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

徐贲 | 公民社会的“理性集会”

公民社会的“理性集会” 徐贲   3 月 24 日,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国家广场上举行了有 8 千到 1 万人参加的“理性集会”( Reason Rally )。参加这个大游行的有无神论者(他们认为上帝不存在),还有不可知论者(不能确定上帝的存在)、 人文主义者(以人为本)、自由思想者(拒绝任何思想教义束缚),几乎包括了所有各种不信神的人们。 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无神论者集会。 在这些人当中,最需要表现出行动勇气的还是那些不相信上帝存在的无神论者。 在美国,无神论者是“隐藏”的一群,其处境堪比以前的同性恋群体,今天则还不如同性恋者。美国国会有史以来只有彼得·斯塔克 (Pete Stark) 这一位议员曾于 2007 年表示自己不相信存在上帝。他的选区是加州的奥克兰,这是美国最自由化和对非信仰者最宽容的地区。即便如此,斯塔克也还是非教义的 “ 一神论教会 ”(Unitarian Church) 的成员。他喜欢把自己称作“非有神论者”,而不是无神论者,而且拒绝公开讨论自己的信仰问题。这与至少有 6 位国会议员公开自己是同性恋形成了鲜明对比。 明尼苏达大学的一项研究显示,无神论者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低于穆斯林、新移民、同性恋以及其它少数群体。差不多有 48% 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会不赞成自己的孩子与无神论者结婚”(远高于下一个最不受欢迎的群体,穆斯林 33.5% 的比例)。无神论者被视为美国的异己分子,道德败坏者,甚至是暗藏的罪犯。 皮尤研究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表明, 53% 的美国人表示,相信上帝对于道德品行是必要的。迫于这种偏见的压力,许多无神论者都害怕暴露。美国无 神论者协会与美国人文主义协会 (American Humanist Association, AHA) 在会员要求下,在给会员发送邮件时使用的是没有标记的信封。 AHA 执行总监史柏克哈特 (Roy Speckhardt) 说,就连有些坚定的理性主义者,也对家人说自己在为某个“人道主义团体”工作。 这次理性集会的三个主要目的都是为了改变无神论者在美国社会中的“隐蔽处境”。第一是以世俗美国人的身份,大大方方地走出隐蔽,争取与其他美国人一样的平等身份。第二是去除对无神论者的偏见和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污名,向世人表明,无神论者不是一些没有道德,无恶不作的歹徒。第三是争取参政的平等权利,明确提出,无神论者可以与有神论者一样竞选公职,代表有神论者,就像有神论者可以代表无神论者一样。 这三个目的都具有现代启蒙的意义,可以帮助扫除普遍存在的对无神论者的非理性敌意和害怕。这种敌意和害怕既是出于无知,也是出于对少数人群体的政治不公。因此,无神论者们及其团体要效仿民权运动、同性恋者以及女性解放运动的斗争策略。他们并没有声称自己受到同等程度的迫害,而是提出,无神论者应该走出隐蔽,并在未来更多地从事对社会民众的启蒙。这一启蒙的重要内容便是是传播理性 – 世俗的思想。 著名的不可知论者,现任“美国理性联盟”主席的埃德沃兹( Fred Edwords )就理性集会指出,“一种思想的兴起需要经过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这种思想是危险的,与周围的人们格格不入,所以大家对它闭口不谈。在第二个阶段,这种思想变得新鲜而有吸引力,人们会对它不断谈论。在第三个阶段,这种思想变成了主流,不再独特,……(无神论)是一种处在第二阶段的思想,它让人们看到,不信上帝也照样可以成为好公民,不信神(无神论或不可知论)正在成为一种吸引人的思想。正是因为如此,人们会比以前更愿意站出来谈论它”。 与欧洲国家相比,美国是一个世俗思想严重滞后的国家,皮尤研究中心的报告指出,就宗教虔诚度而言,“美国迥异于其它西方国家,而更接近于印度、巴西以及黎巴嫩等欠发达国家”。但是,这几年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5 年前,美国校园里的无神论组织只有 50 来个,但现在的“世俗学生联盟”( Secular Student Alliance )在全国的加盟组织已经超过了 350 个。无神论组织的乐观估计是, 20 年后,美国会像今天的欧洲一样,成为一个无神论是社会主流的国家。 这个估计能否真的实现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今天的美国公民社会中,尽管无神论者是少数,但他们的言论和文化权利是得到保障的。只要他们自己有勇气,谁也不能阻拦他们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如果一个社会能够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同时又保障少数人的权利,那么它就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理性的社会,而思考和讨论什么是理性(它并不需要完全排除和敌视宗教信仰)也才有可能成为增进公民智慧和完善公民社会的一项重要文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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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公民社会的几个基本问题

