实诉求”,实际上就是提出为什么要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即要明确我们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所要达到的目标和所期待的理论成果。初看起来,这不应当成为问题,但是,这绝非一个明知故问的简单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显然不同于关于某一实证知识、某一工具性理论、某一物质文化遗产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关于这些具体知识形态的研究虽然也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价值诉求和价值评判,但是我们可以把它们作为相对给定的东西加以实证性研究。而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时刻关心人类社会发展和人类命运的批判性理论,其生命力和创新力不仅体现在其创始人的原初语境和具体结论,更体现在它与人类历史进程在每一个时代的重新对话之中,因此,马克思主义研究必然具有十分强烈的现实诉求。这种现实诉求并非只是今人的功利性要求,它同时也是马克思学说的本质规定性使然。因为,如果不把马克思的学说置于每一时代的现实历史进程中去加以阐发,那么,即使我们真的能够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和每一种观点完全“客观地”、“无争议地”、“实证地”分析出来和描述出来,那么它的价值也会十分有限,只能是专属于那一时代的知识形态。 我想,可以这样逐层深入地展开和表述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现实诉求”: 其一,更加全面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进入 20 世纪后,西方马克思主义、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各种新马克思主义流派、各种马克思学流派,从不同侧面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进行了研究和阐发,对于这些观点的借鉴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其二,深刻透视 20 世纪人类历史进程和实践发展的变化和特征。众多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的各种理论探索,不仅让我们多视角地了解了马克思思想对当代人类实践和问题的解释力,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这些当代马克思主义流派对现实的批判视野,可以对当代人类社会历史现实的真实图景形成更完备的把握。其三,在全球化视野中透视中国的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对于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的研究和借鉴,最终要落脚于提高我们的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使我们善于把中国的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置于世界的背景中和全球化进程中加以定位和把握。 这样一来,我们应当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现实诉求”来补充和完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划界意识”。具体说来,我们在选取、划分、研究、评价当代国外各种马克思主义流派及其相关理论时,应当坚持“双重解读逻辑”: 一是“理论逻辑”,即要揭示不同理论流派和理论观点的内在的理论逻辑,揭示其同马克思思想的内在逻辑关系; 二是“现实逻辑”,即要揭示这些理论观点,包括它们对马克思恩格斯原初观点的创新或修正同特定时代的人类实践的逻辑关系。只有将这两种解读逻辑相互交织,我们才能把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而具体到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坚持这种“双重解读逻辑”,至少有助于我们解决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这样两个重要问题。 一是有助于把握马克思经典思想的阐释和马克思思想当代价值的阐发二者之间的内在统一。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要防止两种极端的倾向。一种极端的倾向是: 缺乏对马克思经典文本的系统研究和全面把握,主要根据今天的需要来取舍经典作家的论述和观点,这种做法被学界批评为“六经注我”式的解读。的确如此,这种做法虽然强调要突出马克思主义的现实性和当代价值,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文本依据,存在着曲解、误读、歪曲或者实用主义地任意剪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思想的危险。另一种极端的倾向是: 机械地固守对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经典文本的解读,相信可以达到对具体的文本及其观点无争议的、无分歧的、完全客观的、全面的解读的可能性,并追求把这种文本解读变成“我注六经”式的“实证科学”。我十分尊重和敬佩马克思学在文本解读中的规范的方法和科学的程序,完全承认这种科学的解读对于我们更准确地理解经典作家理论观点的重要意义。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不能止于此,不能把马克思主义解读为具体的实证知识的集合。在这里,我们且不争论按照解释学理论,对于一种批判的革命的社会历史理论的每一种观点、每一个文本都进行“价值中立的”、无分歧的、完全客观的解读是否可能的问题,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假如我们把文本解读至上化、绝对化,真的把马克思针对当时各种具体历史条件,在特定语境中的论述都变成了实证科学式的确切知识,而不是放到历史进程中和当今的语境中加以价值判断和取舍,那么我们即便不会完全把马克思思想变成僵死的教条,至少也会把它定格为过去时态的历史知识。