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治国

王思想家 | 美国国庆,中国人如何反应?

美国国庆,中国人如何反应?       年年国庆,今又国庆。普天同庆,为了一个伟大的国家的纪念日。     在今天这个全世界人民的节日里,出一道题,请大家看下面这篇文章出自哪里。          民/主颂——献给美国的独立纪念日      每年这一天,世界上每个善良而诚实的人都会感到喜悦和光荣 ;自从世界上诞生了这个新的国家之后,民主和科学才在自由的新世界里种下了根基。一百六十七年,每天每夜,从地球最黑暗的角落也可以望到自由神手里的火炬的光芒,—— 它使一切受难的人感到温暖,觉得这世界还有希望 。           从年幼的时候起,我们就觉得美国是个特别可亲的国家。我们相信,这该不单因为她没有强占过中国的土地,她也没对中国发动过侵略性的战争;更基本地说,中国人对美国的好感,是发源于从美国国民性中发散出来的民主的风度,博大的心怀。         在中国,每个小学生都知道华盛顿的诚实,每个中学生都知道林肯的公正与怛恻,杰弗逊的博大与真诚。这些光辉的名字,在我们国土上已经是一切美德的象征。他们所代表的,也早已经不止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荣誉了。玛克吐温、惠特曼、爱玛生教育了我们这一代。是他们使年青的东方人知道了人的尊严,自由的宝贵;也是他们,在我们没有民主传统的精神领域里,筑起了在今天使我们可以有效地抗拒了法西斯思想的长城。这一切以心传心的精神道德上的寄与,是不能用数字和价值来计算的。     中国人感谢着“美麦”,感谢着“庚款”,感谢抗战以来的一切一切的寄赠与援助;但是,在这一切之前,之上,美国在民主政治上对落后的中国做了一个示范的先驱,教育了中国人学习华盛顿、学习林肯,学习杰弗逊,使我们懂得了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的中国需要大胆、公正、诚实。      我们相信,这才是使中美两大民族不论在战时,在战后,一定能够永远地亲密合作的最基本的成因。      我们离得很远。百十年来,我们之间接触着的也还不过是我们两大民族间的极少数极特殊的一部。但,我们坚信,太平洋是不会阻隔我们人民与人民间的交谊的。在患难中, 我们的心向往着西方 。      而在不远的将来,当我们同心协力,消灭了法西斯蒂的暴力之后,为着要在战争上建立了一个现代化的中国,在科学的领域里更有待于盟邦的援助。在过去,民主润泽了我们的心;在今后,科学将会增长我们的力。让民主与科学成为结合中美两大民族的纽带,光荣将永远属于公正、诚实的民族与人民。      美国是自由世界的核心,民主的保护神,人民的朋友,专制者的敌人 。所有的封建专/制统治者都把美国当眼中钉。美国是人类社会的成功模式的榜样。(社论结束)   答案是: 上面的文章出自—— ——中共《新华日报》1943年7月4日社论          在2008年美国国庆这一天,有必要重温中国人民对美国人民的高度评价和深厚友谊。        希望那些自怨自怜的怨妇们心胸更开阔一点,跟上党和人民的步伐。 很多人以为中国政府与美国过不去,这是误解。持这种观点的人,低估了我们党的智慧和胸怀。其实,很多年来,我党对美国一直是非常推崇的,看完我搜集的资料大家就知道了。我们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会小平光辉思想,牢记“以德治国”,遵守8荣8耻,既要看到美国的伟大,更要看到中国的伟大、光荣、正确。   以下是相关表态: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 。……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解放日报》1941年10月28日      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     是要彻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实行 普/选制 ,使人民能在实际上,享有“普通”、“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则必须如中山先生所说,在选举以前,“保障各地方团体及人民有选举之自/由,有提出议案及宣传、讨论之自/由。”也就是“ 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完全自/由权。”否则,所谓选/举权,仍不过是纸上的权利罢了 。 ——《新华日报》1944年2月2日     愚/民政策虽然造成了沙漠,却绝难征服民心。 ——《解放日报》1942年4月23日     可见 民主和言论自由,实在是分不开的 。我们应当把民/主国先进的好例,作为我们实现民/主的榜样。 ——《新华日报》1944年4月19日     像林肯总统和罗斯福总统那样的民/主的政/治生活中产生的领袖,是虽在战时也一点不害怕民主制度的巡行的。他们不害怕民/主的批评和指责,他们不害怕人民公意的渲泄,他们也不害怕足以影响他们的地位的全民的选/举。他们不仅不害怕这些民/主制度,而且他们坚决地维护支持这些民/主制度。因此他们才被人民选中了是大家所需要的人。 ——《新华日报》1944年11月15日      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毛泽东答中外记者团) ——《解放日报》1944年6月13日      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 把一党专政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虽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国的人民都在睁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来欺骗我们啊 ! ——《新华日报》1945年1月28日     他们以为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 他们希望中国人民知识与教育程度提高到欧美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那样,再来实现民主政治 ……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训练民众。 ——《新华日报》1939年2月25日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政治家,曾经这样表示出中国人民的希望:“我们并不需要、亦不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并不主张集体化,也不反对个人的活动——事实上,我们鼓励竞争和私人企业。在互惠的条件下,我们允许并欢迎外国对我们的地区作工商业的投资……我们相信着,并且实行着民/主政治”。他说得很对。 ——《新华日报》1945年4月19日      限制自由、镇/压人民,完全是日德意法/西/斯的一脉真传,无论如何贴金绘彩,也没法让吃过自/由果实的人士,尝出一点民/主的甜味的 。 ——《新华日报》1944年3月5日   链接:     《美国不做世界警察,谁做??》         《感恩美国:中国人最该做的事》           《 投票:若美军来了,你准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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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郑永年:中国新领导层为什么要整治军队?