(本文是对《中国特色之秘密》系列文章的修订)   一、关于公民   谈公民社会,首先应了解公民的含义。 公民一词首先来自于古希腊城邦国家,公民( Polites ),也称市民是城邦事务的参与者,他们只是整个城邦人口的一小部分,最初形成城市贵族政府的形式(注 1 ),有点像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士绅。 不难看出,公民一出现就与政治( Politics )有关。法语、德语、英语中的“政治”一词均来自希腊文的城堡或卫城( Polis ),可见,西方语境下,“政治”的初始含义即公民参与城邦的统治、管理、斗争等公共生活的行为总和(注 2 ),已初具自治形态。 中国先秦诸子也曾使用“政治”,但“政”与“治”往往分开使用,“政”指国家权力、制度、秩序和法令,“治”指管理和教化人民,也指实现安定的状态(注 2 ),乃典型的统治形态。 虽然在古代社会,政治已经包含权力博弈,但在古希腊似乎更强调人的参与,而在古代中国似乎更强调权力主导。 公民的概念于近现代引入中国,虽然古文中已有“公民”,但其含义指的是子民——隶属并且献身主子或皇家之民,与现代公民含义完全不同,也与古希腊之公民含义不同。 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与民主政治紧密相连,根据国家的法律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和责任。   二、权利与权力   公民与子民之间很重要的区别在于,公民有天赋权利,而子民的所有权利都是被赐予的。公民社会,权力来自于权利,而子民社会或曰专制统治社会,权利来自于权力。   2.1 中英文词义比较 在此首先了解一下“权利”与“权力”的中英文含义。 “权利”之英文 right 乃多义字,除了“权利”,还有“公正”、与“错”相对的“对”和“正确”及“适当”之意,显然英文之 right 所表达的是价值判断,其中有道德含义,却与“权”( power )或“利”( profit )无关。 Rights 进入中国,据说是 1864 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在将《万国公法》译成中文时所采用;在此之前,“权利”一词,指“权”(权势,权力)与“利”(货财、利益)(注 3 )。“权”和“利”均是物化的,与价值判断和道德无关。 在 rights 引进中国之前,似乎汉语中不曾有过类似“人的天赋权利”这样的词汇,或许丁韪良正是因为确实找不到贴近的汉字,才勉强使用了这个极易误读的汉语词汇。现代汉语词典将“权利”定义为法律所赋予的权力。 “权力”的英文是 power ,如果是人本身所具有的,应以复数表达(单数则指上帝的权能),意为体力、精力等,除此之外,更像是借力,译为中文的“权限”更为恰当,如律师从当事人处取得的授权委托书“ power of attorney ”。 中文之“权力”,指权位与势力,本意并无“人本身所具有的力量”之含义。显然,中文之“权力”来自于人的外在而不是内在。   2.2 政治学含义 接着让我们了解一下与政治学有关的权利和权力。 权力,作为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在东西方古代哲学文献即被广泛探讨。许多古代哲人都曾直接或间接讨论到权力的要素、正当性或非正当性权力的评价、权力的取得与丧失等伦理与现实问题。例如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性的知识或公民制订的法律,都可为政治权力的来源,而由一人、少数寡头或多数人所掌握。孔子在《论语》曾提出“足食、足兵、民信”三项统治者的权力资源,即经济条件、军事实力、和政治正当性。韩非则以“势”的概念定义权力资源,区分了物质性资源 ( “天造之势”,如国土资源等 ) 与非物质性资源 ( “人设之势”,如政体、法令、统治策略的优劣 ) 等。(注 4 ) 显然,无论侧重于知识、公民权利或物质及非物质资源,权力的正当性,或曰权力的来源,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君权神授”的时代,君王的权力来自上帝,是有限度的授权,现代文明社会,国家权力来自国民,国民将权利的部分让渡给国家,由国家统一行使,即国家权力; 而在专制极权国家,国家权力是自有的,国民的所有权利来自权力的赐予。       权利,是来自西方的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及法学的核心观念,其意义为个人自主性为正当。人权是人之作为人所享有的权利。“人之作为人”是一个道德判断,不是一个法律判断,因此,人权在本质上是道德权利。