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反对一种极端而走向另一种极端,我们只有把“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理论解读逻辑和现实解读逻辑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把关于马克思经典思想的阐释和关于马克思思想当代价值的阐发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创新。 二是有助于把握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连续性和超越性的统一。引入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现实诉求”和“现实逻辑”来补充和完善“理论逻辑”,可以使我们更为全面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在 20 世纪历史进程中的发展和创新的复杂性和丰富性。通常人们更多地习惯于按照“理论逻辑”来描述和解释马克思主义的历程,也就是拿不同时期不同形态的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解和阐释同马克思的理论观点以及之前时期的其他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理解加以“比对”。这种研究很容易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过程中的“超越性”、“间断性”、“转向性”或“跳跃性”,因此人们常常会根据某一时期的新的马克思主义流派研究主题和强调重点的变化,而断言前一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形态的“逻辑终结”,或断言新马克思主义出现“理论转向”。这种单纯的“理论逻辑”的解读容易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片面化的理解,似乎 20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表现为某种经常性的“断裂”状态: 一种新形态否定了前一种形态,然后再“回到马克思”以便构造另一种新形态。如果我们在这些理论分析中引入“现实逻辑”加以补充,把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演进和发展从一种单线的描述变为多线索的交织路径的分析,那么,呈现出的就不全是“间断性”,而是也会有间断和差异中的连续性。例如,我们可以选取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几个重要节点: 马克思恩格斯对经济和基础因素的强调、列宁对宏观政治的突出、西方马克思主义对文化批判的强调、后马克思主义对微观政治的关注等。从“理论逻辑”上看,这其中已经发生了多次“间断”或逻辑转变,但是,如果我们把这 100 多年间社会历史现实的深层变化、资本主义的结构变化、人类实践方式和人类社会运行方式的变化以及随着这种变化而必然出现的人本身的变化等等要素和参量相应地引入,从“现实逻辑”来看,我们又可以看到在这些超越、间断、跳跃的背后,存在着马克思主义对“资本逻辑”的执着的批判,对人类解放的可能性的不断探求。当然,我们不能把这些分析简单化,但是,无论如何,用“双重解读逻辑”来丰富和完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划界意识”,会有助于这一学科的健康发展,有助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和价值彰显。 进入专题: 马克思主义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0647.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11.5,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money | 10 月 8, 2011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67 次 更新时间: 2011-10-08 16:29:55 胡玉坤 郑晓瑛等: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分野 ——国际政策举措与中国实证依据 进入专题 : 青少年 青年 ● 胡玉坤 ( 进入专栏 ) 郑晓瑛 等 中文摘要:有关“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混淆和年龄边界的游移已成为相关研究、政策及干预的一个“盲点”。本文首先勾勒联合国系统在厘定年龄界限并推出相关政策措施上的发展轨迹,继而利用首次全国青年性与生殖健康调查的定量数据和定性资料描述并解释未成年和成年的青年人在性与生殖健康风险与脆弱性方面的异同,最后阐明了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现实和政策涵义。为了与国际接轨,也念及中国国情,笔者力主在有关青少年和青年的研究、政策及实践中使用国际通用的年龄划分标准,并在本土化努力中赋予这些静态范畴以更符合真实世界的动态内涵。 关键词:青少年 青年 未成年人 成年人 厘清概念 国际政策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尤其是国际健康界,愈来愈倾向于对“儿童”、“青少年”、“青年”及“年轻人”这几个彼此关联的概念做出明确的年龄限定。联合国系统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发展机构通常将10-19岁人口界定为青少年(adolescent),15-24岁的定义为青年(youth),10-24岁的称为年轻人(young people) 。这三个年龄范畴在不同程度上都涵括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规定的“儿童”概念,即不满18周岁的人口(见图1)。除了联合国系统而外,其他各种国际发展组织和英文世界的许多学者也都广泛采用了基于上述年龄限定的术语。 上述四个有明确年龄界线的概念都是伴随年龄增高而不断发生变化的连续谱系,而且相互之间存在部分交错重叠。其中儿童的年龄跨度最大(长达17年),其次为年轻人(15年),青少年和青年分别跨越了10个年龄段。从成年与否的角度来看,“儿童”这个概念所指涉的完全是未成年人,“青少年”亦以未成年人为主体,“年轻人”的15年中有一半以上涉及未成年人,惟独“青年”这个范畴涵盖主要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如下文所述,明确划定年龄分界线的这些称谓不仅在现实干预中更具有可操作性,而且也具有深刻的政策涵义。 