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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应该给每个公民建道德档案

妇联的分组讨论会大概是政协会上是最“好看”的一组了,一屋子的女委员们都是着装讲究、头发整齐,屋子里还能闻到淡淡的香水味儿。即便是这样,一走进会场,也能第一眼就找到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 干练的短发,精致的妆容,让人想不看她都难。在中场休息时,记者找到了李小琳,她告诉记者,她很期待能到安徽投资、与安徽有合作,“我经常去安徽,那里的文化都对我产生了很大影响。淮河两岸的资源对我们来说很有吸引力。”李小琳说希望在新能源、垃圾发电等项目上能与安徽有所合作。 作为本届全国政协委员,李小琳5年来一共提交了21份提案,“我的提案都得到了相关部委的答复,办理情况我比较满意。”今年,她的提案多关于新能源、节能减排、道德建设等内容。“我觉得应该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每个人都要‘知耻’。” 今年是邓小平南巡讲话三十周年,作为一名企业家,李小琳对此更有特别感受。“我们的经济发展中存在矛盾和问题,收入分配、产业结构调整,包括我所在的电力行业也都有很多问题。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按邓小平南巡讲话时所说的,加大改革力度,在改革中去解决各种问题。”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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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陶东风:告别意识形态化道德,走向公民道德

陶东风:告别意识形态化道德,走向公民道德 ——再谈学雷锋 进入专题 : 雷锋 公民道德    ● 陶东风 ( 进入专栏 )            雷锋形象的建构、重构、解构,是一个具有丰厚意味的政治文化现象。革命时代的雷锋形象(1963-1978),是意识形态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建构的,它是一个兼政党意识形态与国家伦理标竿于一身的超级巨型符号,这个符号的示范-规训力量,深刻地依赖于革命时代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因此其在从革命到后革命(1978-今)的转型中所遭遇的困境——无论是在官方文化中,还是在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中,都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首先,在官方文化领域,革命时期行之有效的学雷锋活动已经形式化和表演化,通常只是作为一种既丢弃不得又重视不得的惯例继续存在,而无法获得大众的发自内心的认同,也无法发挥雷锋精神原有的那种道德示范力量和政治规训效应。问题在于,革命时期的政治体制后革命时期的延续性,必然导致革命意识形态在后革命时代的延续性,从而注定了官方媒体无法彻底抛弃革命时期的英雄谱系,建构一套全新的政治-道德话语,也不可能在维持雷锋精神的原初意义的同时,使之成功地适应后革命时代的新形势、新语境。          其次,并不是没有人在严肃反思雷锋精神的局限,但对雷锋的反思无法深入,原因是这种反思的深入必将触及党-国意识形态和党-国政权合法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从而遭遇后革命时代新闻检查的瓶颈,也就是说,它必然因中国特色的制度性原因而无法继续下去。当然,对于雷锋精神的反思并不是没有,但是却很难见诸主流媒体,甚至有不少是通过匿名方式发表的,无法产生重大影响。 1          第三,大众消费文化虽然可以借助网络媒体通过恶搞的方式调侃雷锋精神,但是这种恶搞又因其内在的犬儒、玩世和虚无倾向而缺乏建设向度。它骨子里是道德虚无主义的,也是政治虚无主义的。何况恶搞也有边界,一旦逾越边界,号称“玩的就是心跳”的顽主们经验到的就不再是快乐的“心跳”,而是心惊胆战。          这样,无论是弘扬雷锋精神,还是反思雷锋精神,恶搞雷锋精神,实际上都正在遭遇并将继续遭遇重重困境或限制。这里我想强调指出的是:实际上,在革命时代的狂热雷锋崇拜和后革命时代的虚无主义恶搞雷锋之间,实际上是有内在联系的,虽然这个联系常常不被人人们知觉,以至于产生这样的错觉:因为革命时代的雷锋“死了”,所以后革命时代才会盛行道德虚无主义,或者后革命时代的恶搞雷锋和道德虚无主义,是革命时代的雷锋精神弘扬不力的结果。无论哪种观点,结果都是:为了克服后革命时代的恶搞雷锋和道德虚无主义,我们应该弘扬革命时代的雷锋精神。本文的观点正好相反:正是革命时代的雷锋精神和学习雷锋运动本身的虚妄性,种下了今日道德虚无主义恶化恶搞雷锋的种子。在此我准备援引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希尔斯的理论解释如下。          无疑,雷锋是一个意识形态化的政治-道德符号。“意识形态化政治”是美国社会学家希尔斯提出的命题。希尔斯写道:“意识形态化政治的信条是什么?首先并且最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公设,它认为应该从一组一以贯之的和包罗万象的信仰立场出发来从事政治,而这些信仰则必须压倒任何其他考虑。