也就是说,人权并不依赖国家的法律而存在。即便法律剥夺公民权利,也不可能剥夺人权。因为每个人之享有人权是凭据人之作为人的道德资格,而不是凭据公民资格。没有公民资格的人(如无国籍的人)不享有公民权利但享有人权。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公民权利与人权的根本区别在于,公民权利是依赖主权国家的法律而存在的。当然,在迄今为止的世界政治里,绝大多数人在身份上都是归属于某一国家的公民,国家主权仍然是国际法的重要原则,因此,人权在一个国家里得到尊重和实施应主要通过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注 5 )   如前所述,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利”一词是在晚清引进中国的。由于权利在中文中原有意义是“权力”和“利益”,晚清中国知识阶层是从维护国家权力和利益角度意识到国家和群体的自主性为正当。据说这是用“权利”翻译 rights 的原因。在 1900 至 1915 年间,自主性的理念适用范围从国家(群体)拓展到个人,这一时期“权利”的意义比较接近西方文化中的原有含义。然而,五四时期,权利日益道德化而被当作一种新道德,(注 5 )由于中西方的道德认知具有很大差异(容后论述),导致部分民国知识分子抛弃“自由主义”而拥抱“马克思主义”,恐怕这也是如今中国部分知识分子抛弃自由主义而试图从儒家文化中寻求宪政资源的原因。   2.3 人的平等权利 谈到人权和公民权利,必须了解人的平等权利。 人的平等权利,无疑也来自西方,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文化是主张人格差等的。 古希腊城邦时代,社会结构严格区分为本邦人、外邦人、自由人和奴隶、公民与无公民权的自由人、贵族和平民等各种身份;平等仅存在于同一身份内部,主要是自由公民之间。城邦解体后的世界帝国时代,地中海特有的地理文化环境中,不同民族开始大规模深层交融,各种种族和身份团体的界限被打破;在这种情况下,斯多葛派开始从新的角度审视人,突破城邦的狭隘界限,从人与宇宙和整个人类的关系中来定义人,首次将人抽象化,同时突破社会身份的界限,由人的精神特征确定人的价值,基于人都有理性和向善的能力等精神素质,发现了人类的同质性和精神价值的平等;这是西方思想史上的人的观念的重要变革。之后基督教将斯多葛学派的平等思想经过神学改造后,转换成在上帝面前人的平等和作为上帝选民的平等。(注 6 ) 某种程度上,将人分为灵与肉、内在世界与外在形态、精神追求与世俗追求两个部分,最终确立了人的精神平等与人格独立与平等,其间经历了漫长的中世纪掌管人的精神世界的教会和掌管世俗权力的王权之间的斗争和彼此制约,为近代自由主义的产生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近代自由主义学说的核心,是在个人与国家之间划出界限,将个人生活的一部分视为不受国家权力干预的个人范围。在某一界限以内,就是所谓的‘私域’或个人‘权利’,它与‘公域’或国家权力范围相互分离、相互独立、相互限定、相互排斥……为个人设置了坚硬的屏障,筑起一道篱笆,以抵御国家权力的侵犯。”(注 7 ) 1776 年美国《独立宣言》中郑重提出,“ 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被造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人们若干不可分离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其中“不证自明”强调了人的平等权利(“人权”)的神圣性。 人的平等权利的确立显然并非从天而降,而是经历了西方哲人包括许多基督教神学家两千多年的探究和辨析,而最终成为共识。 相比之下,“中国人的宗教观念比较淡漠。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专注于世俗人生的圆满,不关心人的彼岸灵魂得救 …… 在传统中国的主流文化里,没有灵魂与肉体、宗教生活与世俗生活、天堂幸福与世俗幸福、彼岸与此岸的分裂和紧张关系。宗教生活即使有过,也是世俗生活的一个补充;天堂的追求虽使一些人心动,但它必须服从世俗的需要;而彼岸目标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不过是此岸的延伸或附属物。所以,谁统治了中国人的世俗生活,谁就控制了中国人生活的整体。”(注 8 ) 中国文化传统中“天道”有点类似西方的自然法,由此衍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观念。但是由于缺乏对于生命的抽象思考,所谓“未知生,焉知死”,始终未能将“天道”通过理性探究和辨析,产生类似的人权观念。姜文导演的那部在中国大陆被禁映的《鬼子来了》,村民们在如何对付那两个被不知名的军队强迫托交的日本兵和翻译官的态度上,不仅体现了对天道的畏惧,也体现了由于缺乏类似西方之基督教和自然法的宗教或哲学理念所给予人们的精神支撑,村民们处于极度恐惧、畏缩、茫然和无知的可怜境地。   2.4 对国家权力的限制 由于西方早熟的人权思想,柏拉图就曾指出,公职人员的权力是信托权力,公职人员应当照顾委托人(民众)的利益,而不是照顾受托人(政府)的利益。