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

BBC中文网 – 也谈艾未未的“经济犯罪”

艾未未被失踪多日下落不明 2011年4月3日,­这位享誉国际的艺术家走进首都机场后被失踪:警察将其带走,­至今下落不明。他的那些具有非凡想象力、­可以预言将载入艺术史册的作品,建筑的、摄影的、雕刻的,等等,­包括对天安门竖起的《中指》、以手掩盖私处的《挡中央》,­转瞬间似乎变成了人们心中的回忆。 他还不止是一位艺术家。自愤然辞去奥运工程“鸟巢”­艺术总监之后,艾未未便开始了公开的异议旅程:参与维权,­特别著名的如发起公民调查志愿者活动,调查512汶川大地震死难­学生的数据,截至2011年3月,先后公布了5212个遇难学生名­单; 他还是每天翻墙在推特上发言、嬉笑怒骂的网络写手,follow­ers达7万之众。 相关内容 音频:艾未未姐姐仍不知弟弟下落 大家谈中国:再见!艾未未 艾未未被捕两周家属仍不知其下落 更多相关的故事 自从2月17日茉莉花行动开始以来,许多人被抓捕、被失踪,­艾未未不是其中最早的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但似乎是其中最耀眼的一个。由于他是这样一位“特立独行者”,­人们当然要问:“你们为什么要带走艾未未?!” 法律程序疑点 面对在国际社会激起的轩然大波, 公安部发言人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亲中共的香港《­文汇报》更具体指称是因为犯有“漏税”以及毁灭“漏税证据”罪。 接下来,与艾未未关系密切的志愿者文涛“被失踪”;­艾未未发课公司出纳胡明芬“被失踪”;发课公司设计师刘正刚“被失踪”,­艾未未司机张劲松“被失踪”;截至最近,­艾未未的律师刘晓原也“被失踪”了。 同时,显然是为了损害艾未未声誉的关于艾未未私生活的“爆料”、 指责其作品“淫秽”的评论也纷纷在网络和一些报纸上出现了。 迄今为止,警察没有向家属出具其被带走原因的任何书面文书,没有­办理传唤、拘留等法律手续,没有按法律要求通知家属。 疑点是明显的:如果官方有确凿、足够的证据,­为什么不堂而皇之地按法律程序将其拘留、逮捕,­而是将其带走进行“调查”?他的员工为什么也同样是“被失踪”,­而不是按法律程序传唤或拘留? 有一种做法,是中国公安机关经常使用的,那就是先将人抓起来,­然后“审出”证据来。法律专家们将这种违背法律程序的做法称为“­以审代侦”。那么,公安机关是否在用这种方法对付艾未未呢?­我认为情况可能正是如此,他们正试图“找出”证据。 这种做法是法律所禁止的。它为警察刑讯逼供、强迫公民自证其罪、­制造冤案,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而在本案中,尤其严重的是,艾未未的设计师、出纳、­司机都被带走“调查”。警察有条件通过以许诺释放为交换,­威胁予以拘留、逮捕、处以重刑,或采用肉体折磨,­迫使他们做出对艾未未不利的供述,以坐实艾未未的“漏税”、“­毁灭漏税证据”罪。 那么,艾未未究竟是否真的涉嫌犯罪呢?对此人们并不知道,­而只知道他被失踪了。即使艾未未真的有“经济问题”,­考虑到艾未未的异议身份,政府显然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 长期以来,政府经常以经济或其他刑事犯罪或犯罪嫌疑,­来损害良知人士的声誉。下面我就谈两个以前的案例,­其中一个是我本人的经历。 另一位良知人士 首先要谈的许多人都熟悉的、著名维权律师郭飞雄的所谓“­非法经营罪”。1993年至2001年期间,­郭飞雄曾从事民营出版,­亦即通过购买新闻出版署批发给出版社的书号出版发行图书。 2005年,郭飞雄以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身份,到广东­南海、佛山、番禺等地参与民间维权工作,­特别是为太史村村民罢免村主任提供法律咨询。此后,­郭飞雄又声援法轮功,并与高智晟共同发起了“接力绝食活动”。 2006年,警方翻出郭飞雄几年前从事民营出版的经历,以“­非法经营罪”将其拘捕。最终,郭飞雄被法院处以刑罚5年,­今天仍然在狱中。 郭飞雄是否真的犯有“非法经营罪”呢?