这类信仰赋予某一群体或阶级至上的重要性,而领袖和政党则成为这些完美无缺的群体的真正代表;相应地,他们将诸如犹太人或资产阶级这样的外国势力和种族群体,视作是所有罪恶的化身和根源。意识形态化政治并不单纯是局限于政治范围的信奉二元对峙的政治,这种信仰唯我独尊,它要求广披生活的每一个领域——要求取代宗教,提供审美准则,主导科学研究和哲学思索,并且管制住性生活和家庭生活。” 2意识形态化政治是一种通过某种“主义”或教条一揽子全盘解决问题的政治,是二元对立的斗争政治,是唯我独尊、鼓吹“教主”崇拜的疯狂政治,是通过走火入魔的集体主义和理想主义控制社会生活所有领域(包括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政治。我认为,雷锋精神就是这种疯狂的意识形态化政治在道德领域的体现:对“毛泽东思想”这个全盘解释世界的“绝对真理”的无条件遵从,疯狂的“教主”崇拜,虚妄的集体主义,灭绝个体(从个体利益到个体意识),泯灭主体性,甘做“螺丝钉”和“驯服工具”,等等,所有这一切,无不符合希尔斯定义的意识形态政治。          正是这种疯狂的意识形态政治成就了雷锋。更重要的是,也正是它本身的虚妄性导致了其在后意识形态、后革命时代必然衰亡和被恶搞的命运,它和其他极左时期的意识形态教育,是导致了今天道德犬儒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盛行——包括恶搞雷锋的盛行——的元凶。经历了文革的巨大灾难,人们开始了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逆反运动:从警惕那个过时了的宏大“理想”,走向嘲笑一切理想,从怀疑那个原先不可怀疑的信仰,走向怀疑一切信仰,从厌恶意识形态化政治走向拒绝一切政治(即陷入政治犬儒主义),从反思宏大的“未来”叙事走向放弃对未来的任何责任,总之,从极端的狂热走向极端的犬儒。今日虚妄的犬儒主义肇始于昔日同样虚妄的“理想主义”。          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意识形态化政治及其集体主义道德规范,是违反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写到:“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的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3由此,伯曼把马克思的现代性思想概括为两个特点,一是其个人主义性质,二是它的不断发展的理想。伯曼接着写到:“就此而论,马克思更接近于他的某些资产阶级和自由主义的敌人,而不是更接近传统的共产主义倡导者,后者从柏拉图和早期基督教的教父们开始,就以将自我牺牲神圣化,不信任或憎恶个性,盼望一个结束一切冲突和斗争的静止点。” 4这里说的“传统共产主义”就是苏联模式的意识形态极权政治,它的全体主义是不允许个人自由,而它的“理想社会”(来自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基督教的千禧年传统)则是反变化的。也就是说,马克思的个人自由思想与意识形态政治的“集体”崇拜、“教主”崇拜是相对立的,无法想象信奉个人自由的马克思会欣赏作为“螺丝钉”和“驯服工具”的雷锋。          然而,意识形态政治狂热的幻灭并不必然意味着犬儒主义是唯一的选择或必然的结果。告别意识形态化政治的途径并不只有彻底放弃政治一条,虚幻的集体主义、理想主义道德的幻灭更不见得必然陷入道德犬儒主义。到底是什么导致人们从意识形态政治的毁灭走向了政治犬儒主义?到底是什么导致人们从意识形态政治化道德的毁灭走向了道德虚无主义?是什么使得原先那种盲目的学雷锋运动一下子转到今天同样盲目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我们应该好好研究的问题。          我以为,从意识形态政治直接进入到犬儒政治和犬儒式生存的根本原因是缺少公民政治和公民美德,因为公民美德和公民政治既是对意识形态政治的否定,同时也可以有效预防犬儒主义政治。          公民政治的基础是公民美德,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如果说意识形态政治的基础是虚假的高调“理想”、高调“道德”,以及建立其上的对于人的道德和“理性”的不切实际的高估,那么,公民政治和公民道德就是一种务实的政治和道德,它建立在对人性的切实理解上,对人性的弱点、复杂性持有同情的理解和宽容态度,同时也制定了可行的制约手段。意识形态政治常常需要用那种高调的、统括一切的“理想方案”来进行宣传鼓动,激发人的仇恨和激情,投入非理性的种族灭绝或阶级斗争,而公民美德包含了责任意识、团结精神,它不煽动激情,不鼓吹仇恨,不试图一揽子解决问题,它“不将人推向英雄主义和圣人品质的极端来揭示人的本性。” 5意识形态政治搞领袖崇拜,对“元首”权威没有任何限制,而公民政治则“谨慎地行使权威,力图预见到行驶权威的后果,同时认识到人类能力不可确定的局限性,以及预见的不确定性。” 6          总之,公民政治既可以防止意识形态的狂热政治,也不会堕入什么都不相信、什么都无所谓的犬儒政治,而没有良好的公民政治和公民道德,是当代中国人从以前的意识形态政治狂热转向今天的犬儒主义政治冷漠的根本原因。明乎此,我们就应该知道,我们今天应该呼唤的不是什么高调的雷锋精神,而是低调的公民精神。          中国的道德复兴之路绝不是雷锋的复活,当然也不是犬儒的猖獗,而是同时告别雷锋和犬儒。                    