也由于对于人性的深入探究,古希腊哲人就指出,对于那些十分优秀的人才所可能有的野心和雄心必须予以足够的警惕,谨防他们因此而侵犯普通人的权利。(注 9 ) 耶稣在被钉上十字架的三天前,在神殿喊出“让上帝的归上帝,让凯撒的归凯撒”,“标志着对专制主义的弃绝,标志着自由的开端” (阿克顿《古典自由史》),这是对世俗权力应当退出人的精神领域的宣称;此外,西方漫长的封建时代,贵族的势力始终构成对君王权力不同程度的制衡;最后,漫长的中世纪及历次宗教革命最终确立的上帝的“自由代理”(杨小凯语)作用,“神爱罪人”,神同等地爱祂每一个儿女;这些都从根本上确立了人的平等观念和法治基础,使得人与人订立契约时,会替对手考虑,没有上帝这一自由代理,彼此陌生的人们将对彼此充满疑惧,很难建立互信。 西方语境下,人的权利包括自由具有 必然性和神圣性 ,这与中国语境中的道德有点像,无须置疑,不可侵犯。西方社会在文明演进中,最终将国家权力关入笼中,以确保人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换言之,在西方文明中,人们通过看管权力来保障权利。   由于中国传统中缺乏自然法下的人权思想,人们崇尚“外王内圣”的道德意识,因此传统上,中国人重视权力,却轻视权利。拥有“学而优则仕”的读书人胸怀天下,“以天下为己任”,重视权力的获得和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却忽视确立个人权利的边界。 这种传统沿袭至今。微博上有公知(好像是崔卫平老师)披露,她认识的一个曾经参与拆迁条例制定的官员,正为了自己的房子被拆而上访,他对崔老师说,他当初参与制定的条文并不是后来执行的那个意思。问题在于,每个掌权者都假设掌权人之善和能,因此掌权而有机会做事时,不去确立民众的权利边界,而是扩大职权范围;等到出了问题,再怪责其他官员执行不力或走样。日本八零后青年才俊加藤嘉一在《中国的逻辑》中讲述他在大陆跟团到九寨沟旅行的经历,本来安排在旅程第三天的黄龙游程,突然被司机和导游改到第一天的下午,而且只给半个小时登顶,结果是,只有他一个游客依靠专业运动员的素质完成登顶并在预定时间返回,结果,没有一个游客投诉导游和司机的违约行为,却怪责加藤先生一人登顶耽误他们的时间(虽然加藤并未迟到),这也是典型的轻视自己的权利,甚至不在乎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却与权力者站在一起,侵犯其他人的权利。 由于人们普遍地重视权力、轻视权利,至今都未能确立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边界。人与人之间的权利界限、国家权力与人的权利之间的界限都很模糊,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帝制下,帝王权力无所不能,子民根本没有任何有保障的权利,“抄家”、“满门抄斩”、“诛九族”这样的行为几乎一直延续到上世纪的“文化大革命”。   公民社会中,国家权力来自国民信托,对于国民来说,国家和政府是“我们”。中国帝制传统中,国家权力是统治者的暴力机器,对于国民来说,国家和政府是“他们”。 范仲淹的名句“先天下之乐而乐,后天下之忧而忧”,文人士大夫位居庙堂之上视民众为“他们”,林语堂说,中国传统文人“人生得意时信儒,人生失意时信道”,要么高踞庙堂要么退避山野,总归他们都不和民众一起,民众也如同对待国家和政府一样,视文人士大夫为“他们”。不难看出,中国传统社会的士绅与公民也有相当遥远的距离。 中国大陆至今是特权盛行的地方,其中所反映的现实正是,没有权利,只有权力。   (未完待续)   注1: 《城邦——从古希腊到当代》杰夫里-帕克 著 石衡潭 译 山东画报出版社) P16 注2: 百度百科“政治” 注3:维基百科“权利” 注4:维基百科“权力” 注5 :百度百科“权力” 注6:《在上帝与凯撒之间——基督教二元政治观与近代自由主义》 丛日云 著 三联书店) P73-74 注7:同上, P296 注8:同上, P304 注9: 《论责任》 西塞罗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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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发布2011年度公民社会十大事件

北大发布2011年度公民社会十大事件 – 公益 -新京报电子报 北大发布2011年度公民社会十大事件 – 公益 -新京报电子报 本报讯 (记者王卡拉)昨日,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发布2011年度公民社会十大事件,乌坎事件、郭美美风波、温州动车事件位列前三位,其中乌坎事件更是在最终评选中,以45票全票通过而位列榜首。 公共事件今年首次入选 据北大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介绍,从2009年起,中心每年都组织专家评选年度中国公民社会十大事件。今年,在推选提名和初步评选的基础上,高校学者、社会组织领导、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媒体资深人士共同参与了最终评选。 