他从事过民营出版,­这是事实,但是,他并没有犯罪,因为出版由国家垄断,民间、­个人不得染指,侵犯了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是违背宪法的。 我也曾涉嫌“经济犯罪”。讲述这个故事,需要将时光倒转到19年前­。那时,我是北大法律系的讲师。 我的经济犯罪 1992年7月,­一个自称来自于湖北沙市的人敲开了我在北大的宿舍的门。­他告诉我,是我的一位老师、法律系的一位著名教授介绍来的,­想报考北大法律系的研究生,希望我传授一些经验。­我和他谈了大约一个小时,告诉他有哪些必读书、必读杂志、­要注意哪些学术动态。临走时,­他问我是否可以将行李暂时寄放在我的房间,我不假思索就同意了。 他一去不复返。大约1个月后,­北大保卫部一位姓孙的人敲开了我的宿舍的门。他告诉我,­在校园抓住了一位诈骗犯,供出来行李寄放在我的住处。­他询问了来龙去脉后,怪异地要求我将经过以书面方式写给他。­一个多月后,那位保卫部人员又来找过我一次,继续进行所谓“­调查”。 1992年10月30日,­也就是我预定去西德柏林自由大学做访问学者的前一天,北大给全校­30多个系发了一份通告,说是破获了一起重大的校园诈骗案。­通告的最后一句话是:“该诈骗犯的行李放在法律系讲师王天成处”­。当天晚上7点多钟,天正要下雨,风沙飞扬,­我被一辆警车带离了北大。 抓捕我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呢?因为我和89民运的参与者在1991­年组建了“中国自由民主党”,从事民主运动。共有20余人——­领导人、骨干分子——被抓捕、审判。我是最后一个被抓捕的。­北大是个敏感的地方,为了掩人耳目,­警察花了更长的时间布了一个局,试图给人一个印象:­我是因为涉嫌诈骗而被捕的。 我最后被定的罪名是“反革命宣传煽动”和“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但是,5年后,当我刑满释放回到老家——湖南的一个小县城,­那里盛传的是我因为“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而被判刑,­消息的最初散布者是县公安局。当然,最初的消息源不是县公安局,­而可以肯定是北京。 这个故事听起来像天方夜谭。没有切身经历的人,­也许不敢相信政府会如此下作。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度:要求自由、民主、公义、­法治的人不受法律保护,他们会被以这种那种罪名或“犯罪嫌疑”­投进监狱。 艾未未或许不会有我那样“幸运”。我的最终罪名是政治性的,­他的很可能是“经济犯罪”。政府正在“找出”他的罪行,­试图使他污名化。 然而,我们迄今并不知道艾未未有什么罪。恰恰相反,更明显的是,­官员、警察已经犯了罪:从国际法看,犯的是“强迫失踪罪”;­在国内法上,则是“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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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艾未未妻子及工作室员工致函公安部呼吁公正

艾未未妻子及工作室员工致函公安部呼吁公正 香港亲民主示威者要求释放艾未未 路透社/Bobby Yip 作者 法广 今天(4月15日)下午,艾未未的妻子路青与艾未未工作室的员工和志愿者十余人向中国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发出一封联名公开信。“公开信”称多名艾未未的工作伙伴和朋友在艾失踪后,相继“被绑架、失踪”,要求警方“进行调查”,艾未未的亲友还呼吁公安机关,“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保障公民权利”。 4月3日,艺术家艾未未在北京首都机场出关赴港时,被几位边检人员带走后失去联系,下落不明已12天,家属迄今未得到公安机关任何相关法律手续与下落信息。 4月7日、8日艾未未妻子路青分别致函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纪检等机构,督促其尽快告知艾未未下落,但至今未得到任何答复。 