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

译者 | 雅虎/法新社 中国官方就自焚事件指责藏传佛教喇嘛

核心提示:中国宗教官员称达赖喇嘛身边的高级佛教僧侣利用极端主义教诲,促使喇嘛们自焚。 原文: China official blames Tibetan lama for immolations 作者:法新社北京撰稿人 日期:2011/11/25 由译者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一位藏传佛教僧人走过中国四川省一所寺院门口】 国家媒体在周五报道,一位中国宗教官员称达赖喇嘛身边的高级佛教僧侣利用极端主义教诲,促使喇嘛们自焚。 今年,在中国西南的藏族地区,已有九名僧人和两名尼姑在抗议宗教镇压的活动中自焚。   多位自焚者来自阿坝县的格尔登寺。自从五月份一名叫彭措的僧人自焚后,引发了大规模抗议,这里实际上已经被封锁。 被视为中国共产党的喉舌的《人民日报》(译注: 凤凰网链接 ),引用阿坝宗教局领导的说法,这是一名1959年逃到印度的高级佛教喇嘛所煽动的疯狂的抗议活动。报道引用宋登达尔基(Song Tendargye)的说法,这名僧侣“宣扬自焚是‘民族英雄’和‘自由斗士’从而煽动佛教徒自焚”。 报道中没有提到这个喇嘛的名字,但是说他与西藏的精神领袖达赖喇嘛很亲近。 【地图显示四川省藏区,最近的自焚事件发生于阿坝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和甘孜自治州道孚县灵雀寺附近。】 这似乎是指格尔登活佛,他在1959年反对中国在西藏的统治起义失败后,和达赖喇嘛一起逃到印度北部小镇达兰萨拉。   上个月,北京称达赖喇嘛在自焚事件的立场是“伪装的恐怖主义”,并说他“宣扬这一问题以煽动更多的人这么做”。 达赖喇嘛在中国的藏族地区受到敬仰,最近他说这些自焚者很勇敢,但对自焚作为形式的反对中国统治的效果存疑。 本月早些时候,格尔登活佛华盛顿告诉美国国会委员会,藏人在中国缺乏自由。他说大多数的藏民在中国“生活的环境像是被软禁在另外一个国家”。 许多在中国的藏人指责政府颁布的法令压迫藏传佛教,侵蚀藏族文化,越来越多汉族人的进入历史上的藏族地区。 中国驳斥这种说法,说藏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并指出有大量的投资用于发展,说它带来了现代化和更好的生活。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发送邮件至 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即可订阅译文;到iTunes 中搜索“译者”即可订阅和下载译者Podcast;点击 这里 可以播放和下载所有译者已公开的视频、音频和杂志。(需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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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僧人自焚事件践踏佛教根本戒律

  从佛教根本戒律看僧人自焚事件   李德成   最近,在四川藏区发生了几起僧人自焚事件,原本以慈悲济世、普度众生为己任的修行传教者,未能践行“法门无量誓愿学”、“众生无边誓愿度”的宏大誓愿,而以无明、残忍和极端的方式引火烧身,自绝于释门信众,令人震惊,令人发指。这种无视生命的自杀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佛教的核心要义,更是对佛教根本戒律的肆意践踏。   按照佛教的教理教义,佛门四众弟子要以戒定慧三无漏学来实践佛陀的教诲,净化自他身心,圆满无上菩提。在此过程中,必须坚持发慈悲心、行菩提道、守根本戒的优良传统。