1、本人见到的这方面比较重要的批判文章包括:1、鲁国平的《弘扬雷锋精神,不是要把人学成道德的奴才》(http://ksaaa112.blog.china.com/200803/2045455.html),此文紧紧扣住雷锋精神和计划体制的关系,论述了所谓“雷锋精神”与市场经济社会价值观的深层次冲突。作者认为,雷锋精神在革命时代得以风行的社会基础,是公有制和计划经济,革命时代树立的道德楷模雷锋,只是一个“道德的奴才”,在政府的强势舆论下,自上而下的那种灌输式学雷锋运动使得“大多数人都变成公共利益的机器,个人应该得到尊重的尊严和利益被无限掠夺”,“许多雷锋一样的先进人物牺牲自己的起码的生命和生存环境要求,拔高式的完美人生典范难以掩盖其剥削所有劳动者基本人权的残酷本质,使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只只可以被高尚的理由无止境奴役的道德的狗。”2、魏朴在自己的博客中重新解读了《雷锋日记》后指出这些日记清楚地显示雷锋的行动准则完全来自党和毛主席的教导,只要党需要,集体需要,人民需要,社会主义需要,雷锋可以做任何的事情。雷锋做好事是因为受到外在的宣传和灌输,而不是因为自己信奉的道德原则,不是因为内在的德性自觉,不是为了做好事而做好事。作者进而质问:假如雷锋出生在法西斯当政时的德国,在种族主义的狂热气氛和希特勒等人的竭力鼓吹宣传下,雷锋完全可能成为一个杀人如麻的千古罪人。3、朱大可《国家伦理体系中的雷锋精神》()在所谓“国家伦理”的理论框架中阐释“雷锋精神”。国家伦理是一个由国家认可和标榜的民间(种族)伦理系统,以爱国主义为信念内核,以利他主义为操作原则,而后被简化成若干可资记诵的律令,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向人民递送。体现国家伦理的英雄(如雷锋)的最大特点是没有个体主体性,完全放弃了作为人的存在,服从于极端主义道德。4、涂鸦居士的我的《歌咏会余音》与《 “雷锋精神”误国论》()认为,雷锋之所以可以不断地做好事,是有特殊的经济基础的:没有家庭,无需担当家庭责任,他是军人,无须考虑衣食住行和柴米油盐,故能把自己的财产慷慨捐给人民,这也是其他要承担家庭责任的人很难仿效的。此外,雷锋没有独立思想,对当时大跃进等等运动没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与同时代的优秀青年林昭等人相比,他思想的局限性是很明显的。他没有叛逆精神,没有维权意识,对他人非常关心,但对自己的合法利益却根本没有意识。绝对听话的“毛主席好战士”雷锋成为全国人民的好榜样后,?毛泽东就能只手遮天了。?“文革”与雷锋本人毫无关系,但与“雷锋精神”的宣传普及干系甚大。4、《毛式造神运动催生出来的“雷锋精神”(原作者不详,) “雷锋精神”如同左倾分子心目中其他的形形色色的所谓伟大精神一样,无论被吹得怎么样天花乱坠,但有两点致命“硬伤”,决定了其道德伟大完美形象背后的反道德反人性反文明的本性。其一,是为毛式政治斗争服务,为了毛搞个人崇拜,从思想上奴化驯化包括党内党外一切中国民众,树立毛惟我独尊的绝对个人权威的需要。          2 希尔斯《意识形态与公民道德》,希尔斯《知识分子与当权者》第56页。          3 转引自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徐大建,张辑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25页。          4 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徐大建,张辑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26页。          5 爱德华.希尔斯《意识形态和公民道德》,见希尔斯《知识分子与当权者》,第75页。          6 同上,第75页。 进入 陶东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雷锋 公民道德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思想库 > 学者文库 > 语言学和文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0819.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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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剑:为公民韩寒辩护

荣剑:为公民韩寒辩护 荣剑:为公民韩寒辩护 ——关于中国下一步的思考之六   两个网络意见领袖的单打独斗,目前已经演变为由各色人等参与其间的群殴事件。起初看起来完全像是公民社会内部的一个正常纠纷,不管方舟子这次是否反常地扮演着一个无厘头角色,质疑这项权利,总是他这些年来经过浴血奋战后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武器。人们尊重他,是因为他的坚持、韧性、无情、甚至偏执,他总是在恰当的时候,把那些原本穿戴光鲜闪亮的人物,脱得一干二净,让他们屁股后面露出那根难堪的尾巴。这回他把韩寒作靶子,却演出了一种风格别样的悬疑剧,在人们期待他像以往那样拿出关键性证据的过程中,他只是试图用推理和逻辑演绎来让人们相信:中国文学史和网络传播史正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骗子,这个骗子依靠一个强大的写作团队,在无良资本的操纵下,通过商业包装和推广,精诚团结,严丝无缝,十几年如一日,炮制出大量文字产品。