今年当选的公民社会十大事件包括公益慈善、公共事件(包括公共灾难)、公民事件(包括公民灾难)和公共政策四大类。其中,公益慈善、公共事件和公共政策各占30%。公民事件占10%。而2010年当选的十大事件中,四大类型中缺少了公共事件,公益慈善则都是正面事件。相比之下,今年入选的事件更为均衡。 十大事件说明公民权利意识觉醒 评审团专家指出,2011年的十大公民社会事件反映出,公民开始多途径、多角度地参与社会建设。在一些方面相当强化,特别是公益慈善方面。参与的方式是以个人的身份和个体的权利来参与,这样的参与度大大增强,说明了公民权利意识的一种觉醒。政府面对频发的公共事件紧急应对正在成为常态,这也加大了公共政策出台的强度和速度。 “如果说2008年被历史标定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启动元年,那么2011就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元年。” 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杨团指出,中国公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公民热忱和个体的权利自觉,通过公益慈善、公共事件、公民事件、公共政策四个领域,认真积极地投入到社会建设中去。 公民社会十大事件 1 乌坎事件:彰显基层治理困境,官民对话协商化解冲突 专家点评:在矛盾激化后,由于政府积极介入和信息公开,建立了有效的对话协商机制,将社会维稳与民众维权统一起来,成功化解社会矛盾,避免了行政力简单化处置的倾向。该事件对矛盾凸显期的中国社会、政治结构带来深层次影响,也为政府部门的科学判断和冲突管理提供了成功样本。 2 郭美美风波:拷问红会,引发慈善大讨论 专家点评:“郭美美”的个人际遇触动公益进化论之大命题,推动慈善公益从边缘进入公共生活的中心,预示着社会的成长。 3 温州动车事件 专家点评:温州动车事件中的民间表现,既显示出社会对于生命的敬重与悲悯,更彰显问责政府的权利觉醒。借助网络平台传达理性诉求,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 4 免费午餐:民间社会设置公共议程的典范 专家点评:免费午餐的价值不仅在于利用网络为动员和行动的工具,开启社会公益新模式;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在公共议程长期由政府全面主导的历史传统下,公共议程首次由民间引导,社会发酵而得到政府的良性互动实属罕见。 5 PM2.5检测纳入国家标准:公民行动争取环境权 专家点评:大众相互动员,不迷信权威,焦点始终执着于修订法规以接纳民意。同时,政府修正立场,承认大众立场的合法性,在修法中及时响应,权利主张与权力协调诚实配套。 6 小悦悦事件:叩问公民道德困境 专家点评:2011年,对道德沦丧的批判及对社会良知的呼唤再不会比这更强烈了,但当普遍性的反思都在谴责社会而不求诸己心时,“公民”又何在?唯一介草民陈贤妹的朴素一抱,成就了中国良心的最后救赎。 7 广东省出台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方案:民间组织发展迎春盼夏 专家点评:社会稳定,要靠培育和管理两条腿走路。广东省此举为民间组织的独立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也为反思政府职能定位带来契机。 8 甘肃校车悲剧:影响公共决策,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公布 专家点评:校车悲剧及引发的讨论,集中体现了对公共安全的公众焦虑。从事故追责、体制问责到公民捐献校车争议的多个方面,公众在此次危机事件中的发言最终影响了公共政策。 9 中非希望工程事件:引发中国NGO国际化争议,民间辩论展现社会转型内外压力 专家点评:公益的目的之一在于,尽最大力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公共利益,此一宗旨无分国族内外。但现实中的公益运作,中国社会组织与政府组织的职能规范化有待解决。 10 “社会管理”进入国家话语:社会创新管理进程全面启动 专家点评:从“治安”到“管理”,两个字的改变,显示了国家层面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政策变化,也意味着中央直面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是中共治理思维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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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大家谈中国:公民社会的幻梦