据公开信以及多家国际媒体的报道,“艾未未失踪后,工作室志愿者文涛与三位发课公司员工(艾未未妻子路青名下的设计公司)相继被绑架、失踪。” 艾未未的亲友统计,累计有,文涛,男,38岁,志愿者,4月3日在草场地300号被4位不明身份人强行带走,失踪12天。胡明芬,女,55岁,发课公司出纳,清明假期过后未来上班,失踪7天以上。刘正刚,男 ,49岁,发课公司设计师,4月9日晚上19点在海淀区住所小区内被4名着便衣男子强行带走,失踪6天。张劲松,男,43岁,艾未未司机,4月10日凌晨1点在草场地与朋友分开后失去联系,失踪6天。 艾未未的亲友和工作伙伴称,“对艾未未及被绑架失踪的同仁朋友处境深表担忧。绑架公民,强迫失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他们本人与亲属朋友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与恐惧。” 公开信认为,“没有法律程序上的公正,就谈不上法律实体上的公正,由此产生的任何结果是不可采信的。”作为艾未未工作室同仁、家属与志愿者,他们呼吁,“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保障公民权利。” 此外,北京律师刘晓原昨晚(4月14日)在微博客上称被人跟踪,此后一直失去音讯,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刘晓原的朋友称,艾未未出事前,曾希望刘晓原能担任他的律师,并因此猜测刘的失踪与艾未未案有关。 关键词 中国 – 人权 – 艾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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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艾未未事件: 艾未未家人批官媒未定罪前先破坏艾未未名誉

艾未未家人批官媒未定罪前先破坏艾未未名誉 2011年4月9日,英国伦敦泰特现代艺术博物馆艾未未的葵花籽作品展览上,增加了声援艾未未的张贴画。 (图片来源:路透社/Alice Dunhill ) 作者 法广 新华社前晚以英文报导指,艾未未被带走调查后,网上出现有关于他的各样指控,指艾未未涉嫌避税、抄袭、侵吞款项及资源。但文章强调,这些指控事实上未经过任何调查。艾未未的姊姊高阁指责新华社文章别有用心,目的是未定罪前先破坏艾未未的名誉。 报道特别提到,艾未未2007年带领1001人到德国卡塞尔参加12届文献展,创造《童话》的「活展品」,作品灵感是抄袭西安美术学院教授岳路平的创作。文章又说,中国艺术界认为艾未未的艺术成就只属于「三流」,他的作品只是「看似艺术」。 香港《苹果日报》今天报道说,艾未未的母亲高瑛回应海外媒体时,批评当局是「墙还没倒就开始推了」,「把一个人关在(牢)里头,然后组织围攻」。艾未未的姊姊高阁指,新华社文章是别有用心,目的是未定罪前先破坏艾未未的名誉。当局应该把艾未未放出来,「让他自己为传闻(抄袭)辩护」。 艾未未妻子路青则指,新华社指控艾未未抄袭,又指他艺术水平三流,「这不是他们说了算的,也不是他们给艺术家定位。说抄袭,应该由被抄袭者站出来说,是不是?(新华社)太可笑了。」 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指,当局拘禁艾未未7天仍不通知家人,严重违反中国法律。中国刑法规定,公安拘留疑犯最多不得超过30天;但无论如何,嫌疑人被拘留24小时内,公安须通知其家人。 艾未未本月3日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前往香港时被带走,中国外交部后来证实艾未未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调查。 4月10日,包括香港民主党、公民党、香港记者协会及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等约60人,由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要求北京当局释放艾未未及多名异议人士。