这项指控如果坐实,意味着什么,我想谁都清楚。 面对韩寒的起诉,方舟子或许知道其后果,他的这项指控原本就不指望能获得什么证据支持,他宁愿输掉钱也要继续纠缠下去,这桩在法庭上有可能是赔本的买卖,在他看来自己未必是真正的输家,况且他还可以从言论自由中为自己找到正当性理由。值得关注的是,这个在法律上注定站不住脚,而只企图通过占据一个道德制高点来进行一场莫须有审判的做法,在相当一部分人中间,得到了程度不同的回应和支持。芝加哥大学教授赵鼎新写的《论方韩之争》,具有代表性,为了有助于把问题说清楚,我愿意在此复述经他概括的所谓方阵营对韩寒的五大质疑: 1、一个在初二还在阅读少儿报刊的学生,根本不可能在高一就写出涉及众多政治、历史和文学知识的《三重门》,这些知识浩大晦涩,绝非一个中学生能够掌握。 2、韩寒公布的《三重门》手稿,十分干净,修改很少,分明是在誊写了别人已经写完的稿件。 3、《三重门》明显具有文革和上世纪80年代的话语、场景和思维方式,一个本世纪90年代的中学生完全没有必要大量运用文革时代的话语和思维方式。 4、现实访谈中的韩寒显示出知识贫乏,不知自己《三重门》这个书名为何意思,平常只会谈赛车和女人,完全不是一个具有大量阅读经历的文学家和一个对时政有自己见解的公共知识分子。 5、韩寒对方阵营质疑的反应很不正常,只是辱骂、发毒誓、两千万元的悬赏,不敢正面回应,不敢辩论,完全看不出一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天才青年的内涵。 上述质疑,核心是知识,知识的正常积累是需要时间的,这对于绝大多数中学生来说,毫无疑问是无法越过的门槛,即使对于像我这样具有20年正规教育和方舟子这样具有美国博士学位的人来说,困难可能也都是来自于智力和知识不足的挑战。尤其是写小说这样的活,写出来有人看,还能卖钱,没有相应的智商和情商,根本做不到。这大概就是赵教授说到的那个“常理”。按常理来说,十几岁的小屁孩,一般无法拥有征服成年人的文字能力和思想能力,但这不等于说,他们中的某个天才或特异功能者,在表现出某种和他们年龄不相称的品质时,就可以用这样的“常理”来否定他们的存在,千万不要以自己的弱智去衡量别人的智慧。在涉及是非真假问题时,不管在何种领域,是科学还是文学,呈堂证供只能通过事实、证据和证人来说话,哪里可以用一句“我怀疑”来打发了事?世界上不合常理的事情很多,其中有过无数骗局,但也有真实甚至奇迹。判定骗局和真实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时拿出一个证据来就足矣。这么简单的事情不做,故意置之不理,在推理上绕圈子,不得不怀疑其中是否有别的打算和企图。 许多卷入方韩之争的人都说,在写文章帮谁的腔之前,好像开始都没在意此事,随着帮腔的人越来越多,才感觉必须由他进去主持公道或作出仲裁。这个时候,局面已经大乱,劝架的、起哄的、架秧子的、打乱拳的,都跑进来了,这或许就是始作俑者一开始就希望看到的局面,为此赔出十万元,大概也物有所值。至少有这样的效果,是在口水仗前没有的,一些为韩寒说话的人,不经意间表达出一种暧昧态度:韩寒文章即使是“代笔”也无妨。易中天就认为,“文学作品和学术著作,要紧的是内容和质量,不是作家的署名。《老子》何人所写?不知。《红楼梦》是曹雪芹的作品吗?疑似。《金瓶梅》作者是谁?天知道”。法律学者萧翰坚持从私权不可侵犯出发,认为代笔不代笔是私权问题,如果作家在世,在没有发生署名权纠纷时,“代笔”二字,就是对作家人格的肆意羞辱和诽谤。企业家王功权也是这个意思:“如果韩寒骗了你给你造成伤害或损失,你可以依法起诉他;如果韩寒找人代笔,代笔者若不主张自己的知识产权或著作权,韩寒也没犯法。”洪晃说的最狠:“韩寒是中国唯一可以被称为公知的人,小时候文章的出处已经不重要了。他至少从来没有当过御用文人,从来没有�领导写过违心的报告或讲话。比韩寒老的、干过这种恶心事情的教授、知识分子应该休息了。交班吧。下一代人不会因为你们亲自写过一堆垃圾更尊重你们”。 上面几位说的都很好,都从不同的角度对韩寒作出了有力辩护,但不知内情的人是否也会从中读出这样的意思:代笔有可能,代笔无法查实,代笔是私权不可侵犯,即使代笔也比那些垃圾制造者强百倍。这些说法,不正是方舟子需要的吗?他会对易中天说:你这个意思和我差不多,我没说韩寒作品不好,我是说这些作品是他爹写的。他会对萧翰和王功权说:韩寒在法律上没问题,但道德有问题。他当然会更同情洪晃的愤怒:是啊,那些亲手制造垃圾的教授的确该死,但韩寒骂别人的文章不该由别人写吧。事情就这么被搅和着,在道德通往法律的路途上,有的是空间或空子可钻,只要事实真相无法确定,谁都可以声称拥有这个真相。方舟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模糊地带游刃有余,在可能性中制造出真实性,他代理的那个“代笔者”,不就是荒诞剧《等待戈多》中那个永远不会到来的“戈多”吗?恰恰就是在等待“戈多”的过程中,原来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情逐渐变得好像有点可能了,人们通常都会这样理解:社会风气如此,大概谁也免不了。就是这种将信将疑的气氛足以毁掉韩寒,对他来说,等待真相的过程就是一个信任消耗的过程,一个信用流失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完结,人们就一直都会用狐疑的眼光看他。一旦韩寒费劲周折洗净身上那些别人的唾沫时,方舟子也许会从被告椅上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说,抱歉,可能搞错了。这是韩寒可能争取到的一个最好结果,更有可能的是,他持续一生都无法从方舟子的质疑中自证清白。 