三无漏学中以戒为先,戒是佛法住世的根本。遵规守戒是佛教徒的基本行为准则。   无论何种戒律均以“五戒”为基础,五戒是佛教的根本戒律。所谓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和不饮酒。五戒是一切佛教信徒的戒条,也是他们用以指导自己行为的道德规范。   不杀生既是佛教之根本戒,也是佛教之性重戒,是必须持守而绝对不能违反的。佛祖制戒:“若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杀生戒以杀人为最重。”(《佛说梵网经菩萨戒本・第一杀戒》)   所谓“波罗夷”罪,意译为“极恶”罪,又称“断头罪”,即如人断头而不可救治,不可悔罪,为佛教根本重罪。波罗夷共有杀、盗、淫、妄语四种,称“四波罗夷”。故《大智度论》有云“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因此,杀罪或自杀成为佛教中最为严重的罪业,而不杀则成为最高尚的善业,不杀与自杀善恶分明。   根据佛祖制订的戒律和藏传佛教所强调持守的“四根本戒”的内容,“不杀生”为不杀一切有生命的东西,而破戒杀人罪孽最重。如果是杀人,其含义包括自杀、自己杀(杀他)、教唆杀、遣使杀等一切促成杀的行为在内。因此,不管何因,无论是自杀,还是教唆自杀、鼓励自杀,都违反了佛教的根本戒律、性重戒律,是一种根本重罪。因此,僧人自焚,以残忍手段自杀,不但违背自然和社会伦理,更违背了佛教的根本戒律。佛教,特别是藏传佛教,只有禁止杀生的根本戒律,而从来没有主张杀生、杀人、自杀的教义,更没有教唆他人杀生、自杀的信条。   四川藏区僧人自焚事件发生后,个别别有用心者竟视佛教根本戒律于不顾,妄称自焚“完全没有违反佛教杀生的教义,也没有与佛法见解相违,更没有犯戒”,因为“自焚的动机与目的,毫无沾染一点个人私利的味道”。且不谈其动机与目的,佛祖之戒明白无误地申明,无论何因何缘,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杀生即违背了佛教不杀生的根本戒律,犯了波罗夷罪。而且不论是自愿,还是听信谗言而自杀也均已违背根本戒律且犯波罗夷罪。自佛陀创教传法以来,禁止杀生的根本戒律早已深入教界人心,昭彰经律论藏,天理昭昭,举世皆知,那种“完全没有违反佛教杀生的教义”、“更没有犯戒”的荒谬言论,正暴露了别有用心者的险恶用心。   同时,还有别有用心的人置佛教的根本戒律于不顾,竟将此种恶行罪业妄称为“造就最大善业”,是“举世罕见的高尚行为”;还有人振振有词,称“自焚是作为一种宗教行为,以此显示人们对菩萨的献身”,并称“这的确发生在过去的古代”。   据载佛陀传教时期,佛陀曾于毗舍离教示众比丘修习“不净观”。(所谓“不净观”为佛教五停心观之一,被认为是“观身不净、观受是苦”的真实修行的证验法门,即观察自己和他人的身体皆污秽不净,可治贪欲。)他们依教奉行,结果“厌患身命愁忧不乐,叹死赞死劝死”现象发生,于是有比丘或索刀绳,或服毒药而自杀。因此佛陀立即令阿南尊者召集众比丘集会听讲,亲自制定并颁授杀戒,任何比丘不管是杀人还是自杀,不管是教唆杀人还是教唆自杀,皆犯“波罗夷”。《五分律》明确规定:“若人、若似人,若自杀,若与刀药杀,若教人杀,若教自杀,誉死赞死:‘咄!人用恶活为?死胜生’。作是心随心杀,如是种种因缘,彼因是死,是比丘得波罗夷,不共住。”(《五分律》卷二)这确实是“的确发生在过去的古代”的事实真相。然而,这一事实却被别有用心者所歪曲和利用。   根据佛教对“波罗夷”的解释,犯有这种重罪的人,不能修得道果,且必须摈出僧团,丧失出家资格,并堕入阿鼻地狱。如此重罪,如此恶果,何谈“善业”、“高尚”,只是欺师灭祖、离经叛道而已。佛、菩萨的根本宗旨是救苦救难、普度众生,只有不许杀生的戒条,而从来没有所谓杀生献身的说教。因此,无论从犯戒获罪角度讲,还是从佛、菩萨的本愿看,僧人无视生命的自焚行为绝不是“一种宗教行为”,更谈不上是“对菩萨的献身”。