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表示,中国以经济犯罪拘捕艾未未,是以「莫须有」罪名打压异议人士,并直斥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引述网友指艾未未涉嫌抄袭,是欲加之罪和抹黑艾未未。   关键词 中国 – 人权 –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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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报:香港社会所不了解的艾未未

柳颐衡  提起艾未未, 香港一般市民对其人品道德不太了解。真实的艾未未,在内地和海外的艺术圈中被视为与淫乱相差无几,其形象为人大有可议。艾未未在四川大地震发生后几天还搞口交等「行为艺术」,并明目张胆张贴在自己的博客上,根本没有想过国人的感受。艾未未的「行为艺术」显然有悖中国人的道德伦理,可以视为一个「例外」。但他涉嫌偷税、剽窃及霸占艺术资金和资源等,则必须依法查处,不能因为他的政治主张和特殊身份而享受「特权」,正如《环球时报》的社论所说,「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 涉偷税剽窃、霸占艺术资金和资源  香港社会由于对艾未未一案不了解,因此,西方政客和舆论对此案的说法,令一些市民感到迷惑。香港反对派的喉舌《苹果日报》更乘机混淆视听,声称「艾未未的被捕,是中国当局策划的又一次绑架国民作为权力斗争、国际斗争筹码的行动」,云云。西方舆论和香港反对派的论调,令艾未未一案人为地笼罩上扑朔迷离的政治色彩。事实上,艾未未一案与人权及言论自由没有关系。中国是法治国家,必须依法办事,其他国家无权干涉。一些西方媒体不应坚持用自己的逻辑,来解读艾未未案并试图影响中国。正如《环球时报》社论指出:「艾未未被拘押,说到底是中国每天大量司法案件中的一个,它的审理公正性不会与中国所有案件公正执法的平均值有很大差距。」  内地「行为艺术家」艾未未正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警方调查。《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6日发表题为「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的社论,批评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人权机构」,「在没搞清楚真相的情况下,就将中国司法的一个具体案例上纲上线,并用激烈的评论攻击中国,这是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无视。西方这样做,是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相称位置,扰乱中国社会的注意力,并试图更改中国公众的价值体系。」 被指为「古怪的」「三流艺术家」  对于艾未未一案,新华社4月10日发表英文文章(Police probe adds to controversy surrounding Ai Weiwei),文中引述许多媒体和网络广泛报道的消息,指艾未未涉嫌偷税、剽窃及霸占艺术资金和资源等。文章特别提到了有关艾未未2007年参加德国卡塞尔文献展中的作品《童话》,涉嫌抄袭西安艺术家岳路平的创意。文章还指艾未未是一个「古怪的」、「具有争议」的「三流艺术家」。  许多热门网络和媒体,揭露艾未未逐渐拉拢了以颓废为生活、以丑恶为追求的一群人,他们自诩为中国的先锋艺术家,可是又实在没有什么艺术成果和艺术品位,只能去剽窃别人的艺术成果。  据作家王朔今年4月8日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的《我看艾未未抄袭事件》一文指出:「最近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艾青之子艾未未抄袭西安艺术家岳路平作品一事,实际上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了。