  整治军队无疑是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政以后所实施的其中一个最主要议程。自其担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以来,已经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来整治军队,包括“打胜仗”、禁酒令、“下连当兵”、禁用豪车等。最近,再次出台重大政策,全面清查部队房地产,要求纠正治理军队住房的“不正之风”,包括高级将领超标占用豪宅、非法转售军地牟利等。中国的军队一直被外界视为是世界上最腐败的军队之一。近年来,军队的腐败越演越烈,去年披露了总后勤部前副部长谷俊山中将贪腐案。尽管这次整治军队的起点是谷俊山案,但可以相信,在这个背后,新领导层对整治军队应当具有更高层次的考量,不仅仅是要整治军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军队体制的现代化问题。没有一支强健的军队,中国的崛起就是空话。   军队在中国政治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中国在转型成为近(现)代国家过程中,军队所扮演的角色如何估计也不为过。孙中山先生在其政治生涯中得出“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结论。也就是说,中国传统基于王权之上的国家衰落了,新的国家要通过政党制度来确立,也要通过政党制度来治理。但毫无疑问,军队又是执政党最重要的基石。所以毛泽东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没有军队,政党如何可以建立新政权?在新政权成立之后,军队仍然是国家暴力机器的最终制度体现。即使在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天下大乱”的时代,毛泽东也不敢把军队搞乱;相反,他最终需要依靠军队来恢复社会政治秩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军队发生了诸多巨大的变化。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早期,中共领导层实行经济发展优先的政策,试图为一个贫穷的中国开拓一条走向富裕的道路。这条道路选择应当说非常正确和有效。很多发展中国家,把大部分经济资源置于军队,国家没有资本来搞经济建设,社会长期处于贫穷状态。苏联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整个国民经济军事化,最终走向了失败。今天的朝鲜也是一个例子。   不过,80年代经济发展优先的策略选择也对军队产生了诸多负面的影响。最主要的就是军队开始走向经济领域。因为国家没有足够的军事开支,就容许军队来从事经济活动。起初的规模并不大,但在80年代其弊端已经显现出来。到90年代,军队的商业化走向了一个极端。军队的商业化使得军队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其中一个主要角色。但和其他经济角色不同,军队这个特殊的角色不受政府部门的管理,因为军队属于党,不属于政府,军队的经济活动流离于法律之外,很自然就产生了严重的腐败。   军队经商导致大面积腐败   当然,军队的腐败不仅仅是因为商业因素。军队本身的商业冲动仅仅是其中一个原因,这种冲动没有被遏止住,主要是由于当时的政治考量。政治需要军队的支持,为了政治利益,就给予军队过多的商业权力。有一段时间里,国际社会开始怀疑中国的军队到底是一个军事组织还是经济商业组织?   军队经商导致了大面积的腐败。因此,1998年,中国开始了一场军商分离运动,试图遏止军队的腐败。这一运动当时很有效,在短时期里的确遏制住了这个趋势。同时,人们也从理论搞清楚了,养军需要依靠的是国家财政,而不是军队本身的经济活动。   遗憾的是,军商分离政策实施得并不彻底,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土地问题。军队均有不同程度利用军事用地,与地方机构及房地产商合作,用军地建商业或住宅楼宇,或出租作商舖,获利后再分成。历史上,各大城市都有军事用地。现在随着城市的扩张,军地就成为高附加值产品。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所有军事房产的产权都属于中央军委,由总后勤部管理,各级军区设有房管局,如要租售,相关单位和发展商都要找总后勤部获批后才可操作。那么大的权力很自然会导致军队经济利益的自主扩张。在中国各大城市,到处可见军队的房地产。可以相信,只要军队继续拥有自主的经济资源,不管怎样的反腐败举措都无助于建设一个清廉的军队,更不用说是一支具有高度专业主义精神的军队了。   实际上,军队制度建设的缺失已经成为军队现代化的阻力。军队的现代化是任何国家现代化最为关键的要素之一。没有军队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中国亦然。很多年来,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加,中国的军费也在迅速增加。但中国军队的现代化似乎非常单向面,主要是装备的现代化,或者硬件的现代化。不过,军队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制度的现代化,或者软件的现代化。没有制度和软件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一支现代化的军队。没有制度和软件的现代化,最多的军费和财力,最现代化的装备也无助于建设一支强大的军队。在缺失有效制度的情况下,投入越多,腐败越甚,军队的战斗力就越弱。今天中国军队的腐败现象就是在投入增多的情况下没有做制度改革的结果。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军队的现代化至少表现在如下三个领域。   第一是军人认同的建设。这里指军人对自己的认同,对军队这一体制的认同。认同主要是个体层面,但这种认同极其重要。军人如果对自己的职业和军队体制没有高度的认同,军队和社会上的其他组织不会有任何重大的区分。军人就是军人,不是政治人物,不是商人。一些中国军人尤其是高级将领既要政治影响力,又要发财。