青少年期(adolescence,与英文中的另一个词teenage在年龄上完全重合)系人生的第二个十年,顾名思义是从儿童到成年人的一个过渡期,也是个体身心发育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性阶段。尤其是跨入青春期(puberty)之后,少男少女性生理渐趋成熟,性心理及情感随之发生巨变,世界观和人生观也在逐步形成。尽管青春期少年身体变化上的变化可能相同或相似,不同地方青春期的起始、终结及持续时间的长短则因人而异。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对青少年概念的理解和期望也截然有别(Dehne and Riedner,2001)。 青少年人群的这种多样性和复杂性已引起了国际学界和政策界的高度关注。早在20世纪30年代,基于对北美和南太平洋萨摩亚青少年性行为的研究,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就率先对青少年经历的普遍化观点发难,指出青春期的骚动现象是缘于文化而非生物上的原因(庄孔韶,2008)。按照维基百科全书的解释,青少年期的终结和成年期的开始在不同国家不尽相同。一个人长大成人的里程碑事件可能包括:开始合法性关系、获得驾照、服兵役、购买与饮用酒类、参加投票、完成某种程度的教育以及结婚等等 。随着年龄的推移,跨入成年期特别是步入人生第三个十年之后,年轻的成年人在身心成熟度、人生阅历及社会经验等方面显然就会有别于生命中的第二个十年。 受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对“儿童”、“青少年”及“青年”的理解、界说和操作化定义迥然有别,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学术界、决策界和媒体在使用这些概念时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年龄上下限的弹性也很大。以青年为例(见下图),《现代汉语词典》将“青年”界定为15-16到30岁左右的阶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第一条规定:“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90年以来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策划,多家新闻单位共同主办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则规定了18至39周岁的年龄条件。在上述三种界说中,团员青年的年龄范围更贴近国际上界定的“青年”概念。 有意无意地随意伸缩“青少年”和“青年”的年龄边界,或将这两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集合名词混为一谈的现象已变得习以为常。无论按字面意思抑或常识性理解来判断,“青少年”本该属于未成年人,然而青少年儿童(adolescent children)也罢,成年的青年人(young adult)也罢,它们常常被一概笼统地称为“青少年”。为了突显青少年人群的脆弱性从而引起社会的更大关注,有的人刻意将20岁以上业已成年的人群归入“青少年”之列。英语中的youth常常硬被译为“青少年”就是最好的一个例证。英语语境中截然不同的两个词汇adolescent和youth在中文中于是乎都成了“青少年”。与此同时,将45岁上下的人称为“青年”亦屡见不鲜。 “青少年”和“青年”年龄分界线的游移不定在学术文献中比比皆是。例如,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1998年联合开展的“当代中国城市青年状况”和1999年进行的“当代中国农村青年状况”调查,就选取14-28周岁的人口作为调查对象。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7年推出的“专题研究报告”——《“十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则将青年界定为14-29和14-35岁的两类。该中心出版的青年蓝皮书——《当代中国青年人口与健康发展状况研究报告》也采用前述两种年龄统计口径(郗杰英和刘俊彦,2008)。 检索国内冠以“青少年”和“青年”之名的理论或实证研究便可发现更多这样的例子。更令人困惑不解的是,许多相关研究压根不触及研究对象的年龄界限。迄今为止,以国际上界定的“青少年”和“青年”年龄界限进行的统计或开展的研究少之又少,以至于相关选题的研究根本无从进行对照。而且,明知“youth” 一词翻译有误,一些研究不得不继续无奈地“将错就错”(见王晖等,2010)。 学理上的混乱势必反映在政策文本之中。例如,卫生部、国家计委、科技部及财政部1998年联合制定的《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明确提到,青年、妇女以及易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应成为防治工作的重点人群。国务院办公厅2001年印发的由卫生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则把青少年当作防治重点人群。它提到:“要特别注重在青少年中开展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禁毒知识的普及教育,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材料(品),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上述有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国际合作项目中,概念使用上的混乱和漂移也不胜枚举。例如,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办事处同卫生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合作开展的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国别方案(2006-2010年),共确定了八个行动领域,其中之一便是15-24岁人口的性与生殖健康。该领域的目标之一是“减少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其他易感人群中与艾滋病相关的危险行为。”其目的在于“减少流动人口、青年人和其他易感人群与艾滋病相关的风险性行为,增强其防御能力。”这个国别方案的实施方案在17处提到了“青少年”,在3处用了“青年人”一词(参见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2006)。