艾未未用3000万元请1001个人去德国,作品的名字叫《童话》。艺术圈里的人都知道这件作品分别抄袭了岳路平的《艺术航班》、《1001夜》两件作品。这件事情在艺术圈中已经传了很久,只是没有人相信有人会捅这个娄子。因为大家都认为艾未未霸道十足,势力范围强大。」 四川大地震时大玩猥琐行为  对于艾未未是一个「古怪的」、「具有争议」的「三流艺术家」,的确争议性很大。香港有媒体认为:「艾未未的艺术创作,走前卫和行为艺术路线,表达方式有时候被认为离经叛道,例如他曾经拍摄裸体照示人,卫道之士不以为然。」但据《联合早报》、新浪、twitter等媒体和网站报道,海内外艺术圈有许多人不屑地批评:「艾未未就是喜欢在网络的大庭广众下裸露,喜欢在网络上寻找刺激。」报道又指:「有了网络以后,艾未未终于如鱼得水,开始举办自己的网络『第三条腿画展』,他自己举办就得了,还得拉着男的女的和十二兽首一块办网络展览!」有论坛如此评论艾未未的「行为艺术」:「一个爱脱光了露出阳具的猥琐肥汉,其形态可以说丑得石破天惊、神憎鬼厌!」  另据多维新闻网、《联合早报》、新浪、twitter等媒体和网络报道:「2008年5月16日,一边是四川大地震废墟下面孩子们的生命在做最后的挣扎,正在救灾的人们争分夺秒努力在挽救着每一个还有活下去可能的生命,一边却是艾未未和他的一帮人们乐不可支地在做真人秀,大玩口交,搞行为艺术,还要故意发到他的博客上让人看见,这是故意挑衅人类最起码的道德良知。」 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  《环球时报》的社论指出,由于艾未未喜欢我行我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而且他的身边聚集了一些类似的人,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或许他喜欢这样的感觉。社论强调:「十三亿中国人中,有几个艾未未这样的桀骜不驯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艺术可以强调无数例外,法律却强调对例外行为的限制和管束……法律不会因为西方舆论的批评,就在一些『特殊的人』面前绕弯,做让步。」  艾未未的「行为艺术」显然有悖中国人的道德伦理,可以视为一个「例外」。不过,中国警方7日对外表示,艾未未正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警方调查,对此,法律不会在艾未未这样「特殊的人」面前绕弯,做让步。艾未未如果被最终认定在经济上犯罪,这和他是否宣扬「民主」无关,如果硬要扯上点关系,那就是任何人从事政治活动,屁股更要干净些。 ————————— 香港文汇报文章《香港社會所不了解的艾未未》补充阅读文章之一 天津日报:《艾未未抄袭风波背后的文化本质:真实的童话》 包括农民、失业人员、学生、摇滚歌手、白领、道士在内的1001人,从6月12日开始分五批陆续奔赴德国参加卡塞尔文献展。这的确是个“童话”,参 与者基 本上不需要自己出费用,艾未未的画廊拥有者Urs Meile通过两家瑞士基金会申请到310万欧元用于交通和住宿。德国至少有五家媒体报道了这件事情,其中一篇报道称:“这个作品本身想表明什么不清楚, 但可想而知,它会给人一个印象:中国人如果真的全往欧洲涌来,那怎么办?” 国内艺术圈颇有影响的“嘿!社会”网站BBS却突然爆出艾未未的《童话》抄袭了西安艺术家岳路平的《艺术航班》、《1001夜》两件作品。发帖人称 自己是 参与过岳路平作品的艺术爱好者,认为艾未未“用资本放大了岳路平的《艺术航班》的创意。”“在选择的人数上也抄袭了岳路平另外一件作品《1001夜》,岳 路平在2004年就跟著名摇滚乐手张楚一起合作,在911之后的第1001天,在西安做了一个《1001夜》的展览;2005年,岳路平在伦敦再一次以 《1001夜》为主题实施他的另一件作品:收集1001位普通人的故事。在公开发表的新闻上,对岳路平的作品介绍不断提到‘童话’的概念。” 这个帖子里链接了一篇署名“王朔”的文章,标题为《我看艾未未抄袭事件》。称“这件事(艾未未抄袭岳路平)在艺术圈中已经传了很久,只是没有人相信 有人会 捅这个娄子。因为大家都认为艾未未霸道十足,势力范围强大,不会有人敢挑战他,得罪他。”“艾未未用3000万元人民币来放大岳路平的这件作品,实际上是 一种艺术寡头的流氓侵权行为。” 