这样一个无厘头的事件,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以致那些更有意义的公共事件和话题被淹没在泛滥的口水中。事件的当事人看起来都是失败者,韩寒不用说了,这个事件几乎让他对文学绝望,他在最近接受一家刊物采访时,提前对他女儿留下遗言,大了千万别写小说。我能理解他的悲愤,因为别人同样可以说,那是她爹也可能是她爷爷写的留给她发表挣钱作嫁妆。现实的荒诞还不仅如此,韩寒目前的应对被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昏招迭出,王朔骂他可以理解,那是反讽,话反着说;易中天则像个老江湖,把小伙子当孙子一样教训,无非是打官司晒手稿那些事情在他看来做的不当。我看哪有什么不当?正常行使权力,真诚面对世界,难道不是做人的原则?这些做法之所以失效,无非真是遇到了街上的牛二,说什么做什么都不是,不说不做更是被人看笑话,反正是陷在泥坑里,要拔出腿来还真是要费点劲。 韩寒的窘境,方舟子看了肯定偷着乐,问题是他占的了什么好处?官司尚未开始,十万元未必输出去,但信用损失这个帐他不知是否算过。方舟子这些年来的学术打假,的确树起一面旗帜,赢得广泛尊重。他看的准打的准,全在于功夫到家,功课做足,用真凭实据,一剑制敌。他的信用是依靠科学求实精神、确凿事实和缜密实证建立起来的,仅拿打诳语式的推理和逻辑论证是无法赢得人们的信任。唐骏一案,做的干净利落,案中人不管如何辩解,无济于事,证据在那里,谁都看的见。没有来自大西洋大学的那些材料,方舟子能扳倒唐骏吗?有例在先,深入人心,效果显著,这回为何不接着以同样方式扳倒韩寒呢?方舟子这次只要公布出韩寒代笔的一个实质性证据,比如,一个知情者的举证,一个合伙人的材料,一份能够揭示真相的物证,我可以肯定,所有挺韩的声音立马都会停止,我也不会写现在这篇文章再来趟这浑水。如果没有证据,我只能对方舟子说:你应该闭嘴,如果你还是不闭嘴,继续不顾真相、不讲情理、不计成本、不管毁誉地捏造事实、混淆视听,诋毁一个和你既无杀父之仇又无夺妻之恨的普通公民,那我只能问你居心何在?难道仅仅是因为对方说出了你过早谢顶这个事实而触犯了你的尊严?抑或你内心实在无法排遣对这个拥有如此之多粉丝的年轻人的不满或不解?我想你不会这般心胸狭隘吧!那么,你这种不惜代价不在乎赔出自己信用的行为,完全超出了人的正常理智和利害算计,你图的是什么呢?易中天说,在这个时候,最好不要问人有什么动机,当然更不要猜测有什么阴谋,这都是一些无法证实或很难证实的事情。我愿意这样理解。 我是从去年才开始阅读韩寒的,说实话,我对他的小说没有任何兴趣,包括那本《三重门》。他的博客文字,在汉语世界尽显颓败腐朽气息中,无疑洋溢着一股青春自由的朝气,灵动,鲜活,机智,不乏犀利,对时事反应敏捷,富有正义。在文化人已经普遍堕落的时代,他的文字让人看到了一些希望。就思想的深刻性而言,我从来不认为,只有那些迂腐晦涩的表述才能作为深刻的标志,有时候能够说明白一个道理,恰恰是有些思想家的困难所在。说到这些,我并不想否认韩寒文字对于思想表达的不足和其它各种局限,这些都不是他的耻辱和无法逾越的障碍。重要的是,韩寒就是以他现有的知识构成和表述,确立了他在网络意见世界中的领袖地位。任何时代,都是时势造英雄,韩寒能够成为这个新的时代的英雄,就在于他迎合或引领了信息化时代网络话语生成及其表达的主流。他拥有三个多亿的点击量,一篇博客可以拥有上百万的阅读者,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大概就是十个人民日报再加上若干份地方报纸。这些枯燥的数字不仅仅是新浪所关心的,让新浪的股东喜出望外,肯定也会让有关方面不安,有时候甚至会有所恐惧。一个完全仰赖于这个年轻人的博客文字而被整合起来的意见平台,链接着成千上万的年轻人,一句话都会在瞬间产生蝴蝶效应,如何化解、消解或对冲其影响力,正是人们解读方韩之争需要关注的一个背景。在这个背景下,许多不合情理乃至无法解释的事情或许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 谁都知道,主导或控制网络话语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相关经验也是在做的过程中逐步积累和完善的。通过比较,或借助于专家高人的指点,聪明人一般都能够认识到,解构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可能还是通过制造网络事件这种方式最为有效。以前用政治的方式,让某些人失声或进去,制度成本非常高,且信誉流失,引致国外抗议,最失败的是加速培养出某个奖的获奖者。最近几年流行的水军和五毛党,围追堵截,上街骂人,对于拥有几百万粉丝的网络名人来说,更是毫无效果。现在看来,惟有制造方韩之争这样的网络打架事件,可以收到奇效,且制度成本最低,对外影响最小。挑事者最好是有公信力的名人,有专业知识,看起来完全是出于主张正义;从言论自由出发,质疑公众人物,天经地义;如果手里掌握猛料,那更好,放出来,瞬间就能产生轰动效应;随后就会有那些明白和不明白的人自动冲进来,说三道四,打成一锅粥;闹到法院,双方后面都已站满了看客,哪敢轻易下判决,最后还是以言论自由说事,不了了之。这个过程下来,防守的一方肯定头破血流,心灰意冷,最悲催的话可能想死的心都有;挑战的一方看起来没占到什么便宜,信誉和信用受点影响,如果有其他补偿,这些损失都可挽回,算总账肯定划得来。 方韩之争目前所呈现出来的局面,有无我上面所描述的内在逻辑,在没有掌握证据时,我不做判断,但争论的效果还是看的出来。韩寒自己就有体会,这也是他最近才意识到,方舟子就是想不择手段地把他搞臭。对一个以依靠公共写作为生的人来说,“代笔”这项指控涉及到他最基本的诚信和生存底线,如果被证实,不就是他整个伦理生命的终结?