人口基金支持开发的两份项目文件–《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与法规分析》和《中国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研究现状–文献综述与项目回顾(2003-2007年)》尽管也是针对15-24岁人口的,却都以“青少年”为题名(见钱序,2007;许洁霜,2007)。令人非常不解的是,早在第五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国别方案(2003-2005年)实施期间由联合国人口基金支持建立的China Youth Network则一贯被称为“中国青年网络。” 政府相关部门的统计实践同样如此。国家统计局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没有专门涉及青年的任何统计。在青少年名下出现的唯一统计是有关犯罪的 。青少年作案人员按14-25岁来划定,并分为不满18和18-25周岁两个年龄段。这事实上反映了公安部门的统计实践和我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同年龄界限。在法言法语里,青少年犯罪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这里的青少年常指年满14周岁至年满25周岁的人,未成年人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青年则指年满18周岁至年满25周岁的人。将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犯罪和青年犯罪等法律概念混为一谈,不加区别地统称为“青少年犯罪”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针对这种混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编写的《“十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就曾指出:“通过实证研究,我们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与青年犯罪的规律是不同的,仅以犯罪率为例,未成年人中构成犯罪的人数占人口基数的比例相当于全国整体人口的犯罪率,而青年群体的犯罪率是前者的二倍还要多。事实上,未成年人和青年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主体差异也是很大的。因此,完全将其混为一谈是不恰当的。这种态度导致的结果是我们的工作缺少针对性,继而也就限制了其实效性。” 这样的担忧显然不无道理。 无论在日常用语还是现实生活中,将已迈入青春期的15-16岁的青少年叫着“小青年”或“低龄青年”恐怕不会引起多少疑义,而将20出头甚至年龄更大的已步入合法婚龄的成年男女仍叫着“青少年”则名实不符。诚然,在一些场景下抽离特定语境笼统地论及青少年和青年并无大碍,有时也的确大可不必在两者之间划分得那么泾渭分明。然而在另一些场景下,按年龄划分人群则是十分必要的。 名实不符的称谓特别是概念的混淆不可避免导致相关政策和实践的缺失。殊不知,在政策制定或现实干预中,倘若将未成年的青年与成年的青年“捆绑”在一起,就有可能造成重心游移,导致无从判断甚或低估乃至漠视真正的脆弱人群,从而使干预无的放矢。更堪忧虑的是,概念上的混淆还易于忽视青少年未成年人的权利和成人青年人的成年人权利(参阅胡玉坤和刘爽,2011)。 综上所述,概念的混淆和年龄边界的漂移已成为青少年和青年研究和实践中一个“盲点”。尽管少数有识之士已就青少年犯罪问题上的混乱现象提出过质疑,但迄今尚未引起足够的关注,亦未见任何专文探究。有鉴于此,本文将主要以中国青少年和青年的性与生殖健康问题为例,首先勾画联合国系统在厘定年龄界限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方面的既有经验,随后利用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2009和2010年进行的全国首次青年性与生殖健康调查的定量数据和定性资料,描述未成年和成年的青年人在性与生殖健康风险和脆弱性方面的异同,最后阐明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现实和政策意义。 明确界定边界明晰的目标人群无疑是理解并解决该人群发展问题的一个必要前提。基于年龄准确地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之间的分野,不仅有助于看到这些范畴背后映射的社会现实,而且有益于实践干预和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为了与国际社会接轨,也念及中国国情,笔者力主在青少年和青年研究中应用国际通用的年龄划分标准,并在有关儿童、青少年和青年的研究、政策和实践干预中对年龄界线保持敏感性。 二、联合国系统的政策举措 从绝对数字来看,当前全世界青少年和青年人口之庞大是史无前例的。据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部人口司汇编的世界人口展望数据库数据,2010年全球共有10-19岁青少年12.1亿,占世界总人口的17.6%;15-24岁青年约12.2亿,占17.6%。25岁以下人口共计30.8亿,占44.6%。预计到2050年,10-19和15-24岁人口仍将超过12亿,分别都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3.2%(United Nations, 2009)。 身处激变的全球化时代,当下青少年和青年人面临的健康风险和挑战有别于其父母一代。然而在各国现行的政策措施和实际干预中,这两个人群的性与生殖健康问题往往被掩盖或忽视。世界各国的青少年和青年因而几无例外都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健康与发展挑战特别是性与生殖健康危机。无保护性行为、非意愿妊娠、人工流产、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性暴力及贫困等多重危机症候和不良健康问题正在不断涌现。在非洲一些国家,艾滋病已演变为年轻人的时疫。 在国际社会迄今确立和认可的人权框架中,涉及青少年和青年性与生殖健康的权利主要包括社会性别平等、教育权和健康权尤其是获得同其年龄、能力和环境相适应的性与生殖健康信息、教育及服务的权利等。联合国1979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在推进并保障上述权利方面起了关键性作用。