这是认同混乱的表现。这种认同就驱使一些军人去干预政治(或者不服从政治)或者去经商发财。结果,腐败变得不可避免。   第二是军队本身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涵盖方方面面,但在众多制度面,最主要的是那些能够促成军队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制度。军事现代化最主要的标志就是军队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当然不是说,军队的唯一职能是战争。战争当然是军人的主要职能,但不是唯一的职能。军队必须能够打仗,不能打仗的就不能算是军队。不过,在大多数国家,军队除了承担国防职能,也承担着内部国家安全和稳定的职能。军队的特点就是用其独有的、区别于其他组织的专业精神和方式来处理其他组织所不能处理的问题。低度的专业主义是中国军队的又一大弱点。中国军队的起源及其发展经验表明,军队的“人民性”仍然多于专业性。“人民性”指的是军人和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大的区别。“人民性”当然也有其自身的优势,主要是能够和普通老百姓处理好关系,但如何在保持“人民性”的基础之上,发展出高度的专业主义精神呢?这是一大挑战。   “党指挥枪”仍然适用中国   第三,最重要的制度建设就是处理好军队和执政党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中国社会有不同看法,争议也很大。传统上,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党指挥枪”。但在很多年里,人们一直在讨论中国“军队国家化”的问题,军队的国家化被视为是军队现代化的标志。不过,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中,人们对“军队国家化”的理解至少在现阶段不可以过于西方化。至少可以从如下几方面来讨论。第一,从历史上看,军队为党所建立,也就是“党军”。只要共产党继续是唯一的执政党,军队的这一本质不可能被改变,不管人们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在西方,军队的“国家化”主要是考量到多党制的存在。西方军队原先属于君主或者国王控制,因此称为“皇家军”。但在民主化过程中,出现多党制现象,为了避免军队为任何一个政党所利用,因此就演变成为“国家军队”,以实现政治公正和稳定。在中国,在共产党是唯一执政党的条件下,“军队的党化”和“军队的国家化”似乎并没有什么矛盾。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军队的国家化”只是一种制度体现的表象,而其本质就是实现文人政府对军队的控制,避免军人政权的产生。从这个本质层面来看,中国“党指挥枪”的原则显然是非常成功的。近代以来,很多发展中国家一直饱受频繁的军事政变之苦,政权在文人和军人之间轮流转。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都频繁发生军人政变和军人政权。但在中国,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过,这和党对军队的绝对控制有关。如果人们承认党这个组织是文人组织,人们也得承认党对军队的控制就是文人对军队的控制。不管以后如何变化,在现阶段,“党指挥枪”这一原则仍然适用中国,而且非常有效。   其三,“军队国家化”并不是说军队就没有政治性质,军队的“非政治化”。但是对军队的政治化应当作正确的理解,军队的政治化主要是表现在军队受政治的控制,而不是军队本身的政治化。军事现代化要求军队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而不是军队的政治化。军队的政治化必然对专业化产生负面的影响。在中国,如前面所讨论的,军队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和改进。但同时,政治对军队的控制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军队很多腐败现象的产生和执政党缺少对军队的有效政治控制有关。现在的控制主要表现在人事上,制度上的控制仍然过少、过弱。也就是说,军队作为一种组织,其制度的自主性过强。在执政党缺少对军队的制度性控制的情况下,军队的自主行为必然导致军队的非正常行为。腐败只是诸多非正常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军队人员在对中国国际关系和外交关系上的随意言论也是不正常行为的表现。   无论是内政还是外交行为上的表现,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应当对中国的军队进行整顿了。不过,人们还是希望,整顿仅仅只是第一步。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各方面的体制改革进行了三十多年之后,现在也的确应当把军队体制改革提高到议事日程上来了。没有军队的体制改革,就没有一支强健的军队。没有一支强健的军队,中国的崛起很难实现和持续。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所所长   来源: 联合早报网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中国政治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65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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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芳上:政治转型的挑战——近代中国“党国”体制的发展与省思