公民社会与民主制度其实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公民社会的繁荣不一定就有助民主制度的确立。 中国当今的有识之士们整日谈建设公民社会,貌似公民社会是在现有体制下,实现民主与自由的唯一良方。上至社科院,下至公共知识分子,经常将公民社会四字挂在嘴边,出书立说,不亦乐乎。其实,在政治日益顽固、社会日益败溃之时,公民社会作为某种理论依据或救命稻草,不过是给忧国忧民的诸位带来些许安慰而已。 首先,有人说公民社会是政治改良的基石,既可以逐步提高公民素质, 实现我们想要的民主共识, 又可以保证政治和社会稳定。这种看法的依据是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但我认为这种想法在中国完全是一厢情愿。 19世纪中叶,法国政治家托克维尔考察了北美大陆,然后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称赞后殖民时代美国的政治文化和公民社会。他认为,自愿性质的公民团体将美国社会凝结在一起,对民主建设起到了非同小可的作用。他说:“高度的结社以及社团动员公民参加公共活动的能力,有效地支持了民主政体稳定发挥作用,大量的公民结社是美国能够进行前所未有的民主实践的关键原因。” 可以说,托克维尔的观察不可谓不敏锐。美国《民主季刊》(Journal of Democracy)在2000年发表编辑文章称,“夸张一点说,进入到21世纪,我们都是托克维尔主义者”。可见他的著作对当今知识分子的影响力有多大。哈佛大学的罗伯特·D ·帕特南(Robert Putnam)在《使民主运转起来》中进一步解释说,公民社会像一部发动机,创造出“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也就是信任、互助、合作,促进了社会效率,达到公民的平行关系,而非权威和民间的上对下关系。 如果只谈美国,他们都没有错。但事实证明,这种理论并不适用于其他国家,而且也是对托克维尔的片面解读。芝加哥大学的卡洛斯福门特(Carlos Forment)的《拉丁美洲的民主》以充足的资料数据展示,托克维尔旅行时期的拉丁美洲与美国的公民社会并没有太大不同,但后来的民主发展却大相迳庭。 在福门特走访的一些拉丁美国家,如墨西哥、祕鲁,甚至阿根廷和古巴,它们的公民社会都比较强健而充满活力,虽然程度不同。那里的人们热衷选举、监督官员、关心公共事务、参与陪审团,但同样政治黑暗、经济不振,充斥着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军事独裁,当然也有短命的民主主义。很明显, 公民社会与民主制度其实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公民社会的繁荣不一定就有助民主制度的确立。 更为严重的是, 在某些情況下,公民社会反而还会带来更恐怖的专制。 公民社会极为活跃的德国魏玛共和国,最终不是还倒向了纳粹残暴统治吗? 哥伦比亚大学的谢里·贝尔曼(Sheri Berman)在《公民社会与魏玛共和国的倒台》 中有精彩的观察。当我想起中国问题专家爱德华弗里德曼(Edward Friedman)说过当今中国很像魏玛共和国的时候,简直要惊出一身冷汗了。 普林斯顿大学的南希·波密欧也认为,公民社会与民主自由之间的积极关系只是一种幻想。比如在纳粹崛起时期的意大利北部, 按照帕特南的理论,公民社会普及很广,理应民主、和谐、稳定。但是,这里却正是腐败、谋杀、政治丑闻、恐怖主义等各种罪行最恶劣、黑社会最猖獗的地区。顺便说一句,NGO慈善组织的幕后组织者很可能就是杀人放火的黑社会头目,看过电影《教父》三部曲的人都应该明白。 根据欧洲政治专家恩卡纳西翁的研究,实际上很多推翻专制走向民主的国家,它们都不是所谓的公民社会,如西班牙、乌拉圭和匈牙利。在这些国家,人们很少谈什么公民社会,也从来不热衷于参加非政府的民间组织。例如西班牙,在佛朗哥下台后建立了比较靠谱的民主制度。但相比其他发达国家,西班牙的公民社会可以说相当落后。 另外,还有人认为公民社会可以培养公民的民主素质,即使不能推翻专制,但在民主一旦实现之后,会促进民主的质量以及社会环境的和谐,令政治和社会发展更为顺畅。如果说前一个幻象是一厢情愿,那么第二个幻象,容我不客气的说,绝对是一种意淫了。 例子数不胜数,我们只须看看东欧剧变后的共产国家即可。由于经济重整,国企工人大量失业,工会解散。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来源一般都是海外。国际社会的资金一旦断链,NGO就可以说拜拜了。当然,公民社会的一蹶不振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民主政治的制度化。罢工,游行,维权等等基本上已经被公开选举和政党活动所替代,基本没有NGO什么事了,而且政治精英们也不喜欢政党以外的公民组织抢他们的风头。 马克·摩吉·霍华德(Marc Morje Howard)的《后共产主义欧洲公民社会的弱点》 向大家展示了一副生动的画面:由于在东欧剧变之前,人们被迫参与各类毫无实质意义的团体,所以他们对各种组织感到非常厌倦,不愿再参与公共事务。民主不仅给大家带来参与某类组织的自由,也带给大家拒绝参与任何组织的自由、独立思考的自由。 恩卡纳西翁分析,东欧国家民主后的公民社会萧条,还有两个原因:私人交流空间和对民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不满,这方面我就不多说了。 当然,公民社会失败的例子不止在后共产国家。经常来中国讲学的美国科比学院教授Ariel Armony,在其著作中举了阿根廷和智利等国家的例子,证明民主化之后的公民运动不仅没有促进社会融合,反而加深了社会矛盾和等级划分。