6月12日下午电话连线身在德国的艾未未,他的声音听上去心情不错,“我不想评价这个问题,哈,媒体是不是没有别的事情可干了?” 从征集参与者开始,便一直有人对艾未未的《童话》表示怀疑。有网友在艾未未的博客上留言:“这种数字游戏并没有多大新意,艺术大师博伊斯就曾在卡塞 尔种了 7000棵树,艾未未虽然很聪明但思想力不够。”对此艾未未保持了宽容的态度,“什么事都有争议,什么事都有质疑。这个作品本身就是我的表达,争议和质疑 也是作品的一部分。”艺术的好玩儿之处正在于此。 记者拨通了另一位当事人王朔的电话, 王朔表示那篇文章根本不是他写的。“没那事儿,那是小人挑事儿,我夸艾未未还来不及呢,我跟未未好着呢,他就算杀人放火了我都不会骂他。别听风就是雨,小人们的最新战术就是冒我名四处造谣,混淆视听,污我名。 我的言论只发在占座上,那是实名制,包括前两天说我写那个陈晓旭有个儿子那都不是我写的。” 事实上,《童话》的创意并不难,甚至可以说,任何普通人都可以产生类似想法。这件作品的难度在于操作过程的复杂性和存在的种种变数。它本是一个不可 能完成 的任务,所以更像是一瞬间的幻想,或一次酒后戏言。它并不属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真实经验,被认为是天方夜谭也不为过,但艾未未让它变成了现实。5月17日 下午,参与《童话》的甘肃省秦安县石节子村5位村民抵达北京办理签证,当接待他们的专车经过天安门时,他们说他们“想到了艾未未,没有艾未未的话,去德国 这辈子也是不可能的。”这代表了大多数参与者的真实声音。 “它不是个记录,也不是什么狗屁个事儿。但它跟每个参与人都是有关系的,因为他们获得了一次经验,这个经验甚至可能跟他们的一生有关。”艾未未说,他对《童话》这件事没有任何期望,也不想给它什么含义,“它就是生活本身,是很多人的一个愿望。” 《童话》关键词 【艾未未】著名实验艺术家、诗人艾青之子。1957年生于北京,1978年就学于北京电影学院,1981年开始在纽约学习和创作,1994年回到北 京。其 研究领域涉及建筑、雕塑、绘画、家具、书籍、策展等多个方面。曾入选英国《艺术评论》杂志“全球当代艺术界最有影响力100人物”。 【1001人】今年2月26日,艾未未在博客中发布报名信息,招募1001个中国人前往卡塞尔,和他一起参加第12届卡塞尔文献展。报名要求所有参 与者应 是身体健康,有独立行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截止3月8日,报名人数达到2800人,后陆续增加至3000人。经过筛选,3月16日,艾未未的博客公布了 1001人初选名单,他们来自安徽、福建、甘肃、辽宁、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湖北、南、江苏、云南、辽宁、山西、陕西、天津、四川、新疆、浙江、江 西、山东,年龄最大者69岁,最小的两岁半。 【免费去德国】活动基本费用由组织方提供,包括:飞机票、签证、人身保险费用,在德境内的旅行、基本居住和食品费用。《童话》于6月12日开 始,1001 人分5批从北京或上海出发飞往德国,每批人在德国停留7—9天,最后一批返回中国的时间是7月10日。有很多参与者是第一次离开自己的村子、城镇、国家, 很多农民没有账号、财产、英文介绍信,使馆也给了签证。 【卡塞尔文献展】第一届卡塞尔文献展于1955年在德国中部城市卡塞尔举办,2007年已经举办到第12届。这一展览已经成为国际当代艺术的重要坐 标,也 是西方社会的时代镜像。文献展期间,卡塞尔的街道、公共场地都派上了用场,各类展览作品和艺术活动散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 香港文汇报文章《香港社會所不了解的艾未未》补充阅读文章之二 岳路平:请新华社别滥用我的名字 【原文标题《AWW事件,提醒新华社注意分寸》和《一篇声明》。注:此文经由“岳路平”(博客、微博、豆瓣)先生的授权发布。】 一大早,就被香港的微博好友提醒:新华社近日用英文发表了一篇文章,把多年前“艾未未涉嫌抄袭岳路平作品”事件装进了仍然悬而未决的“艾未未被拘押”事件 中,进行评论。之后,香港及海外多家媒体用中文进行了转载。我有技巧的上网一搜,果然铺天盖地!我的名字脱离我的管辖自行其是了。