吕芳上:政治转型的挑战——近代中国“党国”体制的发展与省思 进入专题 : 政治转型 党国    ● 吕芳上        一、前言      晚清李鸿章说中国遭逢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最能道出近代中国面临的重大挑战。严复”求富求强”的论说,孙文要与西方”并驾齐驱”的呼吁,蒋介石抗战中还要”建国”,毛泽东不忘”超英赶美”,在在显示清末以后的知识分子与国家领导人,努力的方向是如何建造一个”近代国家”。中国地广、人多、历史久、包袱重,一切转变似乎都显得步履蹒跚,迟缓不易。于是”革命式的现代化”[1],便成为深化改革的利器。从政治社会转型的角度看,近代中国在短短百年间要完成的不只是法国政治革命、英国工业革命,且加入马克思列宁式的社会主义革命。此中,涉及政治转型中内部约束、外在条件,历史的延续性与创新性,便成为值得注意的问题。   从政治体制的转换来说,辛亥革命不只是传统的改朝换代而已,民国时期的政治发展或许曲折,却非停滞。如果说走向近代欧美式的”民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长远目标,那么”党国”体制是一种过渡,也是一种挑战。   过去中外涉及民国党政体制史的论著不少,[2]本文再讨论这一主题,兴趣有三:一、当中国的现代化运动等同于革命运动时,近代中国的政党政治发展,遭遇到什么样的困境?二、1920年代至40年代的国民政府,在政治结构上是”党国体制”,以西(英美式民主)为体,以俄(列宁式政党)为用的国民党,如何发展,又如何适应战时体制?三、50年代之后”两个党国”如何形成,如何演变?      二、清末民初议会政治的困境      当近代中国被迫纳入世界秩序时,欧美的政治制度也随之移入。晚清变法及新政时期参照西方的制度与经验进行行政革新,是近代中国政治走向现代化起始的明显标识。从十九世纪末到整个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制度变革的理想与现实之间,尝试与失败、挑战与冲突,一直贯穿着政治转化的过程之中,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值得深思。   首先,作为典型传统政治型态的清政府,其政权合法性的内在价值,在欧风美雨的冲击下,日益衰微。所谓主权在民、自由平等、民主宪政等,都根本上破除专制传统的神话,动摇传统政治结构的根基。其次,晚清面临国权丧失、中央控制力减弱、自足经济体制摧毁,造成清廷统治能力失调,政权合法性受到严酷挑战。政权的维系,只有靠政权合法性的重塑,办法是进行自强运动,改造或引介新的以能适应需要的政治制度,才是救急之方。”近师日本,远摭欧墨”是晚清向列强学习政制的策略。在内容上,一如康有为所说的在”变器”、”变事”、”变政”之外,尤重改定国宪作为变法之全体,[3]也就是说要在传统帝制中渗入近代民主宪政制度。此中涉及到中国犹是农业社会却引入工业化社会的政治体制,作为主权完整独立的民族国家犹待成型,新兴政治力量仍未完全理解特定历史环境下,改革者如何掌握现实政治的需要,是一绝大考验。因此,1909、1910年议会机制:地方的咨议局,中央的资政院,虽然启动,仍难解决清廷政权的危机。[4]1911年一场政治革命,终究不能避免。   辛亥革命的目标,简单的综合是:推翻君主制度,建立共和制度;废除专制政治,实行民主政治。一开始,的确这两重任务是推进中国社会、经济、文化进步的首要工作,同时,两重任务之间有联系,但非一回事。[5]从历史经验看,建立了共和制度并不等于实行了民主政治,而经济的发展,造成新的社会结构,有时反倒可以督促民主政治的推进。武昌起事之后,共和国体很快建立,其后虽有袁世凯、张勋的反复,但民国共和体制脚跟已经站稳。不过,民主政治的实行则显得摇摆不定。具体的争议,一是中央政府的体制是总统制或内阁制,一是权力的分配是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民元南京临时政府可说是总统制,但”临时约法”采取的是对总统权力的制衡,近于内阁制。至于国家实行单一制或联邦制问题,清末民初反对中央集权,主张地方自治实已成为一般社会思潮,导引出辛亥革命后几近于各省联盟的政治现象。[6]袁世凯上台后的办法,先是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削弱省的权力;次则在行政与立法关系上,削减国会的力量,结果走中央集权与专制的老路,最后演成君主制度的复辟。不幸的是,倒袁之后,全国失去政治中心,大小军阀穷兵黩武,在一定地域内关起门来做土皇帝,实行专制统治。1912-1913年,中国第一次可以试行政党政治的机会丧失了,此中值得反省的事有二:第一,孙文的革命同盟会,在1912年转化为国民党,表示由革命政党回归到近代议会普通政党的运作,如顺势而为,与立宪派演变来的进步党竞争,中国政党政治或有实现之日,可惜中途夭折。国民党一旦重新转入革命党,连结了1920年代的一党建国、以党治国的思潮,两党政治短时间内在中国不复可期。主要困境一是”其时未至,其俗未成,其民不足以自治”之故。[7]一是早期先知先觉者,号召批判帝制、推翻专制王朝者多,讨论废集权、行民治之法者少,以为共和政府一经成立,民主政治乃水到渠成之事。事实上共和国体之下也有专制政治出现的可能。1912年4月,孙文辞卸临时大总统后,要致力于民生主义事业,正式认定民族、民权主义已因民国成立而达成,[8]初始实未料袁世凯对民主政治的巨大反扑。到了1920年代,同样的情形是孙文提出”建国大纲”、”五权宪法”而不及于施行细节,结果国民党以”革命政党”自居,国民政府实行”训政”,保育式的民主,只能在尝试中改正错误,民主学步显得特别辛苦。   第二,1912、1913年,共和初建,试行欧美近代的民主制度,政党制度正是其中之一,是舶来品,国人了解深浅不一。民初政党繁多,品流参差,主要政党确有政治改革运动的历史渊源,但一旦要实行政党政治,便必须以国会议员选举为运作中心。一旦实行内阁制,总统权力受限,国会议员选举便需与内阁的组成挂钩。不幸的是,这些发展均不符袁世凯的品味,宋教仁之死,敲响了民初政党政治的丧钟。[9]近代有些知识分子期望中国政治发展是:”皇权变质而成向人民负责的中央政权,绅权变质而成民选的立法代表;官僚变质而成有效率的文官制度中的公务员,帮权变质而成功商业的公会和职业团体,而把整个政治机构安定在底层的同意权力的基础上。”[10]其中较可讨论的一个环节是”绅权”。中国传统的绅士是一个独特的社会集团,绅士是知识分子,拥有特定意识形态,是社会变化的主力,他们出而为仕,退而为绅,”官于朝,绅于乡”,是政治、社会和经济的管理阶层,支撑国家,又为国家所控制,”政治无为、绅权缓冲”,正是传统中国政治与社会相安之道。[11]到了19世纪末,亦即距今百年之前(1905),科举制废除,更象征中国遭逢巨变,绅士也必得跟着转型。