上述别有用心的说法,不仅是在为被佛祖早已定罪禁止的恶业翻案招魂,而且是对佛、菩萨慈悲济世精神的严重玷污,严重背离了佛陀传教的真实本意和佛教弃恶扬善的核心要旨。   另外,根据戒律,听信教唆、听信谗言而自杀者,也犯波罗夷重罪。佛陀于毗舍离针对自杀现象集会颁授杀戒时,明确对阿南等众比丘宣布:“口说者,或作是说,汝所作恶无仁慈,怀毒意不作众善行,汝不作救护,汝生便受罪多不如死;若复作是语,汝不作恶暴有仁慈,不怀毒意,汝已作众善行,汝已作功德,汝已作救护,汝生便受众苦,汝若死当生天。若彼因此言故便自杀者波罗夷。”(《四分律藏》卷二)简言之,意即听信他人教唆未做好事生不如死之言,或听信他人教唆已做好事死会生天之言而自杀者犯波罗夷根本重罪。   对于教唆杀生、鼓励杀生等行为,佛教也坚决反对和禁止,规定“教人杀”、“赞叹杀”、“见作随喜”等,都严重违反佛教的根本戒律,也是一种根本重罪。   佛教不杀生的根本戒律,不仅坚决禁止杀生,而且积极主张离杀生、救生。《十善业道经》说:“若离杀生,即得成就十离恼法”,最后“命终生天”,“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随心自在寿命。”而救生则更是功德无量。   珍爱生命、反对自杀已成为当今世界的普世价值,特别是在宗教领域内,教徒和信徒无视生命的自杀行为已然成为邪恶的象征和化身,为世界各国所不许和坚决反对。臭名昭著的太阳圣殿教的教徒就曾以自焚等方式结束生命,遭到了世界各国的禁止和取缔。邪教“奥姆真理教”教魁麻原彰晃“杀人有功、杀人有德”的叫嚣也早已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必将遗臭万年。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反对利用宗教进行恐怖暴力活动已然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和自觉行动。对于僧人自焚这种无视生命的自杀行为,也一定会被世界上正直、善良的人们所唾弃和鞭笞。   总之,僧人自焚,这种无视生命的自杀行为既严重违背了佛教的根本戒律,也是佛教的一种根本重罪,必须旗帜鲜明地坚决制止和反对。“戒律存则佛法存,戒律灭则佛法终”,戒律是佛教弘扬发展的基本保证,只有持守根本戒律,才能正法久住;只有坚决制止犯戒行为,才能保证佛教的健康发展。   (作者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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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 北京首都博物館 展佛教文物珍藏

     大陸北京首都博物館為了慶賀台北世界宗教博物館10歲生日,特別跨海來台推出《智慧華嚴-北京首都博物館佛教文物珍藏展》,展出的102件珍品有近三分之一是出土後首次公開亮相,還包括難得一見、具皇家身世的寶物。展覽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展出了漢、藏兩大系列佛教文物,完整再現漢藏佛教中各具特色的發展脈絡和風格面貌。      其中漢傳文物45件,藏傳文物57件,包括雕塑、繡經、佛畫、唐卡和法器等形式多樣的造像手法,顯示漢藏及蒙古族不同的宗教追求與審美情趣。展出的18尊明清造像之一《普賢菩薩像》,造型端莊、做工精細、品相完好,為明代晚期的難得精品,反映當時漢藏佛教交融共存所新生的藝術特色;《廣目天王像》被首博資深研究員黃春和視為西藏丹薩替造像中最精美的藝品:工藝繁複精緻,特別是滿身鑲嵌的各色精美寶石增添的華麗感,說明了西藏佛像藝術的最高成就。該展即日起於世界宗教博物館展出至2012年2月19日止。 … 更多新聞請看《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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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何新:佛教的济世情怀_