即使无法证实,只要这样的怀疑持续存在,在社会上被广泛议论,对其公信力就是无法遏制的消解。在诚信被质疑的巨大压力下,不是每一个年轻人都能经得住这种莫名考验,选择自我放弃,退出认栽,不和你们玩了,一个网络意见领袖很可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这个时候,一个网络打架事件的最终胜负者也就分出来了,不管有没有后面的故事,我想总会有些人在屋里笑的满地找牙。 我之所以把方韩之争置于对中国下一步的系列思考之中,是基于这样的理念:这个事件关系着中国公民社会建设的基本伦理,关系着对“80后”乃至更年轻一代的生存思想状态的认识,当然,也关系着对韩寒的公民权利、荣誉和尊严的公正态度。为此,我概述如下: 1、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涉及众多领域,物质基础,财产独立,思想自由,法治秩序,理性交往,协商对话,多元共存,缺一不可,其中法治是基础。公民社会的基本伦理也必须以法律为准则,违法的事情一定也是不义的事情。人的道德状态就是事实状态,道德瑕疵和缺陷最终也是通过事实判断来加以价值判断,道德质疑和批评只能以事实为依据,必须持之有据,不得违法侵害他人权利,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底线。否则,不仅违法也是不道德。公民社会是个多元的集合体,每个公民都容许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既可以为底层说话,为相关人群说话,也可以为政府为利益集团说话,不同话语之间的争论,可以通过理性民主协商的方式形成共识,也可以以法律的方式解决冲突和分歧,但绝不可以超越法律进行道德审判和裁决。公民社会内部基于法治的理性秩序,是对所有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赖于全体公民的共同遵守,这是中国宪政制度建设的基础。 2、以“80后”为代表的中国年轻一代,是网络世界的主要力量,也是现实世界中正在承担起生活重任和社会责任的最大群体,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和潜在危机已经构成了他们成长的主要背景,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将决定中国的未来。如何在这一代人中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理性精神和道德责任感,是全社会和执政党都必须考虑的事情。网络世界的无序和混乱,是现实中道德失序和制度失效的反应,责任决不在年轻人那里,以威权管制的方式进行碎片化治理,让他们处在分散流离状态只会适时形成无组织网络暴力事件,最后会演化为现实的社会冲突。韩寒作为这一代人的意见领袖,他的言论充分体现着一种理性精神,有着他们这一代人所特有的智慧,对社会制度弊端的批评具有警示性和建设性,行为处事冷静,遵循法治,符合社会伦理。韩寒无疑代表着年轻一代的优秀品质和最积极的一面,由这样的意见领袖来主导或影响他的同龄人和更年轻的一代,是社会进步的要求。 3、韩寒最初是以传统教育体制的叛逆者而崭露头角,以自由不羁的性格和文学天赋赢得众多粉丝,再以尖锐犀利的社会批评获得成年人的认可,他的成长和心路历程在任何一个时代和社会制度下,都应得到应有的评价和荣誉。他的成功,包括在商业上所取得的成绩,表明我们这个社会的进步和宽容。这是一个独立于体制之外,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逐渐从社会边缘进入社会主流层面的真正创业者,他在改变自己的同时,也对不同年龄阶层的人们产生了广泛影响。当然,韩寒不是一个完人,他的未来充满着多种可能性,他的文字能否载入史册时间自然会给出结论。在现阶段把他作为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社会和青年一起成长的一个范本,而不是以非正常的手段来“杀戮”他,是国家和社会应当给予他的最起码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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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雷锋无法支撑公民精神的大厦

雷锋无法支撑公民精神的大厦 作者:丁咚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2-28 本站发布时间:2012-2-28 10:01:45 阅读量:1699次     每年的三月前后,雷锋都要像尊神一样被请出来,供万众瞻仰膜拜,忽悠得大家随之起舞,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广泛宣传所谓的“雷锋精神”。而在他死去50周年的今年,有证据表明官方将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某部长析“雷锋精神”称热爱“党和国家”居首、某封疆大吏通过会见跟雷锋扯得上边的人再次把他捧上了天,将“雷锋精神”重新“发扬光大”,进一步发挥他的政治符号“价值”,以此抵御市场经济对国民精神世界的“侵蚀败坏”,“改善”国民的道德素质。   