绅士到那里去?绅士进城,绅权进入城市,”欲与民权,宜先兴绅权”[12],依晚清有识之士的规划,申明了”绅权”宜附丽于”民权”的时代意义,具体的说就是绅权如能靠议院来发挥,新知识分子多少取代了绅士的传统角色。[13]政治党派连结地方绅士进行政治运动,成了清末民初政党的活动路径。但直到民国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阶层都还难发挥应有的功能,政党何以无法吸收并透过知识阶层,填补传统社会绅士的原有角色,似乎是传统与现代之间,社会政治转型一个绝大的关键问题。[14]      三、”党国”:具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      从权力关系入手,国家乃由政治制度所代表的政治权力所呈现,具体的体现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者的有机统一,亦即与广义的”政府”概念互通。政党是现代政治的主角,但不必成为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只有作为政治制度实际操作者-执政党,才有实际的政治力量,这种政治力量也只能借助政治制度即”国家”,才能实现。故而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虽有部分重迭,但二者之间仍是相对独立的。[15]比较值得注意的是1920年代开始,中国受苏俄影响出现了排他性的执政党,党国合一,又逐步消融社会,形成长时期特殊的党国体制。[16]而后国、共两党走的正是”以党治国”、”以党代政”,程度不一的党国政治,这显然是走向民主政治的歧途,也是挑战。   从近代中国政治发展历程看,1920年代国民党一党治国体系的建立,是辛亥革命从帝制走向共和之后的另一大政治转折,是对民初多党政治教训的总结,也与长期革命运动理论和经验息息相关。辛亥革命后,国民党政治活动的表现不能尽如人意,孙文让位袁世凯、二次革命及护法运动亦不能引人同情,都是明显例证,也是稍后国民党改组的背景。国民党的一党政治理论,可说发端于1905年同盟会组成之始,坚定于1914年中华革命党成立之际,成熟于1924年国民党改组之时,而确立于1928年国民政府训政体制的实行。依据孙文晚年的主张,国民党在获得全国政权之后,要通过先一党后多党制的方式,由训政向宪政过渡,1924年国民党改组,正式确立了党治国家的模式。于是,1928年北伐统一之后,国民党继承了孙文的遗训,奉行”以党治国”的政治观念。   1920年代,中国政治寻求变化,从自由主义代议政治,走向政党操控的一党政治,[17]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来自十月革命后的苏联。”以俄为师”,直接的影响是政党由政见认同的议会党,变成意识形态认同的革命政党,也就是说国民党、共产党两党都不例外的成为宽严不一的列宁式政党。[18]1928年,当国民党跃升为政治舞台的主角,政府的存在是为执行党制定的政策时,”党国”时代便正式来临。   国民政府作为一个党国,除了把党徽嵌入国徽,把党歌当作国歌的政治符号外,1928年开始的党国体制,有几个可注意的地方:首先,国民政府以党治国的基本原则,是一党专政,党在国上。这在”训政纲领”(1928年)和”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中的具体呈现是:中国国民党是唯一合法政党,代替人民行使国家政权,中央政府由国民党中央产生,国民政府对国民党中央负责,国家重要事务由国民党中央决定、指导与监督,国家根本法及其它重要法律由国民党中央制订、修正和解释,归纳起来就是:国民政府法由党定,权由党来,行受党督。就制度面说,一切立法原则、施政大计,皆源于党内,成熟于中央政治会议,然后交国民政府执行。   其次,在党政关系上,中央与地方有”以党统政”和”党政并行”的不同。中央党政关系指国民党中央与国民政府的关系。理论上,训政时期国民党总揽政权,为政纲、政策发源地,国民政府实行治权以执行政策。具体言之,即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1935年改为”中央政治委员会”简称”中政会”)对国民政府进行政治指导。1924年7月,孙文在世时成立的中政会,原类似俄共的中央政治局,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下属机构,专负政治任务,后来与负责党务的中央常务委员会(中常会)、负责军事的军事委员会(军委会)鼎足而三,地位还不特别凸出明显。迨北伐统一告成,1928年8月国民党宣布实行训政始,到抗战前近十年的南京政府,为了打通党政关系,中政会由一般意义的政治指导机关跃升成为中央政治权力的源头,政府的施政得向党负责,但它又不属于政府机关。依照胡汉民的说法,”政治会议实际上总握训政时期一切根本方针之决定权,为党与政府唯一之连锁。”[19]中政会的组织与权限前后虽有修正,但基本性质始终不变。概括的说,这时期中政会虽不直接发布命令,处理政务,但俨然有如准国家政权机构,拥有除司法审判之外的各种政府职能,如制订法律、决定大政方针、任命官吏、产生政府等,权力之大,近似”太上政府”。[20]但论诸实际,又不直接发布命令、处理政务,根本职能只有一个:通过中政会对国民政府的指导监督,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党政合一,确保国民党一党之治的顺利进行。这样与俄共(布)政治局,显然又有相当的不同。[21]   或谓国民政府在大陆统治之失败,出在党政结构呈现倒金字塔型,只重上层不重下层的问题上。这直接涉及到党国体制下的地方党政关系。依照孙文的想法,以党治国是以党义治国,故而在训政时期中央”党义领政”而非”党权凌政”的制度设计下,地方的党政关系是:地方政治由地方政府掌理,党治在地方只是间接又虚拟。这一想法也由胡汉民、蒋介石加以继承,显示的是整个党指导监督整个政府,而不是横断的以各级党部节节干涉、事事吹求的指导监督同级政府。[22]具体的作法是”党政分工”、”党政分治”,”政的工作是由党交给政府去做的;教的工作,领导人民、训练人民,是必须由党自己做的。政教分工而合成党治,事实上党部绝对不会同政府的事权冲突。”[23]事实未必尽然。1928年,国民党执政,(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3 页: 1 2 3    进入专题: 政治转型 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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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道晖:当前反宪政思潮评析