这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权公约及其确立的原则成为各种国际机构、国家和非政府组织的实践指南。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满足青少年和青年的性与生殖健康需求并保障其权利,逐渐成为国际发展政策的优先关注领域之一。 联合国系统关注25岁以下人口发展问题的专门机构分为平行的两个部分。其一主要是针对未成年的儿童的;其二是针对既有未成年人又有成年人的青年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专门关注儿童问题的,本文所讨论的儿童与青少年交集的部分,即10-17岁的未成年人正是该机构关注的一个焦点。早在筹备1985年“国际青年年”时,联合国就将15-24岁人口归为“青年”。隶属于联合国秘书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下面社会政策和发展司的“联合国青年方案”(The UN Programme on Youth)便是专门关注青年问题的一个协调机构。 虽然联合国系统许多机构都涉足过儿童、青少年和青年发展问题,但就健康促进与保护而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人口基金付出了更多努力,只不过它们各自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儿童基金会主要聚焦于青少年和青年中未成年人健康的特殊保护。世界卫生组织专设了儿童和青少年卫生与发展司(CAH),以促进从出生到19岁儿童和青少年的生存、健康和发展。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政策和实践则根据具体情形综合性地关注青少年、青年和年轻人口的发展,尤其这些人群的性与生殖健康问题。 为了更好地监测和反映儿童、青少年和青年的发展状况,联合国系统出版和发布的凡涉及这几个人群的统计数据和报告,不管是人口、教育、就业,还是健康与保健等方面的都依据前述的年龄界线 。联合国一些机构每年定期出版的各种旗舰报告,包括儿童基金会的《世界儿童状况》、人口基金会的《世界人口状况》、经济与社会事务部的《世界青年报告》、世界卫生组织的《世界卫生统计年鉴》以及《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等等都概莫能外。这些旗舰报告也不时将优先关注重点指向青少年和青年人的性与生殖健康问题。 鉴于儿童、青少年和青年都不是铁板一块的同质性群体,他/她们的性与生殖健康状况会因地区、城乡居住、年龄、性别、在校与否、受教育程度及文化等因素而大为不同,联合国相关机构往往根据具体情境在概念层面进一步细分这几个集合名词。例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常将复杂而多样化的0-17岁儿童划分为儿童早期、小学期和青少年期三个阶段。青少年期又被分为青少年早期(early adolescence,10-14岁)和青少年晚期(late adolescence,15-19岁)。青年人口主要分成15-19和20-24岁两个阶段。 年龄介于10-19岁之间的青少年长期以来总被误以为是一个相对健康的因而是不需要特别加以关注的群体,其实不然。这个人群尤其是边缘化的弱势少女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面临越来越多性与生殖健康问题甚至“疾病负担”。下面便是几个触目惊心的全球数字:全世界每年约有1600万少女生孩子;每年有500万例不安全流产发生在女孩身上;妊娠、流产和分娩引起的并发症成为全球15-19岁少女的一个主要死因。少女妊娠和生育会导致较高的孕产妇死亡和发病风险,这不单对其本人目前和日后的成人生活有不良影响,并且还存在负面的代际效应。正因为如此,一些国际发展机构常常将儿童和青年中的青少年人口单独抽离出来予以特别关注。 在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与发展方面,联合国1990年召集的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是特别值得关注的。这系联合国首次召开有关儿童和青少年问题的全球会议。与会的国家和政府首脑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一个有时限和明确目标的《行动计划》。该《计划》的大部分目标都涉及健康问题:改善儿童的生活条件和生存机会;降低可预防疾病的传播;创造更多的教育机会;提供更好的卫生条件和更多的食品;保护面临危险的儿童等等。 作为1990年世界首脑会议的一项后续行动,联合国2002又召集了联大儿童问题特别会议。这次联大的成果文件——《适合儿童成长的世界》,将促进健康的生活,提供优质教育,保护儿童不受虐待、剥削和暴力侵害以及防治艾滋病作为最重要的优先关注事项,并据此制定了未来十年(2000-2010年)的行动计划和目标。联合国2010年通过的《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全球战略》也将儿童中的青少年尤其是青少年女性当作最脆弱的重点关注人群之一。 在促进青少年和青年健康与发展方面,早在1985年,联合国就发起了第一个“国际青年年:参与、发展与和平”。 25年后,联大又宣布2010年8月-2011年8月为第二个“国际青年年:对话与相互理解”。在1995年“国际青年年”十周年纪念之际,联大通过了《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计划》的决议。该文件确定了联合国促进青年发展的十大优先领域。它们分别是:教育、就业、饥饿与贫困、健康、环境、滥用毒品、少年犯罪、休闲活动、女童与女青年以及青年人充分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和决策。联大2007年的决议又添加了五个主题:即全球化、信息与通讯技术、HIV/AIDS、武装冲突和代际问题。涵括15个优先领域的《世界青年行动纲领》(2010年版)系统阐述了每个领域的具体行动建议。这个国际战略文件为指导国际和国家层面的干预提供了行动框架和指南。 《世界青年行动纲领》在健康部分反复提到青少年、青年和年轻人。该文件特别关切青少年人群的风险和脆弱性,指出“青少年的生殖健康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许多国家都没有为青少年提供的信息和服务以帮助他们理解其性包括性与生殖健康并保护他们免于非意愿妊娠和性传播疾病包括艾滋病病毒/艾滋病”(United Nations,2010:23)。鉴于青年人已成为艾滋病的重灾区,该文件也强调,“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日益成为青年人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发展中世界。