记者:佛教的目标何在?人们说学佛的目的是要进入西方极乐世界。这种极乐世界存在吗?   何新:学佛的目的,是追求对人生与世界达到彻悟(觉醒)的境界。小乘极力渲染和宣讲极乐世界。但大乘主张诸法无常,诸法无我,一切境由心造,“境”只是主体、本体自身所设定的虚幻意识,是缘起性空的变动之流,既然如此又哪有什么永住不迁的极乐世界?   佛学的涵摄性极广,其流派亦繁多。般若的基本原理是主张“性空”。般若学中的“缘起性空”论,指诸法(法即现象)的自性空,本旨正是反对小乘部执名相为实有的虚妄。   因此,真正的般若智慧,是了悟于“他性空”及“自性空”的。研求之要探索“中观正见”,决非念佛即可得佛。   所以,所谓“极乐世界”,只是佛教面对俗世的一种象征的说法。实际上,何来极乐世界,哪有仙山琼阁?   记者:那么学佛的目的又何在呢?   何新:在于追求和实现一种超越自我,进而普济众生的济世情怀。这正是大乘佛教修持的目标。最重要的一点是,大乘理性佛学认为佛陀并不是神。佛陀被看作只是人生的导师、引路者。   佛学认为,众生平等。人与佛也是平等的。自然万物和人,没有一息不与全宇宙呼吸相通。一手指可以搅动五洲六洋的海水,一呼吸可以变换全宇宙的空气。   大乘佛教最基本的修行就是发“四无量心”,即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其中慈就是爱;悲就是同情;喜就是超越憎恨、畏惧与痛苦,永远保持一种宁静、穆乐的心理状态;舍就是舍弃,对人生的一切拿得起,舍得下,不执着。达到这种境界就是所谓“看破红尘”。也就是达到了了悟。   由量而达到精神上的一种澄明之境。一物多相,诸法无常。法相俱空,空亦非空。其来勿喜,其去勿悲。   研究佛学的最高境界是追求精神的这种了悟,实现人生境界的提升。不迷,不执,不妄,不滞。由这种精神的彻悟中方能领略到“极乐”,实际这恰恰也是无乐。   所谓不悲不喜、不嗔不怒,从而随境而安,缘起性空,获得精神的自我解放——大解脱。   记者:佛教的真正宗旨实际是要追求一种精神境界。   何新:精神的解放、解脱。这是一种至明至哲的精神境界。精神愈痛苦,就愈需要追求这种境界。宋代的两大名士王安石、苏东坡,①在政治上一生对立。但在晚年却都浸心于禅悦,结果和解而成为朋友。②这也是解脱。达到这种境界才有幸福可言。因为佛教认为人生是苦,如何能够度过这苦难的人生呢?就靠这种精神境界。   小乘佛学上座部中有毗昙一派。这一派最讲究“戒、定、慧”之学。戒是持戒,坚忍而有所不为。定即“禅定”,实际是凝想主观,主体意志的坚定。慧就是明哲。以慧观“数”——数非数字之数,而是“数法”(这个概念相当于哲学中所谓规律、尺度)。   在此三谛中,慧是目标,戒是根本,定是方法。以戒立定,以定求慧。   以智慧而寻求从人生欲界、物界、情界、苦界的解脱。学佛修持,目的就是唤醒人心中本有的智慧(即慧根,儒学所谓良知)。这个命题与柏拉图的命题相似。柏拉图认为理性(理念,Idea)先验地存在宇宙及于人心。因此学习就是回忆。   佛道与仙道不同。佛的境界比仙的境界要高。高在哪里呢?仙人只是长生的俗人。求仙是为了使世俗的享乐永恒化,保持世俗的一切物欲享乐。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为成仙后还需要带上鸡和犬。   而佛则不同。成佛是追求达到一种精神境界。这种境界超越了感性的物界,感情的情界,欲望的欲界,超越于整个世俗世界。   佛的智慧有下述特性:一是对一切事物有彻底的认知与把握;二是他的智慧与行为都达到至高的境界,止于至善。即所谓“正觉”(正确认识)、“等觉”(普遍认识)、“圆觉”(贯通融汇的认识)的境界。   