郭道晖:当前反宪政思潮评析 进入专题 : 宪政    ● 郭道晖 ( 进入专栏 )        最近党刊《红旗文稿》发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晓青的一篇长文《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认为“宪政”姓资,“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谁主张实行宪政,谁就是要“整体改变国家的性质和基本制度”,实行西方资产阶级专政。《环球时报》的环球网也发表社评,声称鼓吹宪政“是兜圈子否定中国发展之路”。最新一期《党建》杂志发表了署名“郑志学”的文章《认清“宪政”的本质》,更具杀气地诬称:“宪政”主张的指向就是要在中国取消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政权。联系到网上传出的某号文件和所谓“七不要”等等,看来一股反改革、否定82宪法之风正在袭来,火药味十足,引起知识界理论界的惊诧和反弹,群起质疑、反驳。   其实,这种思潮早已有之。一段时期以来,“宪政”一词就是禁区。就像上世纪80年代初期把“法治”“人权”“市场经济”都贴上姓资的标签加以批判否定一样(后来总算承认它们的普适性而入宪)。现在又在宪政上做同样的文章。有一位论者宋鲁豫早先也发表过一篇《中国的宪政派何以误国误民?》的文章,对一次宪法研讨会上学者们强调的“政治改革刻不容缓、民主宪政势在必行”等主张大加挞伐,居然声称“中国越民主化就越会导致权威崩溃”,“损害当今的高度集中的威权统治,造成国家四分五裂”。这道破了他们反宪政以维护旧体制的真实用心。   这几篇思维陈旧、逻辑混乱的文章虽然不值一驳,但由于它包着理论外衣和官方社评的身份,因而不是一个孤立事件,不是几个人一时冲动,而是顺应了当前某种政治意向,企图造成一种高压舆论,左右政局,误导改革,使之陷入反民主反宪政的“邪路”。如果说人们对当前政局和未来走向还摸不清看不明,那么杨女士和郑先生等人的文章所坦露的真情实意,就有助于我们略窥底细。面对这种思潮,我认为理论界不容沉默。   这一思潮的实质——名是反宪政,实是反现行宪法。   什么是宪政?20年前我就发表过一篇《宪政简论》的文章(载北京《法学杂志》1993年第4期),认为宪政是以实行民主政治和法治为原则,以保障人权和公民的权利为目的,创制宪法(立宪)、实施宪法(行宪)、遵守宪法(守宪)和维护宪法(护宪)、以及发展宪法(修宪)的全过程,简言之,宪政就是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宪政又称宪治。   就字义而言,在英语中,宪法是Constitution,宪政是Constitutionism,后者多了一个后缀语“-ism”,表明它不只是一种文本,而是一种“主义”和理念,宪政是体现和实现宪法精神实质的善政。宪政的理念有三要素——人权、民主与法治。   宪法与宪政本是文本与理念、形式与内容、宪法规范与宪法实施的关系。习近平近年说,“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最近又说,宪法的生命与权威关键在实施;还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凡此等等,实际上道出了宪政的基本要素。   杨、郑诸文却故意将宪法与宪政割裂,杜撰二者是姓社姓资的对立。古今中外同一个国家哪有其宪法姓社、而其宪政姓资的道理?这种不顾事实的二元论,其逻辑的混乱,实不堪问。   其实,说穿了,他们表面上反宪政,指斥所谓宪政姓资,实际上是否定我国现行82宪法中蕴含的人民民主与人权、法治因素;也违反党的十八大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的精神,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人治、党治的习惯思维,来观察和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他们反“资”是假,维护权贵资本主义是真。习总书记有关宪法与宪政的精粹箴言,言犹在耳,就受到这股反宪政思潮的挑战。他们本意在跟风拍马,攀龙附凤,不料却帮了倒忙,打了别人的嘴巴。   我们且看看杨文中列举的所谓宪政五大“罪状”,即她所谓同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相对立的“西方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究竟同我国宪法的规定有什么“本质”区别。      1.所谓“私有制的市场经济是资产阶级宪政的基础”      我国82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11条规定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经济的发展。何况现今我国企业很多是“混合经济”,既有国有股,也有私人股,还有外资股。它们到底是姓社还是姓资,都很难说。民营经济为国家提供的GDP和税收,占总体的大半以上。有的地方(如浙江某市)私营经济几乎达到100%。可见,市场经济也是我国宪政的基础要素之一。对市场经济的否定,就是否定改革的成果,违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基础事实,也是否定82宪法的原则规定,是违宪的。这种否定民营的市场经济的理论也不过是推行“国进民退”,企图为权贵资本所垄断的经济开路。      2.所谓“宪政实行的是议会民主政治”,所以姓资      各国实行的议会制虽因国情不同而有差别,但其基本特征都是代议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也是一种代议制。它是泊来品,不是中国固有的传统,是借鉴了资本主义的文明。   