即使是公民组织中的个人成员,也并没有体现民主意识,也没有对其它组织体现宽容与和解的态度。中国人自古擅长窝里斗,即使建成公民社会,我不认为情况会比阿根廷更好。 Armony指出,社会开明和稳定与否,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是最主要的,绝非因为所谓民间团体天生倾向民主道德。 魏玛共和国的倒台、西班牙第二共和的命运、1970年代的阿根廷和智利的军政府和暴政,全都证明了一个活跃的公民社会很有可能使得社会走向两极分化,并将民主摧毁,虽然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其他重要因素。其实对于这一切,托克维尔早就想到了。他虽然没有去南美,但《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对公民社会的危害也提出了警告。只不过今天第三世界的知识分子都太着急,手足无措之时,随手抓一个药方,还没研究明白,就开始胡乱下药。 我承认建设公民社会,参与NGO,确实可以帮助不少人。 做一些小修小补,比什么都不做强得多。例如多帮一个孩子上学,多治好一个人的顽疾,多种一棵树等等。但这些做法对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对于政治的开明,会不会起到实质作用,我很怀疑。我觉得甚至还有可能会产生反作用。至少大家心里都清楚,小善不仅不会推倒大恶,还为大恶增添了存在的合法性。 以上这些实例可以说明,在一个政治体制相对成熟的国家,公民社会确实可以起到好的作用。但是在一个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相对落后的地区,公民社会只是幻象,不是选项。我们想一想,当一个人得了重病,是应该下重药还是继续吃维生素片?平时我们吃维生素,当然对身体好,但情况紧急的时候,吃维生素是不能救命的。面对急需解决的大问题,即使“药有三分毒”,但还是要对症下药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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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2011年关键词:不安

又是一年将终,庞大的帝国没有真实的兴奋,连真实的痛苦也没有了,有的只是虚假的繁华,有的只是若隐若现、若有若无却挥之不去的不安感,这种不安不仅是底层为日常消费日益高涨的不安,不仅是中等社会对正义、公平缺失的不安,也不仅是帝国特权阶层可持续地捞取最大利益的不安,而是一种深入社会每一个细胞的时代的根本性不安,如果要为这个年度找一个关键词,我想,就是“不安”。    我认识一个在餐馆看门的保安,他来自内陆农村,已年过半百,有一次他听我们几个朋友聊天,淡淡地对我们说,现在的日子还不错,但恐怕好日子不长了。他的感受是朴素的,却是真实的。谁都知道,中国已进入大转变的前夜,怎么变?往哪个方向变?虽然充满了不确定性,但变是确定的。     今天动用一切行政资源、国家机器布下一张维稳的天罗地网,充其量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不是根本解决之道,连治标都算不上。它可以延缓但阻挡不了变的步伐,就是维稳本身也只是时代不安和求变的派生物,维稳是应对这个大时代风浪起伏、暗潮涌动而产生的对策,它也是时代不安的组成部分,甚至是剧变的前奏曲,是国家机器与社会的一种此消彼长、此起彼伏的较量与博弈。古往今来没有一个帝国靠这样的维稳手段可以维持长治久安的,维稳的成本将随着时间水涨船高,最终会成为帝国不堪重负的沉重负担。简而言之,维稳类似于鲧的治水之道,不断地筑坝拦截,这种办法或许可奏效于一时,最终还是挡不住滚滚而来的时代洪流。    这一点连许多不在其位的红二代也感受到了。在不久前举行的纪念粉碎“四人帮”三十五周年座谈会上,马文瑞的女儿马晓力提及当年黄炎培在延安窟洞里对毛泽东提出的“周期律”问题,就是其兴也勃矣、其亡也忽矣的兴衰周期律。她直言不讳地指出,一直到现在,这个周期律问题还没有解决,“这个党是不是可以解决这个周期律问题呢?我们能不能避免这条路?可能我们有点着急,我们不希望这个国家乱,我们最害怕乱了,就因为不愿意让它乱,老百姓过点安生日子,我们的幸福长远一些,我们要有一个好的机制。”叶剑英女儿叶向真提出一定要反对封建专制,认为“我们现在是短腿,经济和上层建筑应该相应地发展,但是我们的上层建筑缺失了很多。……这个问题发展下去,是非常危险的一条路。”     陆定一的儿子陆德列举一系列数据来证明“党的腐败现象严重”,虽然他用的还是二○○四年的数据已经足够触目惊心,这七年还不知到了怎样惊人的地步──“二○○四年,全国公款吃喝三千七百亿、公款用车四千零八十三亿、公款外出旅游三千亿,二○○四年我们财政收入三万多亿,三分之一拿去吃喝玩乐了。请问,全世界有哪一个政府敢这么花钱?公务性支出,美国在这方面花的钱,占整个财政支出的百分之九点九,加拿大是百分之七点一,法国是百分之六点五,韩国是百分之五点零六,英国是百分之四点一九,日本是百分之二点二八左右。我们中国这方面的支出是多少?同志们,百分之三十七,是美国的四倍。为什么?没有监督,没有制衡,这种现象再发展下去怎么办?”