佛教伦理主张对人世间一切生灵充满关爱,对人类中弱者苦者不幸者充满同情(大悲心),以冷静刚毅(大雄)态度直面人生,对人类广持博厚的父性爱(大慈)。   说缘   记者:常常听到人们说佛时谈“缘”,谈“缘分”。究竟什么是缘?   何新:缘,在汉语中是个复杂概念。(1)缘是遇,遭遇,机遇,机缘,即偶然。(2)缘是联/连,关联,牵连,攀缘,也是缘。(3)缘是果报。有因才有缘,有前因才有后缘。因此,缘也是爱。是爱之情与爱之境。佛教的人生论是一种非常广义的因果论,又是一种非常广义的泛生命论。   佛教认为人生并非一世,人性与非人性(包括动植物以至山水沙石等无生物)在本性上相通。此生本是沙石,是竹木,是动物,来生可以成人,而再来生又可能堕入轮回道,再成为畜生,或花木,或沙石。这种广生性的生命循环论,听起来似乎荒谬,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理性根据。   个人生命的起点是一个受精卵,但若再追究这个受精卵的前身,却是父母体内所摄食的动植物、维生素与矿物质等等。人死后或腐化而入泥土,或烧炼而成灰烬,都是将本体内的物质还原于大自然,而再入循环道,又转化成为沙、石、植物、动物……生生不已,物质不灭,能量不灭,永在宇宙生命的不尽循环之中。这种循环的一个阶段,就是“业”,其所暂寄就是“缘”。执着于一“业”,不能破,不能超越,就是“障”,就是“执”。但执障必会破,不想破也会破。“缘”的形成则有因。因缘相联,有恶有善。有福有祸,有喜有悲。   学佛就是掌握一种意识论,达到“了悟”,了悟就是看得破。所谓“看破红尘”,这句话已经被庸俗的理解搞得混沌不堪。其实看得破就要解得脱。解脱,这就是所谓“慈悲心”的根据之一,通过观想事物及自我缘起性空,而认识到我与事物或他人都没有自性,其位相都只是暂(时)性。所以无论“他”、“你”和“我”都是动态的,不断与外界发生相互作用而不断改变着的,是宇宙整体的一个动态的部分,“他”、“你”和“我”,“内”和“外”都不过是人为的划分。   佛教哲学博大精深   记者:我也曾参习佛理。但是每读佛教史,就感到宗派林立,异说横出,术语奇僻,佛经浩瀚。   何新:不论研究任何学术,治学必须要找到一个纲,治学必须“提纲挈领”,纲举才能目张。研求佛学也如是。   佛教发展的第一阶段是印度佛教。创始于佛祖释迦牟尼。在梵语中,“释迦”是族名,“牟尼”是圣人。这个名号的本义即释迦族的圣人。   释迦牟尼的思想学说大致可分为:佛心,即宗门;佛言,即教义。前者,以灵山法会,世尊(释迦)心心相印为宗旨,在西天从迦叶至达摩,共传了二十八代。后者,以“四谛”为中心说,对此说法之不同,形成了大、小乘的分别。   为了保存和发展佛教的学说,传说释迦生前十大弟子在佛陀逝世当年,用口传记诵的方法,举行了第一次大结集。结集的内容共分经、律、论三藏。释迦逝世百年后,因为教团内对律藏的理解和践行发生分歧,而出现了宗派的分裂。以后,在学说观点上不断出现分歧,产生了部派佛学,由上座部和大众部分裂成为十八部或二十部大/小乘派系。许多佛教徒以及阿育王和迦王,都曾为统一教团内部的分裂做出努力。他们在不同时代和地点,先后主持了第二、第三、第四次的大结集。自从释氏开创佛教,然后发展、演变,直到佛教在印度本土衰颓,前后大约历时1500年。   记者:佛教何时传布到中国?   何新:应在秦汉之间,佛教来自西域。当时佛教的主流(大乘)已由印度传到中国西部的雪岭大漠之外,如月氏、于阗、龟兹。   晋、隋、唐之际,我国僧人冒千辛万苦西行,欲求佛教之真谛。理解渐精,不仅能融贯印度之学说,而且自创宗门,如天台宗、禅宗,已成为纯粹的中国佛教,而与印度本来佛教义理迥然发生分别。   佛教的中国化   记者:你说秦汉之间佛教东传似乎与通常的看法不同,一般的看法是在东汉。   何新:据我看来似应大大提前。《史记》“秦始皇本纪”记始皇33年,用事于西戎,“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所谓“禁不得”,语颇难解。其实“不得”一语古音通于“浮屠”,似即佛陀入华的初名。