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真相

吴有水律师 | 死磕派律师们到底犯了什么罪?

对《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的报道,我希望能给一个理性的探讨机会——不要象昨天一样,只准附和和唱赞歌,而一味地对不同的看法进行进行封杀、删除。这样,只能会让人觉得有关部门真的是理亏了,心虚,所以不敢让大家出来讲道理。我写此文的目的,仅仅是,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用现有的法律对已经被报道出来的事实作一个法律上的分析。毕竟,国家的法律是所有人必须共同遵守的,律师也好,公安也罢,哪怕是最终裁决的法院,也得依据国家现有的法律予以裁决。因此,批评方必须冷静、理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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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观止】人民日报整版刊文:“颜色革命”为何行不通

呆呆龙呆呆:啊嘞?原来红色不是颜色?

嬉皮士沒有面具:你觉得革命是个好东西么?整天在说革命。党亡了国还在,不要说亡党亡国,清政府倒闭后,中国不是还在吗?共党啊,不要试图把自己凌驾在国家之上好不好

Hyper_Emotion:梳理一下基本逻辑,不管你是不是网评员,凡是你反对中国今后民主化的,觉得现在独裁挺好的,那么你相当于在否定GCD当年搞民主革命夺权的合法性,因为当年国民党独裁程度还不如今天, GCD夺权就是靠宣传多党制的联合政府+民主上台的,你赞同现在的GCD制度相当于在否定他们的曾经,这是根本的逻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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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频 | 高瑜重刑——被碾碎的良心难以愈合

(编者按:中国记者高瑜被中国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入狱7年。在中国法院的判决书上,高瑜被指向总部在美国的明镜集团以及该集团创办人何频传发中共中央文件。为此,BBC邀请何频发表文章,对高瑜的判决做出回应。)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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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高瑜涉“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七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 法院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高瑜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他们两名代表律师已经要求下周约见高瑜商讨提出上诉。

高瑜一案于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开审,而法庭当时并没有就案件立即作出宣判。莫少平当时向BBC中文网透露,高瑜在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没有向境外非法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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