一些政府已关切地注意到下述事实: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新病例集中出现在青年人之中,而且缺乏面向青年人提供的信息以帮助他们理解性包括性与生殖健康并以增强保护自己免受HIV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侵扰及预防意外妊娠的能力”(United Nations,2010:50)。 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召集的一系列全球发展大会,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儿童、青少年和青年问题。就性与生殖健康促进而言,1994年召开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和2000年举行的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无疑是最具里程碑意义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就一系列全球人口与发展问题达成了共识。青少年和青年的生殖健康与权利在这次大会上史无前例被确认为一个关键性的发展议题。这两个人群有获得同年龄相符的性与生殖健康信息、教育和服务的权利和特殊需求在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中得到了明确承认:“青少年作为群体的生殖健康需求迄今一向为现行的生殖保健所忽视。社会针对青少年生殖健康需求的行动应是提供信息,帮助他们成长并且能做出负责任的决定。特别应向青少年提供能够协助他们了解自身性特征的信息和服务,保护他们不发生非意愿的怀孕、感染性传播疾病以致不育”(第7.41段)。为此,“各国应酌情消除妨碍向青少年提供生殖健康信息和照顾的法律、管理及社会障碍”(第7.45段)(United Nations,1994)。 根据2000年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千年宣言》所确立的千年发展目标(MDGs),有若干专门涉及年轻人健康与发展的具体目标。例如,2005年世界峰会后修订的千年发展目标框架中直接提及青少年和15-24岁人口性与生殖健康问题的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指标5.4: 青少年生育率;指标6.1:15-24岁人口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指标6.3:全面正确了解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的15-24岁人口的比例(United Nations,2007)。在2005年的世界峰会上,各国领导人还对实现四个新的具体目标做出了承诺,其中包括“2015年之前普及生殖保健”这个具体目标。 在联合国系统诸多发展机构中,为青少年和青年性与生殖健康问题倾注了最多努力的当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发布的《青少年友好的健康服务:变革的议程》, 大力呼吁采取一致行动改善针对青少年的健康服务的质量,特别是服务的友好性。它主要着眼于面向青少年的医疗保健服务,并强调青少年自身对促进其健康和福祉的关键性作用。2004年召开的第57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生殖健康战略》,也对青少年人群暴露的风险倍加关注。为增强卫生部门应对青少年健康与发展的能力,世界卫生组织2009年发布了《加强卫生部门应对青少年健康与发展问题的反应》的文件,提出了就青少年健康问题采取一致行动的4S框架。这四个要素分别是:战略性信息(strategic information);服务与产品(services and commodities);支持性的以证据为本的政策(supportive evidence-informed policies);加强其他部门的工作(strengthening other sectors)。 相比之下,联合国人口基金更倾向于从全观性视角理解并应对青少年和青年人性与生殖健康问题。这在它2007年发布的促进全球青少年和青年综合性发展的多部门战略就表现得非常明显。这个题为《青少年和青年行动框架——向年轻人敞开大门的四个关键性方面》包含了四大支柱:创造支持性的政策环境;促进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促进性与生殖健康的一揽子核心服务;鼓励年轻人的参与权和领导权。该框架也特别呼吁维护年轻人特别是一些边缘化人群的权利。 联合国系统涉及年轻人健康与发展的跨部门政策举措和战略也层出不穷。早在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人口基金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联合发布了《青少年生殖健康:行动战略》的联合声明。为了加强并拓展各国的活动以便更系统全面地促进青少年健康,这三个机构的联合研究小组在1997年又共同推出了一个技术框架——《青少年健康行动的共同议程》 。该议程列举了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发展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及其相应的行动方案。 透过新近一二十年联合国系统相关政策和实践的发展轨迹,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国际社会在促进青少年和青年健康尤其是其性与生殖健康方面取得的进步和进展。概念的澄清使政策和举措为之改观,这对于促成社会现实转变所起的作用或许是难以低估的。换言之,联合国从概念界定到实际干预,再到政策层面的务实举措都见证了技术操纵层面变革改变现实的巨大潜力。这些国际标准和实践对中国应是很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的。 三、中国的社会现实与经验证据 按照国际上划定的年龄界线,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青少年和青年人口。到2009年年底,10-19岁青少年约有1.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5%,15-24岁青年1.96亿,占14.7%,10-24岁的年轻人共计2.8亿,占中国人口的21%(国家统计局,2010)。而且,不断进入和不时退出这两个队列的人口处于不断变动之中。