“不得祠”即浮屠祠,似就是指初传于秦之西陲的佛祠。此虽孤证,但可备一说。又汤用彤也曾据鱼豢《魏略》的一则材料,指出西汉初年已有月氏使者来汉传写佛经。   总的来说,中土与西域、印度的往来,早在夏商周三代已颇频繁,宗教文化渐浸而入,互动影响,时代可能比近世人们所想象的更早得多。   佛教入中国不是直接传自于印度,而是通过西域,自西向东,自北而南传播。到隋唐以后,佛教已渐浸为大流,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有哲理、有伦理、有体系的伟大宗教,即中国佛教。   记者:佛教在中国主要有哪些部派?   何新:中国佛教中最有中国特色的是禅宗、天台、净土、真言以及中国密宗五大宗门。这五大宗门,与本生的印度及西域佛教,都已具有深刻的不同,而形成了中国独有的特色。众生都诵持“南无阿弥陀佛”六字。但你是否知道这个佛号的真实义谛?   记者:那不就是对释迦牟尼的颂称吗?   何新:不。“南无阿弥陀佛”是梵文,汉译文的意思其实乃是:“衷心顶礼洞彻一切的智者。”因此,佛学、佛理的本质,是理性主义。正是佛学中这种理性主义的超越性,深深地吸引了唐宋元明以来中国的许多学者和仁人志士,包括晚年毛泽东。只是在世俗形态上,所谓“人间佛”,才具有宗教信仰和僧团组织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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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卫报》喇嘛性侵案质疑藏传佛教的禁忌

核心提示:对索甲仁波切的指控突出了藏传佛教不妄语戒和三昧耶戒的危险之处 原文: Lama sex abuse claims call Buddhist taboos into question (译注①) 作者:Mary Finnigan 发表:2011.7.1 12.41 BST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 【图:一位流亡的西藏尼姑围绕主寺和西藏宗教领袖达赖喇嘛的居住地顶礼转经。 摄影:Ashwini Ahatia/美联社】 1994年11月,美国女子贾尼丝・都(Janice Doe)向西藏喇嘛索甲(Sogyal)仁波切求偿一千万美金,指控他犯下“肉体、精神和性侵犯罪”。此案庭外和解,贾尼丝签下一份保密协议,同时得到现金赔偿。 索甲否认性侵指控,但是最近加拿大视觉电视台(Vision TV)播出了一个调查纪录片《以开悟之名(In the Name of Enlightenment)》,其中出现了对他不利的新证据(译注②)。一位化名咪咪(Mimi)的年轻美女描述了一段性侵关系。 自1994年诉讼之后,咪咪是第一个公开宣称与索甲的性剥削有直接关联的女性。 索甲(姓拉嘎尔[Lakar] —— 仁波切是一个称谓,意为“如意宝”)是藏传佛教组织日巴(Rigpa译注③)的头面人物,在全球41个国家建有130个分会。他是畅销书《西藏生死书》的作者,并曾与基努・里维斯(Keanu Reeves)一同出演电影《小活佛(Little Buddha)》。索甲是一名声名显赫的上师,可能是达赖喇嘛之后最有名的藏人。对索甲通往佛教巨星的道路而言,贾尼丝案只是一起小小的波澜 —— 尽管在互联网上,有关他的性生活耸人听闻的谣言日益增多而且持久不绝。 这些指控提出一个更广泛的问题:为什么受到魅力无比的宗教领袖性侵的受害者们不愿谴责罪犯? 在加拿大的纪录片中,咪咪展现出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症状 —— 这一名词用来描述被害者对罪犯产生依赖的矛盾反应。咪咪说:“那个打我们的人,也是唯一对我们有好感的人 —— 赐给我们食物和栖身之地。“ 社会学家阿曼达・冯・埃克(Amanda van Eck)是伦敦经济学院邪教信息资源中心(INFORM)副主任。 