在这一条里,杨文着重向我们论证中国人大制度与“资产阶级宪政”的区别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需要多党竞选得来,而是“革命胜利的成果”——亦即“打天下者坐天下”是天经地义的。这是一种陈旧的、反民主法治的封建小农思维逻辑。   在新中国建国前,共产党作为革命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以其正确的纲领、路线和立党为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为人民立功的实践,曾经赢得人民的高度信任、拥护,不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就可以在政治上起领导作用(但不是作为全国的执政党执政)。夺取政权以后,成为执政党,则要经过法律程序,由人民来选举,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才能成为国家主席、总理、政府各部委负责人,才具有合法性(即使只是走形式也罢)。   有人说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宪法规定的。宪法从序言到条文都没有这个规定,没有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天然的、永久的执政党”,只在宪法序言中以历史经验的表述方式肯定了党的领导;这种“领导”或许可称为“领导党”,与作为“执政党”是有区别的,前者基于人民的自觉拥戴,后者则必须经人民选举。即使在建国初尚未建立人大制度时,我们党也不是根据“打天下者坐天下”的原则自行执政,而是在建国前夕通过当时已成立的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正式选举。1954年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宪法以后,更是经过每五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共产党执政才有合法性。正如党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中指出的:“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主持草拟决定的中央领导人指出,《决定》提出的这一“精辟论断”,是基于“深刻汲取了包括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在内的外国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实际上也涵盖了民主宪政国家的政党制度的普世精义。   杨文所谓我国人民民主制度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是中国共产党无需经过多党竞选,其上台执政“有不容质疑的合法性”,这是无视、否定人民的选举权、选择权,也是对82宪法的有关规定的背弃。      3.所谓资本主义宪政实行三权分立;中国人大制度实行“议行合一”      这也不符事实:所谓“议行合一”,是指经委员会议决后由同一主体(各委员)去执行。巴黎公社是如此;新中国建立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也有些类似,它既是立法机关,也是执行机关:委员会立法或作出决议之后,由各委员(多身兼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以政府委员的名义去分头去执行,可说是“议行合一”体制。建立人大制度后,就不再如此了(不能以人大名义去执行)。再则,我国虽不实行三权分立,但国家权力之间也有、而且必须有一定的分工。人大可以作出决定和立法,但人大并不能也不应去包办代替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行政权和检察权、审判权。   “没有分权就没有宪法”。建立权力分立与制衡制度,是防止权力专横和腐败的普适经验,也是世界各民主国家的宪政通则。它主要是调节统治阶级内部权力的分配和防止权力腐败的一种自我抑制的政治机制,而非决定国体的根本政治制度。统治者要统治人民,不是靠权力分立,而是靠整个统治权力的合力,即“人民主权”或某阶级的专政。权力分立还是权力集中的体制,并不是区分政权的阶级属性的准据。秦始皇的专制是高度集权的,先秦时期的封建制度则是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当代西方国家如美国是三权分立,但司法权至上(最高法院可以进行违宪审查,宣布议会通过的违宪法律无效)。英国却是“议会至上”(政府内阁参加并主导议会,议会立法位阶最高,其上议院还是具有审判职能的衡平法院),法国是行政权至上,瑞士则是三权合一,中华民国时期是实行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各有千秋。即使我们“决不搞西方三权分立那一套”,也不能否定权力的必要分权与制约。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已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三权不但是指党的有关权力,而且也涵盖了国家立法(决策)、行政(执行)和司法(监督)三权,只是变换了一个更广义的分权制衡的概括说法而已。   问题更在于,杨文所谓人大制度与三权分立的本质区别是:人大是置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这直接背离了82宪法的修宪精神。82宪法是继承、发展54宪法、否弃75宪法的产物。82宪法重要亮点之一恰恰是它将75宪法原条文中“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权力机关”的规定,删掉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这个定语,从而初步在宪法文本上摆正了党权与国权的关系,排除了党政不分、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凌驾于国权(人大)之上的宪制谬误。   