像我们这个年纪的应该都是在“雷锋精神”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多数人盲信它的存在,部分人隐隐约约感觉到它的虚构成分,只有极少数人才明白在过往的岁月里,他被无穷无尽地“榨取”了其精神资源,以至于和实际生活中的他相比早已面目全非,在全部意义上他被当作了一尊神,一个完美的典型,一具精雕细琢的政治符号,而非一个有优点也有缺点的、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了。   雷锋在历史上的真实面目如何,除了官方“塑造”和宣传的之外,也有一些人通过挖掘史实对其进行历史还原,不仅其个人经历与官方所称的不符,其精神世界远没有那么“伟大”,就连被广泛传播的“雷锋日记”也涉嫌造假,只有一样毫无疑问是真实的:雷锋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那些“精神”、“道德”、“素质”要么是被无限放大了,要么就是硬贴上去的。   那么,一个“伟大”的凡人是如何诞生的?   我们都是生活在无比“现实”的现实生活中的,毋庸任何人粉饰,都能深察其本相。一部分人还有幸参与或者围观“典型”被塑造的过程,因此也获得了别人所不拥有的别样人生经验。从这些扎扎实实的经验出发,就能推导出“雷锋”是如何被精心“塑造”和“包装”起来的。   何况他受到了那个时代身份最显赫的人物的“抬举”,而且代代相传。有句古话说“时势造英雄”,雷锋这个典型真是生当其时,完全是时事造就了一个“伟大”的政治符号。   众所周知,雷锋死去的时候正是三年自然灾害的扫尾,狂热的共产主义运动加上自然灾害,给国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经济受到严重破坏,粮食生产锐减,成千上万的人生生地饿死了,当时就有人总结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引发了人们对运动的发动者和组织者的怀疑,特别是对最高领袖产生了不信任感。   在此情况下,需要一个对阶级、革命、主义等当时的流行词汇深信不疑而且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人物,重新凝聚人心,对国民起到“表率”和“榜样”作用。换言之,时代需要什么“精神”,就在已经死去的这样的人身上贴上什么“精神”的标签。   一个经过“脱胎换骨”的雷锋就这样在霞光万丈中出世了,活过了五十年,现在还有人想继续利用它的“剩余价值”,还要在他身上“发现”新的“精神”,继续充当政治符号和工具,为利益集团服务。比如说什么雷锋精神的首要因素是热爱“党和国家”。   谁还相信这一套?经过了二十世纪文化大革命、八十年代狂飙突进运动的兴盛和衰亡特别是互联网勃兴对公共领域和国民精神的重构,还有多少人的思想停留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人经过这些历史事件的冲击,早已经变得更加聪明,洞察世事了。   明白人都知道两点:雷锋是像小说一样被虚构出来的人物,他的那些“精神”,就像一团面,人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捏成什么样,就看这个人想要什么样的效果;虚构这样的人物的目的,是要起表率和榜样作用的,是为了影响别人的思想和行为,说到底是让大家还相信这么个虚构出来的人,相信支撑他的行为的思想,相信他所“信奉”的理念——当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一言以蔽之,就是竭尽全力“愚民”。   如果还有人期待做这样的傻事,能取得预期的效果,那么无疑是缘木求鱼。现在就连中小学生都通过大量的社会交往和浏览网络对世界和人生,对历史本相有了全新的认识,何况是成人?冒险对这样的国民实施古老的愚民教育,将带来适得其反的结果。举个例子,我们从小学到大学都会接受革命历史、革命政治的通识教育,至今有多少人不怀疑它的真实性?相反对部分国民带来的精神虚无感贻害匪浅。这样的教育败笔还要延续多久?   过去三十多年来推行的经济改革和开放特别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初步确立,对我国提出了两个历史性的任务。一是为市场经济制度量身定做一套完善的政治体制,以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匹配,保证国家科学有序发展;二是为傍生市场经济发展的“公民社会”训练合格和“熟练”的公民,顺利从事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活动,由此观之思想启蒙在我国远未过时,反倒正是时代所急需,因此需要更多的知识分子担当起历史责任,继续完成对国民的思想启蒙。   而思想启蒙,首先就要打破愚昧,打破愚民教育,打破虚假的宣传,打破政治符号对国民思想的误导,对国民进行现代政治、文化的改造,重构国民的精神世界。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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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人大代表 公民促公布联络信息

