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权力中释放出来的私人权利
多数民众在遇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还是公权力,他们很少把诉讼当作解决争议的首选方案
阅读更多由%s发布 | 11月 28, 2010
公权利则特指公民与媒体的政治权利,包括知情权 、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即不应简单地归于民事纠纷的私法范畴,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公法关系。 …
阅读更多由%s发布 | 11月 12, 2010
所以在这权力之上仍然有一个最高统帅,这样的话所有的分权设计就空了,那就更谈不上制衡了,比方说,你看赵作海案件,它实际上是商丘市的政法委去协调案件,指导法院检察院怎么去判决这个案件,那最后说发生了冤案,追究的是办案人员的责任,而不是追究 …
阅读更多由%s发布 | 6月 7, 2010
如此,中国被冷冻三十年的“社会”又解冻了,并获得了重新发育的机会。公权力对社会无所不包的全面控制已不可能,在对社会的管理上,必然是“国退民进”。如此,中国大地又有了“江湖”存在的土壤,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增多,便是这种 …
阅读更多由%s发布 | 5月 10, 2010
中国媒体上周详细报道了一条荒天下之大谬的新闻:浙江人章宁泉租用北京朝阳区的司法部原办公楼,自己编造一个“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的山寨国家机关,自我任命为局长,对外收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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