(见《炎黄春秋》二○一一年第十一期)    这种感受与普通民众是接近的,到处在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暴力化的趋势,这也是社会情绪恶化的不安信号。钱明奇十年维权,求告无门,只能以死相搏,既是警告官员,更是提醒世人,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这个广土众民的大国,汪洋大海般的底层人口,面对超级强大的强权只有深深的无奈、无望和无力感。与无力感相随的是刻骨铭心的不安,正在不断加深、不断扩散。没有人知道这样的不安何时才是尽头,但我知道,一个社会经不起这样的不安。当这些红二代清楚地看到了问题所在,公开对现实发言,呼吁政治改革,我们可以察觉到不安同样困扰着他们。这些红二代之所以忧心忡忡,就是怕如此下去,他们父辈打下来的江山持续不了多久,就将面临新一轮的不可逆转的动荡。     整个座谈会的气氛就是对现状不满,表现出迫切求变的心态,可以看作是他们这些人在喊话。要求掌权者在政治改革上有所作为,不要装聋作哑,原地踏步。一位朋友说,中国又一次走到辛丑年和辛亥年之间,历史留给统治集团的时间不会太多了,如果没有主动变革的勇气、决心和智慧,只会维稳一招,把警察、军队作为自己的依靠和磐石,他们将被历史毫不留情地甩出去。不安的后面是绝望,绝望的后面是什么?温家宝在南开中学的这几句话倒是清醒的:    “一个领导者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民情、民心、民意,而民心向背决定政权的存亡……一个政府如果忽视民众和民生,就是忽视了根本。而公平和正义是社会的顶梁柱,失去了它,社会这个大厦就会倒塌。‘国之命,在人心’,说的就是民心向背决定社会的发展和政权的存亡。”决定时代走向的最终还是人心向背,不是警察和军队。    任何温和的渐进变革主张今天都被视为洪水猛兽,非把一切扼杀在萌芽状态,以保持铁桶江山,维持整齐划一的表面稳定,这样的稳定恰恰是危险的。我经常想,中国最大的危险来自两极,首先是特殊利益集团为了保持现有地位不计后果、不惜代价地压制任何不同声音、阻挡任何健康力量的成长。然后是不分青红皂白的民粹主义情绪,当然后者是前者培育出来的,日复一日,温和变革的声音都成为打击对象,只会把越来越多的人赶到民粹主义的阵营,社会心态越来越焦虑不安,根本的缘由在这里。人们通过自己生活的感受发现,那些有节制的变革主张一而再地遭到拒绝,自然而然对此不抱希望,转而寻求另外的道路。在历史的十字路口,最为明智的选择就是给公民社会一定的成长空间,而不是堵死一切通道,让中国人有学习做公民的可能性,无论未来如何,通往公民社会的这个方向是不可逆的。只有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一个健康的有生命的民主制度。     前段时期,我在一个公众场合回答听众提问时曾说,公民社会的成长是一个过程,永远没有结束,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中国人有一个巨大的误区,在古老的农业社会有一个大同梦想,包括康有为写《大同书》,孙中山喜欢“天下为公”。我们从先秦时代就有大同梦想,这是一种农业社会主义空想,我们很容易接受高大空的东西,不容易被公民社会这样寻常的理想所吸引、陶醉。公民社会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它只能在地上生长出来的,要带有泥土气息,只有在我们的公民生活当中才有可能生长出公民社会。    我们在一起讨论历史的、现实的问题,这种形式本身也是公民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我们通往公民社会道路上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夜晚,但是这样的夜晚很重要。未来的公民社会就是由一万个、一千万个、五千万个、一亿个……这样的夜晚构成的。有这样的夜晚就会有公民社会。其实公民社会没有那么宏大、那么高深莫测、不着边际,它很具体,也许就是我们写一篇博客,发一条微博,一百四十个字不到,也许就一条短信,十个字、二十个字。就是如此而已,但是在这些微不足道的举动当中,我们的公民社会正在慢慢地成长起来,像一棵树一样从土地上长起来。    我特别不相信天上掉下来的东西,一夜之间恩赐给我们的东西,我只相信自己用付出努力千辛万苦得来的果实,那些东西才真正属于我们,才靠得住,虽然我为此付出了血汗。这样的公民社会也才真正靠得住,无论谁来当政,我们都能骄傲地对他说,我们是这块土地真正的主人,你只不过是我们临时雇用的公仆。到那时,中国的公民社会就成型了。    在不安困扰的帝国黄昏,谈论公民社会的平凡理想很不过瘾,很不雄浑,缺乏大刀阔斧、气吞山河的雄图大志,缺乏激动人心、直捣黄龙的豪言壮语,自陈胜吴广以来,我们经历了一次次的改朝换代、取而代之,今天我们更要寻求的是一条全新的道路,在更深刻的层次上不是指向政权的更迭,而是制度的重建,文明的更新,脚踏实地,步步推进中国的公民社会,最终达到制衡强权的目的,这个过程也许点点滴滴,平平常常,缺乏大戏的惊心动魄,但对于见惯了太多大戏的中国人来说,这一轮的转型可能完全不同。这个古老民族在不安中将看到,历史的又一次峰回路转如何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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