总的来看,青少年和青年人的人数仍在不断增加,不过这两个人群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却呈下降之势。2000年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这两个人群所占的比例分别由2000年的15.9%和18.4%下降为2005年的16.5%和14.6%(见下表)。这种动态化的流变显然增加了研究和干预的复杂性。 青少年和青年不只是一种符号或标签,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鲜活实体。当我们将目光从“青少年”和“青年”这两个漂移的抽象名词移向现实世界时,我们就会发现,由于制度、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成年的青少年和业已成年的青年人在社会角色、责任、义务、机会及能力方面不尽相同,在某些方面还迥然有别。社会上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社会期望也大不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讲,像世界上任何地方一样,与年龄挂钩的“青少年”与“青年”概念,连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概念事实上都是社会文化建构的产物。下面让我们对深嵌在社会角色、权利、责任背后的年龄划分略做一番考察。 1.公民与政治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3条载明:“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虽然得到了特殊的保护和待遇,但由于他们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因而不能依法享有成年人应有的公民和政治地位,同时也无需承担成年人应负的法律责任。例如,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犯罪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刑法》的规定是有显著差别的。 年满18周岁是一个公民第一次拥有政治权利的合法年龄。《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虽然将青年、少年和儿童加以区分,但具体的年龄界线却未加说明。《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见,18周岁是法定成年年龄,因而是人生的一个重要分水岭。这意味着从此爬上了成人的阶梯,也告别了未成年人的称号。跨过这个门栏之后,距离青少年期的结束也就剩下两年时间了。 2.受教育情况 非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间的一个重要分野莫过于是否在学校接受某种程度的教育。从学龄的角度看,假定6周岁开始入学,6-11岁应处于小学阶段,12-14岁为初中阶段,15-17岁高中阶段,18-22岁年龄组应处于大学本科阶段。由此看来,18周岁左右应完成了中学教育,换言之,绝大多数大学生都应是成年人。《义务教育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这里所谓的适龄者,按学龄推算应主要指15岁以下的人口。在这部法律的法条中,儿童和少年几乎都是同时并列出现的,儿童出现了36次,少年35次,条文中不曾出现过青少年一词。很显然,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15岁以下的初中生称为少年是恰如其分的,应比笼统地称着青少年更为贴切。 3.就业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94条还载明:“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可见,16周岁是合法的就业年龄,满16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受特殊劳动保护的。 4.法定结婚年龄和合法性生活 从历史上看,男女孩的青春期都比较短暂,男孩子往往很早就参与养家活口的劳作,而女孩子常常尚未告别儿童期就已完婚并生子,从而早早承担起了成年人的责任。按照《婚姻法》,男女性的法定婚龄分别为22和20周岁,尽管一些农村至今还残留着早婚早育的习俗,但总的来说,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地区,青年男女的平均初婚年龄都明显高于法定的最低年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1990年育龄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3.6岁,到2000年上升为24.5岁(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2008:21)。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男女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4.6岁,其中女性23.5岁,男性25.9岁(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与此密切关联的是,年轻人的平均初育年龄也推迟了。育龄妇女的平均初育年龄从1990年的23.6岁上升为2000年的24.5岁,到2006年达到25.7岁(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2008:21)。 随着营养、生活水平及其他条件的改善,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类似,少女月经初潮的年龄呈下降之势,平均约为12-13岁(Dixon-Mueller, 2008:248)。据2005年进行的一项全国性调查,汉族女生初潮的平均年龄接近13岁,其中城市为12.6,乡村12.7,男生首次遗精约为14岁多点,其中城市14岁,乡村14.2岁,城乡男女孩之间已几乎没有差距(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研究组,2007:232)。上述事实表明,男女青年的“性待业期”都达到了7-8年,而实际的平均年数应该更长。这意味着当代年轻人性成熟与合法过性生活之间的时间差越来越大了,这就不可避免引发许多性与生殖健康问题。 5.