她说,女性保持沉默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恐惧:“在某些群体中,人们害怕受到报复,”她说,“这意味着她们不想公开发言。在其他情况下,恐惧与担心报复交错在一起,人们害怕随之而来的负面后果 —— 诅咒,不被拯救,被邪灵占据,或被到负面力量攻击等等。” 如果外面的世界已被邪教领袖妖魔化,冯・埃克说,女性也可能担心没有人可以信任。 在互联网论坛上许多妇女选择躲起来,匿名描述性侵犯事件,因为她们想甩掉过去,而不是重温生命中痛苦不堪的往事。 还有些人觉得有必要保护自己的家庭。 以我个人的经验,在佛教组织中有两个禁忌,这两者都有可取之处,同时又都可以作为操控的工具。 其中之一是不妄语 —— 这对试图建立平和的心理状态特别有用,但同时也不利于批评言论的流通。 其二是三昧耶戒(samaya) —— 虔信上师是藏传佛教的重要教义之一。它有助于在上师和新弟子之间建立关系,但是它也可以成为一种肆无忌惮的威胁 —— 破除三味耶戒会给你和你的爱人带来灾难。 另一个因素是,进入一个大师的小圈子会给你在组织内带来崇高的地位。女性们被说服视上师为神,满足他的愿望和率性,承担带有惩罚性质的工作,并在需要时提供性服务。 她们离开家人和朋友,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并信服地视组织为家庭,其中上师(与恋父情结混淆)拥有绝对权力和控制。当女性意识到自己被邪教虐待、剥削、胁迫时,往往为时已晚而难以自拔。她们全情投入,摆脱组织独立生存的机会不复存在。 无论与索甲的关系是否如同指控的那样构成性侵犯,这些事件提出另一个问题:这些个子不高,胖乎乎的西藏喇嘛怎么会吸引这些年轻的西方美女呢?答案植根于神秘的密宗 —— 唯一一个在证悟之道上引入性结合的佛教传统。 卡迪夫大学(Cardiff University)的杰弗里・塞缪尔(Geoffrey Samuel)教授解释说:“在最高瑜伽密教第三重,性结合会带来证悟体验。它带来的感悟有助于达致终极解脱 —— 换句话说既是佛境。“ 塞缪尔教授也指出,虽然藏传佛教经典中的确存着这种鲜为人知的神圣性结合的论述,但它不应该与现代新密教运动混淆,也不适合于刚刚�依佛教的新人。“人们应该得到合理的警告”,他说,“一位年长的大师勾引一名年轻女子可能为了不是帮助她证悟。” 流亡海外的藏族难民容易感觉受到他们无法控制的力量的威胁。他们的社会习俗视批评喇嘛为禁忌。达赖喇嘛受到这一习惯的限制,其他在西方传法的喇嘛大多也是如此。(译注④)他们团结在索甲周围,无论对他的指控有无疑虑。对这种明显的缄默协定有一个怀疑论的视角,这一沉默取决于一项事实,索甲带来大量资金 —— 其中一些辅助了有益的西藏事业。 译注① 这篇文章来自卫报“自由评论(Comment is free)”栏目,该栏目发表卫报及观察家的意见和争论。 译注② 索甲仁波切的维基百科 英文词条 记录了这部纪录片,包括链接 译注③:Rigpa为藏语,意为“明”,“觉”。 译注④:在1994年的 新闻 中,达赖喇嘛评论,“always let people know when things are wrong. Put it in the newspapers if you must do so.如果做了坏事,应该让人们知道;如果有必要,将之公诸媒体。”报道中提到消息来源称,在达赖喇嘛发表上述言论后,藏传佛教界仍试图在内部解决这一问题。一位受害人指称,“达赖喇嘛对此事知之有年却无所作为。” 相关阅读: 法新社: 达赖喇嘛正式放弃政治角色 如果您的iPad可以翻墙,请点击 这里 即可看到最新译文;如果您的iPhone可以翻墙,请点击 这里 并加入书签;如果您的电脑可以翻墙,请到 这里 的左栏参加我们的一个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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