美國之音 中文網 在中国即将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年度会议之际,一些公民发起了寻找人大代表的活动,要求各地人大代表公布他们的联络信息。参与过人大代表选举的独立人士说,目前的选举制度决定了公民很难联系到人大代表。 一些网友最近以“一群关注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长远平稳发展进步的微博网友”的名义,发起了一场“寻找人大代表”的行动,敦促全国人大订立法规或工作程序,要求各地人大在网站上提供每一位人大代表的联系信息,包括电话和电子邮箱,以方便选民寻找、接触、联系他们的人大代表,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 *网友发现86%人大网站无代表联络方式* 这些网友访问了全国各省市的人大网站,发现52%的人大网站没有列出代表名单,34%的人大网站虽然列出了代表名单,但没有任何关于代表的介绍,也就是说各地86%的人大网站没有告诉民众如何去联系他们本区的人大代表。 在此之前,另一些公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了一封《关于公开各级人大代表联系方式的请求》,并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公民联署。信中说,当公民遇到重大问题的时候,不仅见不到人大代表,连他们的基本联系方式都找不到,虽然一些人大网站公布了代表名单甚至照片,但根本不提供联系方式。公开信促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参考香港立法会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要求各级人大在其官网上公开本级人大代表的具体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以便人民群众与人大代表保持正常的联系。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修改通过的人大代表法第七条规定,代表在出席人大会议前应当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做好准备。第四十五条又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选民的询问,接受监督。 去年参加过广东省江门市人大代表选举的王全平律师说,公民依法要求公开人大代表联系信息是正确的行动。 王全平说:“你既然是人民的代表,你就应该让人民找到你。如果人民想反映情况都找不到你,那么你这个代表就是虚伪的了。如果你隐藏起来,你的选民找不到你,那么你这个代表是怎么当成的,这就有疑问了。” *前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根本问题* 北京学者和维权人士许志永曾经连任两届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并自愿将自己的联络方式公诸于众。他说,人大代表普遍不公开联系方式的根源在于目前人大的选举制度。 许志永说:“主要是选举制度的问题。在这种选举制度下选出来的代表真正有公益心的、热心公益的代表不多。缺乏竞争性选出来的代表大部分不太关心公共利益,不太热心公共利益。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最近在人民网上发表的评论说,70%的全国人大代表是各级党政官员,剩下的30%大部分是大型企业或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在独立参选人刘萍看来,有这些背景的人大代表不愿意接受人民的监督,自然也不会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刘萍去年独立参选江西省新余市区人大代表,并因此遭到打压。 刘萍说:“只能说是怕监督,我们国家缺少的也是监督。没有监督,任何事情都是冠冕堂皇,都是假大空,什么人权民主都是假大空。没有监督,也必将走向腐败。” *人大代表法规定代表集体行动统一安排* 至于为什么各级人大的官方网站不主动登出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广东江门市的王全平律师说,答案可以在人大代表法当中找到。2010年修改后的人大代表法第二十条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第三十条规定,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根据统一安排,开展调研等活动。第四十条又规定,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委会是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王全平认为,这些法律条文显示官员们不放心人大代表单独与选民接触。 王全平说:“有些领导害怕这些人大代表去接触群众,去接触选民,害怕他们个人去进行宣传。就是说,一切要集体活动。你这样等于是限制了人大代表接触群众。” 中国公民提出公开人大代表联系信息的要求已经提了很多年,人们不指望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会对此作出重大决定。2006年2月,新华社和人民日报报道,江西省人大即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人大代表的基本资料,包括通讯地址、至少一个电话号码以及电子邮箱。但是六年后的今天,江西人大的网站公布的人大代表资料仍然没有列出任何联系办法。 图片来源: 江西人大官网截屏 江西人大官网列出代表名单但无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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