对儿童青少年的特殊保护 鉴于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的脆弱性和弱势地位,这个人群的健康与发展在世界各地都往往得到特殊的保护,中国也不例外。1992年中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并按照这个全球人权框架下相继制定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上个世纪90年代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是根据儿童和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专门制定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机构的设立和完善同样是出于保护未成年儿童少年权益并促进其发展的目的。 一言以蔽之,无论按国际标准抑或中国法律框架,公民与政治地位、受教育、就业及最低婚龄等方面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多半是建立在刚性的年龄之上的。这与其说是精准的年龄划分,毋宁说是社会角色和履行角色的能力的区分。其背后的逻辑在于区分不同人群尤其是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和社会角色。从上述意义上讲,厘清未成年与成年青年之间的分野显然就不是无足轻重的了。 人们在整个生命周期的性与生殖健康需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步入青春期之后,性与生殖健康问题开始在个人生活中渐渐凸显出来。少男少女在生理、心理、情感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皆处于剧变之中,一些人还会深受“成长烦恼”的困扰。更何况,青少年和青年本身都很多元化。处于青少年期这个连续体两端的人口,即10和19岁的可能大不一样,这就更甭提10和24岁这两极之间的差异了。10岁的少男少女可能尚未进入青春期,他们还同父母生活在一起并处于求学阶段。而跨入成年期的19岁青少年有可能已离开家庭或学校独自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了。他们中有的人或许已开始探索性问题,有的人则有可能已处于性活跃状态。随着年岁增加,人生经验和阅历势必更加丰富,性与生殖健康的知识、态度和行为也会有所不同。然而,不管是10多岁还是20多岁的,总的来说,未婚青年会都因缺乏必要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技能和权力而面临较大的风险,其中的未成年人就更加脆弱了。 这一切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联合国人口基金共同发起、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组织实施的“中国青年生殖健康可及性政策开发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印证。该研究将定量与质性资料收集方法结合起来,从供需两个维度探究了中国青年性与生殖健康信息与服务的需求、供给、利用及其障碍。2009年进行的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涉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22288名15-24岁的城乡未婚青年;质性调查包括对青年男女本身,也包括对父母、教师、服务提供者与管理者及决策者等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访谈。这是中国首次就青年人性与生殖健康问题展开大规模的全国性调查。下文所用的定量数据和质性资料均源自这次全国性调查,尤其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等2010年5月4日发布的问卷调查数据报告——《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可及性调查报告》(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等,2010) 。 按照联合国系统有关青年统计的惯例,也为了凸显未成年和成年青年之间差异,本文将调查对象分成15-19和20-24岁两个年龄段,前者主要是未成年的青少年,后者则是年轻的成年人。很凑巧的是,2009年开展问卷调查时,15-19岁被调查者正好属于“90后”,而20-24岁的恰好是“80后”,他们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成长起来的“新生代”。尽管这两个年龄段青年在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态度、及行为等方面存在许多共同之处,他们之间差异也异常明显。全球化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加深显然在他们身上打下了不同的时代烙印。限于篇幅,下面仅从知识、态度和行为三个方面对15-19和20-24岁两个年龄段青年的生殖健康状况略做考察。 (一)知识 了解非意愿妊娠和感染性传播疾病特别是艾滋病的风险和危害是加以预防的前提之一。调查问卷设计了二道问题来测度未婚男女对性交行为风险和后果的知识。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中能正确回答“女性一次性交就有可能怀孕”才刚刚超过半数,占50.7%;认为“人工流产对女性以后妊娠不会产生影响”却足足有一半人,达50.3%。对于困扰很多男青年的“手淫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这道问题,回答的正确率仅为15.6%。令人担忧的是,能正确回答上述三道性与生殖健康知识题的被调查者仅仅只占4.4%,其中青年为4.8%,女青年3.9%。 分两个年龄段的满分率数据显示,20-24岁青年知识掌握的情况略好于15-19岁青少年(χ2=23.69,p 人口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4816.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胡玉坤 郑晓瑛等: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分野 相同主题阅读 胡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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