据香港的微博好友说, “可能整个中国以外都知道你被抄袭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场综合博弈。对弈双方分别是:艾未未背后的“西方普世价值观”和中国政府的“人权相对论”。在西方,中国政府的声音一定是很弱的;反过来,在中国,西方媒体关于这次事件的声音也很弱。在这场综合博弈中,辩论的媒介应用,和辩论的内容同样重要。 本来,我一直在冷静观察这个事件,没想到一觉醒来,突然发现“我的名字”被新华社招募成为一颗棋子,这让我十分忐忑。一种无形的力量逼迫着我必须要把这个事情想清楚,而且马上要想清楚。 虽然我的名字不一定听我的,但是我也不想听失控了的“我的名字”的。 这是一个老虎棒子鸡的游戏,一物降一物。中国政府的“人权相对论”,面对西方的普世价值观,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一定是弱势的;而艾未未目前的声音,在中国 境内,也一定是弱势的;2006年,也就是我的作品“涉嫌被艾未未抄袭”那一年,在西安的我的声音,比起艾未未,也一定是弱势的。 所以当年媒体采访我的时候,我一直避开所谓的孤立的“法律程序”,绕开记者偏爱的“是否起诉艾未未?”的挑衅,提醒记者关注“艺术资源过于集中在首都北京”这种更加整体的创新生态问题。只有这样,我才可以在一个更高的高度去为西安争取话语权。 其实,关于艾未未的问题,官方也没有单独使用法律工具,官方同时也同时使用新华社和《环球时报》这样的舆论宣传工具来为自己的价值观做辩护,同时反击西方对手。我们不能把这个事件理解为一个孤立的法律问题。 在全民摸石头过河的年代,孤立的法律工具是低效的。《环球时报》在一篇评论艾未未事件的文章中(838期之本周人物),有一句话我很同意:“客观说,在如 何对待他(艾未未)这样的人的问题上,中国社会的经验并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所以,一旦出现了这种判例不多的案例时,势必要动用一揽子工具来“综合 处理”。西方世界是,中国政府是,艾未未是,任何关注这件事情的人(包括我)也必须进行一揽子整体思考,才可能对这件事情有一个更有建设性的态度。 既然是一揽子的处理模式,实际上就要求相关人必须自己注意分寸。因为我们没有清晰明确的可以信赖的“原则”、“尺度”来判断、判决,我们唯一可以信赖的裁 判是未来。所以只能是当事人必须动用自己的前瞻性、全局性、判断力,各自把握好分寸。在今天的中国,尤其要注意分寸,因为我们真的太缺少经验和依据,内心 里必须要有一些坚守和道德原则,否则历史会在路的前方等待着审判我们。 我们正身处一个乐观向上的时代,其实大多数人都不希望有任何过大的动荡发生。但是如果分寸掌握的不好,事情往往就会朝极端的方向挺进。一百多年来中国现代化的经验和教训已经告诉我们:审慎改良,一定比激进颠覆重建有效。 当年我面对所谓的“艾未未涉嫌抄袭事件”时,我意识到我的名字在某种程度上是“失控”的。所以在面对媒体的时候,我很审慎地珍惜我说话的机会,让记者不要 去迎合点击率的“重口味”,把“涉嫌抄袭”事件爆炒成辣子鸡、麻辣鱼。其实我使用的就是基于对中国整体创新环境的忧虑而生发的“分寸”感。因为我理解那不 过是一次辩论,是一次为西安,跟北京争取更多话语权的辩论(相关:出西安记)。但是,当时艾未未的声音要比我的声音大很多,所以,当时我挺同情自己的。同 样,今天,我看到新华社和《环球时报》的声音远远大于艾未未的声音,我也同样同情艾未未。 既然是一揽子的处理模式,时间一定会很长。我们一定要有前瞻性。总体看来,新华社把我的“涉嫌被抄袭事件”混编进入对艾未未的批评队伍中,稍微有失风度。我的名字可能已经“被打抱不平”,但是我本人并不情愿。 新华社毕竟代表一个大国的声音,兹事体大,应该特别注意具有前瞻性的分寸感。这么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就都摆在世人面前了,更自信一些吧!其实,我本人对中国 的未来是乐观的。想想十年前,高行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新华社哪里有现在那么自信?去年刘诺奖获得者晓波的获奖事件发生后,以及这次艾未未事件,我 注意到新华社和《环球时报》已经拥有了足够的胸怀去正面跟西方价值观进行一系列的耐心、细致、理性的辩论,还是有进步的。