82宪法还恢复了过去54宪法比较正确的做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写在序言部分,而且只是以表述历史经验和今后愿景的方式予以肯定,而不是像75宪法那样作为宪法的条文加以规制。宪法序言不同于宪法条文,前者只是一种宣示,一般无强制力;后者则具有规范性、强制性。82宪法如此处理,是符合宪政原则的。至于在宪法序言中具体确认某个政党的领导权是否合适,另当别论。   以上所论,只是强调共产党在权力位阶上、组织上不能凌驾于人大组织和人大权力之上,成为比人大更高的国家权力机构;并不因而排斥执政党对人大的具体工作的政治指导作用,也无否定政党制度和党的领导的意思。任何现代民主国家都必须有政党的领导,宪政国家必须实行政党政治,否则就不可能集中反映人民或某个阶级、群体的意志。问题在于,怎样理解这个领导力,怎么去领导,是搞党政不分,以党治国?还是实行民主宪政?关于以党治国,邓小平在1941年就批判过,指出那是国民党的遗毒在共产党里的腐朽表现。(见《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0—12页)所以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党领导的问题,而在于什么样的党和怎么去领导问题。      4.倡言司法机关不但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而且在“组织上”接受共产党的领导      这是把党置于直接违宪的境地,是退到反右前后的历史错误。195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向中央报送的《关于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中提出:“人民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的驯服工具。……不仅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党对审判具体案件以及其他一切方面的指示和监督。”(转引自《董必武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975页)这种片面的或错误的观点和做法,也早已在上世纪60年代受到刘少奇严词批判。他指出:“不要提政法机关绝对服从各级党委的领导。它违法,就不能服从。如果地方党委的决定同法律、同中央的政策不一致,服从哪一个?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服从法律,服从中央的政策。”(见《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50~452页。)   应当指出,这种“组织上”也“领导”司法的提法,貌似强调遵从或“加强”党的领导,实际上势必将执政党置于违宪的境地:因为所谓“组织上”也服从党委的领导,否定了司法机关是经人大选举产生,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并独立行使职权的宪法原则。   应当指出,有些人(特别是那些专横腐败的权贵们)之所以抗拒和否定司法独立,内心的潜台词是:如果司法不受他们指挥了,他们就可能不得不坐到被告席,接受人民的正义审判。      5.所谓“人民民主制度下的人民军队接受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反对军队国家化      这种命题同样是直接违宪的。75宪法规定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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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均 | 我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

十多年前,《走向共和》 电视剧热 播而遭禁,将“ 宪 政” 这 一名 词 和“共和”的概念 传递给 了吃 过 晚 饭 的人 们 , 电视剧 中, 1908 年 满 清政府被迫接受 宪 政。至今一百多年 过 去了。 宪 政在中国仍是 难题 和梦想,而“ 宪 法” 则 没有避 讳 ,可以 谈 了再 谈 ,出台了又出台,新中国成立至今国家已 经 出台四部 宪 法了。       文革中,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坐“ 喷 气式 飞 机”批斗后奄奄一息之 际 ,突然 说 : “ 我是受中 华 人民共和国 宪 法保 护 的 ! ”       宪 法,哪来的 宪 法 ? 我想当 时 人民群众都会惊 讶 ,他 们 根本就没有听 说这 个西化的名 词 吧,而且就算倒是听 说 了, 还 集中起来学 习过 ,可是,他 们 一定更加 纳闷 : 难 道《 宪 法》里会有什么神奇的 东 西能 够 保 护这 个 颠 覆毛 泽东 政 权 的人 ?       刘少奇同志 毕 竟是有水平的,他肯定知道在当 时 的情况下,一旦被打上了叛徒、工 贼 、反革命罪,唯一能 够 救他的就是比 这 些最高 级别 刑事犯罪更高一个 层 次的《 宪 法》。如果 说 刑法等更多是用来判 处 一个公民有罪,那么《 宪 法》 则 更多是用来保 护 一个公民的基本 权 利的根本大法。 违 反《 宪 法》的所 谓 刑事罪,可以不是罪。       因此他 还 很可能摸出不知从哪找出来的《 宪 法》文件,它是 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 过 的,在会上他 还亲 自作了 报 告,确 认宪 法 规 定了“中 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当然,文革中大家都 认 “大 鸣 大放大字 报 大辨 论 ” 为 法了,很可能有人上前一脚把那 张 破 纸 踹下,喝道 : “ 宪 法已 经 作 废 了,我 们 把它作 废 了 ! ” 这时 候刘少奇已知回天无力卻 还 会弱弱地辨解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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