但是有时候,一些文章的基调和内 容还是辜负了这种难得的胸怀。 我会继续观察。 岳路平 2011年4月10日 # 岳路平回答英国卫报采访#一:关于新华社指A抄袭,我回答1,我只使用过"相似"、"撞车"两个词汇;2,我当时和现在都没有起诉A的计划 ; # 岳路平回答英国卫报采访#二:关于A被拘押,我回答1,我同情;2,拘押程序不恰当;3,希望A平安健康;4,A的一些维权活动我认同;5,拘押定罪跟"涉嫌抄袭"不应混淆 。 相关日志 2011/04/11 — 法广:艾未未被失踪7天家人仍未收到任何拘押通知 (0) 2011/04/08 — 刘晓原:也谈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 (0) 2011/04/08 — 另一篇奇文共赏,环球时报社评艾未未:是谁在严重违背法律精神 (0) 2011/04/08 — 金融时报: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 (0) 2011/04/07 — 香港文汇报:新华社:艾未未涉经济犯罪正受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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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家人批官媒未定罪前先破坏艾未未名誉

2011年4月9日,英国伦敦泰特现代艺术博物馆艾未未的葵花籽作品展览上,增加了声援艾未未的张贴画。 (图片来源:路透社/Alice Dunhill ) 作者 法广 新华社前晚以英文报导指,艾未未被带走调查后,网上出现有关于他的各样指控,指艾未未涉嫌避税、抄袭、侵吞款项及资源。但文章强调,这些指控事实上未经过任何调查。艾未未的姊姊高阁指责新华社文章别有用心,目的是未定罪前先破坏艾未未的名誉。 报道特别提到,艾未未2007年带领1001人到德国卡塞尔参加12届文献展,创造《童话》的「活展品」,作品灵感是抄袭西安美术学院教授岳路平的创作。文章又说,中国艺术界认为艾未未的艺术成就只属于「三流」,他的作品只是「看似艺术」。 香港《苹果日报》今天报道说,艾未未的母亲高瑛回应海外媒体时,批评当局是「墙还没倒就开始推了」,「把一个人关在(牢)里头,然后组织围攻」。艾 未未的姊姊高阁指,新华社文章是别有用心,目的是未定罪前先破坏艾未未的名誉。当局应该把艾未未放出来,「让他自己为传闻(抄袭)辩护」。 艾未未妻子路青则指,新华社指控艾未未抄袭,又指他艺术水平三流,「这不是他们说了算的,也不是他们给艺术家定位。说抄袭,应该由被抄袭者站出来说,是不是?(新华社)太可笑了。」 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指,当局拘禁艾未未7天仍不通知家人,严重违反中国法律。中国刑法规定,公安拘留疑犯最多不得超过30天;但无论如何,嫌疑人被拘留24小时内,公安须通知其家人。 艾未未本月3日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前往香港时被带走,中国外交部后来证实艾未未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调查。 4月10日,包括香港民主党、公民党、香港记者协会及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等约60人,由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要求北京当局释放艾未未及多名异议人 士。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表示,中国以经济犯罪拘捕艾未未,是以「莫须有」罪名打压异议人士,并直斥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引述网友指艾未未涉嫌抄袭,是欲加之罪 和抹黑艾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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